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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儿已经两年了。这两年里,我才知道做个混混多么容易。昨天梦里还有我初次进这个学校时的失落,那时连见了校门口的牌子都会冒冷汗,想自己再怎么着也不会进这样一所蹩脚的学校。可真真切切地,那块牌子就在我面前。想我初中时有事没事就往文学社辅导老师那里窜,和他探讨文学,后来他念我对文学一片痴心,就收我为徒。还有我一篇作文发表在作文报上,这事使我在学校里名声四起。人家见面就叫我作家,我还真飘飘然以为自己是个作家,在练习本上写个大名都舍不得,想万一哪个老师有心机把这签名给藏起来,以后那老师不就发了。我的作家梦一发不可收拾,想出书,想入作协,获个什么茅盾文学奖、牛顿文学奖什么的。平日逛书店时一报大名,人家服务员吓得口吐白沫涕泪横飞。之后我写了三四十篇作文,一篇也没能发表。我知道哲人管那叫人生的冬天,可我那冬天也未免太漫长了点。

    新进的学校里没人看作文报。昨天我梦醒时翻了一个声势浩大的身,不料下铺还没有去西伯利亚,应该正在蒙古和俄国的边境那地方,被我一折腾立马回了中国,破口大骂。这一骂使得我们寝室大多数人都回国了。于是,我们讨论班里哪个女孩最好最够女孩。

    我又记起我第一次睡在这里听他们谈话时我想那些人多俗啊,然后一个人打手电看果戈理的文章。就是我翻身时骂我的下铺猛男,那天发现我在看书,便爬到我的床上。我以为来了个志同道合的,不想他开门见山问是不是黄书。

    后来我竟然会和他们谈得很快乐,甚至觉得以前的我多么虚伪,真以为自己要献身文学似的。王蒙不是告诉咱别往文学这道上挤,当然想减肥的不妨可以去挤挤。成名我是不想了,至于成家,那也要看哪个女孩子乐意了。所以说嘛,要先成名,人家女孩才会拼命想在你身上沾光,这样又能成家了。我无名无家,只有身上一件永远不变的破衣服。

    不过也有例外的,比如猛男,成名倒是没有,不过快成家了。猛男的女友是莹,两人好得连饭都放在一只碗里吃。莹是这个学校里难得的好女孩,十分有修养,不像其他女孩又凶又力大无穷,一巴掌冷不防可以把人拍死。莹绝对是弱不禁风需要人保护的那种女生,而猛男恰恰又是天天健美练力量甚至练得莫名其妙比常人多出一块腹肌的强壮男生,强壮到人家女孩一巴掌拍不死的地步。

    我曾经追过莹。追她那会儿,我刚进学校,有一种强烈的空虚感而潜意识里觉得莹比学校的大米更能填补空虚。

    我每天等她只为和她说一句话。虽然我很向往那种在长长的小道上谈心的意境,可是我们学校太小,从教学楼到寝室的距离基本等于大的学校男女厕所门的距离。三步一走,我就送佛到西了。

    我只好把我要说的东西写在信中。信纸一套要抵我一个月四十分之一的生活费,但为了精神上的快乐,我不得不放弃物质享受。在一个大晴天里,我把这首情诗给了莹:

    每当我再听到雨声

    我就像听到心底的迷茫

    我曾坚持我的梦想

    然而那不是岁月里一声叹息

    有了太多的叹息

    所以我想拥有一份回忆

    别告诉我你早已离开

    因为我还有三个字未曾说起

    这三个字只为你留着

    对于这首情诗,我非常满意。通观全篇,欲扬先抑,是一种高级的写作手法。我信心十足地把诗交给莹,心想惟一的遗憾就是天公不作美。恋爱里的人就是这样,没事巴望着天天下雨,这雨不能太大,太大共伞时撑不住;又不能太小,太小就根本不打伞了。雨量要适中,淋一场也不会害肺病死掉。

    我给莹留的那三个字不用说也知道。我当时想莹的反应会怎么样,不料莹的反应巨大,我给她三个字,她加倍偿还给我六个字:“我们不可能的。”

    于是我犯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个错误,就是求教于猛男。猛男说小子你别愁,这事儿大哥帮你。帮助的结果,就是莹做了猛男的女朋友。

    莹见到我时要我不用难过,她其实是个很平庸很虚荣很名利的女孩子。我说我不会看错人。就算你是那样的女孩子,我也不会改变。

    莹摇摇头说,我有理想,我想出国。

    就这么简单?我问。出国?哪里?美国?加拿大?英国?

    莹说能出国就行,随便哪个国家,实在不行,尼泊尔、印度、苏丹、埃塞俄比亚都行。

    我当即甩了她一个耳光,这个耳光甩得很轻,旁人看了以为我在爱抚人家。我嚷道:你这个俗不可耐的人,中国有什么不好,你出去能干什么。莹的泪水就流了下来。

    然而,众所周知的是猛男的父亲十分有钱。

    对于往事的回忆至此为止。虽然莹和猛男被全校公认为是财貌双全的一对儿,但是我还是不肯相信莹是这样的一种女孩。我相信莹是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的。

    日子就是这样子。我就是想不通世人这么为名为利干什么,像我无名无利不是照样很快乐。这是无奈之想。如果从天而降一块上吨重的金块,只要不是掉在我头上,我还是会感谢上帝的恩惠的。

    照理说我会和猛男两个人经常互相练习抗击打能力,但是事实上,我和他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我不清楚我为什么和他相处得这么好。

    今天坐在图书馆看一本少年杂志。这本杂志的作者写文章的口气都十分古老。口气到这份上,岁数大概要两个巴金都不止了。我不喜欢看这东西,因为我一直以为这些没有受过挫折的人是在故作沧桑。相比我比较喜欢文章下面的交友小启。尽管像征婚启事似的,但我还是以为他们是真诚的。于是,我忍不住写下我的名字,然后写道:我有才无财,愿结交五湖四海的朋友。在写学校地址的时候,我十分犹豫,但最终还是诚实地写了。

    这个征友启事在三个月后刊发了。在我可怜的启事上面有个栏目叫“星星点灯”那期“星星点灯”里介绍的星星叫小曼。小曼是女诗人的笔名。介绍里说小曼今年17岁,但已经在一些什么校园文化研究、中国校园、少年岁月等等我听都没听说过的刊物上发表了诗歌散文五十几首(篇),名扬海内外,并获一些听起来吓得死人的奖项的一二等奖。这还是简介,简介边上附星星的诗一首:

    青春在我的指尖滑去

    在我触摸年少的伤痕时

    风正吹过

    吹落我的白衣

    落花和流水

    在我的白衣间凫绕出一圈无名的年轮

    年轮无名

    而我有名

    在名利的背后悄然收藏我的白衣

    是我在飘雪季节里无尽的忧伤

    却早已离开这轻狂的率真

    早已离开

    在我的眼中早已离开

    的

    白衣年代

    这首诗,我读了五遍,竟然读明白了,所以说这不是一首现代诗。我的一个疑点是倒数第二行的那个“的”前不挨村后不挨店的肯定有重点强调的意思,但又看不出一个“的”有什么可强调的,小曼可谓深不可测。然后,我就有点心理失衡,想这种诗我也写得出来,小曼把这么多的荣誉挂在外边,就说明她虚荣。

    两个礼拜之后,发现门卫室里有我一封信。这是我在这里收到的处女信。我很欣慰这世上还有人记得我。打开信,更是令我大吃一惊。信是小曼写来的,就是那个被风吹掉衣服的少女诗人。我马上向猛男炫耀起来,因为我有了一个诗人朋友,然后我把对小曼的偏见全部推翻,认为她是很平易近人、关心劳苦人民生活的。我还把小曼的信给了至少20个人看,还连同那期杂志里的“星星点灯”

    信是这样的:

    我是小曼,就是那期杂志里的“星星点灯”里介绍的那个人。我想你一定看过,因为我的名字就在你的名字上面。我看了你的留言后十分感动。这个世界里伪饰的人太多,而像你一样坦率的已经不多。我很想交你这个朋友。期待回信。第一次写信给你,不知道写些什么好,等以后有了深刻接触后我们再聊。

    我花了好几个小时给她回信,信里尽可能展露我的文学才华,并硬塞了许多西方文人的名字,以期心理上的平等。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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