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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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凭窗,雪花落下。似曾相识。我仔细的辩认雪花上晶莹的花纹,象槐花,象梅花,想什么,雪花就象什么。
我不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达对雪花的喜爱。但我总是被她的简洁、不修饰的美而感动着。
北国的雪,凶猛飙悍。北风呼叫着把大片大片的雪花抛洒,让最后的一点绿色为雪白殉葬。
我更爱听风和雪的合弦。呼啸着刮起一阵阵旋风。时尔,把雪堆成一道雪坎,时尔,吹裂裸露的大地,让大地在寒风中呜咽。
儿时,与父一起来到了黑龙江腹地,一片草原上过活。冬天一场一场的雪把整个草原和村落掩盖着严严实实。树林中,成千上万的雪鸟,叽叽喳喳的叫着,寻找着食物,也吵闹了寂寞中的人们。
早晨,太阳刚刚升起。寂静的村庄里传出开门声。随之,猪、狗、牛的吠叫和妇人们的吆喝声,奏响了冬日的交响曲。
每当这时,姐姐总是先起来。她用草点着炉子,然后,一把把向炉子添着柴禾,屋子暖和了,我从土炕上爬起来,穿上棉袄,敞着怀,在看着姐姐用镰刀头,刮窗户上的厚厚的霜花。好让太阳快点晒化结在玻璃上的霜。
儿时的我很淘气。头发剪的短短。一双新鞋,用不上两天,就把鞋帮当鞋底用。我不穿袜子,脚被冻的裂了一个大口子,也不知道疼。
吃完早饭。我偷偷的溜到树里。树林有野兔踩出的一条道。顺着小道我寻找前一天晚上,别人下在小道上的“兔套”(一根铁丝做成0型,打上一个活节,放在兔子经过的地方,兔子钻进套里拚命挣,越挣越紧,最后勒死了)运气好时,拾到一两只野兔,扒了皮,跺成小块,在放上土豆,铁锅里一炖,香味弥漫着整个屋子,然后盘腿做在火炕上,美餐一顿。
我总是对野兔情有独衷。因为它解馋。初冬,没下雪时,我跑到草原上,去看兔子蹬鹰。天上老鹰盘旋着,寻找草原上的野兔。一旦发现目标,一个腑冲,用锋利爪子去抓野兔。兔子本能的四只爪子朝上,蹬着老鹰不让老鹰抓到自己。就这样战无数次回合之后,兔子已经遍体鳞伤了。老鹰也精疲力尽。我乘机拿出弹功对准老鹰就是一弹功,老鹰放下兔子,飞走了。我迅速的跑上前去,拎起兔子,在地上猛摔几下,等到兔子真正死了,在把它拿回家去吃肉。
儿时的我,不知残害了多少生命,想起来我非常的自责。为了弥补对生命残忍所欠下的心债,现在的我真是“爱惜飞蛾纱罩灯”
每年的深冬,我最盼望就是大庆人来到我们草原上,用汽车打兔子。他们的到来,对我来说比看上一场电影还过瘾。
秋天时,人们把草原上的草割下来,放在草原上晒干。大雪下后,牛羊不能出去放牧了,人们在把这些草从草原上运回家,做为牛羊的饲草。羊草在运输中不可避免的掉在路上。这时的兔子以没有食物可吃了。只好在夜间来到路上,寻找掉在路上的羊草为食物。
大庆人一般选择在没有月亮的晚上,到我们草原来。他们开着“解放牌”的大汽车。几个人端着猎枪站在汽车上面。打开大车灯,灯光照在路上,如同两面墙,把在路上吃草的兔子夹在中间。兔子不敢向两边逃窜。它一直向前跑,跑上一段路就停下来,前爪一抱,支楞着耳朵向汽车方向看,(也许是看看汽车追上来没有)就在这一瞬间猎枪响了。兔子倒在血泊中。车上的人跳下来,抬起兔子,心满意足的扔到了车厢里。这时的我蹲在车厢的一角,乐不思蜀。
七十年代的草原,还是一片未开发的处女地。时常有野狼出没。瘸腿的狼,是有经验的老狼。它跟在羊群的后面,一瘸一拐的窥探羊群的动静。出其不意向羊群发起进攻,然后拖住一只羊向草原深处跑去。被拖走的羊,瞪着眼睛发出绝望的惨叫!
童年的我,象一个男孩子。不懂什么是害怕。遇上这种情况,高兴的我了不得,拎罗着一个破洗脸盆,跟在狼的后面,一边追,一边敲,一边喊。直到没有了狼的影子为此。
三十年过去了。我回到了我的故乡。而我的心仍然留在那片土地。尽管在那片土地上,寂寞曾埋葬了我的青春。理想和爱情在那里夭折。可是那片土地收养过我,是那片土地上的小米饭把我喂养大。如此厚爱我的土地上的一草一木让我梦魂萦绕。上苍赐给我最厚重的礼物也是在那片土地上诞生。
黑龙江!我用血管中流淌的血与你浇溶!
夜深凭窗,雪花落下。似曾相识。我仔细的辩认雪花上晶莹的花纹,象槐花,象梅花,想什么,雪花就象什么。
我不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达对雪花的喜爱。但我总是被她的简洁、不修饰的美而感动着。
北国的雪,凶猛飙悍。北风呼叫着把大片大片的雪花抛洒,让最后的一点绿色为雪白殉葬。
我更爱听风和雪的合弦。呼啸着刮起一阵阵旋风。时尔,把雪堆成一道雪坎,时尔,吹裂裸露的大地,让大地在寒风中呜咽。
儿时,与父一起来到了黑龙江腹地,一片草原上过活。冬天一场一场的雪把整个草原和村落掩盖着严严实实。树林中,成千上万的雪鸟,叽叽喳喳的叫着,寻找着食物,也吵闹了寂寞中的人们。
早晨,太阳刚刚升起。寂静的村庄里传出开门声。随之,猪、狗、牛的吠叫和妇人们的吆喝声,奏响了冬日的交响曲。
每当这时,姐姐总是先起来。她用草点着炉子,然后,一把把向炉子添着柴禾,屋子暖和了,我从土炕上爬起来,穿上棉袄,敞着怀,在看着姐姐用镰刀头,刮窗户上的厚厚的霜花。好让太阳快点晒化结在玻璃上的霜。
儿时的我很淘气。头发剪的短短。一双新鞋,用不上两天,就把鞋帮当鞋底用。我不穿袜子,脚被冻的裂了一个大口子,也不知道疼。
吃完早饭。我偷偷的溜到树里。树林有野兔踩出的一条道。顺着小道我寻找前一天晚上,别人下在小道上的“兔套”(一根铁丝做成0型,打上一个活节,放在兔子经过的地方,兔子钻进套里拚命挣,越挣越紧,最后勒死了)运气好时,拾到一两只野兔,扒了皮,跺成小块,在放上土豆,铁锅里一炖,香味弥漫着整个屋子,然后盘腿做在火炕上,美餐一顿。
我总是对野兔情有独衷。因为它解馋。初冬,没下雪时,我跑到草原上,去看兔子蹬鹰。天上老鹰盘旋着,寻找草原上的野兔。一旦发现目标,一个腑冲,用锋利爪子去抓野兔。兔子本能的四只爪子朝上,蹬着老鹰不让老鹰抓到自己。就这样战无数次回合之后,兔子已经遍体鳞伤了。老鹰也精疲力尽。我乘机拿出弹功对准老鹰就是一弹功,老鹰放下兔子,飞走了。我迅速的跑上前去,拎起兔子,在地上猛摔几下,等到兔子真正死了,在把它拿回家去吃肉。
儿时的我,不知残害了多少生命,想起来我非常的自责。为了弥补对生命残忍所欠下的心债,现在的我真是“爱惜飞蛾纱罩灯”
每年的深冬,我最盼望就是大庆人来到我们草原上,用汽车打兔子。他们的到来,对我来说比看上一场电影还过瘾。
秋天时,人们把草原上的草割下来,放在草原上晒干。大雪下后,牛羊不能出去放牧了,人们在把这些草从草原上运回家,做为牛羊的饲草。羊草在运输中不可避免的掉在路上。这时的兔子以没有食物可吃了。只好在夜间来到路上,寻找掉在路上的羊草为食物。
大庆人一般选择在没有月亮的晚上,到我们草原来。他们开着“解放牌”的大汽车。几个人端着猎枪站在汽车上面。打开大车灯,灯光照在路上,如同两面墙,把在路上吃草的兔子夹在中间。兔子不敢向两边逃窜。它一直向前跑,跑上一段路就停下来,前爪一抱,支楞着耳朵向汽车方向看,(也许是看看汽车追上来没有)就在这一瞬间猎枪响了。兔子倒在血泊中。车上的人跳下来,抬起兔子,心满意足的扔到了车厢里。这时的我蹲在车厢的一角,乐不思蜀。
七十年代的草原,还是一片未开发的处女地。时常有野狼出没。瘸腿的狼,是有经验的老狼。它跟在羊群的后面,一瘸一拐的窥探羊群的动静。出其不意向羊群发起进攻,然后拖住一只羊向草原深处跑去。被拖走的羊,瞪着眼睛发出绝望的惨叫!
童年的我,象一个男孩子。不懂什么是害怕。遇上这种情况,高兴的我了不得,拎罗着一个破洗脸盆,跟在狼的后面,一边追,一边敲,一边喊。直到没有了狼的影子为此。
三十年过去了。我回到了我的故乡。而我的心仍然留在那片土地。尽管在那片土地上,寂寞曾埋葬了我的青春。理想和爱情在那里夭折。可是那片土地收养过我,是那片土地上的小米饭把我喂养大。如此厚爱我的土地上的一草一木让我梦魂萦绕。上苍赐给我最厚重的礼物也是在那片土地上诞生。
黑龙江!我用血管中流淌的血与你浇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