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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似乎真被黑兀铠那一剑给吓到了,直到玫瑰等人出城回到锋芒堡垒,都没见人再跳出来。
此时天色已经不早,回到宿舍的时候,冰灵那帮人在已在玫瑰的宿舍里等待,看到老王回来,奥塔咧嘴大笑着迎上前:“大哥,等你们好半天了!”
“下午的切磋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当然是我们赢了!”后面的巴德洛下午时一眼就看上了坷拉,这身高、这身材……啧啧!
他脸上此时贴着胶布,有点破相的样子,但并不影响他过来狠狠的秀了一把肌肉,得意的说道:“大哥不是我吹牛逼,你问奥塔,我刚才一个人就打了两个!”
摩童的眼睛顿时一热:卧槽,这个倒是一看就挺猛的,块头比自己还大!
“然后被第二个人轰趴下了。”雪智御笑着走过来拆了他的台。
巴德洛老脸一红,撇了撇嘴:“那也是打了一个半……第二个被我消耗掉力气了!”
“我兄弟那还能差了?自信点,必须算打两个。”老王笑着和他们打着招呼,然后从背后提出了一个大袋子:“别说哥们儿下午没陪你们啊,这不,给你们买本地特产去了,麻辣兔儿头!”
“这里还有。”坷拉和摩童手里也都各自提着一大袋,冰灵国这些一看就是吃货,买少了干脆就别买。
冰灵国的人都是一乐,他们来得早,早就去龙城逛过了,知道这麻辣兔头的美味。
巴德洛眼睛瞬间发亮,瞧这满满几大包的实在货,少说怕是也有几十斤,乐不可支的伸手就抓过来:“大哥,我先来几个!”
“光有菜哪够呢?”老王笑着把兔头放到桌子上:“阿西,上酒!”
范特西也从后背拧出了一大包,装的正是五毒沙酒,玫瑰和冰灵两边下午的时候就已经相互介绍认识过了,那边尊重王峰,对其他人自然也都极为客气,两伙人分分钟就已经处得跟老朋友似的:“来来来,我可是拧了一路了,这玩意儿贼沉!”
“大哥就是大哥!”东布罗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想得真是太周到了!”
大家吃吃边聊,两边都有性格差不多的逗比,不停的嚷嚷着,宿舍里倒是相当热闹。
巴德洛的吃相最恐怖,人家吃麻辣兔头是用啃的,他却是直接用嚼!那大块头,两根手指捻着兔头就像是普通人捻一颗花生米一样,往嘴里一扔,‘咯嘣’,直接连同骨头都给嚼碎吞了……
三两口就是一颗兔头,扫垃圾都没他快,这吃相,看得自认为男子汉的摩童都是目瞪口呆,五十斤兔头倒有大半是进了他的肚子,却还叫着没吃饱。
摩童就不服了,能吃兔头算个什么,我要不是看兔子太可爱,我也能吃三十斤!我也能不吐骨头!呸,红油汤我都能当水喝完!
对了,喝!
于是摩童嚷嚷着要和这个最男人的巴德洛比比酒量,可问题是人家凛冬的男人平时漱口都是用烈酒的,喝这玩意儿就跟喝水一样,别说摩童,黑兀铠怕都不是对手,分分钟就被干翻,最后又要掰手腕比手劲,可醉醺醺、站都站不稳的情况下,自然是再次输了个一塌糊涂。
结果就是喝醉的摩童暂时还搞不清楚状况,但可以预见他酒醒后想死的样子,而巴德洛却是直接爽翻天了,简直是爽得惊喜交加,爽得想先抽自己两耳光看看到底是不是在做梦!
下午干掉两个排名垃圾的圣堂弟子算什么?这可是摩呼罗迦!
卧槽,之前听这摩呼罗迦挑衅的时候,他还悄悄给自己壮胆来着,可没想到居然真被自己堂堂正正的干掉了,而且比什么都是对方输,活了小二十年,这绝逼是最大的一次荣耀,够自己吹十年的!
跟着大哥才有糖吃,这话真是没错了。
里面喝得一个个东倒西歪、面红耳赤,雪智御却是找个借口把王峰叫了出去。
“公主殿下啥事儿?”老王笑嘻嘻的看着她,有两个月没见,这丫头好像又丰满了不少。
果然是正在长身体的年龄啊……这就是让人最容易热血沸腾的青春。
雪智御下午刚见到王峰的时候是有一些失落的,因为王峰并没有像她期待中那样对她格外亲密。
说起来,王峰其实也并没有真的撩过她,从一开始大家就是说好了在演戏,自己在他心中可能从头到尾也就只是个好朋友吧。
这种想法困扰了她一个下午的时间,但现在心态已经缓和过来,她笑着从怀里摸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雪菜叮嘱过我,一定要亲手交给你,我这可算是完成任务了。”
只见那信封粉红粉红的,一阵香气扑鼻,上面封口处居然还盖着一朵‘雪菜’的印章,这丫头……
连个印章都这么有个性,真是鬼灵精怪的。
老王也是想起了在冰灵时逗得雪菜脸红脖子粗,和自己叽叽喳喳较劲儿的样子,还真有点想她了,他笑着凑到鼻子前嗅了嗅:“这丫头,一个信封都弄这么香,这是什么香味儿?”
雪智御顿时怔了怔。
雪菜也就爱在印章上做做文章罢了,她那里各种私刻的印章一大堆,连父王的公章都有……
但香味本身是没有的,只是这东西雪智御一直贴身放着,刚才也是没细想就当着王峰的面儿直接拿了出来。
看到王峰正在嗅那信封上的气味,连鼻子都快贴上去,仿佛突然就有了种和自己肌肤之亲的感觉,而且信封还是放在自己那样的部位……
这样的事儿可真是从来没有遇到过,饶是雪智御一向心思沉稳,这时候也是忍不住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原本下午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的心,这时候居然又砰砰砰的直跳起来。
“王、王峰!”她真有点紧张了,下意识的喊了一声。
“啊?”老王正准备拆信封呢,还以为对方是在阻止:“不能当着你的面儿拆?”
讲真,雪智御喊是喊了,可她还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点什么,还好老王这下意识的话给她圆了场,雪智御匆匆忙忙的点了点头:“嗯,那丫头交代过的……我先进去了,我走了你再看!”
说着,她赶紧转身快步回屋,脸上一阵发烫,还好感觉王峰似乎没有发觉她的异常,毕竟是男人,这方面其实都挺迟钝的。
“女人啊女人!”等雪智御都走了,老王才笑着嘟嚷了一句。
太受欢迎了也特么的难受啊,老子也是个正处于精力旺盛期的青春少年,看到美女也会石更的好不好,偏偏还要故意想方设法的把人家赶走……妲哥啊妲哥,你要是再不从了老夫,哪天老夫要是把持不住,节操可就没了,……好想本来也没多少。
老王呸了一声:“渣男!”
将那信封拆开来,只见一行娟秀的字迹映入眼帘,开头就是一句‘王峰,你这个坏蛋,走也不和我打个招呼,我跟你说,你是我买的,我们两个没完!’
……小丫头能有什么正经话要说的?洋洋洒洒上万字,一半都是在吐槽,倒也有些真心话和来自冰灵的信息和老王分享。
大多数是老王已经知道的,但雪菜说她和雪苍柏的关系变好了,这样的私人话题可就不是圣堂之光会报道的了。
雪菜在信里说起这事儿时似乎是一副很不屑的样子,可老王还是能从那字里行间感受到小丫头的兴奋和被认同的喜悦。
讲真,没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只是看到了一只喜悦的、被认同的、叽叽喳喳的小麻雀。
但看完信,老王却感觉整个人都舒坦了,他完全能感受到那丫头的喜悦并为之开心鼓舞。
“有感情了,果然老子对这妹妹也是真爱啊。”
老王心情愉悦的将信封揣到怀里,吹着口哨进了屋。
雪智御的心跳还有点快,故意和温妮聊着天,假装没看到王峰。
老王一把揪住正在灌黑兀铠酒的奥塔:“卧槽,你们三个灌老黑一个算怎么回事儿?当大哥我不存在的吗?来来来,我陪你们喝!”
……
排名之争!
这事儿在最近的锋芒堡垒可不算是什么稀奇事儿,每天都总会有那么两三场,但十大打十大,这却可就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昨天并没有听到两人说具体时间,只知道是早上,第二天一大早,东区训练场这边就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黑兀铠和赵子曰两边的人都还没来,可场上四周的好位置却已经都被占满了,嗡嗡嗡的议论声不绝于耳,大家都并没有等待的不耐烦,而是显得兴奋儿期待。
两边的支持者都有,支持赵子曰的明显要更多一些。
一来黑兀铠毕竟是八部众的人,赵子曰作为人类,就算性格张扬,被很多人讨厌,但现在毕竟是站在人类的立场在‘抗外’,种族的分割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消除的东西,因此就算平时再怎么不喜欢赵子曰的人,这时候都得为他喝一声彩。
赵子曰早已为这帮圣堂弟子所熟知,英雄大赛上的表现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在场有不少人就被他虐过,深知他那永恒之枪的厉害,为什么叫永恒之枪?那枪法一出,对敌人对攻击和折磨便仿佛永恒不止,让人根本喘不过气来,相当的刚猛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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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似乎真被黑兀铠那一剑给吓到了,直到玫瑰等人出城回到锋芒堡垒,都没见人再跳出来。
此时天色已经不早,回到宿舍的时候,冰灵那帮人在已在玫瑰的宿舍里等待,看到老王回来,奥塔咧嘴大笑着迎上前:“大哥,等你们好半天了!”
“下午的切磋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当然是我们赢了!”后面的巴德洛下午时一眼就看上了坷拉,这身高、这身材……啧啧!
他脸上此时贴着胶布,有点破相的样子,但并不影响他过来狠狠的秀了一把肌肉,得意的说道:“大哥不是我吹牛逼,你问奥塔,我刚才一个人就打了两个!”
摩童的眼睛顿时一热:卧槽,这个倒是一看就挺猛的,块头比自己还大!
“然后被第二个人轰趴下了。”雪智御笑着走过来拆了他的台。
巴德洛老脸一红,撇了撇嘴:“那也是打了一个半……第二个被我消耗掉力气了!”
“我兄弟那还能差了?自信点,必须算打两个。”老王笑着和他们打着招呼,然后从背后提出了一个大袋子:“别说哥们儿下午没陪你们啊,这不,给你们买本地特产去了,麻辣兔儿头!”
“这里还有。”坷拉和摩童手里也都各自提着一大袋,冰灵国这些一看就是吃货,买少了干脆就别买。
冰灵国的人都是一乐,他们来得早,早就去龙城逛过了,知道这麻辣兔头的美味。
巴德洛眼睛瞬间发亮,瞧这满满几大包的实在货,少说怕是也有几十斤,乐不可支的伸手就抓过来:“大哥,我先来几个!”
“光有菜哪够呢?”老王笑着把兔头放到桌子上:“阿西,上酒!”
范特西也从后背拧出了一大包,装的正是五毒沙酒,玫瑰和冰灵两边下午的时候就已经相互介绍认识过了,那边尊重王峰,对其他人自然也都极为客气,两伙人分分钟就已经处得跟老朋友似的:“来来来,我可是拧了一路了,这玩意儿贼沉!”
“大哥就是大哥!”东布罗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想得真是太周到了!”
大家吃吃边聊,两边都有性格差不多的逗比,不停的嚷嚷着,宿舍里倒是相当热闹。
巴德洛的吃相最恐怖,人家吃麻辣兔头是用啃的,他却是直接用嚼!那大块头,两根手指捻着兔头就像是普通人捻一颗花生米一样,往嘴里一扔,‘咯嘣’,直接连同骨头都给嚼碎吞了……
三两口就是一颗兔头,扫垃圾都没他快,这吃相,看得自认为男子汉的摩童都是目瞪口呆,五十斤兔头倒有大半是进了他的肚子,却还叫着没吃饱。
摩童就不服了,能吃兔头算个什么,我要不是看兔子太可爱,我也能吃三十斤!我也能不吐骨头!呸,红油汤我都能当水喝完!
对了,喝!
于是摩童嚷嚷着要和这个最男人的巴德洛比比酒量,可问题是人家凛冬的男人平时漱口都是用烈酒的,喝这玩意儿就跟喝水一样,别说摩童,黑兀铠怕都不是对手,分分钟就被干翻,最后又要掰手腕比手劲,可醉醺醺、站都站不稳的情况下,自然是再次输了个一塌糊涂。
结果就是喝醉的摩童暂时还搞不清楚状况,但可以预见他酒醒后想死的样子,而巴德洛却是直接爽翻天了,简直是爽得惊喜交加,爽得想先抽自己两耳光看看到底是不是在做梦!
下午干掉两个排名垃圾的圣堂弟子算什么?这可是摩呼罗迦!
卧槽,之前听这摩呼罗迦挑衅的时候,他还悄悄给自己壮胆来着,可没想到居然真被自己堂堂正正的干掉了,而且比什么都是对方输,活了小二十年,这绝逼是最大的一次荣耀,够自己吹十年的!
跟着大哥才有糖吃,这话真是没错了。
里面喝得一个个东倒西歪、面红耳赤,雪智御却是找个借口把王峰叫了出去。
“公主殿下啥事儿?”老王笑嘻嘻的看着她,有两个月没见,这丫头好像又丰满了不少。
果然是正在长身体的年龄啊……这就是让人最容易热血沸腾的青春。
雪智御下午刚见到王峰的时候是有一些失落的,因为王峰并没有像她期待中那样对她格外亲密。
说起来,王峰其实也并没有真的撩过她,从一开始大家就是说好了在演戏,自己在他心中可能从头到尾也就只是个好朋友吧。
这种想法困扰了她一个下午的时间,但现在心态已经缓和过来,她笑着从怀里摸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雪菜叮嘱过我,一定要亲手交给你,我这可算是完成任务了。”
只见那信封粉红粉红的,一阵香气扑鼻,上面封口处居然还盖着一朵‘雪菜’的印章,这丫头……
连个印章都这么有个性,真是鬼灵精怪的。
老王也是想起了在冰灵时逗得雪菜脸红脖子粗,和自己叽叽喳喳较劲儿的样子,还真有点想她了,他笑着凑到鼻子前嗅了嗅:“这丫头,一个信封都弄这么香,这是什么香味儿?”
雪智御顿时怔了怔。
雪菜也就爱在印章上做做文章罢了,她那里各种私刻的印章一大堆,连父王的公章都有……
但香味本身是没有的,只是这东西雪智御一直贴身放着,刚才也是没细想就当着王峰的面儿直接拿了出来。
看到王峰正在嗅那信封上的气味,连鼻子都快贴上去,仿佛突然就有了种和自己肌肤之亲的感觉,而且信封还是放在自己那样的部位……
这样的事儿可真是从来没有遇到过,饶是雪智御一向心思沉稳,这时候也是忍不住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原本下午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的心,这时候居然又砰砰砰的直跳起来。
“王、王峰!”她真有点紧张了,下意识的喊了一声。
“啊?”老王正准备拆信封呢,还以为对方是在阻止:“不能当着你的面儿拆?”
讲真,雪智御喊是喊了,可她还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点什么,还好老王这下意识的话给她圆了场,雪智御匆匆忙忙的点了点头:“嗯,那丫头交代过的……我先进去了,我走了你再看!”
说着,她赶紧转身快步回屋,脸上一阵发烫,还好感觉王峰似乎没有发觉她的异常,毕竟是男人,这方面其实都挺迟钝的。
“女人啊女人!”等雪智御都走了,老王才笑着嘟嚷了一句。
太受欢迎了也特么的难受啊,老子也是个正处于精力旺盛期的青春少年,看到美女也会石更的好不好,偏偏还要故意想方设法的把人家赶走……妲哥啊妲哥,你要是再不从了老夫,哪天老夫要是把持不住,节操可就没了,……好想本来也没多少。
老王呸了一声:“渣男!”
将那信封拆开来,只见一行娟秀的字迹映入眼帘,开头就是一句‘王峰,你这个坏蛋,走也不和我打个招呼,我跟你说,你是我买的,我们两个没完!’
……小丫头能有什么正经话要说的?洋洋洒洒上万字,一半都是在吐槽,倒也有些真心话和来自冰灵的信息和老王分享。
大多数是老王已经知道的,但雪菜说她和雪苍柏的关系变好了,这样的私人话题可就不是圣堂之光会报道的了。
雪菜在信里说起这事儿时似乎是一副很不屑的样子,可老王还是能从那字里行间感受到小丫头的兴奋和被认同的喜悦。
讲真,没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只是看到了一只喜悦的、被认同的、叽叽喳喳的小麻雀。
但看完信,老王却感觉整个人都舒坦了,他完全能感受到那丫头的喜悦并为之开心鼓舞。
“有感情了,果然老子对这妹妹也是真爱啊。”
老王心情愉悦的将信封揣到怀里,吹着口哨进了屋。
雪智御的心跳还有点快,故意和温妮聊着天,假装没看到王峰。
老王一把揪住正在灌黑兀铠酒的奥塔:“卧槽,你们三个灌老黑一个算怎么回事儿?当大哥我不存在的吗?来来来,我陪你们喝!”
……
排名之争!
这事儿在最近的锋芒堡垒可不算是什么稀奇事儿,每天都总会有那么两三场,但十大打十大,这却可就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昨天并没有听到两人说具体时间,只知道是早上,第二天一大早,东区训练场这边就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黑兀铠和赵子曰两边的人都还没来,可场上四周的好位置却已经都被占满了,嗡嗡嗡的议论声不绝于耳,大家都并没有等待的不耐烦,而是显得兴奋儿期待。
两边的支持者都有,支持赵子曰的明显要更多一些。
一来黑兀铠毕竟是八部众的人,赵子曰作为人类,就算性格张扬,被很多人讨厌,但现在毕竟是站在人类的立场在‘抗外’,种族的分割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消除的东西,因此就算平时再怎么不喜欢赵子曰的人,这时候都得为他喝一声彩。
赵子曰早已为这帮圣堂弟子所熟知,英雄大赛上的表现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在场有不少人就被他虐过,深知他那永恒之枪的厉害,为什么叫永恒之枪?那枪法一出,对敌人对攻击和折磨便仿佛永恒不止,让人根本喘不过气来,相当的刚猛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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