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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杨]

    我叫宋天杨,出生在一九七九年一个五月的傍晚。那是槐花盛开的季节,一屋子的甜香。奶奶听着我元气十足的哭声,愉快地想:女孩子属羊,怕是不大好吧。

    生产过程是顺利的。那疼痛足够让我妈妈这个苍白而敏感的女人记住生育的艰辛,又没留下恐惧的印象。夕阳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很安详地进来,我想那个场景没准就和乱世佳人里媚兰生产的镜头差不多。妇产科主任——我的奶奶,在夕阳下眯着眼睛看我像条红色小昆虫一样蠕动,直到她听见那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护士的惊呼,还有手术器械慌乱地掉在盘里的声音。血从我妈妈那个苍白而敏感的女人的身体里喷涌而出,像日出一样生机勃勃。这场景于是由乱世佳人变成了急诊室的故事。于是,我妈妈死了。

    后来父亲就离开家,参加了援非医疗队。经年累月地游荡在那块遥远又苦难的大陆上。什么病都看,甚至给女人接生,还给一个中非还是西非的很著名的游击队首领取出了肚子里的弹片。这些都是爷爷跟我说的。我从小跟爷爷奶奶一起住,爷爷每年会从新华书店抱回新版的非洲地图,告诉我爸爸现在在哪个国家。都是些很有意思的地名:马里、索马里(我总是把它们俩搞混)、刚果、布基纳法索、坦桑尼亚当然还有刚果河、东非大裂谷、撒哈拉沙漠。奶奶有时候会在爷爷抱着我看地图的时候叹一口气“他这是怨我呢,怨我把我儿媳妇的命给弄丢了。”还好奶奶不是一个像祥林嫂一样没完没了的女人,奶奶永远端庄而安静,白发梳得整整齐齐,每到换季的时候都买回来一块新衣料。

    我就是在儿童医院里长大的。我家的楼离住院部只有一墙之隔。我喜欢看人家晒中药,药草铺在石板地上,散发着一种香味。我也喜欢病房里消毒水的气味,很清澈很凛冽。于是我就站在住院部的大门口,面朝着晒中药的空地,这样我就可以闻到喜欢的两种味了。直到爷爷从里面走出来,带我回家。我们家的人都是医生,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死的时候是医学院的研究生,一个单调的家庭。所以我小时候最讨厌人家问我:“天杨长大以后想干什么呀?也当医生吧。”我恶狠狠地说我才不。我倒是没说错,我没当医生,我当了护士。而且就在这间儿童医院,成了爷爷的同事。现实令人沮丧,不过我们都该知足。

    没错,知足。这是我每天走在那条熟悉到烂熟的路上去上班时告诉自己的话。下三层楼梯,推开单元门,右转,再走四百米就到了。小时候我曾经无数次地在这条四百米的路上想方设法地拖延时间,以便在进家前吃完手里的雪糕——那是被奶奶禁止的“脏东西”初二时我在这条路上的一个相对僻静的拐角里第一次接吻,现在我睡眼惺忪地走在这条路上,往事扑面而来。实在不是我滥情,而是我二十五年的生命里,有二十一年天天都要经过它。要不是因为我在另一个地方念过大学,恐怕这条路就会像我的一条胳膊或腿一样理所当然,这绝不是什么有趣的事——因为我很容易就会失去对另一种生活的想象力,甚至忘记了还有其他的生活。

    我大学是在上海念的。那时我像所有十八岁的、虚荣且天真的女孩一样爱上了那里的繁华。是医学院,护理系。实习时第一次穿上护士服就引来一片惊呼,那是互联网开始蓬勃的时候,因此我拥有了一个网名:“魔鬼身材的白衣天使”要毕业了,天使也得蓬头垢面地准备绝无胜算的考研,一脸谄笑地准备注定碰壁的求职,目光凄楚地准备理所当然的失恋。我很幸运地把这三种滋味一一品尝。身心疲惫的时候,奶奶打来电话说:“回家吧。”于是我知道,除了家,没有多少地方能心甘情愿地接纳我——不管我自认为自己有多了不起。

    要知足。我告诉自己。白衣天使不是谁都能做的。在这个糟糕的城市里——空气永远污浊,天空永远沉闷,冬季永远荒凉,春季永远漫天黄沙,一个生病的人在这样一个地方遇上你,魔鬼身材的白衣天使,笑容灿烂(我是说如果我心情好的话),你极有可能成为他或她记忆中的奇迹——如果他或她心里还残存一点梦想。所以,我对自己说,你过得不错。想想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山人海,想想因为自己和爱人都下岗了才来我们家做钟点工的刘阿姨,尤其是,想想你每天面对的那些孩子们。

    终于说到我的工作了。我照料一些患白血病的孩子们。一些浪漫或自以为浪漫的人会说:“见证那么多的生离死别——这工作有些类似神父牧师什么的——不过好像不适合神经纤细的人吧。”我告诉你,这揣测善意得有点伪善。我也曾经这样揣测过,第一天上班的时候,我对着镜子左照右照,自认为比珍珠港的女主角还要正点。“从现在起,”我对自己说“你就是命运送给那些受尽苦难的孩子们的,唯一的善意。”但我很快就明白了自己的矫情。当你一天已经工作了十五小时,你听见危重病房里爆发出一阵呼天抢地的号啕,凭你神经再纤细也会重重地皱一下眉,心里想:“靠。”——因为这意味着你的下班时间又有可能推迟。没错,又一个还没绽放就凋落的小家伙。可是你累了,你的身体和大脑都在卑微地要求一个热水澡和一场睡眠。我们,这群被称为“白衣天使”的人们,对生命的敏感和尊重——因为见得太多所以麻木——比一般人要低上起码五个百分点。

    病房里的空气二十年来都是一样的味道和质感。刚才在二楼的时候我碰上早已退休的老院长。很多年前他是爷爷奶奶的大学同学。他惊喜地说:“哎呀你已经长成大姑娘了,你就在这儿上班?好好好。”我怀疑他是否真的知道我是谁——他三年前就患上了老年痴呆症。果然他说:“你妈的身体现在还好吧?告诉她要锻炼。”我笑容可掬地说我一定转告。然后看见杨佩站在楼梯口冲我挤眉弄眼。

    “你大小姐还真有爱心,”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取笑我“跟那么个老糊涂聊得津津有味,够闲的。我可快累死了。你知道吗?昨天晚上那个皮皮发病危通知了,折腾了一夜。我骨头架子都散了。”“病危?”我说“昨天我看着还好好的。怎么样了?”“没死。”她把化妆盒放进坤包里“救过来了,人都醒了,不过我看他妈是快疯了。”她拍拍我的肩膀“宝贝儿我走了,回头小郑来了你让她把堡狮龙的优惠卡还我。”

    她走了以后的这间休息室还真是安静。我从柜子里拿出我的白衣。它曾经是雪白的,现在已经变成了象牙白。不知不觉间,我穿了三年。我照例把该给的药送到每一床。那些父母往往像孩子一样冲我脆弱地一笑,倒是躺在床上的那些孩子,才七八岁甚至更小眼神就已漠然到一种境界。我走到皮皮跟前,他在输液,闭着眼睛。他妈妈,那个说是三十岁看上去足有五十的农村女人拘谨地跟我打招呼。“皮皮,”她说“叫阿姨呀。”“别,”我打断了她“让孩子睡吧。”“他不睡,”她有些紧张地笑笑“刚才他还说他不瞌睡呢。”这时候皮皮睁开了眼睛,他是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阿姨好。”他说。“皮皮,”我俯下身子“今天天气特别好,阿姨帮你拉开窗帘吧。”——我跟孩子们说话的语气一向被杨佩批判为“矫揉造作”他轻轻地笑了笑“不用。太阳晃眼呢。”然后又闭上了眼睛。

    我走出去,现在我要到楼梯对面的另一间病房。皮皮他们那间是给十岁以下的孩子的,我现在要去的这间住着十到十四岁的孩子们。我比较喜欢来这一间,因为这儿住了两个活宝:龙威和袁亮亮,都是十三岁,一对相逢恨晚的难兄难弟。常常交流黄色笑话,也常常互相嘲讽对方做骨髓穿刺的时候表现得像个娘们儿。

    “美女你好。”他们每天都这样跟我打招呼。“美女,”龙威指指袁亮亮“他刚才居然说你长得像舒淇,我十分气愤,怎么能拿你跟拍三级片的相提并论呢。打他!”

    “小点声。”我笑着“省得陈大夫听见了又骂你们。”

    “已经骂过了。”龙威说“你来之前就骂了。也不知道今天怎么了,大清早的。”

    “准是昨天晚上跟他老婆不和谐。”袁亮亮坏笑。陈大夫就在这时无声无息地出现在病房门口,非常戏剧性。“小宋,”他说“叶主任叫你。”

    我出来的时候他跟我说:“我真不明白这两个孩子,哪点儿像得癌症的?”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在心里说,日子再艰难,人也找得到快乐。这跟勇敢和乐观什么的不搭界,这是本能。我倒是真希望他们俩能在这住久一点,这样工作就没那么辛苦——每一天都是千篇一律的,一样的步骤,一样的程序,一样地从早忙到晚,说不定再过两年,连说话用的词都懒得换了。日子倒是好打发,很快,已是晚上十点。

    这个星期是杨佩的夜班,不过她大小姐迟到是家常便饭。我先去看了看皮皮,他睡得很好,不止他,整整一病房的孩子都已经睡着了,他们睡着的脸庞没有白天那么早熟。我再转到隔壁的加护病房,去给那个叫方圆的小姑娘量体温。她是个敏感的孩子。当然,这里的孩子都很敏感,但她更甚。漆黑的眼睛,懂事地看着你,才八岁就有了种妩媚的表情。陈医生断定她最多还剩三个月,我信。她眼睛闭着,睫毛却一扇一扇的,她妈妈,那个清秀瘦弱的小学老师站起来。“您坐下。”我说“不累吧?”“不累。”她笑笑。“要是累您就在这张床上躺会儿。”我指指另外那张暂时没病人的空床。“我知道。”她又笑笑。我离开带上门的时候她摊开膝盖上的童话书,几乎是小心翼翼地问她的女儿:“还听吗?”

    现在我终于要去龙威和袁亮亮他们那儿了,这令人轻松愉快。果然,偌大一个病房,一些陪床的父母都在打盹了,就剩他俩还醒着。龙威居然把他的语文练习册摆在膝头,一本正经地用功。“从良了?”我压低了声音逗他。他没理我,倒是袁亮亮一如既往地接茬儿“这叫故作‘与病魔斗争’状。”“滕王阁序,”龙威自言自语“谁写的?”“王勃。”我说。“哪个‘勃’?”他问。“勃起的勃。”袁亮亮说。

    “睡吧。”我说“别太累了。”“就是,”袁亮亮接口“人都快死了还管什么滕王阁序。”

    “操,你他妈的给老子闭嘴。”龙威瞪起眼睛。“小点声,”我说“赶紧睡。等会儿杨佩来了可就没我这么客气了。”“真是的,”龙威嬉皮笑脸“要是每天都是你值夜班该多好。”“每天,”我把他的书放到床头柜上“那还不得折腾死了。”“说,”袁亮亮换了一个严肃的表情“谁‘折腾’你了?是不是陈大夫?我早就看出来他对你图谋不轨。”“你——”我本来想说“你去死吧”——那是我的口头禅,不过咽了回去。

    杨佩的高跟鞋终于清脆而空旷地敲击着走廊。我走出去,看见她神采飞扬地把外套扔到休息室的桌上“你信吗?”她说“我从早上一直睡到刚才,真过瘾。不过这样一来就没时间跟我们小杜疯狂一把了。”她做了个鬼脸,这时候有人按铃。“真烦。”她这样说。

    我呆呆地坐在桌前,觉得大脑已经满得没有一丝缝隙。桌上那堆凌乱的邮件里有封航空信,不用说是父亲写给我的。不过我现在懒得拆开。其实我对父亲的印象实在说不上深刻。他一年只回来一两次,皮肤晒得黑黑的,明亮的眼睛里全是异乡人的神情。小时候他总是把我高高地举起来,说:“让爸爸看看天杨又变漂亮了没有。”吊灯就悬在我的头顶上,我在他漆黑的瞳仁里看见了有点胆怯的自己。父亲在非洲一待就是十年。我十二岁那年,他因为多年来在非洲的出色工作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个什么奖学金赴法国深造,几年后就留在那里,不过每年仍然会把至少三分之一的时间耗在非洲。这之间他结过婚,又离了,我有一个从未谋面,今年才五岁的小弟弟,不大会讲中文的混血宝宝——就是这场婚姻的纪念。我把那封信放到包里,站起来。把白衣扔进柜子。腿脚酸疼,真恨不得把鞋脱下来丢进垃圾筒。走廊上的日光灯永远给我一种超现实的感觉。我喜欢这寂静。慢慢地走,踩着自己的脚步声。从童年起,夜晚医院里安静的走廊就让我心生敬畏。不止走廊,医院里的很多场所都让人觉得不像是人间。比方说爷爷的办公室,那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去的地方之一。爷爷是放射科的主任,给人的身体内部拍照片。他站在一个硕大无比的镜头后面,对病人说“不要动”或者“深呼吸”之类的话,只是从不说“笑一笑”他把x光片抖一抖,夹到灯板上。x光片抖动的声音很好听,脆脆的,很凛冽,可是不狰狞。“这是心脏。”他指指一团白得发蓝的东西,戳戳我的小胸口。“是蓝的?”我问。“是红的。”爷爷说。

    我经常在下班的路上胡思乱想,这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刻。其妙处相当于学生时代星期五的傍晚。感觉好日子刚刚开始,有大把的清闲可以挥霍。

    我看见了周雷。那一瞬间就像梦一样。但的确是他。尽管我还不清楚他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儿。他站在走廊的尽头,有点羞涩地冲我一笑。还是和上次见面时一样:笨笨的登山鞋,硕大的双肩包。

    “嗨——”我将信将疑“怎么是你。”

    “我刚下火车,”他答非所问“就到你家去,可是没人,所以我来这等你。”

    “我爷爷奶奶到厦门旅游去了。可是你——怎么说回来就回来了?也不打个电话。”

    “太突然,”他笑笑“我被老板炒了。也巧,身上的钱刚好够买一张火车票。”

    “那你爸妈——”

    “就是不想见我爸妈才直接来找你的。要是老头子知道我又丢了工作,不揍我才怪。怎么样?收留你虎落平阳的老同学两天行吗?你知道刚才我敲不开你家门的时候有多绝望呀”

    我终于有了真实感。“饿了吧?”我问他“火车上的东西又贵,你肯定吃不饱。”

    “真了解我。”他作感动状。

    我不仅知道他没吃饱,我还知道他不打电话的原因:躲不过是手机因为欠费被停了。认识他二十年,这点默契总是有的。

    走廊里空荡荡的梦幻感因着他的出现而荡然无存。我回到了现实中,腿依然酸疼,但很高兴,三年没见这个家伙了。生活总算有一点点新意,暂时不用想明天还要上班这回事。

    那时我还不知道,他的这次从天而降,给我的生活带来的变化,用“翻天覆地”来形容,不算过分。

    [周雷]

    我站在这个空无一人的地方,一眼就看见了你,天杨。

    你慢吞吞地走着,看上去无精打采。你的头发是烫过离子烫的,我看得出来。可是因为时间长了,新长出来的那一截不太听话,打着弯散在你的肩头。你绿色连衣裙的下摆有一点皱,你的黑色呢大衣上第二个扣子不见了。可是这些都没有关系,天杨,你还是那么漂亮。

    我得从头想,我究竟是怎么站到这里来的。三天前的这个时候,我还和同事坐在酒吧里很装蛋地点德国黑啤,听他们小声地用四川话划拳。我每个月的薪水就是这么花光的。成都是个享乐的城市,本来很适合我。那我为什么把好好的差事弄丢了?就是因为卫经理说我是饭桶吗?那个老女人对谁都这样,若是平时我还能说上两句俏皮话把她逗笑,我相信她在骂我的同时也在等着我这么做。可是我没有表情地把那个傻“千媚”护肤露的文案摔到她桌子上。她吓了一跳,我也是。“老子不干了。”我一字一字地告诉她。

    一分钟后我就问自己:逞什么英雄呀,这个月房租都还没交呢。我平时不是个冲动的人。那么——是因为那张请柬吗?大红的喜帖,我当时都蒙了。打开才看见冯湘兰的名字,她要结婚。操,她也嫁得出去,这世道。

    她在请柬里夹了一张纸:“周雷,我希望你能来。”也真难为她,毕业以后我去过北京、广州、大连、长沙、昆明,最后才来成都,她一定费了很大的劲才找到我的地址。那天晚上我彻夜无眠。所有的神经末梢都因为跟“清醒”摩擦了一夜而升温。导致我第二天心烦意乱口干舌燥。我想这才是促使我丢了工作的直接原因。

    天杨,我们高中毕业以后,我和很多女人睡过觉,大江南北的都有,冯湘兰是其中之一。不,我想她应该算是我的女朋友,不过她从来不肯承认这个。

    然后我开始回忆,在那个无眠之夜。这得从我的大学说起。

    我是兰州大学毕业的。我的故乡的孩子都在为外面的世界努力着。就拿我和天杨的母校来说,在那所全省最牛的重点中学,没有几个人认为自己生下来是为了在这个鬼城市过一辈子——这城市潦倒也罢了,闭塞也罢了,最不可原谅的是连荒凉都荒凉得不彻底——满大街粗制滥造的繁华让人反胃。高考的时候大家一窝蜂地在志愿表上把中国略有姿色的城市全体意淫了一遍。那些在第一志愿栏里填上故乡的大学的,肯定成绩不好。至于我,为什么是兰州呢,因为岑参高适们的边塞诗让我深深地心动,因为我老早就想看看敦煌壁画,我还喜欢武侠小说——总之一句话,一个人也许只有在十八岁的时候才会用这种方式决定自己的人生。不仅如此,我还将装蛋进行到底地在第一栏填上了“中文”系。我爸妈倒没说什么,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我能考上第一批录取的学校。我走了狗屎运。可我一直都觉得,上天给我这个机会是为了让我清醒清醒——什么叫白日梦和现实的距离。

    简单点说,岑参高适欺骗了我,那些诸如“张掖”“酒泉”“凉州”等古意盎然的地方都堕落得只剩下一个好听的名字。我还发现,其实莫高窟假期的时候来参观也就够了,犯不着这么激动地以身相许。最让我伤心的是这里的姑娘,跟我们那儿的姑娘一样因为气候的关系皮肤缺少水分,跟全中国的姑娘一样只认得钱,那种柔情刻骨慧眼识英雄的——我没见着。除了以旷课和泡妞度日之外,我没有其他办法来表示我的愤怒。我上铺的哥们儿用一句话总结了四年的大学生活:“从对大一的清纯少女心存顾忌,到非大一的清纯少女不上,这是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但我不行。我不喜欢清纯少女。那些捧着铜版纸时尚杂志,听着王菲刘若英的专辑,使用或渴望使用cd香水,自诩小资或者追随小资的“少女”们,是层次稍高些的傻。她们居然相信那些让她们感动得乱七八糟的诸如网站ceo和广告公司行政总监之间的婚外恋故事。如果她们是一所名校的学生,那更糟,她们会坚信那就是她们日后的人生。她们怀着一种可怕的共鸣为男女主人公在宝马车里吻别的场景陶醉,用“宿命”、“疼痛”、“淡然”这类原本美丽的汉语词汇包装精致些的男盗女娼。多么好,香车宝马,锦衣玉食,有的是时间追悼一场“无能为力的爱情”最基本的事实就这样被忽略:一个人是怎么爬到ceo或者什么总监的位置的?他需不需要努力奋斗,需不需要察言观色,需不需要在必要时不择手段?如果需要,那么经历过这一切之后,究竟有多少人心里还剩得下决绝的激情?也许有,但不多。我不能想象自己跟一个连这个道理都不懂的女孩上床。这样的女人没有质感,她做出来的爱当然也一样。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遇上冯湘兰的。她比我晚一年进学校的话剧社。但我早就听说过她,她是个出了名的婊子,跟谁睡都行。和那些名正言顺做三陪小姐的女大学生不同,她只跟学校里的男生睡,而且不收钱。单说我们宿舍吧,六个人,就有两个是因为她第一次买杰士邦。据说她偏爱学文科的。

    我大三那年,正逢全人类欢天喜地地迎接二年,我们话剧社的那几个肉麻女生提议:全体社员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奔赴敦煌,与可怜巴巴的石像石窟共庆千禧年。我说了句“一千年对敦煌来说算什么”就即刻遭到呵斥。于是,我就认识了冯湘兰。怎么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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