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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闻到一股鲜美的味道,他一时好奇,便命令端汤的仆人打开盅盖,盅盖一开,那甘鲜的味道立刻扑鼻而来。
“这是什么汤?”
仆人恭敬的应答。“禀王爷,这是鲈鱼汤。”
司流靖拿银汤匙舀了一口送进嘴里,目光一亮,这汤品虽味道清淡,却又极度鲜美回甘,十分好喝,他才喝了一口,胃中馋虫便蠢蠢欲动了。
“这汤是哪个院子送来的?”
“禀王爷,是梧桐院的白良娣。”
司流靖想了下,发现自己对白良娣没什么印象,当然也就更想不起她的长相了,但无妨,反正他也没打算继续想,只是觉得这汤头十分好喝,他在民间养伤的那一个月里,也曾喝过类似的鱼汤,他此时只是一时兴起尝了下,顺道问问罢了。
“把这汤留下吧。”
“是,王爷。”
司流靖用银汤匙一口一口的舀着喝,鱼肉鲜嫩,入口即化,鱼刺清理得干干净净,汤头美味回甘,这味道竟让他想起了水儿,这女人尽心伺候了他一个月,连身子都给了他,本以为她是想攀求富贵,却没想到她竟不告而别了。
他想到她当时不但交还玉佩,还附上一大袋物品,信上说这些物品是她从杀手尸体里翻找出来的,她搜集起来交给他做为调查的线索,其中还有一套杀手身上的蒙面衣物。
一想到她亲自将一个男人身上的衣服扒光,而且还是一具见血的尸体,就令他觉得好笑,更多的是对她的赞许,因为六弟告诉他,当他们收到密报赶去时,偷袭现场已被处理干净,除了当时跟着他的那些护卫的尸体,对方的尸体一具不留,这便是为了尸灭迹,让他无处可查。
那些人绝没想到,中途会杀出一个程咬金来坏他们的事,水儿把这袋物品交给他,的确对他大有帮助,同时也让他对她刮目相看。
这是一名聪明的女子,也让他对她更加好奇了。
这玉佩是唯一可以证明她救过他的信物,但她却不打算向他要求回报,现在回想起来,司流靖发现自己对这女人根本一无所知,他甚至没想过要问她,只因为他认定她会跟着自己,问不问并不重要,却反而让他失去了寻找她的线索。
他甚至发现,与她相处的那一个月里,是他从出生到现在最为惬意快乐的日子,虽无奴仆成群,也无锦衣玉食,但那朴实的日子却是最舒适安逸的。
她明知自己贵为王爷,却不怕得罪他,在他面前,她想笑就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没有平民对王爷的那股敬畏,性子很真,说她不敬他,可她照顾他时,却是尽心尽力的,耍嘴皮子时虽然可恶,但不可否认的,却很得他的心。
他的脑海里不断浮现她爽朗的笑声、偎在他怀里时的娇嗲,还有赖皮时不怕死的顽皮,以及在他身下求饶的娇吟。
他的掌心还留有抚摸她时的柔滑触感和共赴云雨时的狂浪,这些全都在他记忆中深刻的被保存下来。
这样的女人很难让人忘记,尤其每到夜深人静时,他总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她。
说不定她相貌平平,不过就是个跑江湖的女子罢了,但他还是想见她,想知道她的一切,这个欲望一旦起了头,便开始一点一点的扩大。
司流靖决定派人寻找她,他想知道她到底是谁,生得是何模样,或许只有找到她,才能把他对她的思念给抹消。
司流靖这阵子除了忙于政务,还要暗中追查杀手,以及到处探查水儿的下落,在他忙得不可开交时,却不知他要找的女人正在他的后院好吃好喝的过着她甜滋滋的小日子。
白雨潇可忙了,她昨儿半夜施展轻功偷溜出府,直到清晨才回来,背上还背了一颗大寒瓜,此刻正和朝露两人在荷池边的六角凉亭里吃着切好的寒瓜。
“小姐,这瓜真好吃!”
“这个季节吃这个最解暑了,味美又多汁。”
白雨潇不是个只顾自己享受的主子,有什么好吃的必然会分给院子里的人。
朝露一边吃,一边赞叹道:“我从没吃过水分这么多的瓜,冰镇之后更爽口,吃这个就能解渴。”
“这东西叫寒瓜,只生长在南方,咱们北方没有。”
这些寒瓜是宫中贡品,皇上得了这些贡品,便分赏给各院和各位皇子,陵王府得了寒瓜,再分送给各院,这层层分下来,每院能得到几片寒瓜就算不错了,承蒙小姐厚爱,朝露昨日吃了一口便念念不忘,谁知小姐半夜溜出府,回来后居然又弄了个大寒瓜回来。
这寒瓜是白雨潇从三师姐那儿要来的,昨晚她去找三师姐花千千讨论案情,一进门就瞧见桌上放着两颗大寒瓜,原来这是某位大商贾为了讨好三师姐,特地从南方进货送来的,白雨潇立刻厚脸皮的要了一颗回来。
过瘾啊饼瘾,朝露吃着寒瓜,一脸的幸福,有个聪明又大方的主子,比去当高门贵女的丫鬟幸福多了。
“小姐,朝露一辈子就跟着小姐。”
“呿!你是跟着寒瓜还是跟着我?”
“当然是跟着小姐。”朝露谄媚的说道,被白雨潇数落她是好吃鬼。
,却闻到一股鲜美的味道,他一时好奇,便命令端汤的仆人打开盅盖,盅盖一开,那甘鲜的味道立刻扑鼻而来。
“这是什么汤?”
仆人恭敬的应答。“禀王爷,这是鲈鱼汤。”
司流靖拿银汤匙舀了一口送进嘴里,目光一亮,这汤品虽味道清淡,却又极度鲜美回甘,十分好喝,他才喝了一口,胃中馋虫便蠢蠢欲动了。
“这汤是哪个院子送来的?”
“禀王爷,是梧桐院的白良娣。”
司流靖想了下,发现自己对白良娣没什么印象,当然也就更想不起她的长相了,但无妨,反正他也没打算继续想,只是觉得这汤头十分好喝,他在民间养伤的那一个月里,也曾喝过类似的鱼汤,他此时只是一时兴起尝了下,顺道问问罢了。
“把这汤留下吧。”
“是,王爷。”
司流靖用银汤匙一口一口的舀着喝,鱼肉鲜嫩,入口即化,鱼刺清理得干干净净,汤头美味回甘,这味道竟让他想起了水儿,这女人尽心伺候了他一个月,连身子都给了他,本以为她是想攀求富贵,却没想到她竟不告而别了。
他想到她当时不但交还玉佩,还附上一大袋物品,信上说这些物品是她从杀手尸体里翻找出来的,她搜集起来交给他做为调查的线索,其中还有一套杀手身上的蒙面衣物。
一想到她亲自将一个男人身上的衣服扒光,而且还是一具见血的尸体,就令他觉得好笑,更多的是对她的赞许,因为六弟告诉他,当他们收到密报赶去时,偷袭现场已被处理干净,除了当时跟着他的那些护卫的尸体,对方的尸体一具不留,这便是为了尸灭迹,让他无处可查。
那些人绝没想到,中途会杀出一个程咬金来坏他们的事,水儿把这袋物品交给他,的确对他大有帮助,同时也让他对她刮目相看。
这是一名聪明的女子,也让他对她更加好奇了。
这玉佩是唯一可以证明她救过他的信物,但她却不打算向他要求回报,现在回想起来,司流靖发现自己对这女人根本一无所知,他甚至没想过要问她,只因为他认定她会跟着自己,问不问并不重要,却反而让他失去了寻找她的线索。
他甚至发现,与她相处的那一个月里,是他从出生到现在最为惬意快乐的日子,虽无奴仆成群,也无锦衣玉食,但那朴实的日子却是最舒适安逸的。
她明知自己贵为王爷,却不怕得罪他,在他面前,她想笑就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没有平民对王爷的那股敬畏,性子很真,说她不敬他,可她照顾他时,却是尽心尽力的,耍嘴皮子时虽然可恶,但不可否认的,却很得他的心。
他的脑海里不断浮现她爽朗的笑声、偎在他怀里时的娇嗲,还有赖皮时不怕死的顽皮,以及在他身下求饶的娇吟。
他的掌心还留有抚摸她时的柔滑触感和共赴云雨时的狂浪,这些全都在他记忆中深刻的被保存下来。
这样的女人很难让人忘记,尤其每到夜深人静时,他总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她。
说不定她相貌平平,不过就是个跑江湖的女子罢了,但他还是想见她,想知道她的一切,这个欲望一旦起了头,便开始一点一点的扩大。
司流靖决定派人寻找她,他想知道她到底是谁,生得是何模样,或许只有找到她,才能把他对她的思念给抹消。
司流靖这阵子除了忙于政务,还要暗中追查杀手,以及到处探查水儿的下落,在他忙得不可开交时,却不知他要找的女人正在他的后院好吃好喝的过着她甜滋滋的小日子。
白雨潇可忙了,她昨儿半夜施展轻功偷溜出府,直到清晨才回来,背上还背了一颗大寒瓜,此刻正和朝露两人在荷池边的六角凉亭里吃着切好的寒瓜。
“小姐,这瓜真好吃!”
“这个季节吃这个最解暑了,味美又多汁。”
白雨潇不是个只顾自己享受的主子,有什么好吃的必然会分给院子里的人。
朝露一边吃,一边赞叹道:“我从没吃过水分这么多的瓜,冰镇之后更爽口,吃这个就能解渴。”
“这东西叫寒瓜,只生长在南方,咱们北方没有。”
这些寒瓜是宫中贡品,皇上得了这些贡品,便分赏给各院和各位皇子,陵王府得了寒瓜,再分送给各院,这层层分下来,每院能得到几片寒瓜就算不错了,承蒙小姐厚爱,朝露昨日吃了一口便念念不忘,谁知小姐半夜溜出府,回来后居然又弄了个大寒瓜回来。
这寒瓜是白雨潇从三师姐那儿要来的,昨晚她去找三师姐花千千讨论案情,一进门就瞧见桌上放着两颗大寒瓜,原来这是某位大商贾为了讨好三师姐,特地从南方进货送来的,白雨潇立刻厚脸皮的要了一颗回来。
过瘾啊饼瘾,朝露吃着寒瓜,一脸的幸福,有个聪明又大方的主子,比去当高门贵女的丫鬟幸福多了。
“小姐,朝露一辈子就跟着小姐。”
“呿!你是跟着寒瓜还是跟着我?”
“当然是跟着小姐。”朝露谄媚的说道,被白雨潇数落她是好吃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