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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含糊,也有些懒洋洋的,就像是有人在耳边叨叨念,像听佛经。但是奇怪的是,每个字你还都能听清,因为歌词的意思很顺畅。
这是一首叙事歌,等于是在讲一个故事。
而这首歌的MV,就好像是一部都市市井的纪实剧。
大概意思是:小伙儿上街买菜,要做顿饭给自己女朋友吃。然后女朋友,这个不喜欢,那个不爱吃,小伙儿记着女友的喜好,买菜的时候各种纠结,而且兜里钱其实不多,也买不起太好的菜。
然后菜是买到了,女孩一开门,全曲结束。
这首歌,叶落听下来的感觉就是,很随意。无论哪个环节,都很随意:陈艺唱得随意。碎碎念;歌词写得随意,不追求刻意押韵;编曲更是随意,一把吉他,从头伴到尾。加上一些背景声效,都市的喧嚣声,周边的汽车喇叭声。还有要价还价,打招呼等等,最后是房门开起来的“吱呀”声,女孩还有一句台词:“谁让你买这么多菜了?”
叶落看完这段MV,都被逗乐了。
但是笑完了之后,又有一些感动。
虽然歌里唱的,是生活琐事,但是男女之间的交往,“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种轰轰烈烈的东西。也就是喊喊口号,打打嘴炮。
真正的恋情,就是由这小事组成的,互相之间的爱意,也是通过这种小事去表达的。他跟楚沫儿之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有些搞笑,有些市井,有些随性。也有些温暖,这就是丁少阳的这首《街市》。
叶落是真没想到。丁少阳会写这么一首歌出来。
歌放完了,舞蹈室坐得一屋子人,表情不一。其中虞依依显得困惑,对叶落说道:“指导老师,歌还能这么写吗?”。
“能啊。”叶落反问道,“人家不就这样写出来了。你敢说不好吗?”。
“好像……似乎……挺好的。”虞依依挠了挠头。“不过他这首歌的旋律,真得很好听啊,要是我做,我肯定会细细雕琢,能把这首歌做得很唯美。”
“所以啊。你是虞依依,他是丁少阳。”叶落笑道,随后扭头对唐锦绣说道,“好了,下一首吧。”
《街市》下一首,是温元姗的《旅程》。
跟《街市》不同,这首歌前奏一出来,就让叶落有一种花团锦簇的感觉,先是一段钢琴,然后是三把以上小提琴的合奏。
这首歌,显然是精雕细琢出来的,前奏很悦耳,温元姗的嗓音,也很甜美。
“我们一起,开启一段旅程。
鲜花遍地,也有寒夜苦冷。
不要掉队,否则有缘无分……”
这首歌,是首慢歌,层次的布局、高潮的酝酿、鼓点加入的时机,甚至包括尾声,一切都中规中距,属于叶落听到前一句,就会知道下一句会怎么处理的那种歌。
这是一首再正常不过的情歌,但是,就是这么一首正规的、像教科书一样的情歌,却很好听。
无他,因为旋律。如果说歌词是一首歌的修养,那么旋律,就是一首歌的灵魂。
人们在大街上听到一首歌,首先注意到的,永远是旋律,听完旋律觉得好听,才会去找歌词看,才会跟着唱。
丁少阳这首《旅程》,其他的一切都在水准之上,但又不那么突出,至少在叶落的耳里,没那么突出,唯有旋律,动人之极。
这首歌放完,叶落开始鼓掌。这两首歌,作为爱情战争的第二组歌曲,名副其实,确实厉害。
《街市》唱得是两人在一起经历的琐事,而《旅程》就把这些琐事,比作了人生的修行之路。
男女在相爱中互相取暖,互相体谅,也会互相伤害,最后一起成长,这就是人生中的一段重要旅程。
丁少阳今年四十一岁,人生的阅历,比起两个二十一岁阅历的叶落,在年份上不见得长,但是经历的阶段更为完整。对爱情的理解和刻画,真是入木三分。
叶落觉得很荣幸,有丁少阳这么一个长自己一辈的音乐人作为竞争对手。
因为恋人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对手之间,也可以。
“这个丁少阳,真的蛮厉害的。”秦时月轻声嘀咕道,随后对叶落说道,“好了,到你了。你今天的两首歌,我可是一首都没听过。快给我听听吧。”
“我也只知道我自己唱的那首。”楚沫儿笑道,“叶落这个家伙,自己唱的那首,好像除了胡大哥,谁都不知道。”
胡贾宁指了指屏幕:“马上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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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含糊,也有些懒洋洋的,就像是有人在耳边叨叨念,像听佛经。但是奇怪的是,每个字你还都能听清,因为歌词的意思很顺畅。
这是一首叙事歌,等于是在讲一个故事。
而这首歌的MV,就好像是一部都市市井的纪实剧。
大概意思是:小伙儿上街买菜,要做顿饭给自己女朋友吃。然后女朋友,这个不喜欢,那个不爱吃,小伙儿记着女友的喜好,买菜的时候各种纠结,而且兜里钱其实不多,也买不起太好的菜。
然后菜是买到了,女孩一开门,全曲结束。
这首歌,叶落听下来的感觉就是,很随意。无论哪个环节,都很随意:陈艺唱得随意。碎碎念;歌词写得随意,不追求刻意押韵;编曲更是随意,一把吉他,从头伴到尾。加上一些背景声效,都市的喧嚣声,周边的汽车喇叭声。还有要价还价,打招呼等等,最后是房门开起来的“吱呀”声,女孩还有一句台词:“谁让你买这么多菜了?”
叶落看完这段MV,都被逗乐了。
但是笑完了之后,又有一些感动。
虽然歌里唱的,是生活琐事,但是男女之间的交往,“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种轰轰烈烈的东西。也就是喊喊口号,打打嘴炮。
真正的恋情,就是由这小事组成的,互相之间的爱意,也是通过这种小事去表达的。他跟楚沫儿之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有些搞笑,有些市井,有些随性。也有些温暖,这就是丁少阳的这首《街市》。
叶落是真没想到。丁少阳会写这么一首歌出来。
歌放完了,舞蹈室坐得一屋子人,表情不一。其中虞依依显得困惑,对叶落说道:“指导老师,歌还能这么写吗?”。
“能啊。”叶落反问道,“人家不就这样写出来了。你敢说不好吗?”。
“好像……似乎……挺好的。”虞依依挠了挠头。“不过他这首歌的旋律,真得很好听啊,要是我做,我肯定会细细雕琢,能把这首歌做得很唯美。”
“所以啊。你是虞依依,他是丁少阳。”叶落笑道,随后扭头对唐锦绣说道,“好了,下一首吧。”
《街市》下一首,是温元姗的《旅程》。
跟《街市》不同,这首歌前奏一出来,就让叶落有一种花团锦簇的感觉,先是一段钢琴,然后是三把以上小提琴的合奏。
这首歌,显然是精雕细琢出来的,前奏很悦耳,温元姗的嗓音,也很甜美。
“我们一起,开启一段旅程。
鲜花遍地,也有寒夜苦冷。
不要掉队,否则有缘无分……”
这首歌,是首慢歌,层次的布局、高潮的酝酿、鼓点加入的时机,甚至包括尾声,一切都中规中距,属于叶落听到前一句,就会知道下一句会怎么处理的那种歌。
这是一首再正常不过的情歌,但是,就是这么一首正规的、像教科书一样的情歌,却很好听。
无他,因为旋律。如果说歌词是一首歌的修养,那么旋律,就是一首歌的灵魂。
人们在大街上听到一首歌,首先注意到的,永远是旋律,听完旋律觉得好听,才会去找歌词看,才会跟着唱。
丁少阳这首《旅程》,其他的一切都在水准之上,但又不那么突出,至少在叶落的耳里,没那么突出,唯有旋律,动人之极。
这首歌放完,叶落开始鼓掌。这两首歌,作为爱情战争的第二组歌曲,名副其实,确实厉害。
《街市》唱得是两人在一起经历的琐事,而《旅程》就把这些琐事,比作了人生的修行之路。
男女在相爱中互相取暖,互相体谅,也会互相伤害,最后一起成长,这就是人生中的一段重要旅程。
丁少阳今年四十一岁,人生的阅历,比起两个二十一岁阅历的叶落,在年份上不见得长,但是经历的阶段更为完整。对爱情的理解和刻画,真是入木三分。
叶落觉得很荣幸,有丁少阳这么一个长自己一辈的音乐人作为竞争对手。
因为恋人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对手之间,也可以。
“这个丁少阳,真的蛮厉害的。”秦时月轻声嘀咕道,随后对叶落说道,“好了,到你了。你今天的两首歌,我可是一首都没听过。快给我听听吧。”
“我也只知道我自己唱的那首。”楚沫儿笑道,“叶落这个家伙,自己唱的那首,好像除了胡大哥,谁都不知道。”
胡贾宁指了指屏幕:“马上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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