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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和少年就那样结束了。迅速地惨淡地决绝地结束了,由一场葬礼和一场接踵而来的婚礼给共同劫杀了。
我长成了一个古怪的少女,远比同龄人忧郁而沉静。
我对生活的要求极其简单,同时很不容易被讨好,洋娃娃和冰淇淋都不再能令我展颜。爬在花店算账台子上写作业,间或帮妈妈给花剪枝,用针头从切茎处注水进去,或者用打火机轻轻炙过,这样可以保鲜持久。遇到客人问话,除了有关生意的一概不答。
“看她的眼睛,真漂亮,但一点不像小孩子。”每个人都这样说我。
我翻翻眼睛,听见了也只当没听见。我本来就不小,忧郁和痛楚充满了我的心,伤痕累累,令我早熟。
一个二十岁的女人,也未必有我那么深刻的失恋经验。
生命中只剩下一件事:快一些长大,成为宜中师兄的女人。
宜中颇受女孩子喜欢,在婚前交往过很多女友,在婚后这种情形仍然未能完全杜绝。但是大家对她们的称呼变了,不再说宜中的女朋友,而是说——宜中外面有女人。
我也要做宜中的女人。
——哪怕是女人之一。
我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绝望也来得太早,根本不再指望能嫁给宜中或者完整地拥有他的人他的心,而只期冀他也可以把我当成一个真正的女人,拥抱我,吻我,送我玫瑰花。
永远不会忘记第一个送我玫瑰的人是宜中。
虽然随着岁月流逝,送我花朵巧克力的男生越来越多,照镜子时我知道自己已经渐渐蜕变,化为蝴蝶。
可是宜中不知道。
他仍然喊我小师妹,喜欢与我胡说八道,开玩笑时随意地揉乱我的头发,偶尔买新裙子或零食给我,一如我仍是当年12岁的小女孩。
我很矛盾,不知道希望他当我小好还是大好,怕他一直把我看成小妹妹不能感情进化,也怕他认为我大了变得疏远客气。
这时间西风东渐,国内忽然玩起过节游戏来,什么情人节母亲节圣诞节,而所有的节日都少不了要送花。客人们对花的包装与搭配也越来越讲究,这正中妈妈下怀,兴致勃勃地研究莳花插花,乐此不疲。
每次看到有年轻的男孩子来买花,我就忍不住想起宜中。
十二岁的玫瑰花瓣依然盛开在我的日记本里,芬芳于我的心中。但是宜中,他再也没有送花给我,而所有的情人节,因为没有宜中,也就与我无缘。
我一直幻想着,将来,会有一个情人节,宜中送玫瑰给我,与我执手同游,去兴庆宫划船,或者一起爬上翠华山并肩看日落。那时,我会告诉他,我有多么爱他,又爱了他多少年。
他仍然在每个星期天来我家做客,陪妈妈聊天。
而我每次煲了百花粥等他。
宜中因为读书时太用功而患有慢性胃炎,我总是细心地从妈妈的花店里收集了干玫瑰花瓣用沸水冲泡,或者与黄莲、甘草兑着煎汁,可以调理胃胀,振作食欲。春天时,将丁香、木香同厚朴一齐煲汤,夏天时收茉莉花、石菖蒲与绿茶兑着碾碎成末,代替茶饮,都有舒肝解郁、理气止痛的功效。
师兄赞我:“师父是杏林高手,师母是护花天使,小师妹合二为一,吸天地精华,是位‘花医生’。”
我又羞又喜,自此更加悉心钻研烹茶煲粥之道。其中宜中最爱的是菊叶饼——收集肥美新鲜的菊花叶子洗净切碎,与糯米粉大米粉一起加水搅拌,和成粉团,塞入豆沙馅捏成饼坯,放进油锅中小火慢煎,煎成两面金黄即可出锅,周围饰以菊花丝绦,摆成一朵朵小太阳,看则俏丽明媚,闻则清香不俗,食则松软可口。
随着母亲对插花的学问越来越精通,我则对花的药用与食谱越来越花样翻新,可以在两小时内独立办出一桌百花全席,梅花水晶酪,玉兰甜芙罗,百合色拉,玫瑰松糕,茉莉花茶,从粥到菜到甜品到蜜饮全部以花为原料,色艳味美,芳香四溢。
当我将它们奉献于宜中面前,看着他大快朵颐,便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宜中每次都会这样赞美,浑没心肝地,把上一次的饕餮忘记得干净。
我站在一旁微笑,心里暖洋洋地,仿佛有太阳照在身上。
“吃了你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答谢你呢?”
“带我去看电影。”我响亮地回答。也有时会说:“去青龙寺看樱花。”或者“去泰国馆子试菜。”
用这样的方法骗得了一次又一次的共处,我把它们视作约会,将每一次的约会情形记在日记里,和十二岁的第一枝玫瑰花一样,永世珍藏,铭记在心。
“花之恋”的生意越来越好,不但扩大了门面,并且承接了几家大宾馆长年的鲜花供应,又多雇了几个员工负责进货送货,很有规模的样子。
这要多亏了一位姓邢的先生,妈妈的那些客户都由他辗转介绍。而他本人,则隔三差五地来买花,又不说明是送给什么人,只是让包起来,看也不看一眼。有一次我恶作剧地在花束里夹了许多枯枝他也没察觉,事后也不见提起。我怀疑那些花他根本就没送过人,甚至也没打开过,他来花店,不是为花,而是为人——我妈妈虽已年近四十,却仍是风韵俨然的。
我有些希望妈妈可以再婚,每个女人都是花,总得浇水。妈妈不能只是侍花,也要有人把她当花一样呵护陪侍。
也在言语间试探一两次,都被妈妈支吾过去,反而问我:“听你宜中师兄说你好像谈恋爱了,是不是真的?就要考大学,可别分了心。”
“大师兄说的?”我一惊,追根问底“他怎么知道?为什么说起这个?是怎么说的?说时候什么态度?”
“闲谈起的。说在东大街上遇到你和一个姓何的男生一起走,他还买冰淇淋给你吃。有没有这回事呢?”妈妈虽然这样问着,却并不真正紧张,只管闲闲地用竹剪刀给扶桑修剪过于茂盛的枝叶。
我却一颗心浮上浮下地,久久不能安定。大师兄跟妈妈说我谈恋爱了,这是什么意思呢?他是不是嫉妒了,会不会不高兴?
宜中再来的时候我故意约了那男孩子同一时间来接我去看戏,其实是想让宜中好好看一出戏。
但是那小男生迟到了五分钟,他进门的时候,我正在和大师兄下围棋,厮杀得难解难分,让他等完这盘棋再说。
他很无趣地坐在一旁苦等,翻一翻书又看一眼电视,偶尔走过来转两圈,但是对于黑白子的学问显然毫无所知也毫无兴趣。
我忽然便对他失去了所有的好感:这样闷的一个人,衣冠不整,衬衫皱皱地,下巴上绒绒地长出一点点胡子软毛来不肯剃去充成熟,穿了西裤皮鞋,却露出浅蓝色袜子,又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两条腿一直抖来抖去,浑没半分沉稳劲儿,要多土有多土。哪里像宜中,眉心刚毅,下巴雪青,拈棋如剑,落子舞会,不管是下棋还是诊脉都从容沉静,玩的时候工作的时候都一样投入而尽兴,怎么看怎么顺心如意。
终于一盘棋下完了,男孩很明显地长长舒了一口气,我更加不悦,轮得到你大喘气表示不耐烦,索性只装不察觉,很随意地说:“一盘不算输,两盘不算赢,总得下了三盘才好尽兴。大师兄今天说什么也要陪我下足三盘才好。”
不等宜中说话,他已经先开口:“可我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
我板下脸来:“我也等足你五分钟。是你迟到,我才想起下棋的。”
“才五分钟,可是”
“有区别吗?”我看也不看他,将茶杯往宜中面前推一推“大师兄,妈妈说你这两天有些感冒,这是我特地为你做的桂花橘皮茶,治咳嗽的,你多喝几杯。”
那男孩终于明白过来,其实也还是不明白,拿起外套说:“我迟到是我不对,我改天再来。”
我早已经背过身去重整棋盘。
宜中哈哈大笑:“这孩子这辈子都会记得永不迟到。”笑停了,问“干嘛这么苛刻?骗了人来又让人走?”
“谁让他迟到。”
“不是因为迟到。”宜中看着我,好像看穿了我,我忽然变得很紧张。只听他说:“是你根本不喜欢这个男孩子。喜欢一个人的眼光不是这样的,你的眼里一点激情都没有,下棋的时候,你连眼角都不看他。有些人因为太喜欢一个人而变得挑剔,但你不是,他走了,你根本不在乎。”
我深吸一口气,牵动了撕心裂肺的疼。他看得出我不喜欢那男孩子,可是怎么就看不出我喜欢他呢?从12岁到17岁,我所有的激情都给了他,心里眼里,再也放不下其他的人。他怎么就看不出呢?
也许,就是因为从12岁到17岁,我都一直这样激情澎湃地看着他,才让他习以为常,看不出那深埋的痴情并不单纯属于一个小女孩对于大哥哥的爱吗?
我抬起头:“的确,我没打算要跟他去看电影。我约他来,只是以为你会忌妒。”
“你在说什么?”宜中大大吃惊“你懂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懂。我当然懂。”我炽热地看着他,不顾一切地表白“早在12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很懂得... -->>
童年和少年就那样结束了。迅速地惨淡地决绝地结束了,由一场葬礼和一场接踵而来的婚礼给共同劫杀了。
我长成了一个古怪的少女,远比同龄人忧郁而沉静。
我对生活的要求极其简单,同时很不容易被讨好,洋娃娃和冰淇淋都不再能令我展颜。爬在花店算账台子上写作业,间或帮妈妈给花剪枝,用针头从切茎处注水进去,或者用打火机轻轻炙过,这样可以保鲜持久。遇到客人问话,除了有关生意的一概不答。
“看她的眼睛,真漂亮,但一点不像小孩子。”每个人都这样说我。
我翻翻眼睛,听见了也只当没听见。我本来就不小,忧郁和痛楚充满了我的心,伤痕累累,令我早熟。
一个二十岁的女人,也未必有我那么深刻的失恋经验。
生命中只剩下一件事:快一些长大,成为宜中师兄的女人。
宜中颇受女孩子喜欢,在婚前交往过很多女友,在婚后这种情形仍然未能完全杜绝。但是大家对她们的称呼变了,不再说宜中的女朋友,而是说——宜中外面有女人。
我也要做宜中的女人。
——哪怕是女人之一。
我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绝望也来得太早,根本不再指望能嫁给宜中或者完整地拥有他的人他的心,而只期冀他也可以把我当成一个真正的女人,拥抱我,吻我,送我玫瑰花。
永远不会忘记第一个送我玫瑰的人是宜中。
虽然随着岁月流逝,送我花朵巧克力的男生越来越多,照镜子时我知道自己已经渐渐蜕变,化为蝴蝶。
可是宜中不知道。
他仍然喊我小师妹,喜欢与我胡说八道,开玩笑时随意地揉乱我的头发,偶尔买新裙子或零食给我,一如我仍是当年12岁的小女孩。
我很矛盾,不知道希望他当我小好还是大好,怕他一直把我看成小妹妹不能感情进化,也怕他认为我大了变得疏远客气。
这时间西风东渐,国内忽然玩起过节游戏来,什么情人节母亲节圣诞节,而所有的节日都少不了要送花。客人们对花的包装与搭配也越来越讲究,这正中妈妈下怀,兴致勃勃地研究莳花插花,乐此不疲。
每次看到有年轻的男孩子来买花,我就忍不住想起宜中。
十二岁的玫瑰花瓣依然盛开在我的日记本里,芬芳于我的心中。但是宜中,他再也没有送花给我,而所有的情人节,因为没有宜中,也就与我无缘。
我一直幻想着,将来,会有一个情人节,宜中送玫瑰给我,与我执手同游,去兴庆宫划船,或者一起爬上翠华山并肩看日落。那时,我会告诉他,我有多么爱他,又爱了他多少年。
他仍然在每个星期天来我家做客,陪妈妈聊天。
而我每次煲了百花粥等他。
宜中因为读书时太用功而患有慢性胃炎,我总是细心地从妈妈的花店里收集了干玫瑰花瓣用沸水冲泡,或者与黄莲、甘草兑着煎汁,可以调理胃胀,振作食欲。春天时,将丁香、木香同厚朴一齐煲汤,夏天时收茉莉花、石菖蒲与绿茶兑着碾碎成末,代替茶饮,都有舒肝解郁、理气止痛的功效。
师兄赞我:“师父是杏林高手,师母是护花天使,小师妹合二为一,吸天地精华,是位‘花医生’。”
我又羞又喜,自此更加悉心钻研烹茶煲粥之道。其中宜中最爱的是菊叶饼——收集肥美新鲜的菊花叶子洗净切碎,与糯米粉大米粉一起加水搅拌,和成粉团,塞入豆沙馅捏成饼坯,放进油锅中小火慢煎,煎成两面金黄即可出锅,周围饰以菊花丝绦,摆成一朵朵小太阳,看则俏丽明媚,闻则清香不俗,食则松软可口。
随着母亲对插花的学问越来越精通,我则对花的药用与食谱越来越花样翻新,可以在两小时内独立办出一桌百花全席,梅花水晶酪,玉兰甜芙罗,百合色拉,玫瑰松糕,茉莉花茶,从粥到菜到甜品到蜜饮全部以花为原料,色艳味美,芳香四溢。
当我将它们奉献于宜中面前,看着他大快朵颐,便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宜中每次都会这样赞美,浑没心肝地,把上一次的饕餮忘记得干净。
我站在一旁微笑,心里暖洋洋地,仿佛有太阳照在身上。
“吃了你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答谢你呢?”
“带我去看电影。”我响亮地回答。也有时会说:“去青龙寺看樱花。”或者“去泰国馆子试菜。”
用这样的方法骗得了一次又一次的共处,我把它们视作约会,将每一次的约会情形记在日记里,和十二岁的第一枝玫瑰花一样,永世珍藏,铭记在心。
“花之恋”的生意越来越好,不但扩大了门面,并且承接了几家大宾馆长年的鲜花供应,又多雇了几个员工负责进货送货,很有规模的样子。
这要多亏了一位姓邢的先生,妈妈的那些客户都由他辗转介绍。而他本人,则隔三差五地来买花,又不说明是送给什么人,只是让包起来,看也不看一眼。有一次我恶作剧地在花束里夹了许多枯枝他也没察觉,事后也不见提起。我怀疑那些花他根本就没送过人,甚至也没打开过,他来花店,不是为花,而是为人——我妈妈虽已年近四十,却仍是风韵俨然的。
我有些希望妈妈可以再婚,每个女人都是花,总得浇水。妈妈不能只是侍花,也要有人把她当花一样呵护陪侍。
也在言语间试探一两次,都被妈妈支吾过去,反而问我:“听你宜中师兄说你好像谈恋爱了,是不是真的?就要考大学,可别分了心。”
“大师兄说的?”我一惊,追根问底“他怎么知道?为什么说起这个?是怎么说的?说时候什么态度?”
“闲谈起的。说在东大街上遇到你和一个姓何的男生一起走,他还买冰淇淋给你吃。有没有这回事呢?”妈妈虽然这样问着,却并不真正紧张,只管闲闲地用竹剪刀给扶桑修剪过于茂盛的枝叶。
我却一颗心浮上浮下地,久久不能安定。大师兄跟妈妈说我谈恋爱了,这是什么意思呢?他是不是嫉妒了,会不会不高兴?
宜中再来的时候我故意约了那男孩子同一时间来接我去看戏,其实是想让宜中好好看一出戏。
但是那小男生迟到了五分钟,他进门的时候,我正在和大师兄下围棋,厮杀得难解难分,让他等完这盘棋再说。
他很无趣地坐在一旁苦等,翻一翻书又看一眼电视,偶尔走过来转两圈,但是对于黑白子的学问显然毫无所知也毫无兴趣。
我忽然便对他失去了所有的好感:这样闷的一个人,衣冠不整,衬衫皱皱地,下巴上绒绒地长出一点点胡子软毛来不肯剃去充成熟,穿了西裤皮鞋,却露出浅蓝色袜子,又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两条腿一直抖来抖去,浑没半分沉稳劲儿,要多土有多土。哪里像宜中,眉心刚毅,下巴雪青,拈棋如剑,落子舞会,不管是下棋还是诊脉都从容沉静,玩的时候工作的时候都一样投入而尽兴,怎么看怎么顺心如意。
终于一盘棋下完了,男孩很明显地长长舒了一口气,我更加不悦,轮得到你大喘气表示不耐烦,索性只装不察觉,很随意地说:“一盘不算输,两盘不算赢,总得下了三盘才好尽兴。大师兄今天说什么也要陪我下足三盘才好。”
不等宜中说话,他已经先开口:“可我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
我板下脸来:“我也等足你五分钟。是你迟到,我才想起下棋的。”
“才五分钟,可是”
“有区别吗?”我看也不看他,将茶杯往宜中面前推一推“大师兄,妈妈说你这两天有些感冒,这是我特地为你做的桂花橘皮茶,治咳嗽的,你多喝几杯。”
那男孩终于明白过来,其实也还是不明白,拿起外套说:“我迟到是我不对,我改天再来。”
我早已经背过身去重整棋盘。
宜中哈哈大笑:“这孩子这辈子都会记得永不迟到。”笑停了,问“干嘛这么苛刻?骗了人来又让人走?”
“谁让他迟到。”
“不是因为迟到。”宜中看着我,好像看穿了我,我忽然变得很紧张。只听他说:“是你根本不喜欢这个男孩子。喜欢一个人的眼光不是这样的,你的眼里一点激情都没有,下棋的时候,你连眼角都不看他。有些人因为太喜欢一个人而变得挑剔,但你不是,他走了,你根本不在乎。”
我深吸一口气,牵动了撕心裂肺的疼。他看得出我不喜欢那男孩子,可是怎么就看不出我喜欢他呢?从12岁到17岁,我所有的激情都给了他,心里眼里,再也放不下其他的人。他怎么就看不出呢?
也许,就是因为从12岁到17岁,我都一直这样激情澎湃地看着他,才让他习以为常,看不出那深埋的痴情并不单纯属于一个小女孩对于大哥哥的爱吗?
我抬起头:“的确,我没打算要跟他去看电影。我约他来,只是以为你会忌妒。”
“你在说什么?”宜中大大吃惊“你懂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懂。我当然懂。”我炽热地看着他,不顾一切地表白“早在12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很懂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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