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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知道自己将要死了,云间越是宝贝自己的身子,毕竟还有许多事情没来得及弄清楚。住在陆将军府待嫁的这些日子,她吃的好睡得早,短短十日,竟也养得圆润了一些。
沈朝曦嫁给陆晚成已有几年了,除了小产过一次,再没有过子嗣,作为姨丈,陆晚成对嫁云间这个事,当真生出了些作为长辈的责任感来。从事情定下来,便一直在认真准备,凡是正经人家的姑娘出嫁时该有的陪嫁礼节,等等一样不差。
到了出嫁那日,满府张灯结彩,过年也没这样热闹过。
除了朝曦夫人居住的院落依然寂寂寥寥,大概她从内心里不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云间因脸上的疤痕尚未除尽,便被按着上了很厚的一层红妆,倒确然将那些一条条浅浅的疤痕遮盖住了,红唇艳抹,眉妆微挑,看上去更精神了许多。
伴随着吹拉弹唱,宸王府迎亲的队伍也就到了,云间穿着一身红艳艳的鸾凤喜袍,披着火红的盖头,被丫鬟扶着走出来,一切都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缓缓进行着。
上轿、起轿、行过二十四条长街,落轿。
慕容铮压轿,牵出他的新娘,将红绸的一端放进云间手中的时候,默默地将她微凉的手指按了按,似一种安慰。
云间的心情还算是平静的,所以即使没有这一瞬的安慰,也没什么。她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陪她迈过这道坎的是慕容铮,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喜乐与司仪的唱词声中,一身红装的两人并肩踏入宸王府的门楣,行过红毯与鲜花铺就的道路,走进宾客满座的喜堂。
南帝照惯例,称病不来。
这次轮到国舅做主婚人,但国舅打心里就不喜欢这一对新人,一段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命运的祝词,语气沉重拖拖拉拉庄严得像念祭文一般。
这便也无人与他计较,皆耐着性子听着。
庆王府外,一匹轻装疾行的战马奔驰而来,发出一声尖锐的嘶鸣,马上的人翻身而下,那马连行了几日,缰绳一松,就干脆倒在了地上,恨不得口吐白沫就此暴毙。
从马上下来那人,不遮不掩,正是一身风尘仆仆的十三公子。
宸王府如临大敌。
守在门外的官兵似早有准备一般,两杆长枪在门心交叉,挡住来人的去路。十三公子一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凌厉样子,一脚一个将挡门的踢开,行走如风,目光腥红。
此红并非夸张的修辞,乃是千里奔袭不眠不休熬出的血丝,那双眼已经干涩得眨都眨不动了,紧抿的唇似刀锋一般,那一脸的冷峻,使人望而生畏。
且走且宽衣。
先是松开缠袖,再是扯开领口的盘扣,一袭外裳挥手剥去时,露出的竟是一身飞鸳绣凤的红衣,嗯,结婚时才会穿的红衣。
因这红衣是半路上恰好从一个新郎官身上剥下来的,比之慕容铮身上那件暗金龙纹的喜袍要逊色不少,但到底也足够惹眼了。
礼堂里,国舅还是咪咪嘛嘛地念着“祭文”,又臭又长,听得宾客们快要睡着。十三公子这时候的出现,便着实起到了提神醒脑的绝佳功效。
他进来时,喜红加身,宾客们倒吸凉气,国舅依然眯着眼睛,振振有词。
云间因被盖头遮着,并未感到周遭的变化,只是手中牵着的红绸,被慕容铮握住的另一端,微不可查地轻轻一震。
“本公子回来得晚了,劳烦六哥代我操劳一场,现在该交给我了。”
十三公子边走边说,一句话说完时,也正走到慕容铮身前,伸出手来,让他将手中的红绸交给自己。
这声音因长途跋涉吞咽了太多风沙而显得干涩,但出自谁的喉嗓还是听得出来的。云间不由得掀开了盖头,看了看十三公子嘴角噙着的微笑,又看了看慕容铮将红绸暗暗握紧的指节。
喜乐声戛然而止,国舅坚持念完了最后一个字,宾客们屏住呼吸静候一场大戏,内心里暗暗地比那一次十三公子大婚的时候还要兴奋。
云间暗暗地握紧了手中的红绸,将目光避去了一旁,慕容铮洒然一笑,从容不迫地道:“十三弟,这里是宸王府,你怕是误会了什么,无妨,待六哥与你六嫂拜完了天地,再与你解释。”
“呵,”十三... -->>
越是知道自己将要死了,云间越是宝贝自己的身子,毕竟还有许多事情没来得及弄清楚。住在陆将军府待嫁的这些日子,她吃的好睡得早,短短十日,竟也养得圆润了一些。
沈朝曦嫁给陆晚成已有几年了,除了小产过一次,再没有过子嗣,作为姨丈,陆晚成对嫁云间这个事,当真生出了些作为长辈的责任感来。从事情定下来,便一直在认真准备,凡是正经人家的姑娘出嫁时该有的陪嫁礼节,等等一样不差。
到了出嫁那日,满府张灯结彩,过年也没这样热闹过。
除了朝曦夫人居住的院落依然寂寂寥寥,大概她从内心里不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云间因脸上的疤痕尚未除尽,便被按着上了很厚的一层红妆,倒确然将那些一条条浅浅的疤痕遮盖住了,红唇艳抹,眉妆微挑,看上去更精神了许多。
伴随着吹拉弹唱,宸王府迎亲的队伍也就到了,云间穿着一身红艳艳的鸾凤喜袍,披着火红的盖头,被丫鬟扶着走出来,一切都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缓缓进行着。
上轿、起轿、行过二十四条长街,落轿。
慕容铮压轿,牵出他的新娘,将红绸的一端放进云间手中的时候,默默地将她微凉的手指按了按,似一种安慰。
云间的心情还算是平静的,所以即使没有这一瞬的安慰,也没什么。她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陪她迈过这道坎的是慕容铮,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喜乐与司仪的唱词声中,一身红装的两人并肩踏入宸王府的门楣,行过红毯与鲜花铺就的道路,走进宾客满座的喜堂。
南帝照惯例,称病不来。
这次轮到国舅做主婚人,但国舅打心里就不喜欢这一对新人,一段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命运的祝词,语气沉重拖拖拉拉庄严得像念祭文一般。
这便也无人与他计较,皆耐着性子听着。
庆王府外,一匹轻装疾行的战马奔驰而来,发出一声尖锐的嘶鸣,马上的人翻身而下,那马连行了几日,缰绳一松,就干脆倒在了地上,恨不得口吐白沫就此暴毙。
从马上下来那人,不遮不掩,正是一身风尘仆仆的十三公子。
宸王府如临大敌。
守在门外的官兵似早有准备一般,两杆长枪在门心交叉,挡住来人的去路。十三公子一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凌厉样子,一脚一个将挡门的踢开,行走如风,目光腥红。
此红并非夸张的修辞,乃是千里奔袭不眠不休熬出的血丝,那双眼已经干涩得眨都眨不动了,紧抿的唇似刀锋一般,那一脸的冷峻,使人望而生畏。
且走且宽衣。
先是松开缠袖,再是扯开领口的盘扣,一袭外裳挥手剥去时,露出的竟是一身飞鸳绣凤的红衣,嗯,结婚时才会穿的红衣。
因这红衣是半路上恰好从一个新郎官身上剥下来的,比之慕容铮身上那件暗金龙纹的喜袍要逊色不少,但到底也足够惹眼了。
礼堂里,国舅还是咪咪嘛嘛地念着“祭文”,又臭又长,听得宾客们快要睡着。十三公子这时候的出现,便着实起到了提神醒脑的绝佳功效。
他进来时,喜红加身,宾客们倒吸凉气,国舅依然眯着眼睛,振振有词。
云间因被盖头遮着,并未感到周遭的变化,只是手中牵着的红绸,被慕容铮握住的另一端,微不可查地轻轻一震。
“本公子回来得晚了,劳烦六哥代我操劳一场,现在该交给我了。”
十三公子边走边说,一句话说完时,也正走到慕容铮身前,伸出手来,让他将手中的红绸交给自己。
这声音因长途跋涉吞咽了太多风沙而显得干涩,但出自谁的喉嗓还是听得出来的。云间不由得掀开了盖头,看了看十三公子嘴角噙着的微笑,又看了看慕容铮将红绸暗暗握紧的指节。
喜乐声戛然而止,国舅坚持念完了最后一个字,宾客们屏住呼吸静候一场大戏,内心里暗暗地比那一次十三公子大婚的时候还要兴奋。
云间暗暗地握紧了手中的红绸,将目光避去了一旁,慕容铮洒然一笑,从容不迫地道:“十三弟,这里是宸王府,你怕是误会了什么,无妨,待六哥与你六嫂拜完了天地,再与你解释。”
“呵,”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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