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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裂的友谊就像是打破了的茶杯。
道歉无助于弥补裂痕,特别是对于一个很会记仇的人来说。
出自某个亲身经历的知名不具人士
十年前,他离开后的第一个夏日满月。
“娃娃,官梓言来信了!”
美美与小月气喘吁吁地追在走得飞快的方心语身后,一边拿着刚从邮差手里接到的信,一边呼喊着。
奇怪,娃娃怎么都不停下来呢?再追。
“娃娃,你有没有听见啊?他来信了耶!”
这一喊,非但没让娃娃停住,反而还走得更快。到底是怎么了嘛!
美美与小月对看了一眼,不明白这是怎一回事。
梓言的离开固然很令人伤心,但最想念他的,不就是眼前这一位明明脚也没有比别人长,但此刻却走得飞也似的家伙吗?
还是她今天刚好耳背?真搞不懂。
辟梓言离开小镇到今天,正好满一个月。
在今天以前,镇上没有人收到他的任何讯息。(就算有,也没听说。)她们都没想到,他的第一封信,不是寄给娃娃,而是寄给她们两个。
看了信件内容之后,两人马上决定将这封信转交给娃娃。
美美与小月相视一眼,决定一鼓作气奔上去,一前一后包抄住她的去路。
“娃娃,你是怎么了?你不想看信吗?”
一靠近她,才发觉娃娃的肩膀好僵,连双手都握成了拳,仿佛正在抵抗巨大的诱惑。
“娃娃?”小月伸手碰触她
“不、要。”好不容易才发出声音,吐出了简单的两个字。
美美见状况不对,也凑上前来。“怎么了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想说话,却发不出声音。娃娃猛一甩头,脸色看起来很不对劲。
“你今天怪怪的呢。算了,来,看信吧,我想你一定很想知道他的情况才对。”小月将手中的信塞进娃娃手里,没想到却遭到拒绝。
“我不要。”终于又找回声音,能说话了。她吞了吞口水,信件如烫手山芋般被丢弃在地上。
一阵风吹来,便将信给吹走了。美美惊呼一声,连忙追信去。
小月则是错愕地看着好友。“方心语,你在做什么?”
声音里有着压抑的悲愤。娃娃眼里没有泪水,两只眼睛却红通通的。
“我说我不要、我才不要看那种人的信,听到了没?我不看、不看、永远都不看!”当他选择以那样的方式离开她后,他们之间,就已经切了八段再八段了。
从此她方心语没有一个叫做官梓言的朋友。
他们之间,也没有任何的情谊可言了。做下这样的决定很令人痛苦,但毕竟是他先背叛的啊终究,眼泪还是忍不住地掉了下来。马上被她双手抹去。
不能哭。她告诉自己,绝不能哭。
从他毫无留恋地选择离开的那一刻起;从她一个人在小夏岭山上,从星星升起等到天明;从她日复一日,等了又等,相信他会回来,却始终等不到人开始,她就决定再也不让自己因为太过想念一个人而哭泣。不然就真的太没骨气了。
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三个星期过去了,他似乎真的不打算回来。
转眼间,竟是一个月了。她已经接受他真的离开的事实,也为此永远不会原谅他的离开。
她不止一次自问:十年的友情对他来说究竟算什么?
她曾经以为,那意味着“永远”
她以为他们会有无数个十年可以计数。
然而事实证明,对他来说,那十年只是一条绑住他的绳索。他怎么敢称她为他的“牵绊”!
好,他要独立,他要飞,她随便他去。只是别想要她再扮演那条拉住风筝的线。他们之间走到这一步来,算是彻底断了
眼见好友的眼泪像断线珍珠般掉下,美美与小月同时都受到了大大的震撼。
娃娃从来没这么伤心过的。
她哭得就好条是跳进绝望的深渊再爬起来的模样,脸上了无生气。
美美看着手中刚刚追回的信,突然觉得好沉重。
懊拿这信怎么办?
懊拿娃娃怎么办?
看这情形,她是不可能接收这封托朋友亲手转交的信函了。
正当踌躇之际,小月走上前来,拿走那封信,趁娃娃哭到双眼模糊没空注意时,将信当场撕掉。
撕。撕。撕。
再撕。
继续撕。
三人一同看着被撕到无法辨识原貌的信封碎片,在一阵突来夏风的吹拂下,卷上了遥远的天际。
那天,太阳非常地暖,哭泣的心却凉飕飕地。
非要造个语词来形容的话,这就是所谓“青春的忧愁”吗?话说回来,一定得加上这么一句旁白吗?呀,忧愁的青春啊。
十年后
对葛美美来说,这是个与往常一样宁静的午后。
就是那种天很蓝,外头太阳大得快要热死人,但室内冷气很凉快,日子很悠哉的那种下午。
自从误打误撞地买下这间店面,开了一家饮料店后,她便开始当起闲闲没事干的老板娘,过着吃不饱却也饿不死的生活,镇日以打苍蝇、抹桌子和预测下一刻会是谁推开她小店玻璃门为乐。
真是凄凉。她想。
想二十年前,当她还是“日光小学之花”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就这么因在一家小小的、生意普通的店铺里,干起这种非人哉的“特种营生”
“听你在乱盖。”杜小月本名杜筱月,却因为嫌本字笔划太多,又很容易被念错,因此很有主见地自动易名的“太阳报”特派文字兼摄影记者一边喝着冰冰的红茶加珍珠,一边俯首振笔疾书,并且不时抬头答腔个一句、两句。
同样是二十年前,杜小月压根儿没想到,她会因为一篇小学校运会的随笔报导,被镇上唯一一家横行小镇八卦界的周报社社长视为未来接班人,最后终于答应入社,成为太阳报社里唯一支薪的特派记者。
“啥?”葛美美挑起一双秀致的细眉,口气危险地问:“你说我在乱盖?”
振笔疾书的手停顿了下,又阳了一口茶。“我是这么说的吗?”拧起可以夹死苍蝇的一对浓眉,仔细回想。“啊,我想到了。或许狗屎这两个字会更贴切呢。”手中的笔继续下笔如飞。
“狗屎?杜小月!”葛美美摆手擦腰,作势要抢走小月面前的杯子。茶不给喝了。
杜小月再度停下手中的笔,抢回还剩下大半杯的红茶。“又怎么了?谁惹你气得要抢我的茶?”
美美气得脸红。“你刚说我狗屎!”
杜小月一脸困惑。“你刚说了什么?我又说了什么?”
“喂!”美美呆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搞了半天,你根本没仔细听嘛!”害她浪费那么多口水。
小月举手投降。“sorry,麻烦你再说一遍吧。”
美美赌气转身。“不说了。”
“喂,葛大老板!”
“啥咪?杜大记者!”
两个女人眼瞪眼的,好半晌,终于有人让步。
“好吧,我刚刚是在说”
“好吧,麻烦你重新说”
同时让步的两人为这十足默契不禁相视一笑。
毕竟是相识二十年的朋友了,早早已经摸熟彼此的习性。
两人决定一起开口:
“你先说。”
“我先说。”
果然默契百分百。两人又笑出声。
美美开口道:“我刚是告诉你说,听说春花奶奶家的房间租出去了。”
小月瞪大眼睛。“租出去了?真的假的?”
美美用力点头道:“当然是真的。今天早上我去杂货店批茶叶时,听春花奶奶亲口说的。”
“那这是说,春花奶奶终于要去加拿大看她孙子了?”
年届七十的老奶奶是镇上杂货店的精神象征,但她家族里的人大多在大城市打拚,近几年更陆陆续绩移民到加拿大去,就只剩下奶奶一人留在台湾。
虽然春花奶奶的儿孙一直催她搬到加拿大去,但她始终舍不下这间与小镇历史同样悠久的杂货店。
镇上的日常所需大多依赖春花奶奶的杂货更正,那是说,过去的情况。自从由本镇镇长家族集团经营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商店进驻小镇之后,小镇居民的生活就出现了一点改变。这改变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有了便利商店,确实是为居民带来很多方便。但是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在小镇步调缓慢的生活里,却又显得突兀而诡异尽管业绩是蒸蒸日上,暂时是不可能倒店了。
美美摇头。“不知道。杂货店只是出租楼上的空房间,不是卖掉。不过,这样一来,也算是找到了一个可以帮奶奶看家的人了,奶奶不是一直念着要去加拿大看她刚出生的孙子吗?”
“可是前几天不是才听说,镇东边的陈家想把土地都卖了吗?奶奶会不会最后也决定把杂货店给卖了?”
“不会吧?之前奶奶一直不肯卖掉杂货店,没道理现在突然会卖掉。”
“但也不是没有可能。那些传言出现在镇上也有一段时间了。”
小月回想着过去半年来,小镇谣传的一些有关炒地皮、收购、改建等等的风声。社长老编一直要她去查一查这些消息的真假,也许她该先把手边的事缓一缓,先去查证这些消息的来源。
美美瞪大眼睛。她也听说过那些传言。“我根本没办法想像小夏岭山被整理成高尔夫球场或盖上一座座大型的度假山庄。”
“我也无法想像。”小月叹息道:“可是镇上经济状况越来越萧条,也是没办法的事实。”这点,从周报的发行量越来越少就可以略窥一二。再这样下去,可能要维持一家地方性的衷漂社营运都有问题。
镇上当然有全国性报纸的流通,但那种大型报纸,哪里能符合小镇居民爱看地方性流言的需求。要是太阳报真的不幸倒闭,小镇生活不仅会受到大大的震撼,恐怕连小镇向来引以为傲的流言传统都会因此消失吧。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呀。
美美点头,环视自己的店铺。“店里的生意确实也越来越冷清。”
夏天是饮品店的旺季,但入夏以来,店里的进帐却只够打平开销。个中原因,当然不是因为她煮茶的技术有问题,而是消费人口太少,供过于求。倘若连夏天都赚不了钱,迟早有一天,他们都可能被迫离开小镇,到外地谋生去。
当初就是不愿意离开夏日镇,才没有在大学毕业后直接在外地工作。小镇上没有大学,因此要念大学的人,只有往外走;然而随着时代改变,往外走的人,往往,都不再回来。
这几年来,夏日镇不断走向衰败,是明眼人都看得见的事实。
周边大型城镇的兴起让小镇原本就不多的人口陆续外移。
人口的外移,起初,并不明显;但渐渐的,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年轻人,乃至成双成倍地离开,且一离开就不再回来了。再这样下去,这座小镇迟早会消失在地图上,或被合并到邻近的大型市镇里。
“所以我才说,这真是狗屎。”小月结论道。
刚刚她之所以没注意听美美的八卦,主要是因为她正在撰写一篇关于小镇人口流失的追踪报导,而结论就是“狗屎”两字。别以为她只会写一些小镇居民赖以为精神食粮的八卦新闻,对于小镇未来的发展议题,她可也是同样的开心。
美美坐在高高的椅子上,看着玻璃门外炎热的夏天,轻叹道:“好像被诅咒了一样。这一切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小镇的衰微究竟该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小月笔端下突然出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辟梓言。
没料到自己会写出这三个字,她吓了一跳,赶紧用橡皮擦搽去。但那烙在雪白纸面上的痕迹,却不是那么样容易抚平。
或许这一切,真是从“这个人”的离去开始算起。而那已是十年前的事了。
尽管她也明白,这么说并不公平。但在很多人心里,这的确是一件足以作为小镇年度大事的历史事件。
镇上的居民,大概很少有人不记得当年他离开时所发生的事吧。
突然想到一件重要的事,小月问:“美美,你有打听到是谁租了春花奶奶杂货店楼上的房间吗?”心中突然有个诡异的想法,而且不希望被证实。
“咦!我没有说吗?”美美转过身来,一脸忧色。“你不会相信的。起码我就不相信。”事情兜了半天,说到底,其实“这件事”才是最重要的。
“是谁?”小月心中一惊。
“我不敢说。”
笑话!美美这人没什么不敢说的,只除非是“难道是他?”
美美紧张地看着小月,再看看时钟,一张秀脸差点没皱成梅干菜。
“别问我啦,我真的不敢说。”
小月惊讶地瞪大眼。“果然是他喽?”
美美一脸忧色地轻声道:“你想这事能瞒得住吗?”
“瞒得住才怪。”
“你说你今早听到这消息的?”那么过去这阵子以来,谣传某人“将要”回来的消息,就不是假的喽?
美美恍然大悟。“那么或许那家伙她”
“早就已经听到了。”小月自动接话。
昏倒。早该习惯的,小镇里没有能永远藏得住的秘密。
当吊挂在玻璃门上的风铃因门被用力推开而发出清脆的声响时,两人不约而同地转过头,看向门边。
“嘿,娃娃。”两人明知故问道:“发生了什么大事件?瞧你气呼呼的。”那股怒气所散发的热度,连坐在冷气房里吹风的她们都感受得到。
只见一名头顶上戴着一顶显眼的浅米色牛仔帽的长辫子小姐气冲冲地一头撞进“美美茶饮”里,双眼大瞪地大声嚷叫道:
“天啊!我该不会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吧?!”
美美默不作声地自冰箱里端出一杯消火的冰镇柠檬汁,备用。
小月则赶紧收拾起桌面上散乱的纸张,以免辛苦工作的心血遭到池鱼之殃。
长辫子小姐摘下头顶上的帽子,不自觉地扭绞起来。
小镇真理之一:当事人永远是最晚知情的。
此刻正在镇上悄悄发生的事,似乎就是这句名言的最佳印证。
“那、那个家伙居然还有脸回来?!”长辫子小姐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地说。
美美与小月实在不敢承认早先已经听说的事。“什么人啊?你在说什么?”这时候,装作不知情比较安全。
“该死!他怎么敢!”娃娃气得差点没掏枪对空射击。“那个人!”
“谁?你说谁?”继续装傻比较安全。
“就、就是那个人啊!”她难以置信地道:“我刚从春花奶奶那里巡逻回来,就听说她楼上的房间租出去了,而租的人竟然就是”
“那个人?”看着她咬牙切齿的模样,美美和小月开始对这情况感到好奇起来。已经这么多年了,难道娃娃对当年还是这么耿耿于怀吗?
答案看来是肯定的。娃娃气得几乎没嚼碎牙齿。“就是那个人!”
那个身边大夥儿都心照不宣的人。
那个在十年前背信离去的人。
那个一转过身就不再回头的人。
度过了震惊的阶段,慢慢冷静下来后,小月开始观察起好友的脸色和举止。有别于美美一谈到这话题就想逃开,她倒是对娃娃此刻的反应很感兴趣。
娃娃此刻的脸色可以说是发青的。
除此之外,她还有一点口齿不清、牙龈打颤、双手紧握成拳,显然深深受到刺激;再加上那凶狠到可以杀死一头老虎的眼神,让小月忍不住想再细究。假如说出那三个字的话,眼前这小女子会不会像装了过多气体的气球般,就此爆炸?
饼去十年来,娃娃不许任何人在她面前提到“那个人”的名字。
只要稍微不小心提及,不是生气得要命,再不然就是好一阵子不肯搭理人。
十年后的现在,如果,那个名字再度出现在她面前呢?
身为记者,要有求证的精神。小月有点想试一试。
“娃娃,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就是”
明白小月的意图,美美连忙伸长手想捣住小月的嘴。“别、别说出来”
但为时已晚。
“官梓言?”小月脱口说出。
轰地一声,脑袋里彷佛历经一阵巨大的核爆。娃娃呆立在地,思绪跟着被炸飞到十年前,忍不住苞着吐出一声:“那狗娘养的!”
“做什么讲粗话!”
一记爆栗不轻不重地敲在她额头上,她皱起眉抬头看着比她高上一个头的少年,而后眼底笑意泛开。
“练习啊。”
“练习讲粗话?”少年瞪大眼睛,将一瓶冰镇的运动饮料递给她。
少女接过冰饮,在球场边的空地席地坐了下来。看见排球场上的队友正奋勇杀敌,痛宰对手,杀球得分,又激动地跳起来鼓掌。
“听说岚女的球队很会耍阴招,等一会儿可能有必要装狠,所以现在先练习一下,待会儿吵起架来才会有气势。”她乐不可支地说。
“这么开心有机会骂人啊?”
“那当然。我巴不得”眼尖地瞄到对手一记凌厉的回击,球飞向边界。“小心!”她高声喊了声,看到队友迅速地飞身救起球后,才又继续刚才的话题道:“干得好!珍珍!”珍珍是排球队的队长,刚刚救起了那记边线球,让队友顺利再夺得一分,让少女兴奋地跳了起来。
“喂,小心你的脚。”摇摇头,受不了地说:“都还没好,就想再扭伤一次啊。”这家伙,做事老不经大脑,才刚加入学校的女子排球队没多久(虽然还是个候补),意外就层出不穷,连连受伤。再这样下去,他不是会被她给烦死,就是担心死。
真受不了。赶紧拉着她坐下来。
尽管坐冷板凳又受伤,身为候补球员没办法出赛,少女还是关心比赛的结果,彷佛自己正与队友并肩在球场上和对手厮杀一般。
很典型的,这就是她,不管做什么事情都那么样地投入,就算只是三分钟热度,她也会在这三分钟内倾注自己全部的热情。
比赛稍告一个段落,确定己方领先的状况下,她终于将心思转向身边的少年,笑着伸手戳了戳他微蹙的眉心,笑道:“官同学,你真像个老妈子呢,我家小妈都没你这样唠叨。”
“方心语,你敢再说我像老妈子一次,我就要你好看。”说是这样说,却没有半点真实的威胁性在里头。
“好好好,我知道你关心我,我只是忍不住想开个玩笑嘛。”每次看到他蹙起眉的样子,她都想伸手把那份郁结揉掉。真不明白,这世上哪有那么多让人忧愁的事!他却彷佛总与那些事分不开。
“谁关心你啊,要不是你小妈要我关照你”“你不开心我的话,那才真是见鬼了。”娃娃直接打断他任何否认的尝试。“我们认识对方也不是这一两年的事了,根本不需要这么见外,直接说你关心我会怎样?”
“我不是见外。”他否认。
“好,你不是见外,你只是故意想把距离拉远。”她不怎么高兴地说:“别以为我没发现,你最近真的变得很奇怪,老是在装陌生、拉大距离,好像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似的。”小时候他可不是这样的,怎么长越大,举止就越别扭?
梓言头稍微别开。“我们本来就... -->>
破裂的友谊就像是打破了的茶杯。
道歉无助于弥补裂痕,特别是对于一个很会记仇的人来说。
出自某个亲身经历的知名不具人士
十年前,他离开后的第一个夏日满月。
“娃娃,官梓言来信了!”
美美与小月气喘吁吁地追在走得飞快的方心语身后,一边拿着刚从邮差手里接到的信,一边呼喊着。
奇怪,娃娃怎么都不停下来呢?再追。
“娃娃,你有没有听见啊?他来信了耶!”
这一喊,非但没让娃娃停住,反而还走得更快。到底是怎么了嘛!
美美与小月对看了一眼,不明白这是怎一回事。
梓言的离开固然很令人伤心,但最想念他的,不就是眼前这一位明明脚也没有比别人长,但此刻却走得飞也似的家伙吗?
还是她今天刚好耳背?真搞不懂。
辟梓言离开小镇到今天,正好满一个月。
在今天以前,镇上没有人收到他的任何讯息。(就算有,也没听说。)她们都没想到,他的第一封信,不是寄给娃娃,而是寄给她们两个。
看了信件内容之后,两人马上决定将这封信转交给娃娃。
美美与小月相视一眼,决定一鼓作气奔上去,一前一后包抄住她的去路。
“娃娃,你是怎么了?你不想看信吗?”
一靠近她,才发觉娃娃的肩膀好僵,连双手都握成了拳,仿佛正在抵抗巨大的诱惑。
“娃娃?”小月伸手碰触她
“不、要。”好不容易才发出声音,吐出了简单的两个字。
美美见状况不对,也凑上前来。“怎么了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想说话,却发不出声音。娃娃猛一甩头,脸色看起来很不对劲。
“你今天怪怪的呢。算了,来,看信吧,我想你一定很想知道他的情况才对。”小月将手中的信塞进娃娃手里,没想到却遭到拒绝。
“我不要。”终于又找回声音,能说话了。她吞了吞口水,信件如烫手山芋般被丢弃在地上。
一阵风吹来,便将信给吹走了。美美惊呼一声,连忙追信去。
小月则是错愕地看着好友。“方心语,你在做什么?”
声音里有着压抑的悲愤。娃娃眼里没有泪水,两只眼睛却红通通的。
“我说我不要、我才不要看那种人的信,听到了没?我不看、不看、永远都不看!”当他选择以那样的方式离开她后,他们之间,就已经切了八段再八段了。
从此她方心语没有一个叫做官梓言的朋友。
他们之间,也没有任何的情谊可言了。做下这样的决定很令人痛苦,但毕竟是他先背叛的啊终究,眼泪还是忍不住地掉了下来。马上被她双手抹去。
不能哭。她告诉自己,绝不能哭。
从他毫无留恋地选择离开的那一刻起;从她一个人在小夏岭山上,从星星升起等到天明;从她日复一日,等了又等,相信他会回来,却始终等不到人开始,她就决定再也不让自己因为太过想念一个人而哭泣。不然就真的太没骨气了。
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三个星期过去了,他似乎真的不打算回来。
转眼间,竟是一个月了。她已经接受他真的离开的事实,也为此永远不会原谅他的离开。
她不止一次自问:十年的友情对他来说究竟算什么?
她曾经以为,那意味着“永远”
她以为他们会有无数个十年可以计数。
然而事实证明,对他来说,那十年只是一条绑住他的绳索。他怎么敢称她为他的“牵绊”!
好,他要独立,他要飞,她随便他去。只是别想要她再扮演那条拉住风筝的线。他们之间走到这一步来,算是彻底断了
眼见好友的眼泪像断线珍珠般掉下,美美与小月同时都受到了大大的震撼。
娃娃从来没这么伤心过的。
她哭得就好条是跳进绝望的深渊再爬起来的模样,脸上了无生气。
美美看着手中刚刚追回的信,突然觉得好沉重。
懊拿这信怎么办?
懊拿娃娃怎么办?
看这情形,她是不可能接收这封托朋友亲手转交的信函了。
正当踌躇之际,小月走上前来,拿走那封信,趁娃娃哭到双眼模糊没空注意时,将信当场撕掉。
撕。撕。撕。
再撕。
继续撕。
三人一同看着被撕到无法辨识原貌的信封碎片,在一阵突来夏风的吹拂下,卷上了遥远的天际。
那天,太阳非常地暖,哭泣的心却凉飕飕地。
非要造个语词来形容的话,这就是所谓“青春的忧愁”吗?话说回来,一定得加上这么一句旁白吗?呀,忧愁的青春啊。
十年后
对葛美美来说,这是个与往常一样宁静的午后。
就是那种天很蓝,外头太阳大得快要热死人,但室内冷气很凉快,日子很悠哉的那种下午。
自从误打误撞地买下这间店面,开了一家饮料店后,她便开始当起闲闲没事干的老板娘,过着吃不饱却也饿不死的生活,镇日以打苍蝇、抹桌子和预测下一刻会是谁推开她小店玻璃门为乐。
真是凄凉。她想。
想二十年前,当她还是“日光小学之花”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就这么因在一家小小的、生意普通的店铺里,干起这种非人哉的“特种营生”
“听你在乱盖。”杜小月本名杜筱月,却因为嫌本字笔划太多,又很容易被念错,因此很有主见地自动易名的“太阳报”特派文字兼摄影记者一边喝着冰冰的红茶加珍珠,一边俯首振笔疾书,并且不时抬头答腔个一句、两句。
同样是二十年前,杜小月压根儿没想到,她会因为一篇小学校运会的随笔报导,被镇上唯一一家横行小镇八卦界的周报社社长视为未来接班人,最后终于答应入社,成为太阳报社里唯一支薪的特派记者。
“啥?”葛美美挑起一双秀致的细眉,口气危险地问:“你说我在乱盖?”
振笔疾书的手停顿了下,又阳了一口茶。“我是这么说的吗?”拧起可以夹死苍蝇的一对浓眉,仔细回想。“啊,我想到了。或许狗屎这两个字会更贴切呢。”手中的笔继续下笔如飞。
“狗屎?杜小月!”葛美美摆手擦腰,作势要抢走小月面前的杯子。茶不给喝了。
杜小月再度停下手中的笔,抢回还剩下大半杯的红茶。“又怎么了?谁惹你气得要抢我的茶?”
美美气得脸红。“你刚说我狗屎!”
杜小月一脸困惑。“你刚说了什么?我又说了什么?”
“喂!”美美呆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搞了半天,你根本没仔细听嘛!”害她浪费那么多口水。
小月举手投降。“sorry,麻烦你再说一遍吧。”
美美赌气转身。“不说了。”
“喂,葛大老板!”
“啥咪?杜大记者!”
两个女人眼瞪眼的,好半晌,终于有人让步。
“好吧,我刚刚是在说”
“好吧,麻烦你重新说”
同时让步的两人为这十足默契不禁相视一笑。
毕竟是相识二十年的朋友了,早早已经摸熟彼此的习性。
两人决定一起开口:
“你先说。”
“我先说。”
果然默契百分百。两人又笑出声。
美美开口道:“我刚是告诉你说,听说春花奶奶家的房间租出去了。”
小月瞪大眼睛。“租出去了?真的假的?”
美美用力点头道:“当然是真的。今天早上我去杂货店批茶叶时,听春花奶奶亲口说的。”
“那这是说,春花奶奶终于要去加拿大看她孙子了?”
年届七十的老奶奶是镇上杂货店的精神象征,但她家族里的人大多在大城市打拚,近几年更陆陆续绩移民到加拿大去,就只剩下奶奶一人留在台湾。
虽然春花奶奶的儿孙一直催她搬到加拿大去,但她始终舍不下这间与小镇历史同样悠久的杂货店。
镇上的日常所需大多依赖春花奶奶的杂货更正,那是说,过去的情况。自从由本镇镇长家族集团经营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商店进驻小镇之后,小镇居民的生活就出现了一点改变。这改变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有了便利商店,确实是为居民带来很多方便。但是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在小镇步调缓慢的生活里,却又显得突兀而诡异尽管业绩是蒸蒸日上,暂时是不可能倒店了。
美美摇头。“不知道。杂货店只是出租楼上的空房间,不是卖掉。不过,这样一来,也算是找到了一个可以帮奶奶看家的人了,奶奶不是一直念着要去加拿大看她刚出生的孙子吗?”
“可是前几天不是才听说,镇东边的陈家想把土地都卖了吗?奶奶会不会最后也决定把杂货店给卖了?”
“不会吧?之前奶奶一直不肯卖掉杂货店,没道理现在突然会卖掉。”
“但也不是没有可能。那些传言出现在镇上也有一段时间了。”
小月回想着过去半年来,小镇谣传的一些有关炒地皮、收购、改建等等的风声。社长老编一直要她去查一查这些消息的真假,也许她该先把手边的事缓一缓,先去查证这些消息的来源。
美美瞪大眼睛。她也听说过那些传言。“我根本没办法想像小夏岭山被整理成高尔夫球场或盖上一座座大型的度假山庄。”
“我也无法想像。”小月叹息道:“可是镇上经济状况越来越萧条,也是没办法的事实。”这点,从周报的发行量越来越少就可以略窥一二。再这样下去,可能要维持一家地方性的衷漂社营运都有问题。
镇上当然有全国性报纸的流通,但那种大型报纸,哪里能符合小镇居民爱看地方性流言的需求。要是太阳报真的不幸倒闭,小镇生活不仅会受到大大的震撼,恐怕连小镇向来引以为傲的流言传统都会因此消失吧。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呀。
美美点头,环视自己的店铺。“店里的生意确实也越来越冷清。”
夏天是饮品店的旺季,但入夏以来,店里的进帐却只够打平开销。个中原因,当然不是因为她煮茶的技术有问题,而是消费人口太少,供过于求。倘若连夏天都赚不了钱,迟早有一天,他们都可能被迫离开小镇,到外地谋生去。
当初就是不愿意离开夏日镇,才没有在大学毕业后直接在外地工作。小镇上没有大学,因此要念大学的人,只有往外走;然而随着时代改变,往外走的人,往往,都不再回来。
这几年来,夏日镇不断走向衰败,是明眼人都看得见的事实。
周边大型城镇的兴起让小镇原本就不多的人口陆续外移。
人口的外移,起初,并不明显;但渐渐的,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年轻人,乃至成双成倍地离开,且一离开就不再回来了。再这样下去,这座小镇迟早会消失在地图上,或被合并到邻近的大型市镇里。
“所以我才说,这真是狗屎。”小月结论道。
刚刚她之所以没注意听美美的八卦,主要是因为她正在撰写一篇关于小镇人口流失的追踪报导,而结论就是“狗屎”两字。别以为她只会写一些小镇居民赖以为精神食粮的八卦新闻,对于小镇未来的发展议题,她可也是同样的开心。
美美坐在高高的椅子上,看着玻璃门外炎热的夏天,轻叹道:“好像被诅咒了一样。这一切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小镇的衰微究竟该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小月笔端下突然出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辟梓言。
没料到自己会写出这三个字,她吓了一跳,赶紧用橡皮擦搽去。但那烙在雪白纸面上的痕迹,却不是那么样容易抚平。
或许这一切,真是从“这个人”的离去开始算起。而那已是十年前的事了。
尽管她也明白,这么说并不公平。但在很多人心里,这的确是一件足以作为小镇年度大事的历史事件。
镇上的居民,大概很少有人不记得当年他离开时所发生的事吧。
突然想到一件重要的事,小月问:“美美,你有打听到是谁租了春花奶奶杂货店楼上的房间吗?”心中突然有个诡异的想法,而且不希望被证实。
“咦!我没有说吗?”美美转过身来,一脸忧色。“你不会相信的。起码我就不相信。”事情兜了半天,说到底,其实“这件事”才是最重要的。
“是谁?”小月心中一惊。
“我不敢说。”
笑话!美美这人没什么不敢说的,只除非是“难道是他?”
美美紧张地看着小月,再看看时钟,一张秀脸差点没皱成梅干菜。
“别问我啦,我真的不敢说。”
小月惊讶地瞪大眼。“果然是他喽?”
美美一脸忧色地轻声道:“你想这事能瞒得住吗?”
“瞒得住才怪。”
“你说你今早听到这消息的?”那么过去这阵子以来,谣传某人“将要”回来的消息,就不是假的喽?
美美恍然大悟。“那么或许那家伙她”
“早就已经听到了。”小月自动接话。
昏倒。早该习惯的,小镇里没有能永远藏得住的秘密。
当吊挂在玻璃门上的风铃因门被用力推开而发出清脆的声响时,两人不约而同地转过头,看向门边。
“嘿,娃娃。”两人明知故问道:“发生了什么大事件?瞧你气呼呼的。”那股怒气所散发的热度,连坐在冷气房里吹风的她们都感受得到。
只见一名头顶上戴着一顶显眼的浅米色牛仔帽的长辫子小姐气冲冲地一头撞进“美美茶饮”里,双眼大瞪地大声嚷叫道:
“天啊!我该不会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吧?!”
美美默不作声地自冰箱里端出一杯消火的冰镇柠檬汁,备用。
小月则赶紧收拾起桌面上散乱的纸张,以免辛苦工作的心血遭到池鱼之殃。
长辫子小姐摘下头顶上的帽子,不自觉地扭绞起来。
小镇真理之一:当事人永远是最晚知情的。
此刻正在镇上悄悄发生的事,似乎就是这句名言的最佳印证。
“那、那个家伙居然还有脸回来?!”长辫子小姐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地说。
美美与小月实在不敢承认早先已经听说的事。“什么人啊?你在说什么?”这时候,装作不知情比较安全。
“该死!他怎么敢!”娃娃气得差点没掏枪对空射击。“那个人!”
“谁?你说谁?”继续装傻比较安全。
“就、就是那个人啊!”她难以置信地道:“我刚从春花奶奶那里巡逻回来,就听说她楼上的房间租出去了,而租的人竟然就是”
“那个人?”看着她咬牙切齿的模样,美美和小月开始对这情况感到好奇起来。已经这么多年了,难道娃娃对当年还是这么耿耿于怀吗?
答案看来是肯定的。娃娃气得几乎没嚼碎牙齿。“就是那个人!”
那个身边大夥儿都心照不宣的人。
那个在十年前背信离去的人。
那个一转过身就不再回头的人。
度过了震惊的阶段,慢慢冷静下来后,小月开始观察起好友的脸色和举止。有别于美美一谈到这话题就想逃开,她倒是对娃娃此刻的反应很感兴趣。
娃娃此刻的脸色可以说是发青的。
除此之外,她还有一点口齿不清、牙龈打颤、双手紧握成拳,显然深深受到刺激;再加上那凶狠到可以杀死一头老虎的眼神,让小月忍不住想再细究。假如说出那三个字的话,眼前这小女子会不会像装了过多气体的气球般,就此爆炸?
饼去十年来,娃娃不许任何人在她面前提到“那个人”的名字。
只要稍微不小心提及,不是生气得要命,再不然就是好一阵子不肯搭理人。
十年后的现在,如果,那个名字再度出现在她面前呢?
身为记者,要有求证的精神。小月有点想试一试。
“娃娃,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就是”
明白小月的意图,美美连忙伸长手想捣住小月的嘴。“别、别说出来”
但为时已晚。
“官梓言?”小月脱口说出。
轰地一声,脑袋里彷佛历经一阵巨大的核爆。娃娃呆立在地,思绪跟着被炸飞到十年前,忍不住苞着吐出一声:“那狗娘养的!”
“做什么讲粗话!”
一记爆栗不轻不重地敲在她额头上,她皱起眉抬头看着比她高上一个头的少年,而后眼底笑意泛开。
“练习啊。”
“练习讲粗话?”少年瞪大眼睛,将一瓶冰镇的运动饮料递给她。
少女接过冰饮,在球场边的空地席地坐了下来。看见排球场上的队友正奋勇杀敌,痛宰对手,杀球得分,又激动地跳起来鼓掌。
“听说岚女的球队很会耍阴招,等一会儿可能有必要装狠,所以现在先练习一下,待会儿吵起架来才会有气势。”她乐不可支地说。
“这么开心有机会骂人啊?”
“那当然。我巴不得”眼尖地瞄到对手一记凌厉的回击,球飞向边界。“小心!”她高声喊了声,看到队友迅速地飞身救起球后,才又继续刚才的话题道:“干得好!珍珍!”珍珍是排球队的队长,刚刚救起了那记边线球,让队友顺利再夺得一分,让少女兴奋地跳了起来。
“喂,小心你的脚。”摇摇头,受不了地说:“都还没好,就想再扭伤一次啊。”这家伙,做事老不经大脑,才刚加入学校的女子排球队没多久(虽然还是个候补),意外就层出不穷,连连受伤。再这样下去,他不是会被她给烦死,就是担心死。
真受不了。赶紧拉着她坐下来。
尽管坐冷板凳又受伤,身为候补球员没办法出赛,少女还是关心比赛的结果,彷佛自己正与队友并肩在球场上和对手厮杀一般。
很典型的,这就是她,不管做什么事情都那么样地投入,就算只是三分钟热度,她也会在这三分钟内倾注自己全部的热情。
比赛稍告一个段落,确定己方领先的状况下,她终于将心思转向身边的少年,笑着伸手戳了戳他微蹙的眉心,笑道:“官同学,你真像个老妈子呢,我家小妈都没你这样唠叨。”
“方心语,你敢再说我像老妈子一次,我就要你好看。”说是这样说,却没有半点真实的威胁性在里头。
“好好好,我知道你关心我,我只是忍不住想开个玩笑嘛。”每次看到他蹙起眉的样子,她都想伸手把那份郁结揉掉。真不明白,这世上哪有那么多让人忧愁的事!他却彷佛总与那些事分不开。
“谁关心你啊,要不是你小妈要我关照你”“你不开心我的话,那才真是见鬼了。”娃娃直接打断他任何否认的尝试。“我们认识对方也不是这一两年的事了,根本不需要这么见外,直接说你关心我会怎样?”
“我不是见外。”他否认。
“好,你不是见外,你只是故意想把距离拉远。”她不怎么高兴地说:“别以为我没发现,你最近真的变得很奇怪,老是在装陌生、拉大距离,好像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似的。”小时候他可不是这样的,怎么长越大,举止就越别扭?
梓言头稍微别开。“我们本来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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