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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实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这首诗前一句意思是说:两个人想相见很难,想别离更难。不得不承认,这话很有道理,比如说眼下的常某人和雨时晴很是艰难地相见了,再一夜疯狂了7次,再想分离就真的很难。
而‘东风无力百花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两人天生就具备野战军的优良素质,在忘情的翻滚辗转中将好不容易布置好的花花草草全部摧残的不成样,并且两个当事人现在已经相当无力了。
不过最后无力的两人还是分开了,因为,天亮了。
很显然,两人还没有幕天席地在全校师生面前现场直播的勇气。
日子平淡的过去了半个月,有点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而我们地主人公的生活照旧,每天不是和男人一起做怪。就是和女人一起做*爱。
对于常乐来说,没妞泡的日子里,生活像杯白开水;有妞泡的日子,生活像瓶敌敌畏。
似乎生活本身并没有多少值得期待的东西。
但这就是真实的生活,没有人的生活能永远的惊天动地或轰轰烈烈。
这样的生活没有让常乐抑郁,但有个人却抑郁了。不对,应该说某个动物最近抑郁了,它就是大奔!
因为当初大奔也石伞依的动作大片雷霆娇娃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半个月前这部片子终于上映了。于是乎,詹姆士。邦德。奥古斯都。马勒戈。彼得。大奔一夜之间成为了家喻户晓地人物。哦不。不是人物,是犬物!
一个人出名了很累。一条狗出名了照样很累。
如今的骄子学院常常有娱乐圈地够在出没,一碰到常乐就不断的骚扰:
“请问一下。常同学,对于动作巨星詹姆士。邦德。马勒戈。彼得。大奔,近期有传闻它服用禁药,您可不可以发表一点看法?”
“无可奉告!”
“请等一等,听说詹姆士。邦德。马勒戈。彼得。大奔最近失恋了,这是真地吗?”
“无可奉告,你们再不走我报警了!”
“。”
大奔带着墨镜。穿着范思哲,却没有了从前的风骚劲。
原因很简单,它真的失恋了!
英俊潇洒威猛无敌如大奔这样的狗,竟然杯花雅诗的那条黄金猎犬拒绝了!这对我们的大本来说,绝对是一个天大的打击!
你可以想象,作为一名狗中情圣。作为一条国际名狗,作为一个有强烈自尊地雄性生物。在如此被拒绝的情况下,是多么的受伤!
取下墨镜。从大奔那暗淡而悲伤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他是多么的悲伤和消沉!
常乐同样的郁闷,他自己被花雅诗拒绝过,如今自己地狗又被花雅诗的狗拒绝了,这简直是一个无情的打击。于是乎,这一人一狗看起来,简直同时天涯沦落者!301公寓,大奔面前摆着一个巨大地酒杯,里面盛满了伏特加,大奔低下头,狠狠地喝了一口,然后眼眶微微地红了,发出了一阵悠长的悲鸣声。从这声音可以听出来,这是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的调子。
常乐也是很悲情地拿起了另一个稍小的酒杯,一人一狗在这借酒浇愁着。
好半晌,常乐终于开口了:“小子,要不你去**一下吧。”
和往常不同,大奔眼里并没流露出兴奋的光芒,而是悲伤地摇了摇头。
“马勒戈彼得,天涯何处无好狗,你振作一点行不行?”
大奔还是摇了摇头,突然一口灌下了整杯伏特加,然后突然跳到了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打起字来。
众所周知,李白斗酒诗百篇,而大奔竟然喝醉了也开始写诗了!
常乐傻眼了,看了看屏幕上的几个字,是这样的:
“黄昏,听一条流浪狗的爱情故事。”
然后大奔抬起头,酝酿了一下感情,键盘上流淌出了让常乐也颇为惊讶的悲情而优美的文字,这让常乐很怀疑这是不是真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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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实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这首诗前一句意思是说:两个人想相见很难,想别离更难。不得不承认,这话很有道理,比如说眼下的常某人和雨时晴很是艰难地相见了,再一夜疯狂了7次,再想分离就真的很难。
而‘东风无力百花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两人天生就具备野战军的优良素质,在忘情的翻滚辗转中将好不容易布置好的花花草草全部摧残的不成样,并且两个当事人现在已经相当无力了。
不过最后无力的两人还是分开了,因为,天亮了。
很显然,两人还没有幕天席地在全校师生面前现场直播的勇气。
日子平淡的过去了半个月,有点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而我们地主人公的生活照旧,每天不是和男人一起做怪。就是和女人一起做*爱。
对于常乐来说,没妞泡的日子里,生活像杯白开水;有妞泡的日子,生活像瓶敌敌畏。
似乎生活本身并没有多少值得期待的东西。
但这就是真实的生活,没有人的生活能永远的惊天动地或轰轰烈烈。
这样的生活没有让常乐抑郁,但有个人却抑郁了。不对,应该说某个动物最近抑郁了,它就是大奔!
因为当初大奔也石伞依的动作大片雷霆娇娃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半个月前这部片子终于上映了。于是乎,詹姆士。邦德。奥古斯都。马勒戈。彼得。大奔一夜之间成为了家喻户晓地人物。哦不。不是人物,是犬物!
一个人出名了很累。一条狗出名了照样很累。
如今的骄子学院常常有娱乐圈地够在出没,一碰到常乐就不断的骚扰:
“请问一下。常同学,对于动作巨星詹姆士。邦德。马勒戈。彼得。大奔,近期有传闻它服用禁药,您可不可以发表一点看法?”
“无可奉告!”
“请等一等,听说詹姆士。邦德。马勒戈。彼得。大奔最近失恋了,这是真地吗?”
“无可奉告,你们再不走我报警了!”
“。”
大奔带着墨镜。穿着范思哲,却没有了从前的风骚劲。
原因很简单,它真的失恋了!
英俊潇洒威猛无敌如大奔这样的狗,竟然杯花雅诗的那条黄金猎犬拒绝了!这对我们的大本来说,绝对是一个天大的打击!
你可以想象,作为一名狗中情圣。作为一条国际名狗,作为一个有强烈自尊地雄性生物。在如此被拒绝的情况下,是多么的受伤!
取下墨镜。从大奔那暗淡而悲伤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他是多么的悲伤和消沉!
常乐同样的郁闷,他自己被花雅诗拒绝过,如今自己地狗又被花雅诗的狗拒绝了,这简直是一个无情的打击。于是乎,这一人一狗看起来,简直同时天涯沦落者!301公寓,大奔面前摆着一个巨大地酒杯,里面盛满了伏特加,大奔低下头,狠狠地喝了一口,然后眼眶微微地红了,发出了一阵悠长的悲鸣声。从这声音可以听出来,这是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的调子。
常乐也是很悲情地拿起了另一个稍小的酒杯,一人一狗在这借酒浇愁着。
好半晌,常乐终于开口了:“小子,要不你去**一下吧。”
和往常不同,大奔眼里并没流露出兴奋的光芒,而是悲伤地摇了摇头。
“马勒戈彼得,天涯何处无好狗,你振作一点行不行?”
大奔还是摇了摇头,突然一口灌下了整杯伏特加,然后突然跳到了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打起字来。
众所周知,李白斗酒诗百篇,而大奔竟然喝醉了也开始写诗了!
常乐傻眼了,看了看屏幕上的几个字,是这样的:
“黄昏,听一条流浪狗的爱情故事。”
然后大奔抬起头,酝酿了一下感情,键盘上流淌出了让常乐也颇为惊讶的悲情而优美的文字,这让常乐很怀疑这是不是真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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