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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了。
临走前他犹豫再三,还是留下了一句话:“要是真的差钱……你就给我打电话吧,戚暮……”
这话让俊秀漂亮的青年是欲哭无泪,连连道:“是是是,如果我真的差钱,一定会联系你的。”
这年头,还是第一次见着有人求着别人来借钱的,戚暮也算是长了见识了。
等到郑未乔离开后,戚暮才想起了自己似乎一天没有吃饭了。等他简单地填饱肚子后,还没离开餐桌,便接到了郑未乔的电话。
郑未乔的办事效率真的是出人意料的高,他在b市的古典音乐圈内也算是有点名气,因此很快就查到了一些内部消息。
“最近的话,b市交响乐团正好在招人,两个月后他们要在b市大会堂进行新年音乐会的演出,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戚暮,你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再碰小提琴了吧?”郑未乔的担忧透过电话都能传过来,他叹了声气,又说:“要不等我再找找?”
“两个月吗?”
电话那头,戚暮低悦好听的声音传来,郑未乔稍稍一愣,然后便道:“嗯,只有两个月了。因为b市交响乐团第二小提琴部的副首席前段日子生了场病正在休养,而且据说乐团里的候选小提琴手也总是不怎么符合指挥的心意,所以才会对外开始招人的。”顿了顿,郑未乔又补充道:“只有获得推荐资格才能去参加竞选,虽然我刚刚从朋友那儿获得了推荐资格,但是戚暮,我觉得你还是先练上几个月再回来……这样比较好。”
灿烂温煦的阳光下,戚暮抬首看向了无垠的天空。
只见天色湛蓝、云絮舒卷,b市难得一见的好天气似乎在预兆着一个美好的未来。他微微一笑,对着电话道:“郑哥,我记得三年前……我好像把小提琴落在你家了吧?”
闻言,郑未乔倏地愣住:“落……在我家了?!”
他怎么记得三年前,明明是戚暮死活不肯再见到自个儿的小提琴,才把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给了他,怎么现在就突然变成了……
“嗯,是一不小心落·在·你·家了。”戚暮语气坚定。
“……”
“郑哥?”
电话的那一头,郑未乔心情大好。
虽然那是一把价格昂贵的上好小提琴,而戚暮如今正向他索要回去,但是郑未乔却没觉得一点舍不得,反而感到心情舒畅,连这几年心里头的郁结都清除了不少。
“明天我就给你送过去吧,戚暮。诶不……我今晚就给你送过去!算了算了,我现在就回去拿!!!”
戚暮:“……”
郑未乔心里在想什么呢?
他在想:这件事可一点都不能耽搁,这万一戚暮脑筋一发热,又不想要了呢?
郑未乔可记得,去年戚暮算是倾家荡产、好不容易买了一辆他看中已久的大马力法拉利,但是刚拿到手、开了不过两天,这小子转首就又卖掉了。
当初他怎么说来着?
——“嗯,我也就三分钟热度,这玩意儿开一开就腻了。”
郑未乔可不敢冒这个险,这要是第二天戚暮又告诉他“嗯,我也就是三分钟热度,这小提琴还是再送给你吧”,郑未乔可真就是得哭成狗了。
电话还没有挂断,郑未乔好奇地问道:“戚暮……你怎么突然就想要再回圈子了呢?”
电话的那一边,被大|麻折腾得饿到不行的青年正面无表情地拿起了今天的第20片吐司,直直地往嘴里塞去。等到喝了口水将面包咽进肚子里后,戚暮抬眸想了想,道:“怎么想要再回去了?嗯……大概是叛逆期过了,也该回到正常了吧。”
听了这话,郑未乔脚下的步子一顿:“你最近……是吃了什么东西了?”
戚暮又塞了一片吐司进肚子,思考了一下,反问道:“大|麻?”
“……”
嗯,果然是吃错东西了。
不过这东西……
吃错的真好啊!
郑未乔面无表情地在心里感慨道。
今天的b市真是晴空万里,碧澈蓝天。
一向淡定的郑未乔今天是来回奔波、汗都沾满了衣服,总算将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到了戚暮的手上,而戚暮正好泡了一桶方便面,笑着邀请郑未乔一起用晚餐。
嗯,对于戚暮来说,是他今晚的第二桶方便面了,他还心情大好地换了种口味——
从红烧牛肉味换成香菇炖鸡味。
两人一起享用了热气扑鼻的……方便面后,天色已黑,郑未乔在门外踌躇了许久,最终还是忍不住地说道:“戚暮,我很高兴你今天能说出这样的话,半个多月不见,你也是真的有点改变了。但是我希望你知道,一旦你真的进入了乐团,那么……很多事就不是能够让你随心所欲地去改变的了。你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明亮的灯光下,青年慢慢敛去了眉眼间的笑意,郑重其事地道:“郑哥,你是觉得……我今天给你的变化太大了,你担心……我只是一时兴起、随便玩玩?”
其实郑未乔和戚暮的接触并不多,也是在最近几年才稍微频繁一点的。这几年戚暮早已被生活折磨得不再像以前一样眼高于顶,待人处事也没有以前那样的不懂事,但是就算戚暮脾气再收敛,也绝对没有像今天这样的让郑未乔感到惊讶。
郑未乔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那只轻轻靠在门栏上的手。
如果不是确定世界上没有人会再有一双这么漂亮的手,郑未乔甚至有点怀疑是不是有谁整容成了戚暮,要实行一个大阴谋了。
在心里叹了一声气,郑未乔却是摇头:“或许是你在这半个月里遇到了什么事,它彻底地改变了你。戚暮,你还拥有很多可塑性,你可以变成今天这样我是很高兴的。我不担心你只是一时兴起了,这些都是你自己的选择,我只希望……你能郑重。”
戚暮闻言微微一愣,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着郑未乔。
郑未乔终于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笑容,他抬手扶了扶银丝眼镜,说:“今时不比往日,你的父母已经去世多年,没有办法给你带来更多的帮助了。我会尽力去帮你,但是戚暮,一切还是得看你自己。你的未来,只有你自己能够作出选择,你要选择好自己未来的每一步路,要认真地走好。我会尽量陪你,但是……真正的一切,还是要看你自己。”
直到郑未乔的身影消失在了楼道的拐角,戚暮才怔怔地拉上了门。他背倚着冰凉的金属防盗门板,良久,才忽然笑开:“怎么都是人,你和人家的差别……就这么大呢?”
“老天也真是太瞎了眼了,怎么就让你身体倍儿棒的吃嘛嘛香,郑未乔就遭遇了车祸、伤到手指了呢?”
“罗遇森啊……你可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
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戚暮低低地笑开:“嗯,记住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罗遇森……”
回去了。
临走前他犹豫再三,还是留下了一句话:“要是真的差钱……你就给我打电话吧,戚暮……”
这话让俊秀漂亮的青年是欲哭无泪,连连道:“是是是,如果我真的差钱,一定会联系你的。”
这年头,还是第一次见着有人求着别人来借钱的,戚暮也算是长了见识了。
等到郑未乔离开后,戚暮才想起了自己似乎一天没有吃饭了。等他简单地填饱肚子后,还没离开餐桌,便接到了郑未乔的电话。
郑未乔的办事效率真的是出人意料的高,他在b市的古典音乐圈内也算是有点名气,因此很快就查到了一些内部消息。
“最近的话,b市交响乐团正好在招人,两个月后他们要在b市大会堂进行新年音乐会的演出,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戚暮,你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再碰小提琴了吧?”郑未乔的担忧透过电话都能传过来,他叹了声气,又说:“要不等我再找找?”
“两个月吗?”
电话那头,戚暮低悦好听的声音传来,郑未乔稍稍一愣,然后便道:“嗯,只有两个月了。因为b市交响乐团第二小提琴部的副首席前段日子生了场病正在休养,而且据说乐团里的候选小提琴手也总是不怎么符合指挥的心意,所以才会对外开始招人的。”顿了顿,郑未乔又补充道:“只有获得推荐资格才能去参加竞选,虽然我刚刚从朋友那儿获得了推荐资格,但是戚暮,我觉得你还是先练上几个月再回来……这样比较好。”
灿烂温煦的阳光下,戚暮抬首看向了无垠的天空。
只见天色湛蓝、云絮舒卷,b市难得一见的好天气似乎在预兆着一个美好的未来。他微微一笑,对着电话道:“郑哥,我记得三年前……我好像把小提琴落在你家了吧?”
闻言,郑未乔倏地愣住:“落……在我家了?!”
他怎么记得三年前,明明是戚暮死活不肯再见到自个儿的小提琴,才把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给了他,怎么现在就突然变成了……
“嗯,是一不小心落·在·你·家了。”戚暮语气坚定。
“……”
“郑哥?”
电话的那一头,郑未乔心情大好。
虽然那是一把价格昂贵的上好小提琴,而戚暮如今正向他索要回去,但是郑未乔却没觉得一点舍不得,反而感到心情舒畅,连这几年心里头的郁结都清除了不少。
“明天我就给你送过去吧,戚暮。诶不……我今晚就给你送过去!算了算了,我现在就回去拿!!!”
戚暮:“……”
郑未乔心里在想什么呢?
他在想:这件事可一点都不能耽搁,这万一戚暮脑筋一发热,又不想要了呢?
郑未乔可记得,去年戚暮算是倾家荡产、好不容易买了一辆他看中已久的大马力法拉利,但是刚拿到手、开了不过两天,这小子转首就又卖掉了。
当初他怎么说来着?
——“嗯,我也就三分钟热度,这玩意儿开一开就腻了。”
郑未乔可不敢冒这个险,这要是第二天戚暮又告诉他“嗯,我也就是三分钟热度,这小提琴还是再送给你吧”,郑未乔可真就是得哭成狗了。
电话还没有挂断,郑未乔好奇地问道:“戚暮……你怎么突然就想要再回圈子了呢?”
电话的那一边,被大|麻折腾得饿到不行的青年正面无表情地拿起了今天的第20片吐司,直直地往嘴里塞去。等到喝了口水将面包咽进肚子里后,戚暮抬眸想了想,道:“怎么想要再回去了?嗯……大概是叛逆期过了,也该回到正常了吧。”
听了这话,郑未乔脚下的步子一顿:“你最近……是吃了什么东西了?”
戚暮又塞了一片吐司进肚子,思考了一下,反问道:“大|麻?”
“……”
嗯,果然是吃错东西了。
不过这东西……
吃错的真好啊!
郑未乔面无表情地在心里感慨道。
今天的b市真是晴空万里,碧澈蓝天。
一向淡定的郑未乔今天是来回奔波、汗都沾满了衣服,总算将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到了戚暮的手上,而戚暮正好泡了一桶方便面,笑着邀请郑未乔一起用晚餐。
嗯,对于戚暮来说,是他今晚的第二桶方便面了,他还心情大好地换了种口味——
从红烧牛肉味换成香菇炖鸡味。
两人一起享用了热气扑鼻的……方便面后,天色已黑,郑未乔在门外踌躇了许久,最终还是忍不住地说道:“戚暮,我很高兴你今天能说出这样的话,半个多月不见,你也是真的有点改变了。但是我希望你知道,一旦你真的进入了乐团,那么……很多事就不是能够让你随心所欲地去改变的了。你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明亮的灯光下,青年慢慢敛去了眉眼间的笑意,郑重其事地道:“郑哥,你是觉得……我今天给你的变化太大了,你担心……我只是一时兴起、随便玩玩?”
其实郑未乔和戚暮的接触并不多,也是在最近几年才稍微频繁一点的。这几年戚暮早已被生活折磨得不再像以前一样眼高于顶,待人处事也没有以前那样的不懂事,但是就算戚暮脾气再收敛,也绝对没有像今天这样的让郑未乔感到惊讶。
郑未乔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那只轻轻靠在门栏上的手。
如果不是确定世界上没有人会再有一双这么漂亮的手,郑未乔甚至有点怀疑是不是有谁整容成了戚暮,要实行一个大阴谋了。
在心里叹了一声气,郑未乔却是摇头:“或许是你在这半个月里遇到了什么事,它彻底地改变了你。戚暮,你还拥有很多可塑性,你可以变成今天这样我是很高兴的。我不担心你只是一时兴起了,这些都是你自己的选择,我只希望……你能郑重。”
戚暮闻言微微一愣,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着郑未乔。
郑未乔终于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笑容,他抬手扶了扶银丝眼镜,说:“今时不比往日,你的父母已经去世多年,没有办法给你带来更多的帮助了。我会尽力去帮你,但是戚暮,一切还是得看你自己。你的未来,只有你自己能够作出选择,你要选择好自己未来的每一步路,要认真地走好。我会尽量陪你,但是……真正的一切,还是要看你自己。”
直到郑未乔的身影消失在了楼道的拐角,戚暮才怔怔地拉上了门。他背倚着冰凉的金属防盗门板,良久,才忽然笑开:“怎么都是人,你和人家的差别……就这么大呢?”
“老天也真是太瞎了眼了,怎么就让你身体倍儿棒的吃嘛嘛香,郑未乔就遭遇了车祸、伤到手指了呢?”
“罗遇森啊……你可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
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戚暮低低地笑开:“嗯,记住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罗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