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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好。无牵无挂,再无烦恼。
今后,悲剧主角换人当了,不再是她杜天天,而是封淡昔。
“你爱上我了?”她扬扬眉毛,问。
封淡昔郑重地点了点头。
“那么,证明给我看吧。”
封淡昔露出询问之色。
杜天天淡淡一笑,悠悠说道:“第一件事,回国来。就先用你的事业来证明,你这一次的爱情,有多么真吧。”
她从他眼睛里看见自己的脸,她在笑,笑得极尽妖娆,还有几分陌生的诡异。
“喂,你听说了吗?”午后的休憩时间,茶水间的例行八卦照常开始,几个女人一边吃着餐后茶点,一边小声讨论着最近ftv的最热门事件。
“你是说,天天姐跟封大医生的事?”新进电台的小妹一脸雀跃,眼睛变成了桃心状“真是好让人羡慕哦。当初我看第26期时就被封医生电到了,没想到有生之年居然能亲眼看见真人的他天天姐好厉害哦,居然能钓到这么好的男朋友。”
“我最近看到封淡昔每天接杜天天上下班,还一天一束鲜花,真殷勤。”已婚女士哀叹不已“我家那死鬼,结婚前追我的时候都没这么浪漫过,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啊!”“我听说他们两个的奸情不是现在才开始的哦,据说啊,年初录节目的时候,就已经那个啥了”
“是吗?那他们中间分开的时间够久的!居然还没有变心,真难得。”
“我还听说,封医生有意回国发展了,现在好几家大医院全都争着抢他呢,不用说了,他这么做肯定是为了杜天天。”
“真看不出来,杜策划长得也不咋的啊,怎么就那么有魅力呢?真是让人好嫉妒啊”“是啊是啊”杜天天拿着咖啡杯,站在茶水间门外,听着这些是是非非的八卦,冷冷一笑。
在外人看来风光无限,个中滋味究竟如何,也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
她和封淡昔之间的关系已经陷入了一个非常怪诞的模式:他刻意讨好,她无心享受。曾经一束寓意“危险的快乐”的月下香,都令得她觉得整个世界充满阳光,而今,大束象征爱情的红玫瑰,也不能再令她开怀。这段感情,走到现在这一步,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有时候也忍不住会很悲伤地想: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分明是那么那么渴望过的爱情,为什么等它真的到来了,却会是如此苦涩?
她捧着空咖啡杯走回办公室,正无聊地审批下面交上来的节目选题单时,忽然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她定定神,将那页资料抽出来,上面贴着的照片上,波浪长发的女郎正笑得风情万种——没有错,就是那个和封淡昔看起来很暧昧的黑衣女郎。
旁边附着她的个人资料:
秦如瑟,女,78年生,天蝎座,原本是专职模特,两年前转职成了服装设计师,自创品牌“blacklips”因风格妖娆独特而深受25——40岁女士的欢迎
难怪身材那么好,原来是模特,看样子还挺有名的杜天天把整页资料都看了一遍,那是一个时尚节目,教人如何穿衣打扮的,而下期的暂订目标就是blacklips这个牌子。78年生,也就是说,也就是说和封淡昔同岁
正在想这件事时,手机响了,接起来,是封淡昔“几点下班?”
杜天天翻了下桌上的单子,答道:“已经没什么事了,随时可以走。”
“那半小时后我来接你。”
“有什么安排?”
封淡昔轻笑“你等会就知道了。”
收线,杜天天将人往椅背上一靠,眼神再度转为阴郁。她似乎越来越不快乐,这是成长的必然趋势,还是为爱而伤的人都会如此?
没一会儿,助理进来拿批完的节目单,她趁机问道:“唐唐,你知道这个秦如瑟吗?”
“当然啦!”唐唐顿时来了兴趣“看我这条腰带,就是blacklips的!”红色的短裙上,系着一条宽得夸张的黑色腰带,上面还挂满了亮晶晶的银饰,骷髅啦,十字架啦如此哥特,倒真是符合那女人的风格,只不过,杜天天在心里想,自己是一辈子都不会穿这种类型的衣服的。
也从而再次证明,她们两个磁场不合。难怪那天晚上见到秦如瑟的第一眼就不喜欢。
“她的风格都很时髦新潮有个性,我超喜欢的!天天姐你也想买吗?”
“谢了,我想不会适合我的。”杜天天说得无比肯定。
然而没想到,一个小时后封淡昔开着车将她带到一家衣饰店前,抬头看店名,赫然就是“blacklips”!
有没有搞错?为什么带她来这里?
她还没问出来,封淡昔已牵住她的手走进去,一连串风铃声清脆悦耳地响了起来,同时,正站在柜台前和收银员说话的曼妙女子回过头来,朝他们嫣然一笑“啊,你们来啦。”
杜天天只觉头皮开始发麻——难道说,这家店也是秦如瑟的吗?
秦如瑟走到她面前“嗨,杜小姐,又见面了。”
她笑笑回应:“秦小姐好。”
“淡昔说让我帮你挑套漂亮礼服,我已经根据你的特点选定了十条了,跟我来,在这边。”她将她领到西侧的专人试衣区,那里挂着一排衣服,数了数,果然只有十件。看样子,真是为她单挑出来的。
“你喜欢哪条?每件都试一下吧。”
杜天天扭头看向封淡昔,封淡昔朝她鼓励一笑,与此同时,秦如瑟拿下其中一件,塞到她手上“别犹豫啦,这些可都是特地为你准备的哦,尊贵的女上帝。”
她被推进试衣间,抖开手里的衣服,尽管心中已经认定blacklips的风格完全不适合自己,但不得不承认,它确实很漂亮。
当下只得脱了衣服换上,衣质轻柔,贴在身上,宛如第二层肌肤一般自然,没想到,穿起来会这么舒服。
她打开门走出去,对着外面的落地镜子一照,只见黑紫色的吊带小礼服穿在她身上,线条简洁而流畅,显得腰身更为细致,裙摆处缀着几片羽毛,随风轻漾,使得原本“死”的衣服顿时变得灵动起来。
效果很好呢。她有些意外,正欢喜地想叫封淡昔也来看时,就见封淡昔和秦如瑟正在落地窗那边低声谈论着什么。由于封是背对着她的,因此看不到他此刻的神情,倒是秦如瑟笑得格外妩媚,那水般的眉眼,要说没有脉脉含情才有鬼了。秦如瑟看见她,也不说话,只是右边的眉毛微微上挑,然后又是一笑。
——她在挑衅!
杜天天直觉地感应到了这一点。
这个女人,在挑衅自己。然而——为什么?为了封淡昔?
一念至此,杜天天也回了个笑容给她,款款地走过去,挽住封淡昔的胳膊,故意比平时多出几分亲昵“怎么样?好不好看?”
封淡昔果然立刻转头,将她打量了一番“很漂亮。”
这个男人真没创意,每次只会夸这么一句。杜天天心里在叹息,嘴上却笑得更甜了“为什么这么好,忽然想到来带我挑衣服?”
“后天我父亲结婚。邀请一位小姐出席那样的场合前,通常都需要先付点代价,不是吗?”封淡昔微笑“挑一件吧,算我送你的。”
原来如此,这衣服是为了参加婚礼而准备的,当即名正言顺地收下来“好,那就要这件了。”
“其他的不再试试?”封淡昔问道。
杜天天正想摇头说不用了,秦如瑟在一旁说:“我一共准备了十种不同的风格,杜小姐不妨全试过了再决定。”
杜天天转了转眼珠“也好。”既然有人要专门伺候她,那她又为什么要拒绝?尽管,她心里非常清楚,秦如瑟只不过是想趁机制造与封淡昔之间久一点的相处机会罢了。
在关上试衣间的门的刹那,她看到秦如瑟再次对她露出那种意味深长的微笑,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卷入另一段情感纠葛之内,原本的抑郁之情突然一扫而光,她忽然变得有些兴奋。
原来,当一个人烦恼的时候,最好的解决办法便是看着别的人比她更加烦恼。
那么,秦如瑟,就让我见识一下你的手腕和本事吧,看看你究竟能不能抓住封淡昔,把他从我这边,抢过去。
杜天天开始慢条斯理专心致志地试衣,每穿一件,就让封淡昔评价一番,他最后给出的建议是:“我认为第一件最好。”
“是吗?你最喜欢那件?可是我觉得每件都很好,秦小姐挑得非常有眼光呢。”杜天天歪着头想了想,说“如果我每件都要的话,你还会帮我付钱吗?”
封淡昔笑了,伸手亲昵地刮了下她的鼻子,然后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谢谢,把这些都包起来吧。”
秦如瑟的表情有些复杂,但最后还是笑着说:“好大的手笔,你可真是我的衣食父母啊,谢喽!”
杜天天眨眨眼睛“这位先生照顾了你这么大一笔生意,秦小姐是不是该请吃顿饭?”
秦如瑟脸上闪过一丝微讶,但立刻就顺着她的提议说:“也好。淡昔,赏脸吃个饭吧。”
不等封淡昔回答,杜天天已抢着说:“择日不如撞日,不如就今晚?”
“没问题,淡昔,我知道你喜欢吃川菜,我知道有家店做的豆瓣鱼和麻辣豆腐是一绝。”
封淡昔的目光在杜天天脸上停驻了几秒钟,杜天天忽然有种自己已经被他看穿了的错觉,但是他很快将视线转向秦如瑟,笑着说:“好。”
当下出发去吃饭。
菜上到一半杜天天说要去洗手间,然后离座,从餐厅的后门走掉了。
冬天,夜来得特别早,外面寒风呼啸,她沿着街道缓慢行走,觉得整个世界好像就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如此孤寂。
如此哀伤。
如此轻浅却又真实存在的矛盾心态。
外套里的手机响了,看号码,是封淡昔的,于是不接,一直任由它响。大概过了五分钟后,铃声终于停止了,音乐骤停的同时,心也好像跟着一起停止了。
她再次走过那家鞋店,鞋店的橱窗里还放着那双火红色的高跟鞋,这么久了,它竟然一直没有卖掉。于是,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她走进去,买了那双鞋,当即穿着它,继续游晃。
新鞋磕脚,跟又太高,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安徒生的童话里,小美人鱼当时受的苦是不是就是这样?
由此可以证明,人类是喜欢自虐的动物。因为小美人鱼变成了人类,所以也学会了自虐。
就如同她现在这样,放弃美味的晚餐,温暖的房间,出来在大街上受冻吹风,不是自虐是什么?
杜天天走啊走,最后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走到了电视塔前,仰首望向塔顶,灯光是那般璀璨,这里,是她所有痛苦的源头。而她此刻望着它,觉得一颗心就那样静静地融化。
这时手机又响了,她盯着来电号码看了许久,才接起来,线路那边,封淡昔似乎大大地松了口气,然后问:“你在哪?”
“电视塔下面。”
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说:“等在那里不要走开,我去接你。”也不等她答应或者拒绝,就“啪”地给挂上了。
于是杜天天只能选择等待,尽管她也可以再次悄悄溜走,但是,看着眼前的电视塔,她觉得自己失去了全部的力气,再也走不动。
她走不动,她好累,真的好累好累
这真好。无牵无挂,再无烦恼。
今后,悲剧主角换人当了,不再是她杜天天,而是封淡昔。
“你爱上我了?”她扬扬眉毛,问。
封淡昔郑重地点了点头。
“那么,证明给我看吧。”
封淡昔露出询问之色。
杜天天淡淡一笑,悠悠说道:“第一件事,回国来。就先用你的事业来证明,你这一次的爱情,有多么真吧。”
她从他眼睛里看见自己的脸,她在笑,笑得极尽妖娆,还有几分陌生的诡异。
“喂,你听说了吗?”午后的休憩时间,茶水间的例行八卦照常开始,几个女人一边吃着餐后茶点,一边小声讨论着最近ftv的最热门事件。
“你是说,天天姐跟封大医生的事?”新进电台的小妹一脸雀跃,眼睛变成了桃心状“真是好让人羡慕哦。当初我看第26期时就被封医生电到了,没想到有生之年居然能亲眼看见真人的他天天姐好厉害哦,居然能钓到这么好的男朋友。”
“我最近看到封淡昔每天接杜天天上下班,还一天一束鲜花,真殷勤。”已婚女士哀叹不已“我家那死鬼,结婚前追我的时候都没这么浪漫过,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啊!”“我听说他们两个的奸情不是现在才开始的哦,据说啊,年初录节目的时候,就已经那个啥了”
“是吗?那他们中间分开的时间够久的!居然还没有变心,真难得。”
“我还听说,封医生有意回国发展了,现在好几家大医院全都争着抢他呢,不用说了,他这么做肯定是为了杜天天。”
“真看不出来,杜策划长得也不咋的啊,怎么就那么有魅力呢?真是让人好嫉妒啊”“是啊是啊”杜天天拿着咖啡杯,站在茶水间门外,听着这些是是非非的八卦,冷冷一笑。
在外人看来风光无限,个中滋味究竟如何,也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
她和封淡昔之间的关系已经陷入了一个非常怪诞的模式:他刻意讨好,她无心享受。曾经一束寓意“危险的快乐”的月下香,都令得她觉得整个世界充满阳光,而今,大束象征爱情的红玫瑰,也不能再令她开怀。这段感情,走到现在这一步,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有时候也忍不住会很悲伤地想: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分明是那么那么渴望过的爱情,为什么等它真的到来了,却会是如此苦涩?
她捧着空咖啡杯走回办公室,正无聊地审批下面交上来的节目选题单时,忽然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她定定神,将那页资料抽出来,上面贴着的照片上,波浪长发的女郎正笑得风情万种——没有错,就是那个和封淡昔看起来很暧昧的黑衣女郎。
旁边附着她的个人资料:
秦如瑟,女,78年生,天蝎座,原本是专职模特,两年前转职成了服装设计师,自创品牌“blacklips”因风格妖娆独特而深受25——40岁女士的欢迎
难怪身材那么好,原来是模特,看样子还挺有名的杜天天把整页资料都看了一遍,那是一个时尚节目,教人如何穿衣打扮的,而下期的暂订目标就是blacklips这个牌子。78年生,也就是说,也就是说和封淡昔同岁
正在想这件事时,手机响了,接起来,是封淡昔“几点下班?”
杜天天翻了下桌上的单子,答道:“已经没什么事了,随时可以走。”
“那半小时后我来接你。”
“有什么安排?”
封淡昔轻笑“你等会就知道了。”
收线,杜天天将人往椅背上一靠,眼神再度转为阴郁。她似乎越来越不快乐,这是成长的必然趋势,还是为爱而伤的人都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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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啦!”唐唐顿时来了兴趣“看我这条腰带,就是blacklips的!”红色的短裙上,系着一条宽得夸张的黑色腰带,上面还挂满了亮晶晶的银饰,骷髅啦,十字架啦如此哥特,倒真是符合那女人的风格,只不过,杜天天在心里想,自己是一辈子都不会穿这种类型的衣服的。
也从而再次证明,她们两个磁场不合。难怪那天晚上见到秦如瑟的第一眼就不喜欢。
“她的风格都很时髦新潮有个性,我超喜欢的!天天姐你也想买吗?”
“谢了,我想不会适合我的。”杜天天说得无比肯定。
然而没想到,一个小时后封淡昔开着车将她带到一家衣饰店前,抬头看店名,赫然就是“blacklips”!
有没有搞错?为什么带她来这里?
她还没问出来,封淡昔已牵住她的手走进去,一连串风铃声清脆悦耳地响了起来,同时,正站在柜台前和收银员说话的曼妙女子回过头来,朝他们嫣然一笑“啊,你们来啦。”
杜天天只觉头皮开始发麻——难道说,这家店也是秦如瑟的吗?
秦如瑟走到她面前“嗨,杜小姐,又见面了。”
她笑笑回应:“秦小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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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天天扭头看向封淡昔,封淡昔朝她鼓励一笑,与此同时,秦如瑟拿下其中一件,塞到她手上“别犹豫啦,这些可都是特地为你准备的哦,尊贵的女上帝。”
她被推进试衣间,抖开手里的衣服,尽管心中已经认定blacklips的风格完全不适合自己,但不得不承认,它确实很漂亮。
当下只得脱了衣服换上,衣质轻柔,贴在身上,宛如第二层肌肤一般自然,没想到,穿起来会这么舒服。
她打开门走出去,对着外面的落地镜子一照,只见黑紫色的吊带小礼服穿在她身上,线条简洁而流畅,显得腰身更为细致,裙摆处缀着几片羽毛,随风轻漾,使得原本“死”的衣服顿时变得灵动起来。
效果很好呢。她有些意外,正欢喜地想叫封淡昔也来看时,就见封淡昔和秦如瑟正在落地窗那边低声谈论着什么。由于封是背对着她的,因此看不到他此刻的神情,倒是秦如瑟笑得格外妩媚,那水般的眉眼,要说没有脉脉含情才有鬼了。秦如瑟看见她,也不说话,只是右边的眉毛微微上挑,然后又是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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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天天直觉地感应到了这一点。
这个女人,在挑衅自己。然而——为什么?为了封淡昔?
一念至此,杜天天也回了个笑容给她,款款地走过去,挽住封淡昔的胳膊,故意比平时多出几分亲昵“怎么样?好不好看?”
封淡昔果然立刻转头,将她打量了一番“很漂亮。”
这个男人真没创意,每次只会夸这么一句。杜天天心里在叹息,嘴上却笑得更甜了“为什么这么好,忽然想到来带我挑衣服?”
“后天我父亲结婚。邀请一位小姐出席那样的场合前,通常都需要先付点代价,不是吗?”封淡昔微笑“挑一件吧,算我送你的。”
原来如此,这衣服是为了参加婚礼而准备的,当即名正言顺地收下来“好,那就要这件了。”
“其他的不再试试?”封淡昔问道。
杜天天正想摇头说不用了,秦如瑟在一旁说:“我一共准备了十种不同的风格,杜小姐不妨全试过了再决定。”
杜天天转了转眼珠“也好。”既然有人要专门伺候她,那她又为什么要拒绝?尽管,她心里非常清楚,秦如瑟只不过是想趁机制造与封淡昔之间久一点的相处机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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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当一个人烦恼的时候,最好的解决办法便是看着别的人比她更加烦恼。
那么,秦如瑟,就让我见识一下你的手腕和本事吧,看看你究竟能不能抓住封淡昔,把他从我这边,抢过去。
杜天天开始慢条斯理专心致志地试衣,每穿一件,就让封淡昔评价一番,他最后给出的建议是:“我认为第一件最好。”
“是吗?你最喜欢那件?可是我觉得每件都很好,秦小姐挑得非常有眼光呢。”杜天天歪着头想了想,说“如果我每件都要的话,你还会帮我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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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如瑟脸上闪过一丝微讶,但立刻就顺着她的提议说:“也好。淡昔,赏脸吃个饭吧。”
不等封淡昔回答,杜天天已抢着说:“择日不如撞日,不如就今晚?”
“没问题,淡昔,我知道你喜欢吃川菜,我知道有家店做的豆瓣鱼和麻辣豆腐是一绝。”
封淡昔的目光在杜天天脸上停驻了几秒钟,杜天天忽然有种自己已经被他看穿了的错觉,但是他很快将视线转向秦如瑟,笑着说:“好。”
当下出发去吃饭。
菜上到一半杜天天说要去洗手间,然后离座,从餐厅的后门走掉了。
冬天,夜来得特别早,外面寒风呼啸,她沿着街道缓慢行走,觉得整个世界好像就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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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哀伤。
如此轻浅却又真实存在的矛盾心态。
外套里的手机响了,看号码,是封淡昔的,于是不接,一直任由它响。大概过了五分钟后,铃声终于停止了,音乐骤停的同时,心也好像跟着一起停止了。
她再次走过那家鞋店,鞋店的橱窗里还放着那双火红色的高跟鞋,这么久了,它竟然一直没有卖掉。于是,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她走进去,买了那双鞋,当即穿着它,继续游晃。
新鞋磕脚,跟又太高,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安徒生的童话里,小美人鱼当时受的苦是不是就是这样?
由此可以证明,人类是喜欢自虐的动物。因为小美人鱼变成了人类,所以也学会了自虐。
就如同她现在这样,放弃美味的晚餐,温暖的房间,出来在大街上受冻吹风,不是自虐是什么?
杜天天走啊走,最后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走到了电视塔前,仰首望向塔顶,灯光是那般璀璨,这里,是她所有痛苦的源头。而她此刻望着它,觉得一颗心就那样静静地融化。
这时手机又响了,她盯着来电号码看了许久,才接起来,线路那边,封淡昔似乎大大地松了口气,然后问:“你在哪?”
“电视塔下面。”
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说:“等在那里不要走开,我去接你。”也不等她答应或者拒绝,就“啪”地给挂上了。
于是杜天天只能选择等待,尽管她也可以再次悄悄溜走,但是,看着眼前的电视塔,她觉得自己失去了全部的力气,再也走不动。
她走不动,她好累,真的好累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