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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拿手的是煎荷包蛋。
“君子远庖厨。”女子拿着锅铲,轻哼。
“你不是君子,你是女子。”
“那女子远庖厨。”帅气地敲破鸡蛋“哧”油烟吱吱直响。
倚在门边的男人左手拿着瓷碟,右手夹着根未燃的烟。夹烟不抽已经成了他的习惯。看她倒油撒盐煎得很快乐,感染似的,他也快乐起来,甚至忘了白天发生的小插曲。
“温,你不问我为什么用果皮砸你?”
“你会给我答案吗?”他软软地问,声音缓慢而愉快。
“当然会。”起锅、装碟,两个荷包蛋轻松松被移到厅桌。他们在外吃过,煎蛋是一时兴起,他想吃,她就煎啰。
意外的爽快令他小讶,扫扫煎蛋,有些惊奇她的好手艺“煎得很漂亮。”
“谢谢。”跳到他身后,她轻巧地倚在他肩上,道“我砸你,因为我吃醋。我吃醋,因为我把你当成爱人。温,你说我们可以来一段对未来必须负责的恋情,是吗?”
“嗯。”“我当时只说考虑考虑,对不对?”
他点头,咬一口煎蛋。
“现在呢,还是这么想吗?”
“你想说什么,佑佑?”放下筷,他侧身搂过她。
俏脸一扬,她转动大眼凝着他“我的意思就是,答案肯定。我愿意和你有一段对未来负责任的爱情,然后无限延长延长再延长,长到你爱我我也爱你,长到也许我们的皮肤变成腌菜的那一天。”
“佑佑?”睁大眼,他叫,声音染上一丝激动“你的意思”
“笨!若真要找人过一生,我想,我选你。因为”一丝忸怩闪过眼,她颊面微酡,如水晕般化开“因为,我对你自动聚焦,你好像在我的心上曝光了耶。”
自动聚焦?
曝光?
这是专业术语吧。司马温没空多想,大掌轻轻拉扯她脑后的长发,迫她昂头对上自己“你爱我吗?”
他有些难以置信,觉得问得有点傻。阿拉真神,数理可是他最擅长的,别让他的脑袋像一锅粥似的。
“你认为呢?”一记歪嘴邪笑。
左边的唇角不动,仅是让右边的唇角勾出笑弧,看上去可恶又可爱,却也要命地吸引他。
这个女人是在说爱他吗?这个偏激狂傲、极度自我的女人说爱他?呵,如此,算是他捕获成功吧。爱情。谁说又不是一种“捕获”呢,她看似傲然,其实固执。在她未能认定的范围内,逼她太近反而引起反弹,倒不如给她自由的空间,让她随风起舞.让她狂着、飞着,最终,她会累,会休息,而他,将是她永远的最后归宿。
爱上这种女人,虽然辛苦,他却不悔。
“狂妄的女人。”点点她的鼻尖,他低语“好,让你选。”一锤定音。四个字,司马温决定把自己卖掉。
“我狂?”她侧首。
“你不狂?”他含笑。
手臂绕过他的脖子,她眼中闪过不解“为什么总是有人说我狂妄?很多摄影师也这么说,温,你告诉我,我哪里狂啦?是性格乖张不讨人喜欢?还是脾气暴躁?”
他摇头“不。你在意别人的看法吗?”
“不。”
“瞧,这就是狂妄。不过”见她嘟嘴,他顿了顿,再道“可我就是爱你这种狂妄,那么地自我逍遥。”
他的话很中听,她收回可以吊油瓶的嘴,吻上他的眼。
“佑佑,你怎么会喜欢摄影?做摄影师很有趣吧?”他有些好奇。
抿唇想了想,她点头“是很有趣,不过有时也很危险,特别是外出拍摄,为了拍海水变化,我曾经被鲨鱼包围三小时;在非洲条件比较差的国家,我得顾忌是否被细菌感染;若是撞上某些小柄的法律,说不定因为踩了一只猫尾巴就被丢进看守所,还得浪费一堆票子把自己弄出来。嘻,不是我,别用这么吃惊的眼神看我,我可没兴趣踩一只猫的尾巴。”亲吻他的唇,她笑出白牙“是摄色的另一位摄影师,因为他主责动物拍摄。”
而他,由吃惊转为担忧,开始觉得她从事着很糟糕的职业。
“太危险了,估佑。”
“还好啦,我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肌肉的紧张昭告着他的忧惶,她安慰“没事。我侧重于风景拍摄。我喜欢摄影,因为我想看这个世界。没有目的,只是想看而已。你喜欢我发的那些图片吗?”她指的是电邮传给他的那些。
“喜欢。”搂紧她,他开始考虑说服她转行的可能性。但,估算成功率不大。突地,他脑中闪过很久以前埋于心底的疑问“估佑,你的作品中,我很少见到有中国的风景。”
“哦?”眯眼,在他脑后玩着手指,她倾头笑“你注意到啦?想知道为什么?”
“因为那些风景入不了你的眼?”以她的狂放性子,这样的答案听来不算稀奇。
“不!”眉梢仍是淡笑,窝进他怀里,找个舒服的姿势,她歪嘴邪笑“茜儿也说过,因为世界美景太多,我只会拍他人拍不到的东西;而国内的景物被人拍烂拍坏,以我的性子绝对看不上眼的。你也这么认为?”
是的,他的确这么认为。
吧净的唇在他脸上啄了啄,他听到吃吃的笑声,极为愉快的,如同诡计得逞的猫“珍惜。你不认为我是在珍惜某件东西吗?有人把珍爱的东西成天挂在口上带在身上,一刻不见就像世界末日,我可没那么多心思。对于我喜欢的,我会把它们放在记忆的最底层,虽然看上去像在遗忘,其实它永远在那儿,丢不掉,也被我永远地宝贝着。不想拍,是因为我舍不得,舍不得将自己的宝贝展现给外人。”
盯着她的头顶,他心中泛起阵阵软触。
她是那么的得意,那么的狂放不羁!他,竟然捕获了她的心?
“我呢?”
“嗯?”
“你愿意拍我吗?愿意把我展现给其他人看吗?”
“当然”
微微的停顿让他心头一窒。
“会拍。”双臂圈过他的颈,盯着他的眸子,她一字一句地说“我会把你拍得最好,拍得最到位。然后,每年打包一份塞在最下面,压压压,压到完全不记得。可能过上二三十年,在整理记忆的时候,才发现,哎呀,原来脑子的最下面还塞了这么多男人,说不定我会拿出来分享给我的儿子女子,或者小孙孙。”
“那么多男人?”除了他,还有谁在她脑子里?突来的想法令他皱眉。
“是呀,皱眉头的你、吃饭出糗的你、刷牙的你、看报的你、工作的你,还有最原始的你。”
稚气的话让他笑了起来“你见过我嗯,最原始的样子?”
儿时被老妈捉拍的“女相”版照片,自十二岁和弟弟合伙“毁尸”后,应该没人能看到。至于襁褓中的猴子模样,也一并销毁殆尽。
“见过。”笑容中藏住一丝狡猾。
哦?他挑眉,想听她如何... -->>
她最拿手的是煎荷包蛋。
“君子远庖厨。”女子拿着锅铲,轻哼。
“你不是君子,你是女子。”
“那女子远庖厨。”帅气地敲破鸡蛋“哧”油烟吱吱直响。
倚在门边的男人左手拿着瓷碟,右手夹着根未燃的烟。夹烟不抽已经成了他的习惯。看她倒油撒盐煎得很快乐,感染似的,他也快乐起来,甚至忘了白天发生的小插曲。
“温,你不问我为什么用果皮砸你?”
“你会给我答案吗?”他软软地问,声音缓慢而愉快。
“当然会。”起锅、装碟,两个荷包蛋轻松松被移到厅桌。他们在外吃过,煎蛋是一时兴起,他想吃,她就煎啰。
意外的爽快令他小讶,扫扫煎蛋,有些惊奇她的好手艺“煎得很漂亮。”
“谢谢。”跳到他身后,她轻巧地倚在他肩上,道“我砸你,因为我吃醋。我吃醋,因为我把你当成爱人。温,你说我们可以来一段对未来必须负责的恋情,是吗?”
“嗯。”“我当时只说考虑考虑,对不对?”
他点头,咬一口煎蛋。
“现在呢,还是这么想吗?”
“你想说什么,佑佑?”放下筷,他侧身搂过她。
俏脸一扬,她转动大眼凝着他“我的意思就是,答案肯定。我愿意和你有一段对未来负责任的爱情,然后无限延长延长再延长,长到你爱我我也爱你,长到也许我们的皮肤变成腌菜的那一天。”
“佑佑?”睁大眼,他叫,声音染上一丝激动“你的意思”
“笨!若真要找人过一生,我想,我选你。因为”一丝忸怩闪过眼,她颊面微酡,如水晕般化开“因为,我对你自动聚焦,你好像在我的心上曝光了耶。”
自动聚焦?
曝光?
这是专业术语吧。司马温没空多想,大掌轻轻拉扯她脑后的长发,迫她昂头对上自己“你爱我吗?”
他有些难以置信,觉得问得有点傻。阿拉真神,数理可是他最擅长的,别让他的脑袋像一锅粥似的。
“你认为呢?”一记歪嘴邪笑。
左边的唇角不动,仅是让右边的唇角勾出笑弧,看上去可恶又可爱,却也要命地吸引他。
这个女人是在说爱他吗?这个偏激狂傲、极度自我的女人说爱他?呵,如此,算是他捕获成功吧。爱情。谁说又不是一种“捕获”呢,她看似傲然,其实固执。在她未能认定的范围内,逼她太近反而引起反弹,倒不如给她自由的空间,让她随风起舞.让她狂着、飞着,最终,她会累,会休息,而他,将是她永远的最后归宿。
爱上这种女人,虽然辛苦,他却不悔。
“狂妄的女人。”点点她的鼻尖,他低语“好,让你选。”一锤定音。四个字,司马温决定把自己卖掉。
“我狂?”她侧首。
“你不狂?”他含笑。
手臂绕过他的脖子,她眼中闪过不解“为什么总是有人说我狂妄?很多摄影师也这么说,温,你告诉我,我哪里狂啦?是性格乖张不讨人喜欢?还是脾气暴躁?”
他摇头“不。你在意别人的看法吗?”
“不。”
“瞧,这就是狂妄。不过”见她嘟嘴,他顿了顿,再道“可我就是爱你这种狂妄,那么地自我逍遥。”
他的话很中听,她收回可以吊油瓶的嘴,吻上他的眼。
“佑佑,你怎么会喜欢摄影?做摄影师很有趣吧?”他有些好奇。
抿唇想了想,她点头“是很有趣,不过有时也很危险,特别是外出拍摄,为了拍海水变化,我曾经被鲨鱼包围三小时;在非洲条件比较差的国家,我得顾忌是否被细菌感染;若是撞上某些小柄的法律,说不定因为踩了一只猫尾巴就被丢进看守所,还得浪费一堆票子把自己弄出来。嘻,不是我,别用这么吃惊的眼神看我,我可没兴趣踩一只猫的尾巴。”亲吻他的唇,她笑出白牙“是摄色的另一位摄影师,因为他主责动物拍摄。”
而他,由吃惊转为担忧,开始觉得她从事着很糟糕的职业。
“太危险了,估佑。”
“还好啦,我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肌肉的紧张昭告着他的忧惶,她安慰“没事。我侧重于风景拍摄。我喜欢摄影,因为我想看这个世界。没有目的,只是想看而已。你喜欢我发的那些图片吗?”她指的是电邮传给他的那些。
“喜欢。”搂紧她,他开始考虑说服她转行的可能性。但,估算成功率不大。突地,他脑中闪过很久以前埋于心底的疑问“估佑,你的作品中,我很少见到有中国的风景。”
“哦?”眯眼,在他脑后玩着手指,她倾头笑“你注意到啦?想知道为什么?”
“因为那些风景入不了你的眼?”以她的狂放性子,这样的答案听来不算稀奇。
“不!”眉梢仍是淡笑,窝进他怀里,找个舒服的姿势,她歪嘴邪笑“茜儿也说过,因为世界美景太多,我只会拍他人拍不到的东西;而国内的景物被人拍烂拍坏,以我的性子绝对看不上眼的。你也这么认为?”
是的,他的确这么认为。
吧净的唇在他脸上啄了啄,他听到吃吃的笑声,极为愉快的,如同诡计得逞的猫“珍惜。你不认为我是在珍惜某件东西吗?有人把珍爱的东西成天挂在口上带在身上,一刻不见就像世界末日,我可没那么多心思。对于我喜欢的,我会把它们放在记忆的最底层,虽然看上去像在遗忘,其实它永远在那儿,丢不掉,也被我永远地宝贝着。不想拍,是因为我舍不得,舍不得将自己的宝贝展现给外人。”
盯着她的头顶,他心中泛起阵阵软触。
她是那么的得意,那么的狂放不羁!他,竟然捕获了她的心?
“我呢?”
“嗯?”
“你愿意拍我吗?愿意把我展现给其他人看吗?”
“当然”
微微的停顿让他心头一窒。
“会拍。”双臂圈过他的颈,盯着他的眸子,她一字一句地说“我会把你拍得最好,拍得最到位。然后,每年打包一份塞在最下面,压压压,压到完全不记得。可能过上二三十年,在整理记忆的时候,才发现,哎呀,原来脑子的最下面还塞了这么多男人,说不定我会拿出来分享给我的儿子女子,或者小孙孙。”
“那么多男人?”除了他,还有谁在她脑子里?突来的想法令他皱眉。
“是呀,皱眉头的你、吃饭出糗的你、刷牙的你、看报的你、工作的你,还有最原始的你。”
稚气的话让他笑了起来“你见过我嗯,最原始的样子?”
儿时被老妈捉拍的“女相”版照片,自十二岁和弟弟合伙“毁尸”后,应该没人能看到。至于襁褓中的猴子模样,也一并销毁殆尽。
“见过。”笑容中藏住一丝狡猾。
哦?他挑眉,想听她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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