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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晓得,当满月决定埋头奋笔写故事时,十成里有九成不认亲的。
“你带南宫公子到小道前头即可,让南宫公子自行敲满月的门。”印七星说道。
若南宫书真有本事,就不会被乱棒打出,若是被打出了,只能说南宫书这名老板毫无气魄,在他心目中的等级又会降低五分。
“这、这样啊”阿猫咽咽喉头“那书爷,这边走。”
“等等,阿猫。”印七星唤住转身要走的阿猫“稍后请周嫂清扫南边的空石屋,我想南宫公子会需要。”
南宫书肩上的包袱,大哥粗枝大叶忽略过去,他却瞧得一清二楚。
“多谢。这段期间叨扰各位了。”南宫书拱手,又被熊壮拍了两下,才跟着阿猫的脚步离开。
眼看人影消失,熊壮伸出食指,点点印七星的肩膀“二弟,阿书真要住下呀?”
“包袱都带来了。”
“可你不认为他打算去其它城镇?”他怎么想都不认为阿书会愿意在寨子里留宿。他是不介意啦!就怕阿书嫌弃寨子简陋。
“不认为。”
“这么肯定?”
“瞧他穿的衣裳,以及脚上踏的兽靴,在在都配合寨子,倘若要去其它城镇,绝对不会是这样的穿著。”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难怪方才就觉得阿书有些不一样,原来是衣裳的关系。二弟,你真行!”熊壮大力赞叹印七星的洞察力,不像他这个寨主,空有番力气,懂得吃懂得睡,却对动脑这件事一窍不通。
他一直认为青风寨的寨主之位该由二弟继承才是,怎么会是他当呢?
印七星无言,沉默片刻,才说:“大哥,最近还是多多留心满月,我觉得她”
连续几个月来,寨子里那位小姑娘明显不对劲,问也问不出所以然,现下南宫书背了包袱跑来
以往南宫书前来寨子,都是因为满月出事──跌断骨头、染上风寒、吃坏肚子闹肚疼──留在寨内甚至不到半日时间,如今满月外表好端端,无病亦无痛,到底是什么事得让南宫书跑来寨子,甚至打算住下?
莫非真如南宫书所言,满月的故事出了问题?
不,满月写出的文章,他总是第一个看,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虽然有一点点小问题,但那丫头不会有大问题啦!”熊壮拍胸脯保证。
“大哥,你这么笃定?”
“谁要她是我熊壮的女儿,就算遇到天大的问题,用大刀乱砍,刷刷刷的就解决啦!”熊壮啊哈哈的仰头长笑。
印七星目瞪口呆。这是什么理论?
接着,某人又补上一句“何况,阿书也来啦!放心啦!”
印七星彻底无言。
***
阿猫战战兢兢走在前头,不时偷瞄身后的人。
“书爷,您要住下来呀?”
“是的。”南宫书微笑,碰了下右肩上的包袱。
“满月姊的状况真有这么糟?”阿猫问。虽然怕满月说风是风的脾气,他却也担心她的状况。
“或许吧!”
或、或许?阿猫的担忧更上层楼。满月姊的状况严重到连书爷也没办法掌握?
南宫书跟着阿猫,曲曲绕绕经过一间又一间用石头或巨木盖成的豪气屋舍,对这里的景象既熟悉也陌生。
算一算,距离他上一回来此地,已经有半年左右的时间。
南宫书是“净明书坊”前任老板的大儿子,现任老板的大哥。话说,南宫老爹曾经打算把家业让予他继承,但他却对经营书坊兴致缺缺,反而热衷在“编纂者”的工作,因此把家业扔给弟弟烦恼,自己则在闲暇时间稍加帮忙。
身为编纂者的他,底下目前有十位作者,其中一位便是青风寨寨主唯一的女儿──满月。
这十位作者写出来的书籍故事,各有不同,从一本正经的诗词杂赋,到充满幻想的神鬼志怪都有,而满月以“青风”二字为名,所写的小说隶属在砍砍杀杀的江湖传奇里。
兴许因为满月本身就是在山贼窝里土生土长,所以写出来的江湖故事,充满了刺激、惊险与豪气,与其它江湖故事一比,明显受到青睐,甚至有说书人跑来和他商量,希望能将青风的故事拿来说书。
不过,若是依照熊壮对青风寨的描述,青风寨在熊壮的曾曾祖父那一代时,他望着满是血腥气息的青风寨,突然良心大发,有所顿悟,想解散寨子里的八十三人,将财产分与众人,让众人到城乡过一般生活,没料到总是对别人砍砍杀杀的山贼,彼此之间的义气却比天高,死活不肯下山,熊壮的曾曾祖父百般无奈之下,只好继续维持山寨形式,并且立下“不偷不抢不夺”的规矩,要后代子孙遵守。
青风寨因此开始依靠先人留下的财宝度日,也渐渐从只懂得烧杀掳掠,不懂蔬果如何种,鸡鸭如何养的山贼寨,变成种植蔬果颇有心得,养鸡养鸭还能说出一番道理,有时得冒险猎捕巨兽到城里市坊换银两的“假山寨”
现在的青风寨说好听只有“外观”能看能唬人,实际上“内在”值得商榷。
这么分析起来,青风寨不算是真正的山寨窝,满月也不能算是山寨头目的女儿,那么她写出来的故事之所以充满写实的江湖气味,说到底,就是与她的本性有关嘛!
思及此,南宫书呵的一笑。
是啊!他以往怎么没想到,满月能写出如此“生动”的故事,她的本性占了相当大的原因。
她本身就是个不同寻常姑娘的姑娘。
人晓得,当满月决定埋头奋笔写故事时,十成里有九成不认亲的。
“你带南宫公子到小道前头即可,让南宫公子自行敲满月的门。”印七星说道。
若南宫书真有本事,就不会被乱棒打出,若是被打出了,只能说南宫书这名老板毫无气魄,在他心目中的等级又会降低五分。
“这、这样啊”阿猫咽咽喉头“那书爷,这边走。”
“等等,阿猫。”印七星唤住转身要走的阿猫“稍后请周嫂清扫南边的空石屋,我想南宫公子会需要。”
南宫书肩上的包袱,大哥粗枝大叶忽略过去,他却瞧得一清二楚。
“多谢。这段期间叨扰各位了。”南宫书拱手,又被熊壮拍了两下,才跟着阿猫的脚步离开。
眼看人影消失,熊壮伸出食指,点点印七星的肩膀“二弟,阿书真要住下呀?”
“包袱都带来了。”
“可你不认为他打算去其它城镇?”他怎么想都不认为阿书会愿意在寨子里留宿。他是不介意啦!就怕阿书嫌弃寨子简陋。
“不认为。”
“这么肯定?”
“瞧他穿的衣裳,以及脚上踏的兽靴,在在都配合寨子,倘若要去其它城镇,绝对不会是这样的穿著。”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难怪方才就觉得阿书有些不一样,原来是衣裳的关系。二弟,你真行!”熊壮大力赞叹印七星的洞察力,不像他这个寨主,空有番力气,懂得吃懂得睡,却对动脑这件事一窍不通。
他一直认为青风寨的寨主之位该由二弟继承才是,怎么会是他当呢?
印七星无言,沉默片刻,才说:“大哥,最近还是多多留心满月,我觉得她”
连续几个月来,寨子里那位小姑娘明显不对劲,问也问不出所以然,现下南宫书背了包袱跑来
以往南宫书前来寨子,都是因为满月出事──跌断骨头、染上风寒、吃坏肚子闹肚疼──留在寨内甚至不到半日时间,如今满月外表好端端,无病亦无痛,到底是什么事得让南宫书跑来寨子,甚至打算住下?
莫非真如南宫书所言,满月的故事出了问题?
不,满月写出的文章,他总是第一个看,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虽然有一点点小问题,但那丫头不会有大问题啦!”熊壮拍胸脯保证。
“大哥,你这么笃定?”
“谁要她是我熊壮的女儿,就算遇到天大的问题,用大刀乱砍,刷刷刷的就解决啦!”熊壮啊哈哈的仰头长笑。
印七星目瞪口呆。这是什么理论?
接着,某人又补上一句“何况,阿书也来啦!放心啦!”
印七星彻底无言。
***
阿猫战战兢兢走在前头,不时偷瞄身后的人。
“书爷,您要住下来呀?”
“是的。”南宫书微笑,碰了下右肩上的包袱。
“满月姊的状况真有这么糟?”阿猫问。虽然怕满月说风是风的脾气,他却也担心她的状况。
“或许吧!”
或、或许?阿猫的担忧更上层楼。满月姊的状况严重到连书爷也没办法掌握?
南宫书跟着阿猫,曲曲绕绕经过一间又一间用石头或巨木盖成的豪气屋舍,对这里的景象既熟悉也陌生。
算一算,距离他上一回来此地,已经有半年左右的时间。
南宫书是“净明书坊”前任老板的大儿子,现任老板的大哥。话说,南宫老爹曾经打算把家业让予他继承,但他却对经营书坊兴致缺缺,反而热衷在“编纂者”的工作,因此把家业扔给弟弟烦恼,自己则在闲暇时间稍加帮忙。
身为编纂者的他,底下目前有十位作者,其中一位便是青风寨寨主唯一的女儿──满月。
这十位作者写出来的书籍故事,各有不同,从一本正经的诗词杂赋,到充满幻想的神鬼志怪都有,而满月以“青风”二字为名,所写的小说隶属在砍砍杀杀的江湖传奇里。
兴许因为满月本身就是在山贼窝里土生土长,所以写出来的江湖故事,充满了刺激、惊险与豪气,与其它江湖故事一比,明显受到青睐,甚至有说书人跑来和他商量,希望能将青风的故事拿来说书。
不过,若是依照熊壮对青风寨的描述,青风寨在熊壮的曾曾祖父那一代时,他望着满是血腥气息的青风寨,突然良心大发,有所顿悟,想解散寨子里的八十三人,将财产分与众人,让众人到城乡过一般生活,没料到总是对别人砍砍杀杀的山贼,彼此之间的义气却比天高,死活不肯下山,熊壮的曾曾祖父百般无奈之下,只好继续维持山寨形式,并且立下“不偷不抢不夺”的规矩,要后代子孙遵守。
青风寨因此开始依靠先人留下的财宝度日,也渐渐从只懂得烧杀掳掠,不懂蔬果如何种,鸡鸭如何养的山贼寨,变成种植蔬果颇有心得,养鸡养鸭还能说出一番道理,有时得冒险猎捕巨兽到城里市坊换银两的“假山寨”
现在的青风寨说好听只有“外观”能看能唬人,实际上“内在”值得商榷。
这么分析起来,青风寨不算是真正的山寨窝,满月也不能算是山寨头目的女儿,那么她写出来的故事之所以充满写实的江湖气味,说到底,就是与她的本性有关嘛!
思及此,南宫书呵的一笑。
是啊!他以往怎么没想到,满月能写出如此“生动”的故事,她的本性占了相当大的原因。
她本身就是个不同寻常姑娘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