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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热小说网 www.qirexs.com,B栋11楼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第一章

    1

    阿居是个男孩子,很不象话的男孩子。

    阿居姓水,一个很特别很特别的姓,他的全名叫作水泮居,一个活像建商广告的名字。

    阿居说,他爸爸知道他妈妈怀了他的时候,就为了取他的名字而烦恼了共二百八十天,一种超级严重的首胎妄想症,让他爸爸在那九个多月的时间里刚好瘦了二十八公斤。

    还好,水爸爸当年胖得有点不象话。

    水爸爸是个国中老师,一脸文人至圣的模样,稍带福态的身躯,让他看起来有点像神仙。他写得一手好书法,左邻右舍在年节期间都会请他挥毫几张。

    水妈妈是个文盲,国小只念了半个学期,注音符号没知道几个,但是却有着非常非常不可思议的日文能力,也烧得一手很赞的菜。

    当她看见自己的老公为了孩子的名字日渐消瘦,她很干脆地说了一句话,也因为那句话,脾气特好的水爸爸第一次跟水妈妈吵架。

    水妈妈说,我怀他二百八十天,你瘦了二十八公斤,那就叫他水二八啊!

    “水二八?听起来有点像某一个战役的名字。”

    我第一次听到这名字,就是这么响应阿居的。

    阿居的名字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就这样当了无名国民近半年。

    那半年里,水爸爸水妈妈是这样叫阿居的:“水水水水水水水”

    后来,也就是阿居出生后约半年,水爸爸在水妈妈怀孕期间因为教师荒,自愿请调到南部的请调书核准了,他们家从宜兰搬到高雄,住在左营的莲池潭附近。

    “我爸说,搬到高雄的第一天晚上,我盯着莲池潭看了好久好久,终于让他知道我该取什么名字了。”

    阿居说,水姓源自浙江,在清朝的时候最多,水爸爸的爷爷以前是清朝的某地方小官,水爸爸对这事儿有着不知做何解释的某种情结,所以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到浙江去看看。

    遗憾的是,水妈妈在阿居高三的时候过世了,水爸爸受了很大的打击,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差,几个月后,水爸爸也走了。

    水家搬到高雄的时候,刚好住在我家隔壁,我跟阿居从小一起玩到大,我们上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国中。后来,我家搬到较靠近市区的地方,阿居送给我一颗石头,上面是他用书法写的字,他说,水爸爸每天都跟他一起写两个小时的书法,这是他第一个书法作品,送给他最好的朋友。

    前面说过,他是个很不象话的男孩子,他的不象话,是你们永远都无法预测的。

    他用书法,在石头上写了三个字,三个英文字———“wishyouwell”

    在大学联考的前一天,阿居打电话给我,说要来找我,电话里他的声音是低沉的,我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当他骑着脚踏车在我家楼下出现的时候,他的表情是痛苦的,他说他要找人聊聊天,我从来没有看过他这样。

    我以为他会流泪,但他说水妈妈不准他哭。

    水妈妈的死,对阿居来说,像是身体里的器官当中,突然被挖走了肺,她的过世,让阿居开始天天呼吸困难。

    后来,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同是大一新生,且同住在一间宿舍里,一连好几天,阿居都没有来上课。

    一天晚上,阿居从高雄打了一通长途电话给我,电话里的声音是低沉的,我第二次听到他这样,心里有不祥的预感。

    回到台北之后,他找我聊天,在学校宿舍外面的草坪上。原来,不见他人的这几天,阿居一直待在高雄处理水爸爸的后事。

    水爸爸的死,对阿居来说,像是身体里的器官当中,又突然被挖走了肝。

    “为什么被挖走的不是心?”我毫不客气地问他,因为我觉得如果是我,我会如心已死一般地痛苦。“因为爸爸走之前,叫我要留着一颗善良的心,善心之人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

    那晚,阿居哭得很惨,像是把这辈子所有的眼泪都哭尽,还预约了下辈子的一样。

    真的,阿居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子,我可以打包票,这辈子我的生命中将不会再有人比他更善良。

    水爸爸走后,阿居开始自食其力,直到今年我们将升大三,他从来没有停止过打工。

    麦当劳、加油站、7-11、送报生这些工作让他可以不愁自己的学费,但却必须愁生活费。

    但他的善良,却宁可让自己三餐泡面,他也要每个月到孤儿院去当义工,买礼物送小朋友。

    有时约他一起去逛街,目的是要知道他喜欢什么,在能力范围内可以送给他,但他却时常自掏腰包,花一百元买一条残障人士在卖的青箭口香糖。有一次,我跟他走在西门町,他第一次开口向我借钱,投了一百元到那个趴在地上、缺了手脚的乞讨者的小盆子里。

    “借钱做善事,就没有意义了。”我拿出一百元给他,嚷嚷着说。

    “但是你想想,钱我还有得借,我也有双手双脚去赚,但是他呢?”

    我跟阿居常聊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常告诉他,身无分文没关系,因为梦想是最大的财富。

    “我想在阳明山上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我说。

    “我想去洛杉矶陪着湖人队东征西战,看完整季的nba球赛。”我说。

    “我想到意大利、到德国,我想在他们的无限速道路上狂飙法拉利。”我说。

    “我想有一个对我来说百分百的女孩,我的心、我的肺、我的所有都可以无条件给她。”还是我说。

    阿居只是听,从来没有说过他的梦想。

    直到那天晚上,阿居重拾他已经荒废了好几年的毛笔,在一张白色宣纸上写下了那一句话,我才知道,一个人的梦想,原来跟自己心里最深处的愿望息息相关,所以那些我说出来的、我想去做的,都只是一些普通的事情而已。

    “我想回浙江,带着我的爸爸妈妈。”

    这是阿居,我的好朋友。

    (2)

    原来一个人的梦想,与他心里最深处的愿望息息相关。

    凡是认识阿居的人,一定都会对他口中常提到的三个人印象深刻,即使没见过,也会充满好奇,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能和这些传说中的人物见上一面,甚至认识一场。

    阿居常在其它的朋友面前说“你一定要认识他,对你一生受用不尽”当他讲完这三个人的某些事迹之后。

    第一个是我,我本身没什么好说的,认识我也没什么受用不尽的,所以就跳过去吧。

    第二个是他的初恋情人,没有人知道她的全名,包括我在内也一样,所有听过他提起的人都只知道她的小名。对阿居来说,她的小名比她的全名还要神圣,还要高不可攀。曾经我对阿居严刑逼供过她的名字,呵痒弹耳朵藤条打脚底板等等招式都试过,他就是不说。

    阿居的初恋情人叫作彧子。每次阿居讲到她,总会拿出纸笔向人解释。“不要乱念,这个字不念或,这个字跟玉同音,跟我一起念一遍,彧———子。”

    然后在场的人就会跟着他一起“彧———子”

    他跟彧子的故事有好几段,每一段都让人印象深刻。

    其中有一段,在阿居讲完故事的同时,也逼出了我的眼泪,我这辈子第一次听故事听到哭,就是阿居的杰作。

    也就在这个时候,我不再叫她彧子,改叫她水彧姑娘,虽然我也没见过她。

    会叫水彧姑娘,顾名思义是替她冠了阿居的姓,阿居起先是反对的,因为他觉得这称呼不经女孩子同意等于是吃豆腐,但后来在他拿我没辄的情形下,听着听着也习惯了。

    水彧姑娘跟阿居其实并没有在一起,到底是什么原因,阿居总是以一句“缘分造弄”带过。从阿居的眼神中,我看得出来,缘分是被冤枉的,就算真是缘分让这两个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我想阿居一定是允许缘分这么做的人。

    阿居的朋友都看过水彧姑娘,但都只是他皮夹里那张照片。照片里的阿居跟水彧姑娘两个人像是刚认识的朋友一样,分站在照片的两边,中间是一棵树,两人身后一片茵红色,像是某种植物的花瓣散了一地。

    水彧姑娘长得好漂亮,细眉凤眼,像深山的清晨里,一涧清流潺潺地滑过白色的溪石的景色一样,让人不禁驻足细赏。

    阿居说,现在除了用照片来思念她之外,似乎没有其它的方法再见到她。我问阿居为什么不去找她?阿居只是摇摇头,然后说“找得到的话,我早就找了。”

    阿居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水彧姑娘并没有多说什么,阿居知道他们即将分开,所以送了一颗石头给她,上面只写了“居”字,阿居希望水彧姑娘永远都不要忘记他。

    而水彧姑娘给了阿居一封信,但严格说起来,只是一张写了两行字的纸。

    日日思君不见君,只愿君心似我心。

    这是北宋李之仪的卜算子,原文应该是: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这首词是阿居告诉水彧姑娘的,在他们认识的第一天晚上。

    这部分又是另一段故事了,改天叫阿居来告诉你们。

    我跟阿居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可是我从不知道水彧姑娘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但每当我看到阿居在书桌前看着她的照片时,我就替他觉得惋惜,或许水彧姑娘真的是阿居这一生中的唯一吧!

    讲完了水彧姑娘,接下来就是皓廷了。

    皓廷姓韦,三个字写起来很好看,虽然不是什么少见的名字,但是这个“韦”姓替这名字加了好几分。

    “请不要把我的姓念成伟音,正确的读音是二声,谢谢。”

    他非常介意别人把韦字念成三声。

    皓廷是我大一时的室友,是个课业全能、体育满分的大男生。通常这种人大部分都只在小说里才会出现,但当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扣篮的时候,我差点跪下来当场拜他当师傅,只见他拿着球往我走过来,一脸很不好意思地说:“别惊讶,这个篮球场因为曾经地层下陷的关系,所以不到三百零五公分,其实只有两百九十五公分。”

    一个身高一八四,体重七十的斯文大男生,功课又好,体育又棒,讲话又温柔,那他到底有什么缺点?

    其实没什么缺点,除了有点小孤僻,不太喜欢说话之外,大概就是他不修边幅的性情。

    他永远没办法理解为什么参加迎新派对,或者是同学的生日餐会时,一定要穿着华丽,就算没有华丽的衣服至少也得仪容整齐。所以他常常一身短裤凉鞋的打扮,参加迎新,或是破牛仔裤加一双夹指扁拖鞋就到钱柜唱歌了。

    “你没有比较像样的打扮吗?”有一次在去钱柜唱歌的路上,我不得其解地问他。

    他说:“有啊,我打篮球的时候一定会很认真地穿上球衣跟球鞋。”

    有一次跟台北护理学院联谊的时候,他本来是背心、七分裤、灰色袜子外加一双凉鞋就准备要出发了。他这一身打扮连不是非常重视门面的阿居都看不下去了,临出发前二十分钟把他拖回宿舍重新“装潢”过。

    这次装潢的成果不错,只是皓廷的运气差了点,抽到他钥匙的女孩是个身高只有一百五十六的小女生。两个人相差近三十公分的距离,让这个女孩坐在皓廷的机车后座看起来像只小无尾熊。小无尾熊其实长得很可爱,而且是可爱到不行的那一种。我说的是那个女孩子,而不是木栅动物园里那几只。

    小无尾熊有个跟她可爱的长相完全不配的名字,叫作李睿华。

    她很喜欢脑筋好,又会运动的男生,而且重点是她梦想嫁给一个律师,因为她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造雨人”是叙述一名刚接触法律工作的年轻律师卢比.拜洛接下了一个连知名律师都不愿意碰的老妇人委托的保险诉讼案,另外又与一名饱受丈夫虐待的年轻女子坠入情网的故事。

    小无尾熊说她一直在等待生命中的卢比.拜洛,她觉得念法律的男孩子是最有魅力的,所以之前医学系的、机械电子工程系的男孩子邀约的联谊她一点兴趣也没有。直到我们系上约了她。

    阿居、皓廷跟我虽然都是法律系的学生,但我们一点都不觉得法律系有魅力到哪里去。

    她很喜欢皓廷,而且爱到几乎要嫁给他的地步。

    但他们在一起没有几个月的时间,睿华就决定离开皓廷。因为在睿华生日那天,耶诞夜的前夕,十二月二十三号,睿华一个人在宿舍门口等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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