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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刚刚我小指上是不是有条红丝线?”
秦纤仙举起右手,在日光灯下仔细端详好一阵,发现什么都没有,顿时怀疑刚才自己是不是眼化了。
“怎么这么奇怪,我明明就有看到”
走在医院走道上,秦纤仙刚复诊完毕,医院内刺鼻的药水味,催促着她赶紧离开,走到外面的小花园好好喘一口气。
再次举起右手,小指上还是什么都没有,她若有所思地瞪着手指发呆,好象刚才突然想起什么。
这种感觉很微妙,她说不出来。
“纤仙。”一位年约二十八岁、一身西装笔挺的阳光青年朝着秦纤仙走过来。“原来你在这,害我差点找不到。”
“传笙,你怎么知道我到医院来了?”
“是伯母告诉我的,她希望我能来接你。”
“妈还真是罗嗦,明明跟她说过我自己来就好,不需要麻烦你的。”
“秦伯母是担心你,你可不能嫌你母亲罗嗦。”
“好好嘛。”她无奈地瘪着嘴。
早上的日光虽然没中午毒辣,但是晒久了,对皮肤还是不好,因此周传笙体贴地将秦纤仙给牵引到树荫下乘凉。“你才大病初愈,还是少晒点太阳好。”
“我一点病也没有,刚刚医生也说我很健康。”
“好好好,没病就好。”周传笙看她气色红润,心情也随之放松不少。“说真的,之前你一直躺在病床上,连半点反应都没有,我还真担心你永远都不会醒来。”
没有任何内外伤,秦纤仙昏睡的那段时间可真是个难熬的日子,就算他和她的家人一声声在她身旁呼唤,她却恍若未闻。
不过还好,她现在终于奇迹似的清醒。
“我只觉得自己睡了很长一觉而已,哪知道你们会这么担心。”
“算了,我们别再谈过去的事。你这条项链满特别的,什么时候买的?”
“你说我脖子上这一条?其实我也不清楚耶。”
握住胸口这颗花形链坠,秦纤仙的心就莫名开心起来。不管遇到什么事,只要一见到它,就算她的心情再差,也会不知不觉地好转。它是一朵用粉水晶做成的梅花,独树一帜绽放在枯枝之上,她不知道是谁送给她的,当她从病床上醒来时,这条项链就已经环绕在她脖子上了。
她相信这条链坠一定有某种重要意义,她一直相信。
“你不清楚?这怎么可能?”
“就跟你说我真的不清楚嘛。”
“ok!如果你不喜欢,那我就不再追问了,好吗?”
“人家是真的不知道。”她皱着双眉抗议。
周传笙开怀地笑着。他就是喜欢秦纤仙那稚气未脱的样子,让人觉得很亲切、很可爱。
他想永远抓住她甜美的微笑
“对了,下个月月初有场宴会,我妈叫我邀请你一起出席。方便吗?”
“宴会?”
“是呀,怕你没见过世面,所以趁机带你去瞧瞧,顺便把你介绍给一些比较重要的人物认识。”
“这个可是我我没有适合的衣服,还是不要去好了。”
“没有衣服还不简单,过几天我叫我妹妹美月陪你一起去挑衣服。”
“不不用啦,那么麻烦。”
“怎么会麻烦?美月不会介意的。”
“可是”
周传笙从头到尾就是没听懂秦纤仙的话外话,周美月不介意,可是她介意呀。她已经很“委婉”地拒绝了,但周传笙就是听不懂,迳自在她身旁开心地笑着。
“记得打扮得漂亮点,好让我母亲惊艳一下。”
“一定要吗?”
“那当然!”
“当然?那你刚才就不需要问我方不方便嘛!”
秦纤仙受不了地直想当他面翻白眼。爱交际应酬那是他家的事,干什么把她也扯进来?
她不想要这样,一点都不想
一件水洗牛仔裤,搭上一件普通白衬衫,再戴上一顶棒球帽,就完成了变装准备。带瓶水,再带本画册,林绍杰优闲地来到西门町行人徒步区,在徒步区树下选蚌好位子坐着,就开始观察路上形形色色的前卫青年。
每当脑中没什么灵感的时候,他就会来到这接受刺激,看看时下年轻人又在搞什么怪,他们又流行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看到特别的饰品造型就将它随手画个草稿摆在画册里,等到回去再慢慢吸收变化,这样就能够刺激自己创新,设计出来的饰品才能迎合大众市场。
正当他埋头苦画时,扰人的手机却在这时刺耳响起,他才知道自己什么都做了,就是忘了将手机给丢出口袋。
“喂,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絮絮叨叨地讲了一堆,林绍杰只是懒懒散散虚应几声,他的心早已魂游天外,跟随着经过的辣妹不知晃到哪去就在同一条行人徒步区的另一头,秦纤仙提着大包小包的衣裳,步履蹒跚跟着周美月的脚步在路上闲逛
“美月。”她拉住一直往前走不停的周美月,有些不胜负荷说道:“已经够了,我们手上都已经大包小包了,还需要再逛下去吗?我们衣服、鞋子、小配件,甚至连化妆品都买了,手上拎着一堆重得不得了的高档货,我都快被压垮了。”
“难得出来一趟,我们再去别的地方逛逛,顺便再添购一些新衣服。”
“我记得你上个礼拜不是已经买了好几件名牌洋装?”
“那又怎样?你没听过女人的衣橱永远少了一件衣服吗?”
“不好啦,就算你家人都很会赚钱,你也不能毫无节制地花钱如流水呀。”
“又有什么关系?钱再赚就有了嘛。”她无所谓地耸耸肩。
“你呀,就是太过浪费了。”
秦纤仙真是看不惯她那台湾拜金女的浪费态度,竟当街就开始帮她洗脑起来。
从古人如何辛苦工作才能得到生活所需,到现在的人还是有许多贫穷到三餐都吃不饱等等,她总是有举不完的例子可以拿来作说明,也听得周美月是头脑发昏、两眼发直,耐着性子让这些金玉良言通过她的左耳,再赶紧将它们都从右耳赶出。
两人一前一后在徒步区上快速竞走,周美月快逃、秦纤仙猛追,形成了非常好笑的景象。
“好啦,纤仙。”周美月赶紧举白旗投降,要不然她可是会被口水给淹死。“你讲了那一番长篇大论,口应该渴了吧,休息一下好不好?”
“不行,我还没讲完。”她四下逡巡一眼,随即指着在一旁讲电话的林绍杰说道:“你看,人家简单的衬衫牛仔裤就可以活得好好的,哪像你,一天要换三四套不同的衣服。”
莫名其妙被人指点的林绍杰斜睨她一眼,随即却惊讶得说不出任何话来!
秦纤仙!是他朝思暮想的秦纤仙,她竟然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
“啊,对不起,我刚刚讲的话没有恶意哦。”她察觉自己被瞪了,赶快识相地收回手道歉。
“你看啦,惹他生气了。”周美月小心地将秦纤仙往后拉了几步,在她耳边说道:“如果人家是混黑社会的话,你就完了啦。”
虽然怀疑周美月是不是古惑仔系列的电影看太多,但是经她一吓,胆子不大的秦纤仙又赶快低下头来道歉。
“真的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别计较好吗?”
只是顺手指一下而已,她想应该不会那么严重吧?
“纤纤仙?”
“呃?”她疑惑地抬起头来。“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纤仙,真的是你!”
他激动地将秦纤仙给拥在怀中,兴奋不已地大叫:“没想到我会在这遇到你,没想到你还活得好好的,这简直就是上天赐予的奇迹!”
“我”秦纤仙惊慌失措地任由林绍杰将她给紧紧抱住,脑中是一片混乱。“我并不认识你呀。”
她知道她应该要挣脱林绍杰的怀抱,可是她的身体却没有这样做。
好温暖好醉心的怀抱
一股潜藏在心里的情愫不期然被挑起,让她的脑袋昏昏沉沉,好象有什么被遗忘的记忆在她眼前浮现。她开始有了疑惑,她见过他吗?
“喂喂喂,你这疯子在干什么?”周美月见他一直不放手,干脆自己动手将林绍杰给推开,把秦纤仙保护在自己身后。“小心我报警哦!”“纤仙!”
“别靠过来,她刚才不是已经说过不认识你了吗?”
“什么?她不认识我?”
看着秦纤仙那有些害怕又疑惑不定的眼神,好似真的不认识他,林绍杰的心顿时凉了一半。他好不容易才遇上她,她却已经没有关于他的记忆。
他不会轻易就放弃的!“纤仙,我是绍杰呀,你不认得我吗?”
她迟疑地想了一下,还是无辜地摇头。
“你忘了吗?看看我手上的红丝线,这是你两个月前好玩绑上去的,你手上也有,记不记得?”
林绍杰举起左手,小指的红丝线明显地缠绕在他手上,这让秦纤仙有些不解地望着自己的右手,赫然发现,她的小指上也有一条鲜红的丝线。
“怎么会这样?”她记得刚才明明没有的。
夹在他们俩中间的周美月戒慎十足叫道:“哪里来的线,你别想吓唬人哦!况且两个多月前纤仙她还躺在医院的加护病房里昏迷不醒,根本就没有出来,怎么可能在你手上绑什么鬼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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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刚刚我小指上是不是有条红丝线?”
秦纤仙举起右手,在日光灯下仔细端详好一阵,发现什么都没有,顿时怀疑刚才自己是不是眼化了。
“怎么这么奇怪,我明明就有看到”
走在医院走道上,秦纤仙刚复诊完毕,医院内刺鼻的药水味,催促着她赶紧离开,走到外面的小花园好好喘一口气。
再次举起右手,小指上还是什么都没有,她若有所思地瞪着手指发呆,好象刚才突然想起什么。
这种感觉很微妙,她说不出来。
“纤仙。”一位年约二十八岁、一身西装笔挺的阳光青年朝着秦纤仙走过来。“原来你在这,害我差点找不到。”
“传笙,你怎么知道我到医院来了?”
“是伯母告诉我的,她希望我能来接你。”
“妈还真是罗嗦,明明跟她说过我自己来就好,不需要麻烦你的。”
“秦伯母是担心你,你可不能嫌你母亲罗嗦。”
“好好嘛。”她无奈地瘪着嘴。
早上的日光虽然没中午毒辣,但是晒久了,对皮肤还是不好,因此周传笙体贴地将秦纤仙给牵引到树荫下乘凉。“你才大病初愈,还是少晒点太阳好。”
“我一点病也没有,刚刚医生也说我很健康。”
“好好好,没病就好。”周传笙看她气色红润,心情也随之放松不少。“说真的,之前你一直躺在病床上,连半点反应都没有,我还真担心你永远都不会醒来。”
没有任何内外伤,秦纤仙昏睡的那段时间可真是个难熬的日子,就算他和她的家人一声声在她身旁呼唤,她却恍若未闻。
不过还好,她现在终于奇迹似的清醒。
“我只觉得自己睡了很长一觉而已,哪知道你们会这么担心。”
“算了,我们别再谈过去的事。你这条项链满特别的,什么时候买的?”
“你说我脖子上这一条?其实我也不清楚耶。”
握住胸口这颗花形链坠,秦纤仙的心就莫名开心起来。不管遇到什么事,只要一见到它,就算她的心情再差,也会不知不觉地好转。它是一朵用粉水晶做成的梅花,独树一帜绽放在枯枝之上,她不知道是谁送给她的,当她从病床上醒来时,这条项链就已经环绕在她脖子上了。
她相信这条链坠一定有某种重要意义,她一直相信。
“你不清楚?这怎么可能?”
“就跟你说我真的不清楚嘛。”
“ok!如果你不喜欢,那我就不再追问了,好吗?”
“人家是真的不知道。”她皱着双眉抗议。
周传笙开怀地笑着。他就是喜欢秦纤仙那稚气未脱的样子,让人觉得很亲切、很可爱。
他想永远抓住她甜美的微笑
“对了,下个月月初有场宴会,我妈叫我邀请你一起出席。方便吗?”
“宴会?”
“是呀,怕你没见过世面,所以趁机带你去瞧瞧,顺便把你介绍给一些比较重要的人物认识。”
“这个可是我我没有适合的衣服,还是不要去好了。”
“没有衣服还不简单,过几天我叫我妹妹美月陪你一起去挑衣服。”
“不不用啦,那么麻烦。”
“怎么会麻烦?美月不会介意的。”
“可是”
周传笙从头到尾就是没听懂秦纤仙的话外话,周美月不介意,可是她介意呀。她已经很“委婉”地拒绝了,但周传笙就是听不懂,迳自在她身旁开心地笑着。
“记得打扮得漂亮点,好让我母亲惊艳一下。”
“一定要吗?”
“那当然!”
“当然?那你刚才就不需要问我方不方便嘛!”
秦纤仙受不了地直想当他面翻白眼。爱交际应酬那是他家的事,干什么把她也扯进来?
她不想要这样,一点都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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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脑中没什么灵感的时候,他就会来到这接受刺激,看看时下年轻人又在搞什么怪,他们又流行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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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他埋头苦画时,扰人的手机却在这时刺耳响起,他才知道自己什么都做了,就是忘了将手机给丢出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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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头絮絮叨叨地讲了一堆,林绍杰只是懒懒散散虚应几声,他的心早已魂游天外,跟随着经过的辣妹不知晃到哪去就在同一条行人徒步区的另一头,秦纤仙提着大包小包的衣裳,步履蹒跚跟着周美月的脚步在路上闲逛
“美月。”她拉住一直往前走不停的周美月,有些不胜负荷说道:“已经够了,我们手上都已经大包小包了,还需要再逛下去吗?我们衣服、鞋子、小配件,甚至连化妆品都买了,手上拎着一堆重得不得了的高档货,我都快被压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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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你上个礼拜不是已经买了好几件名牌洋装?”
“那又怎样?你没听过女人的衣橱永远少了一件衣服吗?”
“不好啦,就算你家人都很会赚钱,你也不能毫无节制地花钱如流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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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纤仙真是看不惯她那台湾拜金女的浪费态度,竟当街就开始帮她洗脑起来。
从古人如何辛苦工作才能得到生活所需,到现在的人还是有许多贫穷到三餐都吃不饱等等,她总是有举不完的例子可以拿来作说明,也听得周美月是头脑发昏、两眼发直,耐着性子让这些金玉良言通过她的左耳,再赶紧将它们都从右耳赶出。
两人一前一后在徒步区上快速竞走,周美月快逃、秦纤仙猛追,形成了非常好笑的景象。
“好啦,纤仙。”周美月赶紧举白旗投降,要不然她可是会被口水给淹死。“你讲了那一番长篇大论,口应该渴了吧,休息一下好不好?”
“不行,我还没讲完。”她四下逡巡一眼,随即指着在一旁讲电话的林绍杰说道:“你看,人家简单的衬衫牛仔裤就可以活得好好的,哪像你,一天要换三四套不同的衣服。”
莫名其妙被人指点的林绍杰斜睨她一眼,随即却惊讶得说不出任何话来!
秦纤仙!是他朝思暮想的秦纤仙,她竟然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
“啊,对不起,我刚刚讲的话没有恶意哦。”她察觉自己被瞪了,赶快识相地收回手道歉。
“你看啦,惹他生气了。”周美月小心地将秦纤仙往后拉了几步,在她耳边说道:“如果人家是混黑社会的话,你就完了啦。”
虽然怀疑周美月是不是古惑仔系列的电影看太多,但是经她一吓,胆子不大的秦纤仙又赶快低下头来道歉。
“真的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别计较好吗?”
只是顺手指一下而已,她想应该不会那么严重吧?
“纤纤仙?”
“呃?”她疑惑地抬起头来。“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纤仙,真的是你!”
他激动地将秦纤仙给拥在怀中,兴奋不已地大叫:“没想到我会在这遇到你,没想到你还活得好好的,这简直就是上天赐予的奇迹!”
“我”秦纤仙惊慌失措地任由林绍杰将她给紧紧抱住,脑中是一片混乱。“我并不认识你呀。”
她知道她应该要挣脱林绍杰的怀抱,可是她的身体却没有这样做。
好温暖好醉心的怀抱
一股潜藏在心里的情愫不期然被挑起,让她的脑袋昏昏沉沉,好象有什么被遗忘的记忆在她眼前浮现。她开始有了疑惑,她见过他吗?
“喂喂喂,你这疯子在干什么?”周美月见他一直不放手,干脆自己动手将林绍杰给推开,把秦纤仙保护在自己身后。“小心我报警哦!”“纤仙!”
“别靠过来,她刚才不是已经说过不认识你了吗?”
“什么?她不认识我?”
看着秦纤仙那有些害怕又疑惑不定的眼神,好似真的不认识他,林绍杰的心顿时凉了一半。他好不容易才遇上她,她却已经没有关于他的记忆。
他不会轻易就放弃的!“纤仙,我是绍杰呀,你不认得我吗?”
她迟疑地想了一下,还是无辜地摇头。
“你忘了吗?看看我手上的红丝线,这是你两个月前好玩绑上去的,你手上也有,记不记得?”
林绍杰举起左手,小指的红丝线明显地缠绕在他手上,这让秦纤仙有些不解地望着自己的右手,赫然发现,她的小指上也有一条鲜红的丝线。
“怎么会这样?”她记得刚才明明没有的。
夹在他们俩中间的周美月戒慎十足叫道:“哪里来的线,你别想吓唬人哦!况且两个多月前纤仙她还躺在医院的加护病房里昏迷不醒,根本就没有出来,怎么可能在你手上绑什么鬼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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