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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九九一年,十月。
细雨纷飞,伦敦寒冷的空气依旧迷蒙。
寒意十足的雨气冰冷刺鼻,冻进人的骨骸里,天空望上去却特别梦幻。
离家以后,他好象还没仔细看过伦敦的天空,品味下雨的意境。事实上,他满心想逃得愈远愈好,仓促的双脚只知道不断地往前奔走,哪来的多余心情注意天气变化。
他想离那个男人、离那个家远远的,最好永远和过去撇清关系。
那个令人窒息的死窖,他再也不想回去。
那幺,他又是如何让自己落入如今凄惨的处境的?
躺在凹凸不平的冷硬地板上,莱恩突然忍不住暗暗笑了起来。被压制在地上挨着陌生人的拳脚,还能有这番闲情逸致冥想的人,世上恐怕找不出几个来吧?
想着想着,他嘴角不自觉的浮起一抹浅笑。
那笑容里的自嘲意味,只有本人才能明白有多苦涩。
望着上方不停落下的雨丝,痛觉好象被皮肤隔了开来,彷佛与他无关。无论多少硬物打在又湿又冷的身上,他的神情都像置身事外般,似乎被打的人不是自己。此刻他的脑中只是兀自盘旋着那朦朦胧胧却愈来愈强烈的念头。
或许,他天生便是不会飞的鸟,根本就不该逃
终究不应该
“你们瞧,这小子是不是有病?”
围殴莱恩的其中一人,突然停下不停挥落的拳脚。
望着那张被他们揍得青肿、已分辨不清原来面貌的脸,那群人不禁对他那诡异的笑法很感冒。本以为这好胆冒犯他们的小子会拼死求饶,谁知他不但没有,还笑了起来,简直让人感觉恶心。本来清秀的小白脸,如今都肿得像面包一样了,他还笑得出来,不是傻蛋就是变态。
听见他的话,其它人都停下殴打的动作。
事实上,他们也教训得差不多了。
琢磨着同伴的话,另一人盯着莱恩几乎被他们毁容的脸,恍然大悟地道:“我看是个傻小子,不然怎幺会那幺白目,敢跟我们挑衅?”
其它人点头,显然都同意他的说法。
“喂,傻小子好象昏过去了。”
“那现在怎幺办?”
“我看他本来长得还不错,卖到大约翰那里去换点零头花如何?”之所以说“本来”自然是他现在已经被他们打得不能看。
“不好吧,既然是傻子,大约翰不会收的。”
他们常在花街一带混,大约翰则是花街里买卖男色的皮条客。
大约翰的势力不小,不只是一般的皮条客,他们得罪不起。
“没错,到时候出了问题,大约翰肯定不会放过我们。”只是想象被大约翰列入黑名单而已,就够令人心底发毛了。他们几个还没混出名堂,惹毛大约翰岂不是死路一条?肯定在花街的方圆百里之内都无法再混下去。
“那怎幺办,放他在这里自生自灭?”
“这种冻死人的天气不管他,傻小子恐怕只有死路一条”被他们教训成这副德行,奄奄一息地只剩下半条命而已,想自救是不可能的。
世风日下,伦敦人只怕招惹麻烦,不可能会多管闲事。
“难不成要扛回去?”
“我看他要死不活的,扛回去也只是多了具尸体。”一人嗤之以鼻。
“要真死了,一定会有麻烦的。”一人皱了皱眉头。
束手无策之下,几个人看来看去,怕万一搞死了人让警察找上来也麻烦;渐渐地,他们似乎在彼此的眼神里看出默契,都想到了同一个人。
“怪客!”
几个人同时喊出两个字。
随即,他们为烫手山芋即将脱手而松口气,更佩服自己的聪明。只见他们几个人扛起昏死地上的莱恩,有人拖手有人拖脚的往某人住处前进,似乎为这决定颇为感动。
某人更自满的念念有词:“嘿嘿,我们还真是善良啊”不用说,他们可是很少这幺“好心”发挥鸡婆本事救人的喔。
谁教他打不还手,害他们教训人都心虚起来了。
门外一阵嘈杂,喧嚷声不久随即远去。
屋内的一男一女互看一眼,女的不打算多管闲事,耸了耸肩便继续化她的妆;男的觉得心口烦躁,有种不好的预感,墨蓝色眼眸闪过一丝丝不悦与不耐烦,过于苍白的脸孔却没有更多牵动纹路的表情。
他讨厌雨天,更讨厌总络绎不绝的不速之客。
“不去瞧瞧今天的礼物?”
上完口红,梦娜从镜子里的反照给了他一记暧昧的笑。
谁教他是“怪客”、是花街名人,就算脾气怪得可以,对花街里许多见不得光、不喜欢上医院,或者没法上医院的人来说,他的存在却跟上帝没有两样,三天两头便会有“礼物”送上门来,倒也不是件稀奇的事。
身为他的室友,她在花街跟着讨了不少便宜倒是。
但她仍只是他的室友,并非朋友。
之所以能成为他的室友,还是因为他喜欢她租的这栋房子,在无论如何利益交换诱拐,她都不愿意搬走的情况之下,他只好请求和她分屋居住,跟她当起室友来。稍微认识以后,其实她的心底明白,他相当不喜欢跟别人同住。
比起最初两人刚当室友时几乎整天没说上一句话,最近的情况则好多了,或许是他发现她从不探他隐私,不会问他一些杂七杂八的私人问题,对他所有的决定都不加以干涉,他才渐渐习惯了她的存在,偶尔会跟她聊上几句。
获取他的信任,竟花了她快两年的时间哪!
辛伯不仅是花街的怪客,在她眼中更是不折不扣的怪人。
辛伯?奥榷斯皱眉,瞥了一眼窗外的雨景,似乎正在考虑是否抬脚。
他讨厌雨天,讨厌不速之客,更讨厌门外有腐烂的东西。
如果他现在不去处理,几天后要出门的时候,一定会在门外看见厌恶的腐烂物。像是百般不愿意,不发一语的辛伯还是选择站起身,用最缓慢的速度往大门走去,准备把门口的垃圾扫远点,至少撇清跟那垃圾的关系。
走到门外边,他抬头望着阴雨蒙蒙的灰暗天空。
英国的天气多变,十月的伦敦,天上洒下不间歇的雨水,雾气重得让人心烦。这种天气已经够容易让人的脾气浮躁了,他不明白为何还有人老爱添他麻烦,让他更烦。
瞧不得别人家干净吗?干嘛一天到晚把垃圾丢在他家门口?
混蛋,一点公德心都没有!
瞥了一眼门外的“大型垃圾”辛伯只是从外套内里的口袋掏出银色烟盒,站在门廊下点火抽起烟来,缓缓吐着烟圈又望着天空。
他彷佛打算对被丢弃在门口的巨物视而不见。
烟将烧尽,他才再度俯视地上的垃圾——伤痕累累的陌生人一眼。
用脚踢了踢陌生人的身体,对方丝毫没有动静,他才把剩下烟尾的香烟丢进雨中,不甚愿意地蹲下身去,用手把那人的脸像玩具一样翻来转去,像在检查什幺货品似的。
不过,那张脸肿得跟球一样,就算原本再帅也看不出来。
动手动脚之后,那人竟然发出呻吟声,辛伯不由得微皱起眉。
真不幸,竟然还是活着的要是死的就省事了。虽然拼拼凑凑、捏捏挤挤之后,辛伯发现这个狼狈不堪的小子长相应该不算太差,还有几分救来消遣的价值,可是他很懒得在下雨天救人,更不想弄脏自己干净的手。
这小子不但浑身是伤,而且脏得可以,要处理干净绝对很棘手。
辛伯蹲在地上,俯视着地上的人沉吟数秒。
救与不救全在他一念之间,得由他的心情好坏决定。
连日阴雨,他的心情不算太好。
“你们这些蹩脚货有种就放胆杀了我”迷迷茫茫间,莱恩稍微恢复了意识,勉强微张开眼,对着上方的黑影用剩余的力气挤出冷嘲。
或许,死了就真的解脱了吧
“你的命这幺不值钱,我干嘛要救你?”听见他令人觉得可笑的话,辛伯像是自言自语地咕哝。
现在,他知道这小子为什幺会被殴打得如此凄惨了。没有本事跟对方打,嘴巴又不放干净点,没被活活打死算他命大。
那些地头杂碎,岂是他一个外来客可以挑衅的!
他的命他自己都不珍惜,他何必替他珍惜?怎幺想都没道理。
生来不是鸡婆的性子,他又何须破例。
“我没要你救,我要你杀了我!”莱恩在昏昏沉沉中,勉强使力地喊着。
全身骨头都痛得像是快要被肢解般,他只想早一点解脱这种疼痛。身体痛得令他想哭,可是他绝对不会在这些... -->>
公元一九九一年,十月。
细雨纷飞,伦敦寒冷的空气依旧迷蒙。
寒意十足的雨气冰冷刺鼻,冻进人的骨骸里,天空望上去却特别梦幻。
离家以后,他好象还没仔细看过伦敦的天空,品味下雨的意境。事实上,他满心想逃得愈远愈好,仓促的双脚只知道不断地往前奔走,哪来的多余心情注意天气变化。
他想离那个男人、离那个家远远的,最好永远和过去撇清关系。
那个令人窒息的死窖,他再也不想回去。
那幺,他又是如何让自己落入如今凄惨的处境的?
躺在凹凸不平的冷硬地板上,莱恩突然忍不住暗暗笑了起来。被压制在地上挨着陌生人的拳脚,还能有这番闲情逸致冥想的人,世上恐怕找不出几个来吧?
想着想着,他嘴角不自觉的浮起一抹浅笑。
那笑容里的自嘲意味,只有本人才能明白有多苦涩。
望着上方不停落下的雨丝,痛觉好象被皮肤隔了开来,彷佛与他无关。无论多少硬物打在又湿又冷的身上,他的神情都像置身事外般,似乎被打的人不是自己。此刻他的脑中只是兀自盘旋着那朦朦胧胧却愈来愈强烈的念头。
或许,他天生便是不会飞的鸟,根本就不该逃
终究不应该
“你们瞧,这小子是不是有病?”
围殴莱恩的其中一人,突然停下不停挥落的拳脚。
望着那张被他们揍得青肿、已分辨不清原来面貌的脸,那群人不禁对他那诡异的笑法很感冒。本以为这好胆冒犯他们的小子会拼死求饶,谁知他不但没有,还笑了起来,简直让人感觉恶心。本来清秀的小白脸,如今都肿得像面包一样了,他还笑得出来,不是傻蛋就是变态。
听见他的话,其它人都停下殴打的动作。
事实上,他们也教训得差不多了。
琢磨着同伴的话,另一人盯着莱恩几乎被他们毁容的脸,恍然大悟地道:“我看是个傻小子,不然怎幺会那幺白目,敢跟我们挑衅?”
其它人点头,显然都同意他的说法。
“喂,傻小子好象昏过去了。”
“那现在怎幺办?”
“我看他本来长得还不错,卖到大约翰那里去换点零头花如何?”之所以说“本来”自然是他现在已经被他们打得不能看。
“不好吧,既然是傻子,大约翰不会收的。”
他们常在花街一带混,大约翰则是花街里买卖男色的皮条客。
大约翰的势力不小,不只是一般的皮条客,他们得罪不起。
“没错,到时候出了问题,大约翰肯定不会放过我们。”只是想象被大约翰列入黑名单而已,就够令人心底发毛了。他们几个还没混出名堂,惹毛大约翰岂不是死路一条?肯定在花街的方圆百里之内都无法再混下去。
“那怎幺办,放他在这里自生自灭?”
“这种冻死人的天气不管他,傻小子恐怕只有死路一条”被他们教训成这副德行,奄奄一息地只剩下半条命而已,想自救是不可能的。
世风日下,伦敦人只怕招惹麻烦,不可能会多管闲事。
“难不成要扛回去?”
“我看他要死不活的,扛回去也只是多了具尸体。”一人嗤之以鼻。
“要真死了,一定会有麻烦的。”一人皱了皱眉头。
束手无策之下,几个人看来看去,怕万一搞死了人让警察找上来也麻烦;渐渐地,他们似乎在彼此的眼神里看出默契,都想到了同一个人。
“怪客!”
几个人同时喊出两个字。
随即,他们为烫手山芋即将脱手而松口气,更佩服自己的聪明。只见他们几个人扛起昏死地上的莱恩,有人拖手有人拖脚的往某人住处前进,似乎为这决定颇为感动。
某人更自满的念念有词:“嘿嘿,我们还真是善良啊”不用说,他们可是很少这幺“好心”发挥鸡婆本事救人的喔。
谁教他打不还手,害他们教训人都心虚起来了。
门外一阵嘈杂,喧嚷声不久随即远去。
屋内的一男一女互看一眼,女的不打算多管闲事,耸了耸肩便继续化她的妆;男的觉得心口烦躁,有种不好的预感,墨蓝色眼眸闪过一丝丝不悦与不耐烦,过于苍白的脸孔却没有更多牵动纹路的表情。
他讨厌雨天,更讨厌总络绎不绝的不速之客。
“不去瞧瞧今天的礼物?”
上完口红,梦娜从镜子里的反照给了他一记暧昧的笑。
谁教他是“怪客”、是花街名人,就算脾气怪得可以,对花街里许多见不得光、不喜欢上医院,或者没法上医院的人来说,他的存在却跟上帝没有两样,三天两头便会有“礼物”送上门来,倒也不是件稀奇的事。
身为他的室友,她在花街跟着讨了不少便宜倒是。
但她仍只是他的室友,并非朋友。
之所以能成为他的室友,还是因为他喜欢她租的这栋房子,在无论如何利益交换诱拐,她都不愿意搬走的情况之下,他只好请求和她分屋居住,跟她当起室友来。稍微认识以后,其实她的心底明白,他相当不喜欢跟别人同住。
比起最初两人刚当室友时几乎整天没说上一句话,最近的情况则好多了,或许是他发现她从不探他隐私,不会问他一些杂七杂八的私人问题,对他所有的决定都不加以干涉,他才渐渐习惯了她的存在,偶尔会跟她聊上几句。
获取他的信任,竟花了她快两年的时间哪!
辛伯不仅是花街的怪客,在她眼中更是不折不扣的怪人。
辛伯?奥榷斯皱眉,瞥了一眼窗外的雨景,似乎正在考虑是否抬脚。
他讨厌雨天,讨厌不速之客,更讨厌门外有腐烂的东西。
如果他现在不去处理,几天后要出门的时候,一定会在门外看见厌恶的腐烂物。像是百般不愿意,不发一语的辛伯还是选择站起身,用最缓慢的速度往大门走去,准备把门口的垃圾扫远点,至少撇清跟那垃圾的关系。
走到门外边,他抬头望着阴雨蒙蒙的灰暗天空。
英国的天气多变,十月的伦敦,天上洒下不间歇的雨水,雾气重得让人心烦。这种天气已经够容易让人的脾气浮躁了,他不明白为何还有人老爱添他麻烦,让他更烦。
瞧不得别人家干净吗?干嘛一天到晚把垃圾丢在他家门口?
混蛋,一点公德心都没有!
瞥了一眼门外的“大型垃圾”辛伯只是从外套内里的口袋掏出银色烟盒,站在门廊下点火抽起烟来,缓缓吐着烟圈又望着天空。
他彷佛打算对被丢弃在门口的巨物视而不见。
烟将烧尽,他才再度俯视地上的垃圾——伤痕累累的陌生人一眼。
用脚踢了踢陌生人的身体,对方丝毫没有动静,他才把剩下烟尾的香烟丢进雨中,不甚愿意地蹲下身去,用手把那人的脸像玩具一样翻来转去,像在检查什幺货品似的。
不过,那张脸肿得跟球一样,就算原本再帅也看不出来。
动手动脚之后,那人竟然发出呻吟声,辛伯不由得微皱起眉。
真不幸,竟然还是活着的要是死的就省事了。虽然拼拼凑凑、捏捏挤挤之后,辛伯发现这个狼狈不堪的小子长相应该不算太差,还有几分救来消遣的价值,可是他很懒得在下雨天救人,更不想弄脏自己干净的手。
这小子不但浑身是伤,而且脏得可以,要处理干净绝对很棘手。
辛伯蹲在地上,俯视着地上的人沉吟数秒。
救与不救全在他一念之间,得由他的心情好坏决定。
连日阴雨,他的心情不算太好。
“你们这些蹩脚货有种就放胆杀了我”迷迷茫茫间,莱恩稍微恢复了意识,勉强微张开眼,对着上方的黑影用剩余的力气挤出冷嘲。
或许,死了就真的解脱了吧
“你的命这幺不值钱,我干嘛要救你?”听见他令人觉得可笑的话,辛伯像是自言自语地咕哝。
现在,他知道这小子为什幺会被殴打得如此凄惨了。没有本事跟对方打,嘴巴又不放干净点,没被活活打死算他命大。
那些地头杂碎,岂是他一个外来客可以挑衅的!
他的命他自己都不珍惜,他何必替他珍惜?怎幺想都没道理。
生来不是鸡婆的性子,他又何须破例。
“我没要你救,我要你杀了我!”莱恩在昏昏沉沉中,勉强使力地喊着。
全身骨头都痛得像是快要被肢解般,他只想早一点解脱这种疼痛。身体痛得令他想哭,可是他绝对不会在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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