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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色。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
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日常读物竟是龙虎门!
“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
他回头,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较凉快。”他说。
“啊!原来是这样。”
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
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色情杂志和一副麻将。
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
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脑萍入港大,真是异数。
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洞,便是根本没有头发。
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姐妹。姐妹是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
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姐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私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
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
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
“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
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
“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
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窝里听人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懊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懊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我在歌声中睡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
“谢谢你。”我对他说。
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懊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懊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
“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
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
那首歌,总是叫每一个人无端地伤感,连看龙虎门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计程车到了港大,我找钱包付钱,林方文对我说:“不用你付钱。”
他就这样付了计程车费,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么事?”
他把外套脱下来扔给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说。
“你的衣服湿透了。”他说。
“我不怕冷。”我说。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现在好像穿了透视装。”
我看看自己,才发现身上的白恤衫湿透,整个胸罩浮现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尴尬得不敢望他。
接着的一课,林方文没有出现。我的恤衫已干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还给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门没有关上,我走进去,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旧书局。他整个房间都是书,半张床给书本霸占了。房里并没有大量的龙虎门、花花公子或姐妹。有战争与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来也看那些书。桌面很凌乱,翻看一下桌上的纸张,其中一张纸上,有人间的歌词。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他竟然那么无聊把歌词抄一遍。
即使抄歌词,也没有可能连简谱一起抄下吧?人间的填词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并,不就是“放”字吗?难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这个猛啃龙虎门的人,能写出那样动人的歌词?人间不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却是最能感动我的歌。
我看见床上有一支颇为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是填词的工具吗?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突然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把外套还给你。”
“哦。”
他没有理会我,把刚洗好的几件衣服挂在房间里。
“人间的歌词,是你写的吗?”
“没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样子很吃惊,是不是象我这种人,不象会写出这样的歌词?”
我从来没想过,那段日子里,每晚陪着我入梦的歌,竟是他写的。一个我极心仪的填词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认识的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应该离去,却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会跟我说些什么。林方文没有跟我说话,温柔地拥抱着我,我竟然没有反抗,我好像已经跟他认识了很久。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一个和我没血缘的男人拥抱,他的体温温热着我,我用双手紧紧抱着他,象找到了一个依归。他用双手捧着我的脸,唇贴着我的唇。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先放手。我们好像是一对被长年分隔开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拥抱,便无论如何不肯再分开。我看着书桌上的小闹钟,时间以轻快的步伐歌颂爱情,我们已经拥抱了一小时。
“我想喝水。”我说。
他放开我,倒了一杯水给我,我们拥抱了一小时,他竟然还没有摘下那顶鸭舌帽。
“你为什么总是戴着帽子?”我锲而不舍。
“没想过为什么。”
那一刻,我是一个刚刚跟他拥抱了一小时的女子,我问他问题,他竟然那样不负责任地回答我,我觉得尴尬,他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太多?刚刚献出初吻的女孩,也许应该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时候,我便知道,他不是头一次接吻,他很会吻人。
“歌词真是你写的吗?”
“如果不是我写的,你刚才便不会让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
“你这个人太计较了。”
我觉得很愤怒,他会不会是玩弄我?因为我曾经批评他上课时看龙虎门。他故意要吻我,然后向其他人炫耀,证实我不过是一个容易受骗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话,我已经输了,我还留下干什么?
我冲出走廊,离开宿舍大楼,上了一辆计程车,车上竟然播着那首歌: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懊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为什么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紧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见面,对于我终于和一个男人拥吻,她显得很雀跃,也许她觉得,以后我们可以有更多共同话题。
“要查出来不难,我问唱片监制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但我感觉到,他就是那个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来。
“监制说,他常常戴着一顶鸭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恋爱!他很红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词。”
“你跟林正平怎样了?”
“不要说了!他正在追求一个歌星保姆。”
“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吗?”
“是很漂亮,不过是个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质问他,他说,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个玩弄女人的风流种子罢了。是我太天真。”
“你会回到邓初发身边吗?”
“我已经不爱他。”
迪之没有流下泪来,她尽量使自己若无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爱情可以是游戏,她把那次玩弄当成是短暂的爱情,那样会使她好过点。
第二天上课,林方文进入课室时,仍然戴着那顶鸭舌帽,他坐在我身边,在我耳边说:
“你应该已经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别过脸不去望他,心里却很快乐。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笔记,没有看他的书。
“今天为什么不看龙虎门?”
“新一期还未出版。”
我给他气坏:“你为什么看龙虎门?”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姐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过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
“为什么要给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缩回去。他应该多问我一次。
下课后,我以为他会约我吃饭,他竟然匆匆说了一句:“我会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日,我守在电话旁边,地久天长,等待一个人的声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从其中一个同学手上拿到我的电话。可是,他没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课室外碰见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饭吗?”
“没空。”我说。
他的样子很失望,看来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着,你说午饭?午饭我有空,我以为你说晚饭。”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圆场。
我们长途跋涉去浅水湾吃汉堡包。
“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吗?”他说。
“你不知道吗?”
“你没有告诉我。”
“你没有去查?”
他摇头。我常常以为,他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开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谈恋爱。他们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红的填词人林放。
消息很快传到乐姬耳里,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说:
“听说你跟才子谈恋爱?”
我看得出她眼里的妒忌,她以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应该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没有遇上她而已。
终于有一次,给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从老远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则特意不介绍林方文给她认识,我一定要捍卫我的初恋。
“她是谁?”林方文问我。
“我的中学同学,很漂亮吧?”我试探他。
他没有理会我。
我们常常那样斗嘴,他永远是爱理不理的,他只会对他头上那顶鸭舌帽坚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们相约在卡萨布兰卡吃饭庆祝新年。我听迪之说,那里可以跳舞,所以当林方文问我想到那里度除夕,我便选卡萨布兰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时,还没有看见他。驻场拌星倒数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欢腾,我气得一个人在哭。他会不会从此不再出现?
他在十二时十五分来到,安然无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离开。
他拉着我问:“你去哪里?”
“你现在才来?”我流着泪质问他。
“我在录音室。”
“你忘了我在这里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样回答我!我无法不承认,一直以来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着脸冲出去,他在餐厅外拉着我,把一张歌谱塞在我手里:“这首歌是我为你而写的。”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乐风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
会不会给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靶动是一座熔炉,烧熔我的心,逼出眼泪,即使用一双手去接,也接不住。
“为什么要写这首歌给我?”
他没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问题。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欢愉,天的遥远地的辽阔,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有一个男人,为我写一首歌。
他抱着我,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远不会再出现!”
“怎会呢?”他吻我。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们在海边等待日出。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的人。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吗?”我问他。
他点头,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给她吗?”
他沉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着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会不会有明天?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
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这是不是林方文要对我说的话?他是个悲观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没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个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录音。在录音室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着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点作闷。
“林放的情歌写得很好,能感动很多女人。”林正平对我说。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称赞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写过很多情歌给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离开录音室的时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说话,大概是他的悲剧人物情绪又发作。
“你跟林正平很谈得来吧?”他幽幽地说。
原来他妒忌。我突然觉得很快乐,他妒忌我和另一个男人谈话,他不是一直都爱理不理的吗?
“你妒忌?”我试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个好男人。”他说。
我笑而不答,我当然知道,我装着无知,让他不放心。
“嗨,你什么时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气再次向他挑战“你洗澡的时候,是不是也戴着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亲密,它没有一天离开你。”我说。
他继续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后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让我碰到他的鸭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说。
“当然,我是女子排球队队员呢。”我企图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闪开。
“你为什么不肯摘下帽子?”
“我说过,我没想过为什么。”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头顶有一个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赌气。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见。”
他竟然掉下我离开!我气得在路上哭起来。
那顶鸭舌帽可能是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怀念那个人。
我坐在路边,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辆汽车划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边飞驰而过,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现在我跟前,我低着头偷笑,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并没有戴着鸭舌帽。
他的头顶没有洞,也没有伤疤,他的头发乌黑浓密。
他拿着帽子,向我行了一个礼,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来干什么?”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男人气走?”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女人丢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没有戴帽子,好像没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为什么摘下帽子?”
“没有想过为什么。”
我渐渐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样一个人,他长久以来戴着帽子,没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没有原因。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说。
他回头,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恋情,对方是唱片公司录音室的技师,迪之把他们两人用保丽莱拍下的照片给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选择,不够英俊。”我说。
“我现在是返璞归真。”她认真地说“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学攀山。”
“攀山很危险。”我说。
“你说攀山危险,还是恋爱危险?”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恋情,他是牙医,替一位私人执业的牙医工作。
“你们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没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审问我和光蕙。
“你老是关心这个问题。”我骂迪之。
“就是嘛!你不脸红的吗?”光蕙也骂她。
“你们不要这么纯情好不好?早晚... -->>
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色。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
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日常读物竟是龙虎门!
“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
他回头,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较凉快。”他说。
“啊!原来是这样。”
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
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色情杂志和一副麻将。
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
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脑萍入港大,真是异数。
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洞,便是根本没有头发。
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姐妹。姐妹是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
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姐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私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
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
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
“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
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
“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
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窝里听人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懊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懊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我在歌声中睡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
“谢谢你。”我对他说。
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懊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懊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
“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
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
那首歌,总是叫每一个人无端地伤感,连看龙虎门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计程车到了港大,我找钱包付钱,林方文对我说:“不用你付钱。”
他就这样付了计程车费,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么事?”
他把外套脱下来扔给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说。
“你的衣服湿透了。”他说。
“我不怕冷。”我说。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现在好像穿了透视装。”
我看看自己,才发现身上的白恤衫湿透,整个胸罩浮现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尴尬得不敢望他。
接着的一课,林方文没有出现。我的恤衫已干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还给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门没有关上,我走进去,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旧书局。他整个房间都是书,半张床给书本霸占了。房里并没有大量的龙虎门、花花公子或姐妹。有战争与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来也看那些书。桌面很凌乱,翻看一下桌上的纸张,其中一张纸上,有人间的歌词。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他竟然那么无聊把歌词抄一遍。
即使抄歌词,也没有可能连简谱一起抄下吧?人间的填词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并,不就是“放”字吗?难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这个猛啃龙虎门的人,能写出那样动人的歌词?人间不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却是最能感动我的歌。
我看见床上有一支颇为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是填词的工具吗?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突然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把外套还给你。”
“哦。”
他没有理会我,把刚洗好的几件衣服挂在房间里。
“人间的歌词,是你写的吗?”
“没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样子很吃惊,是不是象我这种人,不象会写出这样的歌词?”
我从来没想过,那段日子里,每晚陪着我入梦的歌,竟是他写的。一个我极心仪的填词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认识的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应该离去,却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会跟我说些什么。林方文没有跟我说话,温柔地拥抱着我,我竟然没有反抗,我好像已经跟他认识了很久。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一个和我没血缘的男人拥抱,他的体温温热着我,我用双手紧紧抱着他,象找到了一个依归。他用双手捧着我的脸,唇贴着我的唇。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先放手。我们好像是一对被长年分隔开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拥抱,便无论如何不肯再分开。我看着书桌上的小闹钟,时间以轻快的步伐歌颂爱情,我们已经拥抱了一小时。
“我想喝水。”我说。
他放开我,倒了一杯水给我,我们拥抱了一小时,他竟然还没有摘下那顶鸭舌帽。
“你为什么总是戴着帽子?”我锲而不舍。
“没想过为什么。”
那一刻,我是一个刚刚跟他拥抱了一小时的女子,我问他问题,他竟然那样不负责任地回答我,我觉得尴尬,他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太多?刚刚献出初吻的女孩,也许应该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时候,我便知道,他不是头一次接吻,他很会吻人。
“歌词真是你写的吗?”
“如果不是我写的,你刚才便不会让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
“你这个人太计较了。”
我觉得很愤怒,他会不会是玩弄我?因为我曾经批评他上课时看龙虎门。他故意要吻我,然后向其他人炫耀,证实我不过是一个容易受骗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话,我已经输了,我还留下干什么?
我冲出走廊,离开宿舍大楼,上了一辆计程车,车上竟然播着那首歌: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懊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为什么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紧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见面,对于我终于和一个男人拥吻,她显得很雀跃,也许她觉得,以后我们可以有更多共同话题。
“要查出来不难,我问唱片监制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但我感觉到,他就是那个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来。
“监制说,他常常戴着一顶鸭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恋爱!他很红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词。”
“你跟林正平怎样了?”
“不要说了!他正在追求一个歌星保姆。”
“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吗?”
“是很漂亮,不过是个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质问他,他说,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个玩弄女人的风流种子罢了。是我太天真。”
“你会回到邓初发身边吗?”
“我已经不爱他。”
迪之没有流下泪来,她尽量使自己若无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爱情可以是游戏,她把那次玩弄当成是短暂的爱情,那样会使她好过点。
第二天上课,林方文进入课室时,仍然戴着那顶鸭舌帽,他坐在我身边,在我耳边说:
“你应该已经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别过脸不去望他,心里却很快乐。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笔记,没有看他的书。
“今天为什么不看龙虎门?”
“新一期还未出版。”
我给他气坏:“你为什么看龙虎门?”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姐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过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
“为什么要给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缩回去。他应该多问我一次。
下课后,我以为他会约我吃饭,他竟然匆匆说了一句:“我会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日,我守在电话旁边,地久天长,等待一个人的声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从其中一个同学手上拿到我的电话。可是,他没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课室外碰见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饭吗?”
“没空。”我说。
他的样子很失望,看来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着,你说午饭?午饭我有空,我以为你说晚饭。”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圆场。
我们长途跋涉去浅水湾吃汉堡包。
“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吗?”他说。
“你不知道吗?”
“你没有告诉我。”
“你没有去查?”
他摇头。我常常以为,他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开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谈恋爱。他们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红的填词人林放。
消息很快传到乐姬耳里,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说:
“听说你跟才子谈恋爱?”
我看得出她眼里的妒忌,她以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应该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没有遇上她而已。
终于有一次,给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从老远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则特意不介绍林方文给她认识,我一定要捍卫我的初恋。
“她是谁?”林方文问我。
“我的中学同学,很漂亮吧?”我试探他。
他没有理会我。
我们常常那样斗嘴,他永远是爱理不理的,他只会对他头上那顶鸭舌帽坚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们相约在卡萨布兰卡吃饭庆祝新年。我听迪之说,那里可以跳舞,所以当林方文问我想到那里度除夕,我便选卡萨布兰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时,还没有看见他。驻场拌星倒数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欢腾,我气得一个人在哭。他会不会从此不再出现?
他在十二时十五分来到,安然无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离开。
他拉着我问:“你去哪里?”
“你现在才来?”我流着泪质问他。
“我在录音室。”
“你忘了我在这里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样回答我!我无法不承认,一直以来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着脸冲出去,他在餐厅外拉着我,把一张歌谱塞在我手里:“这首歌是我为你而写的。”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乐风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
会不会给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靶动是一座熔炉,烧熔我的心,逼出眼泪,即使用一双手去接,也接不住。
“为什么要写这首歌给我?”
他没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问题。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欢愉,天的遥远地的辽阔,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有一个男人,为我写一首歌。
他抱着我,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远不会再出现!”
“怎会呢?”他吻我。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们在海边等待日出。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的人。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吗?”我问他。
他点头,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给她吗?”
他沉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着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会不会有明天?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
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这是不是林方文要对我说的话?他是个悲观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没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个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录音。在录音室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着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点作闷。
“林放的情歌写得很好,能感动很多女人。”林正平对我说。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称赞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写过很多情歌给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离开录音室的时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说话,大概是他的悲剧人物情绪又发作。
“你跟林正平很谈得来吧?”他幽幽地说。
原来他妒忌。我突然觉得很快乐,他妒忌我和另一个男人谈话,他不是一直都爱理不理的吗?
“你妒忌?”我试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个好男人。”他说。
我笑而不答,我当然知道,我装着无知,让他不放心。
“嗨,你什么时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气再次向他挑战“你洗澡的时候,是不是也戴着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亲密,它没有一天离开你。”我说。
他继续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后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让我碰到他的鸭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说。
“当然,我是女子排球队队员呢。”我企图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闪开。
“你为什么不肯摘下帽子?”
“我说过,我没想过为什么。”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头顶有一个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赌气。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见。”
他竟然掉下我离开!我气得在路上哭起来。
那顶鸭舌帽可能是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怀念那个人。
我坐在路边,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辆汽车划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边飞驰而过,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现在我跟前,我低着头偷笑,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并没有戴着鸭舌帽。
他的头顶没有洞,也没有伤疤,他的头发乌黑浓密。
他拿着帽子,向我行了一个礼,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来干什么?”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男人气走?”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女人丢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没有戴帽子,好像没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为什么摘下帽子?”
“没有想过为什么。”
我渐渐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样一个人,他长久以来戴着帽子,没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没有原因。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说。
他回头,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恋情,对方是唱片公司录音室的技师,迪之把他们两人用保丽莱拍下的照片给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选择,不够英俊。”我说。
“我现在是返璞归真。”她认真地说“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学攀山。”
“攀山很危险。”我说。
“你说攀山危险,还是恋爱危险?”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恋情,他是牙医,替一位私人执业的牙医工作。
“你们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没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审问我和光蕙。
“你老是关心这个问题。”我骂迪之。
“就是嘛!你不脸红的吗?”光蕙也骂她。
“你们不要这么纯情好不好?早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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