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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但有人加班,每听得隔壁有轻轻脚步及悉簌翻阅声,及察视,空无一人。编辑们多有此奇遇,谈吐间提起,均笑谑:书中人来检视自己生平尔。
1
因是周末,才只七点钟,办公室已经走得一个人也不见。
我在手袋里翻了又翻,才发现没带锁匙,只得打电话叫阿梅送来。听得出,她正置身于一个极噪吵的地方,背景满是人声乐声。我想起来,下班前她们几个说过要一起去卡拉ok的。唉,要不是有个重要的邮件要收,我也不想这个时候跑回来加班。
从练歌房到出版社大约有十五分钟车程,我百无聊赖地点燃一支烟慢慢等。隔着门,依稀听到音乐声,我不由自主,跟着那曲调哼唱:“等着你回来,我要等你回来,你为什么还不来,我在等你回来——”
是支老歌吧?忘了什么时候听过的。随口哼起时,才发现调子竟是异常柔媚入骨。这般执著痴缠的情感于今世也是失传了的呢,现代人习惯把恋爱叫做“拍拖”一拍即合,二拍两散,三拍相忘于江湖。才不会这样拖泥带水,等来等去。他走了,自有更好的人来,谁会为谁风露立中宵地浪费时间?
我隔着门哂笑:“别等了,他都走了,不会再回来的。”
一言出口,猛地惊醒,我怎么竟然自言自语起来?办公室现正上着锁,里面哪会有人?又哪来的歌声?
可是,刚才我分明听见,还同人唱和来着。蓦非是见了鬼?
电梯门叮咚一响,阿梅走出来,一边掏锁匙一边抱怨:“等了半天才等到放我的歌,才唱了半首,又被你电召”
“你唱的是什么歌?”我打断她。
“白光的等着你回来,是老歌,不过我喜欢。”她轻轻哼起来“等着你回来,我要等你回来”
我点点头,果然是这支歌。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歌声的余韵在耳边捣鬼,幻听幻觉来着。
阿梅开了门,仍在唠唠叨叨:“什么书稿这么急?作者很大牌吗?”
“是位老革命的回忆录。他解放前是报社记者,算得上半个同行前辈。”我开了电脑信箱,把邮件转发给阿梅“赶紧打印出来,我得在星期一之前看完,好给作者回话。”
“哗,二十万字呢,打出来起码不得半小时?”
“老人时日无多,争分夺秒惯了,要求苛刻些也是正常的。”
我在第一时间回了封邮件,说明书稿已收到,拜读后再致电请教云云。刚刚按了发送键,忽地一阵风来,刚刚打印了一半的书稿飞舞四散,我和阿梅连忙一边捡拾一边抢着关窗,阿梅忽然惊叫:“门窗根本没开,哪来的风?”
她的叫声把我也惊得一阵寒栗,跪在地上几乎站不起来。打印机顾自“咔咔”地吐出打好的纸张,而后那一页页纸便翩翩然无风自动,飒飒飞起,再轻轻落下,那样子,就仿佛有一个人站在打印机前,一页页地阅读书稿,再随手扔掉一样。
再看阿梅,她倚在窗边,瘫软了一般,面无人色,只是瞪着那些飞舞的纸张发呆。终于“咔”一声,打印机任务完成,那些书稿也都尘埃落定,不再乱飞乱扬。我如梦初醒,仓皇拾起所有零散稿件塞进包中,拉着阿梅便走。
走出大厦,街头人来人往,热气蒸腾,我和阿梅惊魂初定,再想起刚才的一幕,都觉不可信。
阿梅拍着胸口说:“等下去卡拉ok,跟大家说,他们一定不信。”
“那就不要说。”我有些闷“我还是不去了,要赶着回家看稿子。”
这件事太过突兀,使我对书稿有强烈好奇,感觉它一定是办公室闹鬼的答案。
2
我连夜挑灯奋读。
书稿的文字很朴素,平铺直叙,并无通常回忆录故弄玄虚夸张煽情的弊病,对我国四五十年代的报业状况描写细腻,相信极有研究价值。然而我最感兴趣的,却是在字里行间穿插的一段传奇故事——
老人姓张,年轻时曾化名张羽,写过大量宣传革命的进步文章。在他办报的印刷厂里有一间密室,厂里印的是通行的报纸,密室里印的却是进步刊物和革命传单,而密室的另一出口,却在某国民党要员的女儿的闺房里。谁也不知道这间密室最早由什么人建造,而那个出口也封存多年,无人知晓。直到这一年印厂的事情暴露,几位革命青年来不及逃走,只得躲进密室,误打误撞,竟然找到那个秘密出口,闯进小姐闺房中去。
关于张羽和那小姐交往的详情,文中并未细说,只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阮小姐也是同情革命的”算是对这段交往下了一个评语,也给小姐记了一功。说起来,究竟还是戏曲中“英雄落难,佳人相救”的老路子。
然而下文呢?
作者并没有把这段往事当作重点详细描写,然而惟其如此,那草灰蛇线般若隐若现的恋情于我有一种欲罢不能的引诱。我匆匆将书稿一直翻到尾页,并不见再提及阮小姐半句,最要命的是,我发现书稿中间数十页都是乱码,怎么会这样?难道答案恰恰在那遗失的数十页中?
我合上书稿,意犹未尽,仿佛一只无形的手,不住招我去窥见那秘密的核。
看看窗外,天已大亮,也罢,这便回办公室去把文件重新打印一份吧。
3
给阿梅打电话时,我的声音有一点抖。
“昨天,你动过我的电脑吗?”
“当然没有。”阿梅很诧异“我只管打印,是你把文件传给我的。”
“文稿不见了。”
“邮箱检查过了吗?”阿梅提醒“你昨天没有把邮件删了吧?还有连接打印机的那台电脑里也应该有备份。”
“我都检查过了。没有。所有的相关数据都被删除了。”
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知道自己是更想尖叫还是更想哭。丢失文件的错误,只在我做实习编辑时犯过一次,从此以后我便牢牢记住所有书稿至少备份三份。丢失重要文稿这样的低级错误,由一个高... -->>
编辑部但有人加班,每听得隔壁有轻轻脚步及悉簌翻阅声,及察视,空无一人。编辑们多有此奇遇,谈吐间提起,均笑谑:书中人来检视自己生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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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是周末,才只七点钟,办公室已经走得一个人也不见。
我在手袋里翻了又翻,才发现没带锁匙,只得打电话叫阿梅送来。听得出,她正置身于一个极噪吵的地方,背景满是人声乐声。我想起来,下班前她们几个说过要一起去卡拉ok的。唉,要不是有个重要的邮件要收,我也不想这个时候跑回来加班。
从练歌房到出版社大约有十五分钟车程,我百无聊赖地点燃一支烟慢慢等。隔着门,依稀听到音乐声,我不由自主,跟着那曲调哼唱:“等着你回来,我要等你回来,你为什么还不来,我在等你回来——”
是支老歌吧?忘了什么时候听过的。随口哼起时,才发现调子竟是异常柔媚入骨。这般执著痴缠的情感于今世也是失传了的呢,现代人习惯把恋爱叫做“拍拖”一拍即合,二拍两散,三拍相忘于江湖。才不会这样拖泥带水,等来等去。他走了,自有更好的人来,谁会为谁风露立中宵地浪费时间?
我隔着门哂笑:“别等了,他都走了,不会再回来的。”
一言出口,猛地惊醒,我怎么竟然自言自语起来?办公室现正上着锁,里面哪会有人?又哪来的歌声?
可是,刚才我分明听见,还同人唱和来着。蓦非是见了鬼?
电梯门叮咚一响,阿梅走出来,一边掏锁匙一边抱怨:“等了半天才等到放我的歌,才唱了半首,又被你电召”
“你唱的是什么歌?”我打断她。
“白光的等着你回来,是老歌,不过我喜欢。”她轻轻哼起来“等着你回来,我要等你回来”
我点点头,果然是这支歌。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歌声的余韵在耳边捣鬼,幻听幻觉来着。
阿梅开了门,仍在唠唠叨叨:“什么书稿这么急?作者很大牌吗?”
“是位老革命的回忆录。他解放前是报社记者,算得上半个同行前辈。”我开了电脑信箱,把邮件转发给阿梅“赶紧打印出来,我得在星期一之前看完,好给作者回话。”
“哗,二十万字呢,打出来起码不得半小时?”
“老人时日无多,争分夺秒惯了,要求苛刻些也是正常的。”
我在第一时间回了封邮件,说明书稿已收到,拜读后再致电请教云云。刚刚按了发送键,忽地一阵风来,刚刚打印了一半的书稿飞舞四散,我和阿梅连忙一边捡拾一边抢着关窗,阿梅忽然惊叫:“门窗根本没开,哪来的风?”
她的叫声把我也惊得一阵寒栗,跪在地上几乎站不起来。打印机顾自“咔咔”地吐出打好的纸张,而后那一页页纸便翩翩然无风自动,飒飒飞起,再轻轻落下,那样子,就仿佛有一个人站在打印机前,一页页地阅读书稿,再随手扔掉一样。
再看阿梅,她倚在窗边,瘫软了一般,面无人色,只是瞪着那些飞舞的纸张发呆。终于“咔”一声,打印机任务完成,那些书稿也都尘埃落定,不再乱飞乱扬。我如梦初醒,仓皇拾起所有零散稿件塞进包中,拉着阿梅便走。
走出大厦,街头人来人往,热气蒸腾,我和阿梅惊魂初定,再想起刚才的一幕,都觉不可信。
阿梅拍着胸口说:“等下去卡拉ok,跟大家说,他们一定不信。”
“那就不要说。”我有些闷“我还是不去了,要赶着回家看稿子。”
这件事太过突兀,使我对书稿有强烈好奇,感觉它一定是办公室闹鬼的答案。
2
我连夜挑灯奋读。
书稿的文字很朴素,平铺直叙,并无通常回忆录故弄玄虚夸张煽情的弊病,对我国四五十年代的报业状况描写细腻,相信极有研究价值。然而我最感兴趣的,却是在字里行间穿插的一段传奇故事——
老人姓张,年轻时曾化名张羽,写过大量宣传革命的进步文章。在他办报的印刷厂里有一间密室,厂里印的是通行的报纸,密室里印的却是进步刊物和革命传单,而密室的另一出口,却在某国民党要员的女儿的闺房里。谁也不知道这间密室最早由什么人建造,而那个出口也封存多年,无人知晓。直到这一年印厂的事情暴露,几位革命青年来不及逃走,只得躲进密室,误打误撞,竟然找到那个秘密出口,闯进小姐闺房中去。
关于张羽和那小姐交往的详情,文中并未细说,只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阮小姐也是同情革命的”算是对这段交往下了一个评语,也给小姐记了一功。说起来,究竟还是戏曲中“英雄落难,佳人相救”的老路子。
然而下文呢?
作者并没有把这段往事当作重点详细描写,然而惟其如此,那草灰蛇线般若隐若现的恋情于我有一种欲罢不能的引诱。我匆匆将书稿一直翻到尾页,并不见再提及阮小姐半句,最要命的是,我发现书稿中间数十页都是乱码,怎么会这样?难道答案恰恰在那遗失的数十页中?
我合上书稿,意犹未尽,仿佛一只无形的手,不住招我去窥见那秘密的核。
看看窗外,天已大亮,也罢,这便回办公室去把文件重新打印一份吧。
3
给阿梅打电话时,我的声音有一点抖。
“昨天,你动过我的电脑吗?”
“当然没有。”阿梅很诧异“我只管打印,是你把文件传给我的。”
“文稿不见了。”
“邮箱检查过了吗?”阿梅提醒“你昨天没有把邮件删了吧?还有连接打印机的那台电脑里也应该有备份。”
“我都检查过了。没有。所有的相关数据都被删除了。”
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不知道自己是更想尖叫还是更想哭。丢失文件的错误,只在我做实习编辑时犯过一次,从此以后我便牢牢记住所有书稿至少备份三份。丢失重要文稿这样的低级错误,由一个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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