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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她一样为生活欺压啊!母亲为了不让女儿知道她在以这种下贱的方式挣钱,虽然与女儿同在一座城市,女儿向她要钱时,她却从不把钱直接给女儿送去,而是照样回到家乡的邮局去寄钱,她不想让女儿心理上有什么负担,更不愿意让女儿的同学看不起。
母亲对自己简直到了苛刻的程度,身上总是很久之前那几件破旧的衣服,一日三餐连菜都舍不得吃,更不要说买什么水果了。而母亲去看女儿时,却舍得挑最好的水果买上几十斤,她想给女儿挣面子;女儿的衣服也都很新潮,总是跟随着城市的潮流,在她身上已完全看不出农村孩子的痕迹。母亲的娇宠让女儿变得很自我,她从没想过母亲的钱是怎么来的。
终于有一天,母亲在接客时,因为一个嫖客不肯给钱发生争执,结果野蛮的嫖客竟把她活活打死,于是母亲的故事也就大白于天下。当记者找到她正在上大学的女儿时,这个一身新潮的大学生竟对母亲的情况一脸茫然,她从不知道母亲是怎么生活的,记忆中只有母亲提了好多东西来看她,只有母亲经常寄来的钱!
这两个来自于真实生活的故事,看来毫不相干,却有着深刻的内在相似。无论是丈夫对妻子二十六年无微不至毫无怨言的照顾,还是母亲含辛茹苦地养大女儿又为供她上学忍辱含垢,都是因为内心深处太强烈的爱,这爱竟可以牺牲自我,甚至放弃尊严。爱是人类最崇高的感情,人类正因为有爱才会出现许多可歌可泣的传奇,但如果像这丈夫与母亲,虽然心甘情愿的付出,可这爱的对象却从来不曾感应到,不只没有感应,甚至把这视为理所当然,这付出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名人早就说过“爱孩子连母鸡都会”广而推之这句话,爱这种感情谁都会有,但怎么来爱确实是一个问题,不同人会演绎不同的爱的故事,而这爱也因为方式不同而有了差别。爱一个人,虽然我们总会说愿意为对方做一切,但这种愿意应该是在对方能够感应这份爱的前提下,如果一切的付出在对方眼里什么也不是,这爱还有什么凭依?那个二十六年为妻子做一切的丈夫,他的所作所为妻子并不珍惜,可能错并不完全在妻子。正是因为他做得太多,妻子才会觉得家里这一切太容易,他做了,只是他喜欢做,他也只能做这些,只配做这些,她并没有要求他怎么做,是他自己愿意,她凭什么感激他?二十六年都吃自己不喜欢吃的菜,只为讨好妻子,哪里像个男人?如果一个男人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妻子为什么把他当回事?而那位母亲呢,女儿去上大学,已经长大成人了,就应该如实告诉她家里的困难,让她知道自己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不能与任何人比吃比穿,应该帮母亲一起渡过难关。贫穷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贫穷中的自卑,女儿不可能对家里的情况毫无知觉,她之所以不去过问母亲,只是不想担负家庭的责任,只想把这一切都让母亲一个人来扛,只想从母亲的付出中体面一点生活糊涂的母亲,当她放弃做人的尊严去做那一切时,她有没有想到女儿对她的爱的麻木?
爱永远是一本难懂的书!红尘中的芸芸众生,为爱付出时,总应该坚守最后的底线,不能放弃自己的尊严,否则那爱只能是一种深深的悲哀!
像她一样为生活欺压啊!母亲为了不让女儿知道她在以这种下贱的方式挣钱,虽然与女儿同在一座城市,女儿向她要钱时,她却从不把钱直接给女儿送去,而是照样回到家乡的邮局去寄钱,她不想让女儿心理上有什么负担,更不愿意让女儿的同学看不起。
母亲对自己简直到了苛刻的程度,身上总是很久之前那几件破旧的衣服,一日三餐连菜都舍不得吃,更不要说买什么水果了。而母亲去看女儿时,却舍得挑最好的水果买上几十斤,她想给女儿挣面子;女儿的衣服也都很新潮,总是跟随着城市的潮流,在她身上已完全看不出农村孩子的痕迹。母亲的娇宠让女儿变得很自我,她从没想过母亲的钱是怎么来的。
终于有一天,母亲在接客时,因为一个嫖客不肯给钱发生争执,结果野蛮的嫖客竟把她活活打死,于是母亲的故事也就大白于天下。当记者找到她正在上大学的女儿时,这个一身新潮的大学生竟对母亲的情况一脸茫然,她从不知道母亲是怎么生活的,记忆中只有母亲提了好多东西来看她,只有母亲经常寄来的钱!
这两个来自于真实生活的故事,看来毫不相干,却有着深刻的内在相似。无论是丈夫对妻子二十六年无微不至毫无怨言的照顾,还是母亲含辛茹苦地养大女儿又为供她上学忍辱含垢,都是因为内心深处太强烈的爱,这爱竟可以牺牲自我,甚至放弃尊严。爱是人类最崇高的感情,人类正因为有爱才会出现许多可歌可泣的传奇,但如果像这丈夫与母亲,虽然心甘情愿的付出,可这爱的对象却从来不曾感应到,不只没有感应,甚至把这视为理所当然,这付出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名人早就说过“爱孩子连母鸡都会”广而推之这句话,爱这种感情谁都会有,但怎么来爱确实是一个问题,不同人会演绎不同的爱的故事,而这爱也因为方式不同而有了差别。爱一个人,虽然我们总会说愿意为对方做一切,但这种愿意应该是在对方能够感应这份爱的前提下,如果一切的付出在对方眼里什么也不是,这爱还有什么凭依?那个二十六年为妻子做一切的丈夫,他的所作所为妻子并不珍惜,可能错并不完全在妻子。正是因为他做得太多,妻子才会觉得家里这一切太容易,他做了,只是他喜欢做,他也只能做这些,只配做这些,她并没有要求他怎么做,是他自己愿意,她凭什么感激他?二十六年都吃自己不喜欢吃的菜,只为讨好妻子,哪里像个男人?如果一个男人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妻子为什么把他当回事?而那位母亲呢,女儿去上大学,已经长大成人了,就应该如实告诉她家里的困难,让她知道自己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不能与任何人比吃比穿,应该帮母亲一起渡过难关。贫穷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贫穷中的自卑,女儿不可能对家里的情况毫无知觉,她之所以不去过问母亲,只是不想担负家庭的责任,只想把这一切都让母亲一个人来扛,只想从母亲的付出中体面一点生活糊涂的母亲,当她放弃做人的尊严去做那一切时,她有没有想到女儿对她的爱的麻木?
爱永远是一本难懂的书!红尘中的芸芸众生,为爱付出时,总应该坚守最后的底线,不能放弃自己的尊严,否则那爱只能是一种深深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