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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操场上。
夕阳燥热而温柔。
梯田似的斜坡一层一层的展示着墨色的绿。
人们在背阳处喝着饮料,聊着天,抽着烟。
红的太阳还是有些刺眼;这里悄无人声,一切与梦境吻合。
她摊开四肢躺在有些班驳的草地上,露出了黑色短裙下的粉色内裤。
我就在不远处静静的凝视着,红色光芒覆照一切,就象一场宏大无声的葬礼。
我终于起身,向她走去,还挥着手,心里夹杂着凝重的怯懦、可怜的欲望和一丝柔弱的悲伤。但不知什么时候,周围发生了变化,由微微迅速汇集就象一个沉闷绵延的雷。简单的说,这时广播响了,蛐蛐叫了,人们开始显现,夕阳也失去了它的庄严,一只蚂蚁还爬上了我的脸。我失了所在。这一刻已凝固,它成了一个固定的姿势摆在那儿,与我再不相干。
现在,往事弥散在我的周围,我无所依傍,无处安息;我在寻找被时间凝固在某处的几个姿势。
晚自习时,津敲了敲教室的窗户。我就坐在窗户旁,正在看金庸的天龙八部。我有些不情愿的走出教室,和津一起溜到了操场上。操场很大,地势较高,据说在整个清江市也是最好的一块场地。我们坐在草地上吸烟,闲谈。我发现津带了一个三接头的大手电。我问津,带这个干吗?他只是神秘的笑。我也就懒得问。津是个什么样的人,还真不好说,若真要形容的话,应该算是个时尚的人,如果小镇上有能称得上时尚的东西的话。按当时的理解小镇的时尚无非打架、穿几件紧身衣服、说几句黑话、结几个伴号称一下四金刚、五小龙之类。津对这些是深向往之,尤其是结帮打架。但没人和他结伴号称什么,打过两回架也仅限于挨打,嘴里骂骂咧咧,其实是个懦弱的人。津和我同年级但不同班,怎样认识的也记不清了,至于能够如此接近,大概是因为他没什么朋友,而我也没什么朋友。不管怎样,我们总算能在无聊中找到些许慰藉,以度过漫漫青春。
当我们分享完最后一根烟,津拉起我说,带你去看刺激的东西。我问看什么?津只是叫我不要出声。我们蹑手蹑脚的向着操场的深暗处行进。忽然我听到了一些异样的声响,那是种很奇怪的压抑的声音。当津的手电瞬间亮起时,我看到了两个异常雪白的重叠的身形。津因紧张有些失声的喊了一声。其中一个打了一个愣怔,迅速起身抓了衣服狂奔而去。剩下的一个也抓起了衣服护在胸前--是个女的,却没有跑,只是循着光看着,眼里竟然没有一丝惶恐。津又低吼了一声,在干什么?(但一听就觉得没什么底气),并迅速的晃了几下手电。女孩依然没动,只是茫然的看着,眼光就象陷进了什么里面,定定的。就这样对峙了几十秒钟,津有些慌乱,看了我几眼。我说走吧。津似乎有些不情愿,但还是随我转了身。回来的路上,我问津是否认识那个女孩。津说她就是地毯。我说什么?津说大名鼎鼎的地毯也不认识,瞬,四班的,在广播站,刚刚那男的也是广播站的。我哦了一声,心里突的涌起一股异样的感觉,原来她就是地毯,地毯就是瞬。我陷进了纷乱的思绪,结果津兴奋的滔滔不绝讲的未曾实现的大胆设想,我一句也没听进去。
其实瞬在一年前就算是认识了,因为我喜欢写些诗、短文之类的东西,有时也会到广播站投点稿子,偶尔碰到也会点点头。至于瞬就是地毯却是才知道的。地毯是去年冬天的话题,起因是一件宽大的红色女式毛料中长大衣,因为穿的人身形小穿着像披在身上的毛毯,损的人便给人起名叫地毯,以至于每每经过时便有人起哄,而穿的人也很执拗,愣是穿了一个冬天,也算是校内一景吧。但我因不喜与人交道更不喜赶热闹,竟不知所谓地毯就是瞬。但更为奇特的这次相遇。如果要清算我是何时爱上瞬的,这个晚上应该算做是个开始。总之,从那以后我开始审视她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一遍遍的回想那白花花的身体以及直视的定定的眼神,心里没有一丝鄙夷,相反的心内升起的却只有同情还有遐想。到最后连同情也顾不上了,只顾及和自己不断的勃起搏斗。现在想起来也有些好笑,我竟然也曾有过如此纯洁的幼稚。
日子在一天天缓缓向前,过去的日子仿佛一回手就可以够着,但毕竟过去的还是过去了。津却还有些意犹未尽,话语中的后悔渐变成痛悔,每日在我耳边喋喋不休的不断创新着他的假设。最后烦得我看见他就象看见一帖刚刚熬制出来的中药,一脚揣开吧,又觉得可惜了,毕竟我们也算是朋友。最后逼得我没有办法,就反问道,你是不是很喜欢她。他瞪大了眼睛看我,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却再也没和我提过他的那些"假如"。
津在校外和人合租了一个房间,合租的人嫌他吵搬了出去。津要我去,我无可无不可也就去了。房子离学校算是远了,临着河,有三层,样式简洁,每层由一个厅两个房间构成,最理想的是还配了个卫生间。我们的房间在三楼,整座房子只有我们两个租客。搬来后,感觉自由多了,更多想象的空间;没什么人时,我就开始想念她,伴随着不断的勃起。这时我已经不再试图控制它了--它就象是我的爱。
搬过来后,最喜欢的是在小镇的路灯下走,如果能同时摆脱掉津的话。因为喜欢小镇的路灯甚而有些讨厌津,因为他经常打破我脆弱的平静。算了还是不管他吧,他只是我生活中的一个可笑的配角,真他妈的。我的生活需要某种自私的美,因为它,才能建筑起我脆弱的自尊。还是点一根烟吧。
我点一根烟,走在小镇的路灯下。在前面路的拐弯处,停了一线弯月。我越向她靠近,她离我就越远,就象一个遥远的残梦,还带着微微的希望,挂在树梢或者桥头招摇。两旁建筑的黑的巨影,仿佛夜的巨灵,纷乱的驻守着我的小镇。路的两边值着的整齐的枫树散着路灯的红黄的光,阴暗处就象藏着眼睛。一阵清冷的风,拂动低低的刷... -->>
在操场上。
夕阳燥热而温柔。
梯田似的斜坡一层一层的展示着墨色的绿。
人们在背阳处喝着饮料,聊着天,抽着烟。
红的太阳还是有些刺眼;这里悄无人声,一切与梦境吻合。
她摊开四肢躺在有些班驳的草地上,露出了黑色短裙下的粉色内裤。
我就在不远处静静的凝视着,红色光芒覆照一切,就象一场宏大无声的葬礼。
我终于起身,向她走去,还挥着手,心里夹杂着凝重的怯懦、可怜的欲望和一丝柔弱的悲伤。但不知什么时候,周围发生了变化,由微微迅速汇集就象一个沉闷绵延的雷。简单的说,这时广播响了,蛐蛐叫了,人们开始显现,夕阳也失去了它的庄严,一只蚂蚁还爬上了我的脸。我失了所在。这一刻已凝固,它成了一个固定的姿势摆在那儿,与我再不相干。
现在,往事弥散在我的周围,我无所依傍,无处安息;我在寻找被时间凝固在某处的几个姿势。
晚自习时,津敲了敲教室的窗户。我就坐在窗户旁,正在看金庸的天龙八部。我有些不情愿的走出教室,和津一起溜到了操场上。操场很大,地势较高,据说在整个清江市也是最好的一块场地。我们坐在草地上吸烟,闲谈。我发现津带了一个三接头的大手电。我问津,带这个干吗?他只是神秘的笑。我也就懒得问。津是个什么样的人,还真不好说,若真要形容的话,应该算是个时尚的人,如果小镇上有能称得上时尚的东西的话。按当时的理解小镇的时尚无非打架、穿几件紧身衣服、说几句黑话、结几个伴号称一下四金刚、五小龙之类。津对这些是深向往之,尤其是结帮打架。但没人和他结伴号称什么,打过两回架也仅限于挨打,嘴里骂骂咧咧,其实是个懦弱的人。津和我同年级但不同班,怎样认识的也记不清了,至于能够如此接近,大概是因为他没什么朋友,而我也没什么朋友。不管怎样,我们总算能在无聊中找到些许慰藉,以度过漫漫青春。
当我们分享完最后一根烟,津拉起我说,带你去看刺激的东西。我问看什么?津只是叫我不要出声。我们蹑手蹑脚的向着操场的深暗处行进。忽然我听到了一些异样的声响,那是种很奇怪的压抑的声音。当津的手电瞬间亮起时,我看到了两个异常雪白的重叠的身形。津因紧张有些失声的喊了一声。其中一个打了一个愣怔,迅速起身抓了衣服狂奔而去。剩下的一个也抓起了衣服护在胸前--是个女的,却没有跑,只是循着光看着,眼里竟然没有一丝惶恐。津又低吼了一声,在干什么?(但一听就觉得没什么底气),并迅速的晃了几下手电。女孩依然没动,只是茫然的看着,眼光就象陷进了什么里面,定定的。就这样对峙了几十秒钟,津有些慌乱,看了我几眼。我说走吧。津似乎有些不情愿,但还是随我转了身。回来的路上,我问津是否认识那个女孩。津说她就是地毯。我说什么?津说大名鼎鼎的地毯也不认识,瞬,四班的,在广播站,刚刚那男的也是广播站的。我哦了一声,心里突的涌起一股异样的感觉,原来她就是地毯,地毯就是瞬。我陷进了纷乱的思绪,结果津兴奋的滔滔不绝讲的未曾实现的大胆设想,我一句也没听进去。
其实瞬在一年前就算是认识了,因为我喜欢写些诗、短文之类的东西,有时也会到广播站投点稿子,偶尔碰到也会点点头。至于瞬就是地毯却是才知道的。地毯是去年冬天的话题,起因是一件宽大的红色女式毛料中长大衣,因为穿的人身形小穿着像披在身上的毛毯,损的人便给人起名叫地毯,以至于每每经过时便有人起哄,而穿的人也很执拗,愣是穿了一个冬天,也算是校内一景吧。但我因不喜与人交道更不喜赶热闹,竟不知所谓地毯就是瞬。但更为奇特的这次相遇。如果要清算我是何时爱上瞬的,这个晚上应该算做是个开始。总之,从那以后我开始审视她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一遍遍的回想那白花花的身体以及直视的定定的眼神,心里没有一丝鄙夷,相反的心内升起的却只有同情还有遐想。到最后连同情也顾不上了,只顾及和自己不断的勃起搏斗。现在想起来也有些好笑,我竟然也曾有过如此纯洁的幼稚。
日子在一天天缓缓向前,过去的日子仿佛一回手就可以够着,但毕竟过去的还是过去了。津却还有些意犹未尽,话语中的后悔渐变成痛悔,每日在我耳边喋喋不休的不断创新着他的假设。最后烦得我看见他就象看见一帖刚刚熬制出来的中药,一脚揣开吧,又觉得可惜了,毕竟我们也算是朋友。最后逼得我没有办法,就反问道,你是不是很喜欢她。他瞪大了眼睛看我,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却再也没和我提过他的那些"假如"。
津在校外和人合租了一个房间,合租的人嫌他吵搬了出去。津要我去,我无可无不可也就去了。房子离学校算是远了,临着河,有三层,样式简洁,每层由一个厅两个房间构成,最理想的是还配了个卫生间。我们的房间在三楼,整座房子只有我们两个租客。搬来后,感觉自由多了,更多想象的空间;没什么人时,我就开始想念她,伴随着不断的勃起。这时我已经不再试图控制它了--它就象是我的爱。
搬过来后,最喜欢的是在小镇的路灯下走,如果能同时摆脱掉津的话。因为喜欢小镇的路灯甚而有些讨厌津,因为他经常打破我脆弱的平静。算了还是不管他吧,他只是我生活中的一个可笑的配角,真他妈的。我的生活需要某种自私的美,因为它,才能建筑起我脆弱的自尊。还是点一根烟吧。
我点一根烟,走在小镇的路灯下。在前面路的拐弯处,停了一线弯月。我越向她靠近,她离我就越远,就象一个遥远的残梦,还带着微微的希望,挂在树梢或者桥头招摇。两旁建筑的黑的巨影,仿佛夜的巨灵,纷乱的驻守着我的小镇。路的两边值着的整齐的枫树散着路灯的红黄的光,阴暗处就象藏着眼睛。一阵清冷的风,拂动低低的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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