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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办公间,我找来安德森,让他负责联系掌机生产线的事情,然后就开始考虑下一步的打算了。
《哈里波特》现在已经写完了,接下来要写什么?
据我所知,全世界销量最高的书就单本销售而言,并不是《哈利波特》,而是美国作家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这本书以七百五十万本打破美国小说销售记录,全球累积销售量则突破了4000万册成为有史以来最卖座的小说。
不过,这本书要到2003年才会出版发行,并且这本书是丹.布朗创作于2000年的小说《天使与魔鬼》的续篇。骤一想,现在马上开工写《天使与恶魔》与《达芬奇密码》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销量如此惊人的小说,肯定会让我赚很多钱,但实际上多考虑一下就会想到,一旦推出这本书,我就会与教会结恶,所以我反复考虑后还是决定等到以后我有了一定的实力再说。
那么,继续魔幻风格?
对了,就写《魔法学徒》!蓝晶大大的这本书,风格非常西方化,而且创意、语言都非常不错,只要稍作修改,肯定就能大卖。而且《哈利波特》出来后,我魔幻小说名家的招牌必定是家喻户晓,到时候以我的声望出这本书的话,销量肯定是有保障。
不过仔细想想,现在就出名虽然对我有所帮助,但是却不会太大,是不是先弄个笔名更好点?
弄点神秘感,把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到猜测我的身份上去,甚至还可以弄点噱头,让出版社放出消息,谁第一个猜出我的身份就奖励其一套纪念版的《哈利波特》。这样的话,不仅能够更大的提升出版社的声望,而且等公布我身份后,一定会引起更大的震动。哈哈,只是想想就觉得爽歪歪了,实施起来肯定效果也不差,就这样定了!
再想远一点,《魔法学徒》出来后又该写什么呢?
《全金属狂潮》可以吗?等大家都熟悉我的风格后,立刻改换风格,让大家都吃惊于我的创意和才气,肯定会跌破所有人的眼镜。而且,欧洲人似乎都很喜欢《全金属狂潮》这种风格,加上这本书不仅可以改编成动画,电视,甚至电影,而且还可以延伸出游戏来,真的是一举多得啊!不过原来的这本书对中国的抹黑非常大,如果由我来写的话肯定要做大量的修改。
等这本书出来,我应该也不小了,大概14、5岁,到时候先拍摄《哈利波特》系列,然后再拍摄《全金属狂潮》的电影版……不对,依照现在的技术,特效方面还是个大问题啊。最好可以先行收购卢卡斯的工业光魔,然后结合爱播公司迅达软件,怎么的也能将电脑技术提升个三五几年吧……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后,我拿出纸笔开始了《魔法学徒》的创作,正确的说应该说是翻译加抄写。这样过了一个下午,我发现码字速度与写《哈利波特》相比,效率实在是低了许多。在我完全陷入痴迷的状态下,速度已经提升到了极点,但在一边翻译一边记录等多重工序影响下,居然只写了十万字不到。真郁闷了,照这个速度下来的话,这本书两百多万字,那我岂不是要写一个多礼拜?
不过这个速度还能接受,为了赚钱,还是老老实实地写吧。
当安德森叫我回家的时候,看着办公桌上厚厚地一叠稿纸,不由睁大了眼睛,满脸都是惊奇。我瞄了他一眼,随后得意地让他抱着稿纸一起回家。
在车上,安德森看了一会,显然再次被书里的内容吸引了,下车的时候,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外星人。不过由于有了前一本书的经验,所以我直接无视了安德森的眼神,一把抱住了跑来接我的小艾琳。
“艾琳,今天小狗狗怎么样了?”我笑着问艾琳,谁知道小丫头的嘴巴却撇了起来。
跟在艾琳身后的妈妈笑着告诉我:今天一天,艾琳本着有福同享的信念,一直给那只叫做艾丽的小狗喂巧克力吃。但艾丽都死活不肯沾一点,结果小丫头脾气上来了,今天一直没有喂艾丽食物,说看它到底吃不吃巧克力。
说完,妈妈摇着头呵呵直笑。安德森用可怜... -->>
回到办公间,我找来安德森,让他负责联系掌机生产线的事情,然后就开始考虑下一步的打算了。
《哈里波特》现在已经写完了,接下来要写什么?
据我所知,全世界销量最高的书就单本销售而言,并不是《哈利波特》,而是美国作家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这本书以七百五十万本打破美国小说销售记录,全球累积销售量则突破了4000万册成为有史以来最卖座的小说。
不过,这本书要到2003年才会出版发行,并且这本书是丹.布朗创作于2000年的小说《天使与魔鬼》的续篇。骤一想,现在马上开工写《天使与恶魔》与《达芬奇密码》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销量如此惊人的小说,肯定会让我赚很多钱,但实际上多考虑一下就会想到,一旦推出这本书,我就会与教会结恶,所以我反复考虑后还是决定等到以后我有了一定的实力再说。
那么,继续魔幻风格?
对了,就写《魔法学徒》!蓝晶大大的这本书,风格非常西方化,而且创意、语言都非常不错,只要稍作修改,肯定就能大卖。而且《哈利波特》出来后,我魔幻小说名家的招牌必定是家喻户晓,到时候以我的声望出这本书的话,销量肯定是有保障。
不过仔细想想,现在就出名虽然对我有所帮助,但是却不会太大,是不是先弄个笔名更好点?
弄点神秘感,把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到猜测我的身份上去,甚至还可以弄点噱头,让出版社放出消息,谁第一个猜出我的身份就奖励其一套纪念版的《哈利波特》。这样的话,不仅能够更大的提升出版社的声望,而且等公布我身份后,一定会引起更大的震动。哈哈,只是想想就觉得爽歪歪了,实施起来肯定效果也不差,就这样定了!
再想远一点,《魔法学徒》出来后又该写什么呢?
《全金属狂潮》可以吗?等大家都熟悉我的风格后,立刻改换风格,让大家都吃惊于我的创意和才气,肯定会跌破所有人的眼镜。而且,欧洲人似乎都很喜欢《全金属狂潮》这种风格,加上这本书不仅可以改编成动画,电视,甚至电影,而且还可以延伸出游戏来,真的是一举多得啊!不过原来的这本书对中国的抹黑非常大,如果由我来写的话肯定要做大量的修改。
等这本书出来,我应该也不小了,大概14、5岁,到时候先拍摄《哈利波特》系列,然后再拍摄《全金属狂潮》的电影版……不对,依照现在的技术,特效方面还是个大问题啊。最好可以先行收购卢卡斯的工业光魔,然后结合爱播公司迅达软件,怎么的也能将电脑技术提升个三五几年吧……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后,我拿出纸笔开始了《魔法学徒》的创作,正确的说应该说是翻译加抄写。这样过了一个下午,我发现码字速度与写《哈利波特》相比,效率实在是低了许多。在我完全陷入痴迷的状态下,速度已经提升到了极点,但在一边翻译一边记录等多重工序影响下,居然只写了十万字不到。真郁闷了,照这个速度下来的话,这本书两百多万字,那我岂不是要写一个多礼拜?
不过这个速度还能接受,为了赚钱,还是老老实实地写吧。
当安德森叫我回家的时候,看着办公桌上厚厚地一叠稿纸,不由睁大了眼睛,满脸都是惊奇。我瞄了他一眼,随后得意地让他抱着稿纸一起回家。
在车上,安德森看了一会,显然再次被书里的内容吸引了,下车的时候,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外星人。不过由于有了前一本书的经验,所以我直接无视了安德森的眼神,一把抱住了跑来接我的小艾琳。
“艾琳,今天小狗狗怎么样了?”我笑着问艾琳,谁知道小丫头的嘴巴却撇了起来。
跟在艾琳身后的妈妈笑着告诉我:今天一天,艾琳本着有福同享的信念,一直给那只叫做艾丽的小狗喂巧克力吃。但艾丽都死活不肯沾一点,结果小丫头脾气上来了,今天一直没有喂艾丽食物,说看它到底吃不吃巧克力。
说完,妈妈摇着头呵呵直笑。安德森用可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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