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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一间只有九坪大的小房间里蓦地响起了刺耳的闹铃声,划破了原本寂静的空间,声音由小渐大,尽职的吵着。持续的声响把左右邻居都吵醒了,小屋里的闹钟主人却还慢条斯理的以毛虫蠕动之姿缓缓地移向床头。
被窝里伸出一条藕臂“啪”地一声终结了噪音的来源,随即又缩回魔爪,以熟虾般的姿势蜷成一团。睡眠的最高品质就是要静悄悄,所有吵死人的声音统统都应该闭嘴。
常欢满足的叹了口气,重新让睡虫征服自己。唔,真是个好梦呀!睡梦中的常欢唇畔上扬着贪婪的微笑,她正梦见了自己躺在用钞票堆成的床垫上。管它美金还是英镑,管它台币还是法郎,统统在她背下稳稳地躺着,只要她愿意,她甚至可以拿钞票当柴烧来取暖,一切的原因就只因为她是个亿万富婆,拥有十辈子也花不完的财富
“钤——铃——”又有声音干扰,真是可恨!常欢再度皱起了眉,她正开心的数着钞票,这一吵让她全乱了数了。
腾出一只手向声音来源处摸索着,她早就说了不要装电话,都是吴悠坚持非装不可,说要是她万一饿死在家里也好有个迹象,电话几天没人接之后,吴悠就会过来帮她收尸了。
朦朦胧胧的抓过话筒,慵懒的送出了自己的声音之后,电话那头就以河东狮吼之势,雷霆万钧的喊着:“常欢!你还在睡?”
是吴悠,那个什么事情都爱管她的金兰姐妹。
常欢一个惊吓,人就跌下了床,**刚好结实的跌在木质地板上,她一边揉着**,一边对着话筒解释着:“我闹钟没响嘛!”说完才看见闹钟已经横尸在地上,而且镜面破裂,指针分针像欲振乏力的钟摆,在原地一前一后垂死挣扎的动着。
看来她刚才的力道似乎太重了,伸手拿过闹钟的尸体,在心中懊恼着又要花钱了,虽然这二手闹钟只花了她八十元,但想到八十元已经可以抵过她一天的饭钱,她还是有些儿心疼的。
“你换个借口吧!同样的话我已经听了不下几万遍了。”吴悠在电话那头嚷着。
其实吴悠说的也是实话,打从两人从国中开始读书住宿时,吴悠总是先起床到图书馆温书,明明在出门前就已经帮常欢把闹钟设定好该起床的时间,可是往往在预备升旗时还不见常欢的影子,吴悠总是气急败坏的冲回宿舍,却看见常欢还高枕无忧的在和周公下棋,闹钟要不是横躺在桌上就是摔落在地上,结果往往是两人一同罚站在升旗台前让全校师生免费“瞻仰”两人在校园间的名气也因此不胫而走。
两个漂亮却爱迟到的女生,拥有令人羡慕的名字,吴悠与常欢,好像烦恼与两人绝缘一样。这是大家所认知的共同印象,而事实上两个小女生肩负的沉重担子却不是外人所能体会的。
“我这不就起来了嘛,你的声音比闹钟还管用。”常欢打着呵欠说,看看墙上房束留下来的挂钟,已经七点二十了,她觉得自己才刚爬上床,怎么才一会儿时间,天就已经这么晚不,是这么亮了呢!
“你别忘了今早有个面试,千万别迟到了。”吴悠在电话那端担忧的说着。
常欢三天前才刚丢了工作,原因是她被从总公司调来的主管骚扰。事发的当时,她也不管现场还有没有别人,一个生气就把手中的文件摔在新主管脸上。下场当然就是收拾细软、回家吃自己,不过常欢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在离开前还临去秋波的送给新主管一份超级见面礼。
透过相交不错的人事主管,常欢抄到了新主管的住址,趁着月黑风高的晚上,把新主管的白色宾士用喷漆上了黑块,活像只大号的大麦可狗,再把四个轮胎全戳了洞泄气,前后的挡风玻璃则涂上了厚厚的强力三秒胶,将所有搜集到的三瓶蚂蚁、四瓶壁虎、五瓶蟑螂分别倒在玻璃上,任其在玻璃上挣扎抵抗,然后像标本一样的固定住。接着她拔走雨刷,当然也不忘拔走那个象征着富贵的宾土标记,随手丢在水沟里。
她满意的站在车前看着自己的杰作,然后用力的踢了车门一脚,在警报器震天嘎响的同时隐身在黑暗的巷子里,看着原本幽暗的巷子接二连三的扭亮了灯,开着窗户朝楼下破口大骂着车主缺德。一会儿之后她便看见了新主管身穿睡衣、拖鞋,狼狈的跑出家门,在看到自己爱车已经变成眼前可怖景象而目瞪口呆时,她这才满意的回到大马路上,骑着她的小绵羊机车离开。
这下子,新主管的荷包肯定要大失血,谁叫他要开除她?害她生计出现问题。活该!惹到她常欢,算他倒霉。
“我没忘,是你帮我送的履历表,我要是忘了,你会饶过我吗?”常欢在电话这头吐着舌头说。
吴悠在一年前结婚了,嫁的是捧着公家铁饭碗的公务员丈夫,其实吴悠比她聪明、学识比她丰富,想找一份高薪的工作并不难。但也许是渴望幸福家庭的温暖吧,她选择早早步人结婚殿堂,才二十五岁的吴悠终结了单身女郎的生涯,和比自己大五岁的范仲达结婚之后,安心的在家做个贤淑的小女人,偶尔接些出版社需要翻译的稿子打发时间,生活惬意极了。
而今天要她去面试的地方正是范仲达的同学所任职的公司,透过这层关系,吴悠主动先帮她应征了总经理秘书的工作,反正英文难不倒常欢,剩下的文书工作就更不是问题了。
“知道了还不快去?难道要把三万五的待遇让给别人吗?!”吴悠又开始吼道,常欢有的时候简直比小孩还要像小孩。
三万五?这个数字让常欢像弹簧一样的立刻从地上弹了起来,一边动手换掉睡衣一边喊着:“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有这么多钱?”
“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别再抱怨啦,你再不快一点就真的要迟到了。”吴悠又催促着。
“对,我得要快一点,不和你说了,再见。”
“欢!”吴悠在她挂电话前喊住了她,交代着说:“穿漂亮一点,还有,骑车小心。”
常欢有时赶时间,骑车像在玩命一样的惊险,不知吓过吴悠多少次。
“知道啦,悠悠老妈子。”常欢嬉笑着挂下了电话。
吴悠和她情同姐妹,彼此都是这世上最关心对方的人,而这分情谊几乎是打从两人出生到现在,一晃就已经二十多年了。
匆匆地梳洗完毕,常欢考虑了一下还是穿起牛仔裤与衬衫,但她记得将为数不多的套装抓了一套塞在她的背包里,如果骑快一点,她还有时间到了那儿再换装,要飞车总是穿裤子方便点儿。站在梳妆镜前随便的为自己涂上口红,梳了几下头发之后抓起皮包便出门,离而试时间只剩下二十五分钟了。看来她的小绵羊又要变成虎虎生风的小野狼了。
骑上车,为着她的三万五千元勇猛的往前冲,冲呀!
宽广的柏油路上,一辆名贵的银色跑车在路上风驰电掣的行驶着。关振寰在车上不耐烦的说着行动电话,他都已经出门了,公司还不停的来电催促,只不过是秘书的面试,有什么好紧张的。只要她是个女人,长相还不至于令人生畏,英文能力能通过公司安排的测验就行了,干什么非要他亲自决定呢?他已经交代过唐光磊了,怎么连这点儿小事都办不好呢?
“是你的专属秘书当然要由你自己作最后的裁决,万一我挑了个你不喜欢的,你还不是会请她走路,然后再来一次循环。”光磊也自有他的道理。
听起来好像也没错,是他的专属秘书,在上班时间只听候他差遣,一个在公事上几乎和他形影不离的女人,好像应该要顺自己的眼才是。可是又不是在挑老婆,用不着这样慎重吧!
况且他是老板耶,而具备耐心等候老板的美德应该也是一个优秀秘书的必要条件吧!
不过,想归想,脚下油门的力量却是没松过,他可不
希望唐光磊的唠叨让他耳朵生茧。
经过一条巷子时,他被自树上落下的一片黄叶吸引住,叶片悠哉游哉的自空中飘落,像舞蹈家曼妙的舞姿。长期在城市丛林里打滚的心灵早已沾染了各种尘埃,这片叶子挑起了他童稚回忆的一片净土,想起了以前像野猴子爬在自家后院那颗大树时的情景,妈妈就只会拿根藤条在他**下晃,却从来舍不得打他一下。
他这个独生子是大家放在手掌心里呵护的天之骄子,从来舍不得打骂,所幸他懂得自我约束,并没有养成富家子弟的骄纵习性,企业在他手里只是益显光大,并没有败在他手上,也算是对得起众人的期望了。
精神太过专注在那一片空中摇曳的落叶,等到视线重新落定在眼前的马路时,一辆机车从巷子里飞也似的冲出来,朝他的车头撞了过来。
他紧急踩了煞车,他相信对方也是,因为那机车颤抖得像快解体似的,但一切都来不及了。
“啊!”常欢大叫一声,当她看见眼前的车子而又煞车不及时,她开始为她的小绵羊担心,这下子非撞成废铁不可了。
阿弥陀佛、菩萨保佑!她要么就一头撞死,否则就平安无事,别弄得不死不活的拖累活人,虽然她在世工已经没有亲人了,但她知道吴悠不会不管她的。要是让吴悠为了她奔波忙碌,或是让她成为废人般的躺在床上让吴悠照顾一辈子的话,她会恨死自己的。
连祈祷文都还来不及念完,常欢的小绵羊机车便结结实实的亲上了银色敞篷车的左前车门“碰”地一声常欢从车上摔了下来,戴着安全帽的头撞到地上,顿时感觉有好多星星在绕着头儿转。
车祸还是无可避免的发生了,关振寰连忙下车查看那位不要命的飞车骑士,从巷子里看也不看的冲出来这人是活得不耐烦了,还是赶着去投胎呀?!他最看不惯那种将生命当儿戏的人了。
“你不要紧吧?”关振寰将倒在地上的骑士扶正。
常欢迅速脱掉安全帽,杏眼圆睁的瞪着撞倒她的“凶手”怒气冲冲的说:“你让我撞撞看就知道要不要紧了!”
更是见鬼了,她在这巷子里骑了那么多的日子,向来都是出入平安,怎么今天正在十万火急的时候又发生了这等惨事,这下子面试也泡汤了,吴悠非骂死她不可。她把所有的怒火全扫向眼前长得还不赖的男子。
关振寰一时间错愣着,没想到这不要命的飞仔竟然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瘦小又美丽的女人。红通通的面颊像熟透的蕃茄,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正燃烧着熊熊怒火,小小的瓜子脸呈现一股倔强的表情与恨意,像很不能将他撕碎一样。
嘿,错的又不是他,看她的表情好像他是多么的不可饶恕,看来他必须教导她关于行车安全的规则才行。
“是你从巷子里冲出来的,你居然还先怪起我来了?”关振寰试着先讲理。
“什么叫冲出来?”常欢也不是好惹的,她依然怒气腾腾的说:“巷子本来就连接这条路,我不出来难道要我倒骑回去?!”
嗯,除了漂亮之外还牙尖嘴利!
“你至少也应该先看看左右有没有来车呀?”
“我当然看了。”常欢故作气状的说:“但就是没看见你像个幽灵似的突然冒出来!像个鬼一样的出来也就罢了,难道你不知道经过巷道时要减速慢行吗?”说完还瞪了他一眼。
关振寰不能置信的看着眼前的小女人,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敢用这样的眼神看他。女人看见他,莫不尽力展现自己最温柔最优美的一面,像这样对着他张牙舞爪的女人,还真是他头一回遇见。
“啊!”常欢又大叫一声,手指向前方。“完了!”
关振寰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当然是完了,他那辆爱车凹陷受损的部分是非得重新板金、烤漆不可了。
“算了,我不会要你付修车钱的。”他慷慨的说。
常欢瞪着他,怒火冲天的又说:“你以为我是心疼你的车?你别臭美了。”语气一转,无限哀痛的说:“我的摩托车”
什么?搞了半天,她哀嚎的是她那部已经可以列入古董级的破铜烂铁?!
“你赔给我!”常欢一副理所当然的讨着赔偿。
“喂,小姐,你讲不讲道理?”关振寰不是赔不起,但凡事要讲个“理”字,总要先让她知道自己的莽撞是不刘的行为才能继续谈下去。
“当然讲。”常欢回答得很快,清澈的眼神看着他说:“我这是中古车,当初花了三千元买的,扣掉自然磨损酌折旧,你只要赔我两千三,剩下的我自己会想办法。”
真是赔大了!她这辆机车看样子不是花个几百块就可以修好的,搞不好修理的钱远比她再买一辆中古车还要贵,想到要花那么多钱,她的心就忍不住开始滴血。
常欢的话让关振寰瞪大了眼睛,真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好。他竟然和一个小女人在鸡同鸭讲?!
“哎呀!”常欢又叫一声。
“又怎么了?”关振寰真不知她又想出些什么怪诞的念头了。
“这但下真的完了,我要迟到了。”常欢自言自语之后问着他:“喂!冒失鬼,你的车还能不能开?”
冒失鬼?他堂堂关钜企业的总经理居然被一个小女人唤为冒失鬼?!要是让爸妈和唐光磊知道了,准会笑到肚子痛。但他竟然像中了蛊术似的乖乖点头。
“那你就别发愣了,快送我去面试,我的工作要是泡汤了,可不是两千三就能打发的。”常欢说完就撑着身子想要起来,但才刚站直,膝盖上传来的疼痛又让她踉跄的往后跌。
“你小心一点!”关振寰及时扶住了她的身子,大掌扶上了她柔软的腰际,真诚的问着:“没事吧?”
“脚疼。”常欢咬着牙回答,表情却无辜的令人同情。
“你确定你这样适合去面试吗?”振寰看着她已经磨破的裤管,细碎的尘土上沾染着红色的血迹,想必是擦破皮了。“不如我先送你去医院敷药好吗?”姑且不论谁对谁错,受伤的人毕竟是她。
常欢立刻摇头拒绝,没好气的说:“面试的机会只有这么一次,要是错过了,你负责养我吗?”
养一个漂亮但凶巴巴的女人?!振寰觉得他需要好好地考虑一下。
“打个电话改时间面谈不行吗?”他又提出了建议。
“先生,你以为公司是你开的吗?说改就改!”常欢眼睛又放大一倍的瞪着他。“如果你不顺路不方便送,那就算了,但我的计程车钱要你出。”
这女人直吵,开口闭口都是钱,不过如果真这样用钱打... -->>
清晨,一间只有九坪大的小房间里蓦地响起了刺耳的闹铃声,划破了原本寂静的空间,声音由小渐大,尽职的吵着。持续的声响把左右邻居都吵醒了,小屋里的闹钟主人却还慢条斯理的以毛虫蠕动之姿缓缓地移向床头。
被窝里伸出一条藕臂“啪”地一声终结了噪音的来源,随即又缩回魔爪,以熟虾般的姿势蜷成一团。睡眠的最高品质就是要静悄悄,所有吵死人的声音统统都应该闭嘴。
常欢满足的叹了口气,重新让睡虫征服自己。唔,真是个好梦呀!睡梦中的常欢唇畔上扬着贪婪的微笑,她正梦见了自己躺在用钞票堆成的床垫上。管它美金还是英镑,管它台币还是法郎,统统在她背下稳稳地躺着,只要她愿意,她甚至可以拿钞票当柴烧来取暖,一切的原因就只因为她是个亿万富婆,拥有十辈子也花不完的财富
“钤——铃——”又有声音干扰,真是可恨!常欢再度皱起了眉,她正开心的数着钞票,这一吵让她全乱了数了。
腾出一只手向声音来源处摸索着,她早就说了不要装电话,都是吴悠坚持非装不可,说要是她万一饿死在家里也好有个迹象,电话几天没人接之后,吴悠就会过来帮她收尸了。
朦朦胧胧的抓过话筒,慵懒的送出了自己的声音之后,电话那头就以河东狮吼之势,雷霆万钧的喊着:“常欢!你还在睡?”
是吴悠,那个什么事情都爱管她的金兰姐妹。
常欢一个惊吓,人就跌下了床,**刚好结实的跌在木质地板上,她一边揉着**,一边对着话筒解释着:“我闹钟没响嘛!”说完才看见闹钟已经横尸在地上,而且镜面破裂,指针分针像欲振乏力的钟摆,在原地一前一后垂死挣扎的动着。
看来她刚才的力道似乎太重了,伸手拿过闹钟的尸体,在心中懊恼着又要花钱了,虽然这二手闹钟只花了她八十元,但想到八十元已经可以抵过她一天的饭钱,她还是有些儿心疼的。
“你换个借口吧!同样的话我已经听了不下几万遍了。”吴悠在电话那头嚷着。
其实吴悠说的也是实话,打从两人从国中开始读书住宿时,吴悠总是先起床到图书馆温书,明明在出门前就已经帮常欢把闹钟设定好该起床的时间,可是往往在预备升旗时还不见常欢的影子,吴悠总是气急败坏的冲回宿舍,却看见常欢还高枕无忧的在和周公下棋,闹钟要不是横躺在桌上就是摔落在地上,结果往往是两人一同罚站在升旗台前让全校师生免费“瞻仰”两人在校园间的名气也因此不胫而走。
两个漂亮却爱迟到的女生,拥有令人羡慕的名字,吴悠与常欢,好像烦恼与两人绝缘一样。这是大家所认知的共同印象,而事实上两个小女生肩负的沉重担子却不是外人所能体会的。
“我这不就起来了嘛,你的声音比闹钟还管用。”常欢打着呵欠说,看看墙上房束留下来的挂钟,已经七点二十了,她觉得自己才刚爬上床,怎么才一会儿时间,天就已经这么晚不,是这么亮了呢!
“你别忘了今早有个面试,千万别迟到了。”吴悠在电话那端担忧的说着。
常欢三天前才刚丢了工作,原因是她被从总公司调来的主管骚扰。事发的当时,她也不管现场还有没有别人,一个生气就把手中的文件摔在新主管脸上。下场当然就是收拾细软、回家吃自己,不过常欢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在离开前还临去秋波的送给新主管一份超级见面礼。
透过相交不错的人事主管,常欢抄到了新主管的住址,趁着月黑风高的晚上,把新主管的白色宾士用喷漆上了黑块,活像只大号的大麦可狗,再把四个轮胎全戳了洞泄气,前后的挡风玻璃则涂上了厚厚的强力三秒胶,将所有搜集到的三瓶蚂蚁、四瓶壁虎、五瓶蟑螂分别倒在玻璃上,任其在玻璃上挣扎抵抗,然后像标本一样的固定住。接着她拔走雨刷,当然也不忘拔走那个象征着富贵的宾土标记,随手丢在水沟里。
她满意的站在车前看着自己的杰作,然后用力的踢了车门一脚,在警报器震天嘎响的同时隐身在黑暗的巷子里,看着原本幽暗的巷子接二连三的扭亮了灯,开着窗户朝楼下破口大骂着车主缺德。一会儿之后她便看见了新主管身穿睡衣、拖鞋,狼狈的跑出家门,在看到自己爱车已经变成眼前可怖景象而目瞪口呆时,她这才满意的回到大马路上,骑着她的小绵羊机车离开。
这下子,新主管的荷包肯定要大失血,谁叫他要开除她?害她生计出现问题。活该!惹到她常欢,算他倒霉。
“我没忘,是你帮我送的履历表,我要是忘了,你会饶过我吗?”常欢在电话这头吐着舌头说。
吴悠在一年前结婚了,嫁的是捧着公家铁饭碗的公务员丈夫,其实吴悠比她聪明、学识比她丰富,想找一份高薪的工作并不难。但也许是渴望幸福家庭的温暖吧,她选择早早步人结婚殿堂,才二十五岁的吴悠终结了单身女郎的生涯,和比自己大五岁的范仲达结婚之后,安心的在家做个贤淑的小女人,偶尔接些出版社需要翻译的稿子打发时间,生活惬意极了。
而今天要她去面试的地方正是范仲达的同学所任职的公司,透过这层关系,吴悠主动先帮她应征了总经理秘书的工作,反正英文难不倒常欢,剩下的文书工作就更不是问题了。
“知道了还不快去?难道要把三万五的待遇让给别人吗?!”吴悠又开始吼道,常欢有的时候简直比小孩还要像小孩。
三万五?这个数字让常欢像弹簧一样的立刻从地上弹了起来,一边动手换掉睡衣一边喊着:“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有这么多钱?”
“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别再抱怨啦,你再不快一点就真的要迟到了。”吴悠又催促着。
“对,我得要快一点,不和你说了,再见。”
“欢!”吴悠在她挂电话前喊住了她,交代着说:“穿漂亮一点,还有,骑车小心。”
常欢有时赶时间,骑车像在玩命一样的惊险,不知吓过吴悠多少次。
“知道啦,悠悠老妈子。”常欢嬉笑着挂下了电话。
吴悠和她情同姐妹,彼此都是这世上最关心对方的人,而这分情谊几乎是打从两人出生到现在,一晃就已经二十多年了。
匆匆地梳洗完毕,常欢考虑了一下还是穿起牛仔裤与衬衫,但她记得将为数不多的套装抓了一套塞在她的背包里,如果骑快一点,她还有时间到了那儿再换装,要飞车总是穿裤子方便点儿。站在梳妆镜前随便的为自己涂上口红,梳了几下头发之后抓起皮包便出门,离而试时间只剩下二十五分钟了。看来她的小绵羊又要变成虎虎生风的小野狼了。
骑上车,为着她的三万五千元勇猛的往前冲,冲呀!
宽广的柏油路上,一辆名贵的银色跑车在路上风驰电掣的行驶着。关振寰在车上不耐烦的说着行动电话,他都已经出门了,公司还不停的来电催促,只不过是秘书的面试,有什么好紧张的。只要她是个女人,长相还不至于令人生畏,英文能力能通过公司安排的测验就行了,干什么非要他亲自决定呢?他已经交代过唐光磊了,怎么连这点儿小事都办不好呢?
“是你的专属秘书当然要由你自己作最后的裁决,万一我挑了个你不喜欢的,你还不是会请她走路,然后再来一次循环。”光磊也自有他的道理。
听起来好像也没错,是他的专属秘书,在上班时间只听候他差遣,一个在公事上几乎和他形影不离的女人,好像应该要顺自己的眼才是。可是又不是在挑老婆,用不着这样慎重吧!
况且他是老板耶,而具备耐心等候老板的美德应该也是一个优秀秘书的必要条件吧!
不过,想归想,脚下油门的力量却是没松过,他可不
希望唐光磊的唠叨让他耳朵生茧。
经过一条巷子时,他被自树上落下的一片黄叶吸引住,叶片悠哉游哉的自空中飘落,像舞蹈家曼妙的舞姿。长期在城市丛林里打滚的心灵早已沾染了各种尘埃,这片叶子挑起了他童稚回忆的一片净土,想起了以前像野猴子爬在自家后院那颗大树时的情景,妈妈就只会拿根藤条在他**下晃,却从来舍不得打他一下。
他这个独生子是大家放在手掌心里呵护的天之骄子,从来舍不得打骂,所幸他懂得自我约束,并没有养成富家子弟的骄纵习性,企业在他手里只是益显光大,并没有败在他手上,也算是对得起众人的期望了。
精神太过专注在那一片空中摇曳的落叶,等到视线重新落定在眼前的马路时,一辆机车从巷子里飞也似的冲出来,朝他的车头撞了过来。
他紧急踩了煞车,他相信对方也是,因为那机车颤抖得像快解体似的,但一切都来不及了。
“啊!”常欢大叫一声,当她看见眼前的车子而又煞车不及时,她开始为她的小绵羊担心,这下子非撞成废铁不可了。
阿弥陀佛、菩萨保佑!她要么就一头撞死,否则就平安无事,别弄得不死不活的拖累活人,虽然她在世工已经没有亲人了,但她知道吴悠不会不管她的。要是让吴悠为了她奔波忙碌,或是让她成为废人般的躺在床上让吴悠照顾一辈子的话,她会恨死自己的。
连祈祷文都还来不及念完,常欢的小绵羊机车便结结实实的亲上了银色敞篷车的左前车门“碰”地一声常欢从车上摔了下来,戴着安全帽的头撞到地上,顿时感觉有好多星星在绕着头儿转。
车祸还是无可避免的发生了,关振寰连忙下车查看那位不要命的飞车骑士,从巷子里看也不看的冲出来这人是活得不耐烦了,还是赶着去投胎呀?!他最看不惯那种将生命当儿戏的人了。
“你不要紧吧?”关振寰将倒在地上的骑士扶正。
常欢迅速脱掉安全帽,杏眼圆睁的瞪着撞倒她的“凶手”怒气冲冲的说:“你让我撞撞看就知道要不要紧了!”
更是见鬼了,她在这巷子里骑了那么多的日子,向来都是出入平安,怎么今天正在十万火急的时候又发生了这等惨事,这下子面试也泡汤了,吴悠非骂死她不可。她把所有的怒火全扫向眼前长得还不赖的男子。
关振寰一时间错愣着,没想到这不要命的飞仔竟然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瘦小又美丽的女人。红通通的面颊像熟透的蕃茄,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正燃烧着熊熊怒火,小小的瓜子脸呈现一股倔强的表情与恨意,像很不能将他撕碎一样。
嘿,错的又不是他,看她的表情好像他是多么的不可饶恕,看来他必须教导她关于行车安全的规则才行。
“是你从巷子里冲出来的,你居然还先怪起我来了?”关振寰试着先讲理。
“什么叫冲出来?”常欢也不是好惹的,她依然怒气腾腾的说:“巷子本来就连接这条路,我不出来难道要我倒骑回去?!”
嗯,除了漂亮之外还牙尖嘴利!
“你至少也应该先看看左右有没有来车呀?”
“我当然看了。”常欢故作气状的说:“但就是没看见你像个幽灵似的突然冒出来!像个鬼一样的出来也就罢了,难道你不知道经过巷道时要减速慢行吗?”说完还瞪了他一眼。
关振寰不能置信的看着眼前的小女人,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敢用这样的眼神看他。女人看见他,莫不尽力展现自己最温柔最优美的一面,像这样对着他张牙舞爪的女人,还真是他头一回遇见。
“啊!”常欢又大叫一声,手指向前方。“完了!”
关振寰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当然是完了,他那辆爱车凹陷受损的部分是非得重新板金、烤漆不可了。
“算了,我不会要你付修车钱的。”他慷慨的说。
常欢瞪着他,怒火冲天的又说:“你以为我是心疼你的车?你别臭美了。”语气一转,无限哀痛的说:“我的摩托车”
什么?搞了半天,她哀嚎的是她那部已经可以列入古董级的破铜烂铁?!
“你赔给我!”常欢一副理所当然的讨着赔偿。
“喂,小姐,你讲不讲道理?”关振寰不是赔不起,但凡事要讲个“理”字,总要先让她知道自己的莽撞是不刘的行为才能继续谈下去。
“当然讲。”常欢回答得很快,清澈的眼神看着他说:“我这是中古车,当初花了三千元买的,扣掉自然磨损酌折旧,你只要赔我两千三,剩下的我自己会想办法。”
真是赔大了!她这辆机车看样子不是花个几百块就可以修好的,搞不好修理的钱远比她再买一辆中古车还要贵,想到要花那么多钱,她的心就忍不住开始滴血。
常欢的话让关振寰瞪大了眼睛,真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好。他竟然和一个小女人在鸡同鸭讲?!
“哎呀!”常欢又叫一声。
“又怎么了?”关振寰真不知她又想出些什么怪诞的念头了。
“这但下真的完了,我要迟到了。”常欢自言自语之后问着他:“喂!冒失鬼,你的车还能不能开?”
冒失鬼?他堂堂关钜企业的总经理居然被一个小女人唤为冒失鬼?!要是让爸妈和唐光磊知道了,准会笑到肚子痛。但他竟然像中了蛊术似的乖乖点头。
“那你就别发愣了,快送我去面试,我的工作要是泡汤了,可不是两千三就能打发的。”常欢说完就撑着身子想要起来,但才刚站直,膝盖上传来的疼痛又让她踉跄的往后跌。
“你小心一点!”关振寰及时扶住了她的身子,大掌扶上了她柔软的腰际,真诚的问着:“没事吧?”
“脚疼。”常欢咬着牙回答,表情却无辜的令人同情。
“你确定你这样适合去面试吗?”振寰看着她已经磨破的裤管,细碎的尘土上沾染着红色的血迹,想必是擦破皮了。“不如我先送你去医院敷药好吗?”姑且不论谁对谁错,受伤的人毕竟是她。
常欢立刻摇头拒绝,没好气的说:“面试的机会只有这么一次,要是错过了,你负责养我吗?”
养一个漂亮但凶巴巴的女人?!振寰觉得他需要好好地考虑一下。
“打个电话改时间面谈不行吗?”他又提出了建议。
“先生,你以为公司是你开的吗?说改就改!”常欢眼睛又放大一倍的瞪着他。“如果你不顺路不方便送,那就算了,但我的计程车钱要你出。”
这女人直吵,开口闭口都是钱,不过如果真这样用钱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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