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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又快到十月了,时间过得真快啊。”公主掀开马车一侧的帘子,望着一片金黄的景色,颇有一些感慨地说道。
“所谓时光如水,岁月如歌嘛——”忽然想起了被某人说烂了的这句话,我毫无来由地轻笑了一下,催动座下的雪骥,向前奔去。
此时已经是农闲季节,今年西北风调雨顺,没有遭受什么大的灾害,民间与屯田所收获的粮食都颇为丰盛,可谓是好年景,趁此机会,我借着外出巡视的机会,与两位王妃一道游览长安附近的各地名胜,顺便打点儿野物什么的,也算是工作不忘娱乐。
三四十名身着便装的护卫零零散散地分布在由三辆马车组成的车队周围,担任着警戒的任务,由于宋迪不愿意骑马,就坐在车厢当中,公主干脆也陪着她一起在内,一路慢慢行来,看着我骑着马四处驰骋,不时地带回几只山鸡野兔什么的。
一路从绥德向南行来,触目所见,民风淳朴,却也彪悍,闲下来的乡民们聚在村口的打谷场上喝茶聊天习武强身,十八般兵器虽然简陋,却也堪堪上手,舞一个虎虎生风。
“西北民风尚武,自先秦以来就是军事重地,关中和三秦的兵马在争夺天下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世人皆知,因此这里的地方官也是最难当的,也就是夫君这样文武全才的英雄人物才能得到他们真心地拥护吧。”宋迪扶着车窗。看着那些在远处向车队挥手致意的乡民们,微笑着对公主说道。
“妹妹的话固然很有道理,却并不是全部。”公主先是摇了摇头。接着深有感触地说道“西北需要地君主并不是一个英雄,而是一个可以令他们填饱肚子的君王。”
宋迪听了先是一愣。接着回味了一下后。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
“我虽然出生于宫掖之中。却因为师父的缘故,多次行走于民间,因此也对他们地疾苦了解一些。”公主叹了口气,似乎是回忆起了什么,慢慢地向宋迪道来“我记得有一年。大概是在我十岁地时候吧。当时正值夏季,师父带着我去游华山,到了潼关地时候,却发现前方一大片黑云铺天盖地的飘过。空中传来的尽是嗡嗡的声音,却是发生了蝗灾。”
“哦——”宋迪一惊,她虽然常年生长在南方,却也听说过蝗灾的厉害。
不论是在什么时候,面对漫天飞舞的蝗虫,人力总是有时而穷。
“那一次我亲眼看到了蝗虫经过后地地方,几乎是寸草不留,就连树皮都给啃了个斑驳不堪,甚至有些地方的耕牛暴露在荒野之中,来不及逃散,也被蝗虫给啃食成了一堆白骨,其情其景,悲惨至极,如今回想起来,仍是心有余悸。”公主接着说道“师父看到之后,只是叹息,领着我上了华山,后来在回程中,我意外地发现,原先来时的路上经过的很多村庄,已经没有了人烟,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这句诗写得一点儿也不错!”
“没有食物可吃是可怕地。饿极了的时候,人比野兽好不了多少,有师父护着我,并没有见到那些更令人惊愕的场面,原来人吃人的场景,如今也是有的。”公主叹息道。
此时我已经回到了马车的旁边,出去转悠了一圈儿,竟然猎到两只野鹿,一头硕大的野猪,听到公主的感慨后,不由自主地接着说道“民以食为天,如果连天都没有了,当然什么都没有了!我们要想治理好西北,首先就是要解决这么多人的吃饭问题,肚子填饱了,才有时间来考虑其他的事情啊!”公主和宋迪看到我已经回来了,也点头示意,停下了方才的话题。
众人马上动手,找了一处有溪流的地方,清理出一片空地来,将三辆马车停在一处,在当中升起篝火来,然后将那些猎到的野味去毛剥皮,除去内脏,在溪水中清洗干净,然后从马车中取来调味的佐料和青盐撒上,架在篝火上面慢慢地烧烤着,不多时,便有香气升起,从内部渗出来的动物油脂浇在篝火上面,发出了咙咙的声音,烤的焦黄的肉块儿香喷喷令人食指大动。
“呵呵,吃饭最大!大家都不必拘谨了,自己动手吧,荒郊野外的,可没有人来伺候啊——”我呵呵一笑,先割取了一大块儿烤肉下来,分给两位王妃,然后招呼随行的侍卫们。
众人跟随我已久,知道如果不是在正式的场合,我这个王爷也从来没有什么太多的讲究,于是一哄而上,可是分食那些烤肉,我又吩咐人从车中取出些酒水助兴,大家难得有此机会聚在一起如此随意地分吃东西,兴致都很高,欢声笑语不断。
“报——”远处一骑绝尘而来,正是传递军报的信使。
我放下手中的烤肉,站了起来,看那信使翻身下马,将手中的公文呈了上来,正是由朝廷枢密院转发下来的紧急军报,因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敢怠慢,马上将信札拆开,浏览了一遍。
原来是大辽承天皇太后萧绰,以亲王耶律天德也就是神木尊者在大宋境内横死一事为由,发兵四十万,以萧绰的侄女婿南院枢密使耶律斜轸为先锋,萧绰亲自为帅,大军由大辽南京出发,欲与大宋皇帝会猎黄河南岸。
消息传到大宋之后,朝廷震动。
新皇帝真宗即位不久,就突逢此变,马上有些六神无主,说到底,他不过才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半大孩子,虽然是号称聪明仁慧,但那也仅仅是号称而已,皇帝家的事情,只要继承人不是十足地傻子。就可以成为聪慧,若是稍微有那么一点儿的小聪明,就可以惊为天人了。无他。只因为要在皇家中寻找一个有能力的人实在是不容易,长久以来,人们早已经习惯了昏君和奸臣地故事。因此对于皇帝的期望值已经降低到一个相当低的水准。
好在真宗虽然有些柔弱。也没有多少见识。但他有个经事地老丈人潘美潘太师。
抛开有些疾贤妒能小肚鸡肠以外,潘美也算是经历过不少阵仗地,当初平定南汉,也是风光地很,虽然是因为对方早已经腐朽不堪,但是一战定乾坤却也非常难得。
接到战报以后。文官们自然是议论纷纷,以原来的太子洗马王钦若的论调最为悲观,此人似乎是个天生的投降主义者或者说是逃跑主义者,一开始就提出了向南迁都的建议。顿时被众大臣们给痛斥了一顿。
年轻的真宗虽然糊涂,却也知道这个迁都不是闹着玩儿地,若是在太平时期倒也罢了,在这么一个火烧屁股的关头上,若是迁都,那不是明着告诉人家说我们怕了,我们要跑吗?因此压根儿没有敢讨论王钦若的提议,直接让大臣们讨论如何应战的问题。
“诸位爱卿,可有破敌之法?”真宗皇帝地声音稍微有些颤抖。
潘美看了看脸色发白的真宗,心里面很是有些不满,虽然他攀上了这门亲事后,对自己同皇家的关系更进一步作用很大,但并不等于他就喜欢这个皇帝女婿,这门亲事,说起来仅仅是个政治联盟而已。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暗自叹息了一声,太宗皇帝用计搞点五大高手的手段虽然比较恶劣,效果却很是明显,虽然五大宗师更多地是在心理上面被人们所倚重... -->>
“一转眼又快到十月了,时间过得真快啊。”公主掀开马车一侧的帘子,望着一片金黄的景色,颇有一些感慨地说道。
“所谓时光如水,岁月如歌嘛——”忽然想起了被某人说烂了的这句话,我毫无来由地轻笑了一下,催动座下的雪骥,向前奔去。
此时已经是农闲季节,今年西北风调雨顺,没有遭受什么大的灾害,民间与屯田所收获的粮食都颇为丰盛,可谓是好年景,趁此机会,我借着外出巡视的机会,与两位王妃一道游览长安附近的各地名胜,顺便打点儿野物什么的,也算是工作不忘娱乐。
三四十名身着便装的护卫零零散散地分布在由三辆马车组成的车队周围,担任着警戒的任务,由于宋迪不愿意骑马,就坐在车厢当中,公主干脆也陪着她一起在内,一路慢慢行来,看着我骑着马四处驰骋,不时地带回几只山鸡野兔什么的。
一路从绥德向南行来,触目所见,民风淳朴,却也彪悍,闲下来的乡民们聚在村口的打谷场上喝茶聊天习武强身,十八般兵器虽然简陋,却也堪堪上手,舞一个虎虎生风。
“西北民风尚武,自先秦以来就是军事重地,关中和三秦的兵马在争夺天下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世人皆知,因此这里的地方官也是最难当的,也就是夫君这样文武全才的英雄人物才能得到他们真心地拥护吧。”宋迪扶着车窗。看着那些在远处向车队挥手致意的乡民们,微笑着对公主说道。
“妹妹的话固然很有道理,却并不是全部。”公主先是摇了摇头。接着深有感触地说道“西北需要地君主并不是一个英雄,而是一个可以令他们填饱肚子的君王。”
宋迪听了先是一愣。接着回味了一下后。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
“我虽然出生于宫掖之中。却因为师父的缘故,多次行走于民间,因此也对他们地疾苦了解一些。”公主叹了口气,似乎是回忆起了什么,慢慢地向宋迪道来“我记得有一年。大概是在我十岁地时候吧。当时正值夏季,师父带着我去游华山,到了潼关地时候,却发现前方一大片黑云铺天盖地的飘过。空中传来的尽是嗡嗡的声音,却是发生了蝗灾。”
“哦——”宋迪一惊,她虽然常年生长在南方,却也听说过蝗灾的厉害。
不论是在什么时候,面对漫天飞舞的蝗虫,人力总是有时而穷。
“那一次我亲眼看到了蝗虫经过后地地方,几乎是寸草不留,就连树皮都给啃了个斑驳不堪,甚至有些地方的耕牛暴露在荒野之中,来不及逃散,也被蝗虫给啃食成了一堆白骨,其情其景,悲惨至极,如今回想起来,仍是心有余悸。”公主接着说道“师父看到之后,只是叹息,领着我上了华山,后来在回程中,我意外地发现,原先来时的路上经过的很多村庄,已经没有了人烟,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这句诗写得一点儿也不错!”
“没有食物可吃是可怕地。饿极了的时候,人比野兽好不了多少,有师父护着我,并没有见到那些更令人惊愕的场面,原来人吃人的场景,如今也是有的。”公主叹息道。
此时我已经回到了马车的旁边,出去转悠了一圈儿,竟然猎到两只野鹿,一头硕大的野猪,听到公主的感慨后,不由自主地接着说道“民以食为天,如果连天都没有了,当然什么都没有了!我们要想治理好西北,首先就是要解决这么多人的吃饭问题,肚子填饱了,才有时间来考虑其他的事情啊!”公主和宋迪看到我已经回来了,也点头示意,停下了方才的话题。
众人马上动手,找了一处有溪流的地方,清理出一片空地来,将三辆马车停在一处,在当中升起篝火来,然后将那些猎到的野味去毛剥皮,除去内脏,在溪水中清洗干净,然后从马车中取来调味的佐料和青盐撒上,架在篝火上面慢慢地烧烤着,不多时,便有香气升起,从内部渗出来的动物油脂浇在篝火上面,发出了咙咙的声音,烤的焦黄的肉块儿香喷喷令人食指大动。
“呵呵,吃饭最大!大家都不必拘谨了,自己动手吧,荒郊野外的,可没有人来伺候啊——”我呵呵一笑,先割取了一大块儿烤肉下来,分给两位王妃,然后招呼随行的侍卫们。
众人跟随我已久,知道如果不是在正式的场合,我这个王爷也从来没有什么太多的讲究,于是一哄而上,可是分食那些烤肉,我又吩咐人从车中取出些酒水助兴,大家难得有此机会聚在一起如此随意地分吃东西,兴致都很高,欢声笑语不断。
“报——”远处一骑绝尘而来,正是传递军报的信使。
我放下手中的烤肉,站了起来,看那信使翻身下马,将手中的公文呈了上来,正是由朝廷枢密院转发下来的紧急军报,因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敢怠慢,马上将信札拆开,浏览了一遍。
原来是大辽承天皇太后萧绰,以亲王耶律天德也就是神木尊者在大宋境内横死一事为由,发兵四十万,以萧绰的侄女婿南院枢密使耶律斜轸为先锋,萧绰亲自为帅,大军由大辽南京出发,欲与大宋皇帝会猎黄河南岸。
消息传到大宋之后,朝廷震动。
新皇帝真宗即位不久,就突逢此变,马上有些六神无主,说到底,他不过才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半大孩子,虽然是号称聪明仁慧,但那也仅仅是号称而已,皇帝家的事情,只要继承人不是十足地傻子。就可以成为聪慧,若是稍微有那么一点儿的小聪明,就可以惊为天人了。无他。只因为要在皇家中寻找一个有能力的人实在是不容易,长久以来,人们早已经习惯了昏君和奸臣地故事。因此对于皇帝的期望值已经降低到一个相当低的水准。
好在真宗虽然有些柔弱。也没有多少见识。但他有个经事地老丈人潘美潘太师。
抛开有些疾贤妒能小肚鸡肠以外,潘美也算是经历过不少阵仗地,当初平定南汉,也是风光地很,虽然是因为对方早已经腐朽不堪,但是一战定乾坤却也非常难得。
接到战报以后。文官们自然是议论纷纷,以原来的太子洗马王钦若的论调最为悲观,此人似乎是个天生的投降主义者或者说是逃跑主义者,一开始就提出了向南迁都的建议。顿时被众大臣们给痛斥了一顿。
年轻的真宗虽然糊涂,却也知道这个迁都不是闹着玩儿地,若是在太平时期倒也罢了,在这么一个火烧屁股的关头上,若是迁都,那不是明着告诉人家说我们怕了,我们要跑吗?因此压根儿没有敢讨论王钦若的提议,直接让大臣们讨论如何应战的问题。
“诸位爱卿,可有破敌之法?”真宗皇帝地声音稍微有些颤抖。
潘美看了看脸色发白的真宗,心里面很是有些不满,虽然他攀上了这门亲事后,对自己同皇家的关系更进一步作用很大,但并不等于他就喜欢这个皇帝女婿,这门亲事,说起来仅仅是个政治联盟而已。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暗自叹息了一声,太宗皇帝用计搞点五大高手的手段虽然比较恶劣,效果却很是明显,虽然五大宗师更多地是在心理上面被人们所倚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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