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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记录她的少年时光,那么故事就会到此结束。
兰花市场日趋低迷后,镇上转为经营花卉批发生意,产业道路的两旁,连绵数十间规模不同的花卉批发商。每天从太阳还没露脸,花商们就开始忙进忙出,分送各种新鲜花卉。
这儿的空气里,仍有淡淡的花香;菊花田里的灯光,也仍在夜晚照亮大半的天
空。只是人事物都有了些许改变,当年的青青子衿们,已不是从前的模样。
炳日的小芳,高中毕业后就去日本留学,从此满口“ァイゥェォ”即使木村拓哉已经结婚,成了两个女儿的爸,她仍不离不弃,挚爱木村永不改。
优秀的向柔,还是一如以往的优秀。她从一流大学毕业,在家族企业里坐镇,虽然美丽非凡,身旁却从没有男人的踪影。
至于凌珑嘛
她摆脱了“向刚效应”重归平静生活,两年后考上南部的大学。
从此之后,她只剩寒暑假时,才加入媲美民族大迁徒的返乡车潮,回镇上过过懒散的生活,等到假期结束,又得包袱款款,为了求学离乡背井。
四年后领得毕业证书,她在高雄找寻工作机会,前后换了两间公司。
第一间是亏损连连,老板破产,必须跑路,含泪解散公司:第二间则是太过赚钱,老板眼看荷包饱足了,决定结束事业,移民去享清福,同样含泪解散公司。
二十六岁的那年,凌珑又回镇上。
说好听些,她是暂时养精蓄锐,事实上却是找不到新工作,只得暂时窝在家里混日子,为中华民国的失业率略尽棉薄之力。
家里的分工状况,跟以往没啥两样,倒是多了个刚怀孕的嫂子,凌珑失业返家,刚好可以分担些家事。而所谓的家事呢,除了洗衣烧饭、伺候一家大小外,自然还包括各类的杂事
例如,缴电话费。
一个燠热的午后,一个娇小的人儿,载著一只哈士奇,出现在电信局门前。凌珑把车子停好,拿掉安全帽,红唇吁出一口气,用手掌扇扇热得发红的小脸。天气实在太热,她才骑了一段路,去还了小说、买了蔬菜,全身就已香汗淋漓。
“饭团,待在这里,别跟来。”她拍拍那颗毛茸茸的大脑袋,再拉开背包的拉链,确定电话帐单在里头,接著就转身往里头走。
狈儿却迳自跳下摩托车,没把她的话当一回事,甚至冲得比她还快,咚的一声就撞上落地窗,毛茸茸的脑袋贴着玻璃,蓝色的眼睛转啊转,兴奋的往里头瞧,软软厚厚的脚掌还砰砰砰的乱拍。
“不行,狗不能进去,你给我待在外头!”她手忙脚乱的拉住项圈,努力把它往后拉。
狈儿是嫂子抱回来的,当初还好小好小,毛茸茸的一团,可爱得像填充玩偶,全家人一看就喜欢极了。哪里知道,它像是吞了杰克的魔豆,迅速成长茁壮,如今它头大脚大,力气更大,她细瘦的双臂几乎快拉不动,每次带著它出门,都累得她全身发软。
“饭团,坐下!”凌珑气喘吁吁的喊,先拿出皮带,把它扣在一旁,再迅速掏出一颗小皮球。
毛茸茸的大脑袋掉转方向,蓝色的眼睛找寻到新的攻击目标,火速离开那面玻璃。它露出雪白的尖牙低咆,激动的扑住小皮球,趴在地上乱咬,像是跟那颗球有不共戴天之仇。
谤据以往的经验,那颗小皮球大概可以撑个二十分钟。
先确定狗儿待的地方够凉爽,照不到毒辣的阳光,也没有危险后,她这才慢慢的后退,在狗儿没察觉的情况下,闪身进了电信局。
自动门滑开,冷气的凉风迎面而来,暑气被逼退,她满足的叹了一口气。
七、八个柜台只开放了三个,每个柜台前都排著长长的队伍。排队的人们倒也不心急,愉快的交谈,扯些张家长李家短的鸡毛蒜皮小事,仿佛是专程上电信局来聊天,而非来缴费。
她选了最短的队伍,乖乖加入排队的人群,站定后就拿出背包里的小说,低头埋进剧情里,打发等待的时间,只偶尔抬起头来,察看前头还剩多少人。
队伍前进得很缓慢,服务人员花一半的时间工作,而另一半的时间,则是在问候顾客时全家大小,善尽敦亲睦邻的职责。
正当她看完第一章,准备翻页时,一声呼唤蓦然响起。
“凌珑!”
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纤嫩的小手僵在半空中,翻页的动作为之冻结,她像是被点了穴,保持原先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只有那双眼睛,因为无限的恐惧而瞪大。室内有瞬间的寂静,所有人停止交谈,目光全都掉转方向,朝她这儿看来。
她不肯面对现实,迟迟不愿意抬头,甚至还闭起双眼,在心里努力祈祷,希望那声呼唤只是她的错觉
“凌珑!”
她几乎要发出呻吟。
不是错觉,真的有人在喊她。
她捏紧手里的小说,全身发冷,慢慢转动僵硬的颈子,看见那张烙在记忆里的无赖笑脸。
向刚就站在几公尺之外,勾著薄唇,带著浅浅的笑意注视她。
他穿著清爽的蓝色衬衫、米色的薄丝长裤,比十年前更高大、更俊朗。
她克制著不要发抖,努力压下汹涌而来的惊慌,想礼貌性的回以微笑,但是小脸上挤出来的笑容,却比哭还难看。
“你记得我吗?”向刚朗声间道,用最大的声量,隔著数排的人跟她说话,丝毫不在意四周关注的目光。
她僵硬的点头,把脸埋回小说里,学习鸵鸟逃避现实。
可惜,向刚不肯放过她。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双手交叠在胸前,轻松的伸长腿,倚靠在柜台旁,坚持要跟她“闲话家常”
“两、两个月前”书页后传来闷闷的声音。
“是吗?”他偏头微笑着,打量著缩在队伍里的小女人,眼睛像是黑色的钻石,闪亮得有些异于寻常“怎么这么见外,都回来两个多月了,也不来我家里打声招呼?”他语带揶揄。
小说挪开,粉嫩的脸儿不情愿的露了出来。
“呃我有点忙,所以忘了。”她很想来个相应不理,但是又担心,放任他继续自问自答,会惹来更多人的注意。
“忙?”他挑起浓眉,模样比她记忆中更有魅力。“你在忙些什么?”
“照顾我嫂子。”
他再度挑起浓眉,理解的点头,接著转身对著窃窃私语的人们介绍。“你们不记得了吗?她是凌家的小女儿,凌云的妹妹。”锐利的视线,没有错过她眼里的惊慌。
众人响起一阵省悟的低呼。不能怪大夥儿眼拙,只是女大十八变,凌珑又离开镇上太久,要不是有了向刚的提醒,他们根本认不出眼前清丽的小女人,就是当年的黄毛丫头。
“啊,是月娥的女儿嘛!”排在队伍后头的文具行老板娘发出热情的呼喊,要不是距离太远,大概已经冲过来给她一个拥抱。
她勉强挤出笑容,不安的发现,所有人一听见老妈的名字,马上立正站好,眼里多了几分敬意。
这几年来,凌梁月娥有如被月下老人附身,为镇上男女的婚姻大事而努力。那块“第一媒人”的匾额,就高悬在凌家客厅,而匾额下方,则是摆著一叠高高的资料,里头全是方圆百里之内,所有未婚男女的资料。
“凌珑啊,你记得我吗?”左边有人大幅度的挥手,试图吸引她的注意力。
“我是你国中隔壁班的同学啊!”一个粗壮的年轻男人喊著,对她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她的笑容快僵了。
右边队伍里又有动静。
“哈罗哈罗,我是你高中同学的表弟!”一个少年兴奋的说道,还拿起数位相机,拍下她错愕的表情。“我听表姐提过你,她说高三期末考时,你传来的小抄救了她一命。”
她惊慌的倒抽一口气,连忙四下张望,就怕高中老师刚好也在现场。
清澈的大眼儿在室内绕了一圈,没瞧见老师,倒是看见向刚双手交叠在胸前,黑眸瞅着她,好整以暇的微笑,欣赏她被众人围攻的窘迫模样。
这个家伙是故意让她曝光的!他明明就知道,她胆子小,一受人注意就会手足无措
砰!玻璃外的巨响,打断大夥儿热络的自我介绍。
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贴在玻璃上,蓝眼睛骨碌碌的乱转。小皮球已经壮烈牺牲,成了一小坨破碎的皮革,被狗儿丢弃在一旁,它现在最感兴趣的,是用湿湿的舌头擦洗玻璃。
“唉啊,那只狗是你的吧?”有人眼尖,认出那是凌家豢养的狗儿。
“嗯。”她收回怨恨得足以杀人的目光,不再理会向刚。“抱歉,我来不及带它回去,只能暂时把它带在身边。等我一缴好电话费,马上就带它离开。”
她的歉意,马上被街坊邻居解读成别的涵义。
“啊,原来你在赶时间啊?怎么不早点说呢?”有人反应过来,殷勤的连声招呼。“来来来,别站在后头,你先来处理好了。”
此举马上得到热烈响应,原本排在她面前的人群,有如红海般迅速分开,眼前出现一条康庄大道,柜台与她之间再也没有任何阻隔。
“呃,不用了,我跟著大家一起排队就行了”凌珑受宠若惊,连忙摇头。
“别客气啦!”
“是啊是啊,都是自己人嘛!”
“别担心,我们都不急。”
人们七嘴八舌,坚持她得接受这个好意,就连柜台后方的眼务人员也露出亲切的微笑,对著她频频招手。
她无可奈何,只得硬著头皮,拖著有些颤抖的腿儿上前,手忙脚乱的翻出帐单与钱包,搁在柜台上,让对方办理缴费手续。
然后,当手续办妥后,她抓起收据与零钱,在向刚的微笑,以及众人的注目下落荒而逃。
五十的小绵羊加速到底,一路住前冲,趴在前头的狗狗迎风而立,兴奋得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哈哈哈的喘气。
凌珑目下斜视,冶汗直冒... -->>
如果只是记录她的少年时光,那么故事就会到此结束。
兰花市场日趋低迷后,镇上转为经营花卉批发生意,产业道路的两旁,连绵数十间规模不同的花卉批发商。每天从太阳还没露脸,花商们就开始忙进忙出,分送各种新鲜花卉。
这儿的空气里,仍有淡淡的花香;菊花田里的灯光,也仍在夜晚照亮大半的天
空。只是人事物都有了些许改变,当年的青青子衿们,已不是从前的模样。
炳日的小芳,高中毕业后就去日本留学,从此满口“ァイゥェォ”即使木村拓哉已经结婚,成了两个女儿的爸,她仍不离不弃,挚爱木村永不改。
优秀的向柔,还是一如以往的优秀。她从一流大学毕业,在家族企业里坐镇,虽然美丽非凡,身旁却从没有男人的踪影。
至于凌珑嘛
她摆脱了“向刚效应”重归平静生活,两年后考上南部的大学。
从此之后,她只剩寒暑假时,才加入媲美民族大迁徒的返乡车潮,回镇上过过懒散的生活,等到假期结束,又得包袱款款,为了求学离乡背井。
四年后领得毕业证书,她在高雄找寻工作机会,前后换了两间公司。
第一间是亏损连连,老板破产,必须跑路,含泪解散公司:第二间则是太过赚钱,老板眼看荷包饱足了,决定结束事业,移民去享清福,同样含泪解散公司。
二十六岁的那年,凌珑又回镇上。
说好听些,她是暂时养精蓄锐,事实上却是找不到新工作,只得暂时窝在家里混日子,为中华民国的失业率略尽棉薄之力。
家里的分工状况,跟以往没啥两样,倒是多了个刚怀孕的嫂子,凌珑失业返家,刚好可以分担些家事。而所谓的家事呢,除了洗衣烧饭、伺候一家大小外,自然还包括各类的杂事
例如,缴电话费。
一个燠热的午后,一个娇小的人儿,载著一只哈士奇,出现在电信局门前。凌珑把车子停好,拿掉安全帽,红唇吁出一口气,用手掌扇扇热得发红的小脸。天气实在太热,她才骑了一段路,去还了小说、买了蔬菜,全身就已香汗淋漓。
“饭团,待在这里,别跟来。”她拍拍那颗毛茸茸的大脑袋,再拉开背包的拉链,确定电话帐单在里头,接著就转身往里头走。
狈儿却迳自跳下摩托车,没把她的话当一回事,甚至冲得比她还快,咚的一声就撞上落地窗,毛茸茸的脑袋贴着玻璃,蓝色的眼睛转啊转,兴奋的往里头瞧,软软厚厚的脚掌还砰砰砰的乱拍。
“不行,狗不能进去,你给我待在外头!”她手忙脚乱的拉住项圈,努力把它往后拉。
狈儿是嫂子抱回来的,当初还好小好小,毛茸茸的一团,可爱得像填充玩偶,全家人一看就喜欢极了。哪里知道,它像是吞了杰克的魔豆,迅速成长茁壮,如今它头大脚大,力气更大,她细瘦的双臂几乎快拉不动,每次带著它出门,都累得她全身发软。
“饭团,坐下!”凌珑气喘吁吁的喊,先拿出皮带,把它扣在一旁,再迅速掏出一颗小皮球。
毛茸茸的大脑袋掉转方向,蓝色的眼睛找寻到新的攻击目标,火速离开那面玻璃。它露出雪白的尖牙低咆,激动的扑住小皮球,趴在地上乱咬,像是跟那颗球有不共戴天之仇。
谤据以往的经验,那颗小皮球大概可以撑个二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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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个柜台只开放了三个,每个柜台前都排著长长的队伍。排队的人们倒也不心急,愉快的交谈,扯些张家长李家短的鸡毛蒜皮小事,仿佛是专程上电信局来聊天,而非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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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她看完第一章,准备翻页时,一声呼唤蓦然响起。
“凌珑!”
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纤嫩的小手僵在半空中,翻页的动作为之冻结,她像是被点了穴,保持原先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只有那双眼睛,因为无限的恐惧而瞪大。室内有瞬间的寂静,所有人停止交谈,目光全都掉转方向,朝她这儿看来。
她不肯面对现实,迟迟不愿意抬头,甚至还闭起双眼,在心里努力祈祷,希望那声呼唤只是她的错觉
“凌珑!”
她几乎要发出呻吟。
不是错觉,真的有人在喊她。
她捏紧手里的小说,全身发冷,慢慢转动僵硬的颈子,看见那张烙在记忆里的无赖笑脸。
向刚就站在几公尺之外,勾著薄唇,带著浅浅的笑意注视她。
他穿著清爽的蓝色衬衫、米色的薄丝长裤,比十年前更高大、更俊朗。
她克制著不要发抖,努力压下汹涌而来的惊慌,想礼貌性的回以微笑,但是小脸上挤出来的笑容,却比哭还难看。
“你记得我吗?”向刚朗声间道,用最大的声量,隔著数排的人跟她说话,丝毫不在意四周关注的目光。
她僵硬的点头,把脸埋回小说里,学习鸵鸟逃避现实。
可惜,向刚不肯放过她。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双手交叠在胸前,轻松的伸长腿,倚靠在柜台旁,坚持要跟她“闲话家常”
“两、两个月前”书页后传来闷闷的声音。
“是吗?”他偏头微笑着,打量著缩在队伍里的小女人,眼睛像是黑色的钻石,闪亮得有些异于寻常“怎么这么见外,都回来两个多月了,也不来我家里打声招呼?”他语带揶揄。
小说挪开,粉嫩的脸儿不情愿的露了出来。
“呃我有点忙,所以忘了。”她很想来个相应不理,但是又担心,放任他继续自问自答,会惹来更多人的注意。
“忙?”他挑起浓眉,模样比她记忆中更有魅力。“你在忙些什么?”
“照顾我嫂子。”
他再度挑起浓眉,理解的点头,接著转身对著窃窃私语的人们介绍。“你们不记得了吗?她是凌家的小女儿,凌云的妹妹。”锐利的视线,没有错过她眼里的惊慌。
众人响起一阵省悟的低呼。不能怪大夥儿眼拙,只是女大十八变,凌珑又离开镇上太久,要不是有了向刚的提醒,他们根本认不出眼前清丽的小女人,就是当年的黄毛丫头。
“啊,是月娥的女儿嘛!”排在队伍后头的文具行老板娘发出热情的呼喊,要不是距离太远,大概已经冲过来给她一个拥抱。
她勉强挤出笑容,不安的发现,所有人一听见老妈的名字,马上立正站好,眼里多了几分敬意。
这几年来,凌梁月娥有如被月下老人附身,为镇上男女的婚姻大事而努力。那块“第一媒人”的匾额,就高悬在凌家客厅,而匾额下方,则是摆著一叠高高的资料,里头全是方圆百里之内,所有未婚男女的资料。
“凌珑啊,你记得我吗?”左边有人大幅度的挥手,试图吸引她的注意力。
“我是你国中隔壁班的同学啊!”一个粗壮的年轻男人喊著,对她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她的笑容快僵了。
右边队伍里又有动静。
“哈罗哈罗,我是你高中同学的表弟!”一个少年兴奋的说道,还拿起数位相机,拍下她错愕的表情。“我听表姐提过你,她说高三期末考时,你传来的小抄救了她一命。”
她惊慌的倒抽一口气,连忙四下张望,就怕高中老师刚好也在现场。
清澈的大眼儿在室内绕了一圈,没瞧见老师,倒是看见向刚双手交叠在胸前,黑眸瞅着她,好整以暇的微笑,欣赏她被众人围攻的窘迫模样。
这个家伙是故意让她曝光的!他明明就知道,她胆子小,一受人注意就会手足无措
砰!玻璃外的巨响,打断大夥儿热络的自我介绍。
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贴在玻璃上,蓝眼睛骨碌碌的乱转。小皮球已经壮烈牺牲,成了一小坨破碎的皮革,被狗儿丢弃在一旁,它现在最感兴趣的,是用湿湿的舌头擦洗玻璃。
“唉啊,那只狗是你的吧?”有人眼尖,认出那是凌家豢养的狗儿。
“嗯。”她收回怨恨得足以杀人的目光,不再理会向刚。“抱歉,我来不及带它回去,只能暂时把它带在身边。等我一缴好电话费,马上就带它离开。”
她的歉意,马上被街坊邻居解读成别的涵义。
“啊,原来你在赶时间啊?怎么不早点说呢?”有人反应过来,殷勤的连声招呼。“来来来,别站在后头,你先来处理好了。”
此举马上得到热烈响应,原本排在她面前的人群,有如红海般迅速分开,眼前出现一条康庄大道,柜台与她之间再也没有任何阻隔。
“呃,不用了,我跟著大家一起排队就行了”凌珑受宠若惊,连忙摇头。
“别客气啦!”
“是啊是啊,都是自己人嘛!”
“别担心,我们都不急。”
人们七嘴八舌,坚持她得接受这个好意,就连柜台后方的眼务人员也露出亲切的微笑,对著她频频招手。
她无可奈何,只得硬著头皮,拖著有些颤抖的腿儿上前,手忙脚乱的翻出帐单与钱包,搁在柜台上,让对方办理缴费手续。
然后,当手续办妥后,她抓起收据与零钱,在向刚的微笑,以及众人的注目下落荒而逃。
五十的小绵羊加速到底,一路住前冲,趴在前头的狗狗迎风而立,兴奋得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哈哈哈的喘气。
凌珑目下斜视,冶汗直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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