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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不曾有过心动的感觉,所以当她走入他的生命中,为他带来欢笑与色彩时,他也释放了自己,真心想疼惜她、想与她分享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因此,当他得知她的背叛,除了愤怒之外,更有一份深况的失望与落寞。
在这充满谎言的年代,在这积非成是的世界,他以为自己找到浊世中一股清流,一个纯洁美丽的灵魂,他以为和她相处的时候,可以不必戴着假面具,可以尽情欢笑,没有顾忌。
但是,他错了,错得非常离谱、错得非常彻底,打从一开始她就带着谎言,带着一身的谜,只有他这个呆子,对她倾注所有的信任,全不设防。
如今,她走了,不知由何处来,不知往何处去,他们之间的恩怨纠葛也该告一段
落,但他的心却不试曝制地记挂着她,不论费了多少心思、多少努力,一切徒劳无功,他根本没办法要自己不想她。
不该如此的,她是个叛徒、是个骗子、是个忘恩负义的女人,他不该对她唸唸不
忘,她不值得!
但他为什么总是无法将她的影像排除在脑海之外?为什么对她的离开难以释怀?买给她的零食为什么不干脆扔了?难道他还在等她回来?
去他妈的!那女人到底哪里好?!再继续这样下去,连自己都要瞧不起自己了。待在这房子里,他的心一刻不得安宁,还是走吧!反正这地方没什么好留恋,离开亦无妨。
驾着车,他意兴阑珊地在街道上闲晃,没有特定的地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驶向何方。夜深了,他是不是该找个地方歇息?戚拓遥将车转往韩家的方向,决定暂时借住在好友家中,长年的飘泊早让他习惯四处为家,但是,在这样一个寂寞的夜里,他不想独自一人度过。
寂寞是个可怕的东西,足以卸下一个人最坚强的外衣,足以摧毁一个人最精良的防备,足以拆穿一个人最完美的伪装。人,都是害怕寂寞的,尤其是曾经活过充实美好日子的人,特别害怕那猛然来袭的空虚与仿彷徨。
以往的他习惯了孤独,也能充分享受孤独带给人的宁静与平和,以一双冷眼看世
人,让他在滚滚红尘中,厘清许多平常人看不见的事实。为什么如今一切都变了?他会感到害怕,也会感到惶恐,这样的转变,让他都快不认得自己了。
跑车停在韩家旁院的停车场,戚拓遥慵懒地绕至前门,深深吸进空气中自然淡雅的茉莉花香,这幢宅院愈来愈有家的味道了,这种安定的气息,竟让一向习惯飘泊的他起了羡慕之心。
按下门铃,不一会儿之后庄嫂前来开门,戚拓遥一言不发地走了进去,只见韩砌一个人独坐在沙发上。
“拓遥,你怎么那么晚来?离吃饭时间巳经过很久了。”韩砌放下手中的育婴丛
书,笑着同好友打趣。
“你要当爸爸了?”戚拓遥看见书名,随口问道。
“只是在计画中。”亲爱的老婆一天到晚吵着要小宝宝,他只好先研究研究,才能有最健康的下一代。
“陪我喝一杯,如何?”他知道自己的心态有问题,但他就是没办法不嫉妒好友的幸福,此时此刻,他只想藉酒浇愁。
“那个小丫头呢?你怎么没带她来?”相交多年,他当然看得出拓遥的反常,那一脸沉郁不同于以往的淡漠,依据他的判断,问题肯定出在那名“堂妹”身上。
“你提她干什么?我和她已经没有任何瓜葛了。”戚拓遥不悦地蹙紧眉头,他到这里来不是为了想起她,而是为了遗忘。
“是吗?”他可不这么认为。
“到底喝不喝?”要不要一句话,只有自己一个人,他同样可以大醉一场。
“当然陪,朋友是用来做什么的?我义不容辞,决定舍命陪君子。”韩砌搭着好友的肩走上阶梯,前往二楼附设的酒吧。
“喝什么?”韩砌当东道主,招呼老友共进一杯酒。
“伏特加,纯的,不加水。”
“好家伙!”韩砌斟了一杯酒,重重地放在戚拓遥面前,酒液溅出一大半,杯中的液体仍晃动不已。
戚拓遥拿起酒直住喉咙里灌,一瞬间,杯中空空如也。
“再来。”将杯子凑向酒瓶,他开口要了另一杯。
“你喝慢一点行不行!”又不是在灌蟋蟀,他干么喝得那么急?这种喝法不但伤
拔、伤胃,更伤心。
“你别管,整瓶都给我。”一杯杯地倒,根本不过瘾。
“你没听过‘举杯消愁愁更愁’这句话吗?拚命灌酒,真的可以把所有不愉快的事都忘掉吗?”韩砌看不惯这种消极的作法,戚拓遥一向拥有无人能及的理性与冷诤,极少感情用事,今天到底怎么搞的?就算是小两口吵架,也没必要舍弃一向遵循的原则啊!
“你知道个屁!把酒给我,废话少说。”戚拓遥的瞳眸里散发着野性,他最痛恨别人对他说教,即使是多年知交,他同样不当一回事。
“我是不知道,但你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吗?”搞不清楚状况的人应该是他吧?
“总之你别管,让我大醉一场,明天我就恢复正常了。”他才没有闲情逸致伤春悲秋,只想在此刻大醉倒地,完全不省人事,等明儿个他一恢复意识,又将是个全新的自己。
“神经病!我不管你了,要醉自己去醉,我回房去陪老婆。”看出他真有大醉一场的强烈欲望,韩砌不想阻止,干脆来个眼不见为净,让他自己去厘清脑中的混乱。很多时候外人的劝说无济于事,只有当事人自己醒悟才能真正脱离扰人的情绪。
接过酒瓶,他大口大口灌着,不到一会儿功夫整瓶酒全进到他肚子里,戚拓遥并不以此为满足,开了另一瓶继续灌。数不清一共喝了多少瓶,直到不胜酒力醉倒在地上沉沉睡去,他才停止发疯似地狂饮。
沉人睡乡之际,他坚定地告诉自己,这样的放纵已经结束,该是振作的时候了。
悠扬的乐音回漾在金碧辉煌、装饰考究的宴会厅中。富丽的水晶吊灯悬挂在挑高的天花板上,映出满室耀眼的光华“万氏企业”举办的大型舞会正如火如荼地展开。
戚拓遥身穿正式的燕尾服,高雅合宜的精工剪栽,衬得他结实的身形更加挺拔出
众,举手投足之间,散发令人难以抵挡的魅力。手捧一杯红色鸡尾酒,他悠然伫立在窗边,唇畔闪着一抹若有似无的微笑,似乎正等着好戏上演。
他将右手放进口袋里,以拇指和食指捏着一个超薄晶片,里头的内容正是段宜光没偷成的武器设计图,他已经等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等到合理的价码。与他交涉的那一方决定在这个宴会上交货,并要求将所有文件经过扫瞄,缩录进超薄晶片里,他当然没意见,付钱的人是老大,就算对方指定在沙漠中交货,他一样可以骑着骆驼前往目的地。
一名身穿白色缎质露肩长礼服、佩戴名家设计钻石首饰的女子,微笑地朝戚拓遥走近。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今天好帅呀!亲爱的。”
戚拓遥故作亲热状地搂着她,在她耳边说着赞美的话语。
“亲爱的,你有没有什么东西要给我?”女子娇滴滴地抬首问他。
“当然有罗!我把我热情的吻献给你。”说着将她拉到墙角,凑上自己的唇,结结实实地吻住她。“表面上”看来,这对男女热情得不可思议,男人的手饥渴地在女人身上游移,场面离限制级镜头相去不远。
戚拓遥的手“不经意”滑过女子浑圆饱满的胸,趁机将晶片落入胸衣内侧,这一招瞒天过海之计使得巧妙,就算有隐藏式摄影机将他们的一举一动录下来,也看不出任何破绽。
两人又缠绵了好一会儿,他才拉开距离,放松对她的箝制。
“我们何不继续下去?”女子脸上染着激情的红霞,炽热的情欲巳经被挑起,她话中显露出无限春意,期盼能与他更进一步体验亲密关系。
“抱歉,我可不是应召的牛郎。”戚拓遥带着一抹嘲讽的笑,礼貌地微微躬身,之后转向另一处继续“寻芳”
他才不管身后的女子会不会气得跳脚,别以为他不知道那女人心里打着什么主意,先是以高价买下武器设计图,约定在宴会上交货,藉以炫耀自身的财富,妄想延揽他为入幕之宾。他要是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就别在这一行混了,迟早死无葬身之地。
和一名姿色平庸的女子舞完一曲,他发觉这冠盖云集的宴会实在无聊得紧,没事的话他可要走了,省得在这里浪费时间。突然,一抹熟悉的身影吸引住他的目光,会是她吗?会是那个日日夜夜令他不得安宁的女妖精吗?戚拓遥不由自主地接近,退到一旁集中注意力观察。
谁都知道这次宴会举办的目的,万氏企业的总裁万壹同今天过七十大寿,有鉴于来日方“短”万老头打算在寿宴上选择他的第三春。老头子虽然面目可憎、老态龙钟,但他的银子无疑是非常可爱的,分布全球的股票、房地产、极具远景的跨国企业集团,加上他没有继承人,哪怕妙龄女郎不会趋之若骛地赶着送上门去让老头“耽误青春”?
莫非段宜光也是妄想飞上枝头当凤凰的众麻雀之一?戚拓遥的眉头马上打成死结,为这个可能性气得七窍生烟。
看看,那个不要脸的女人,衣服背后露了一大片,那老家伙还亲热他挽着她的手,她不觉得恶心吗?他都替她感到羞耻了!看样子老头似乎对她情有独钟,其他莺莺燕燕所得到的注意力,不及她百分之一。
今天的她的确很美,脱去稚气的装扮将发丝盘在头上,样式简单,却极具女性柔美的风情。她线条优雅细致的颈项,衬托出高雅不凡的气韵,一身散发动人光泽的细嫩皮肤引人遐思,由侧边看过去,她脸上浅浅的酒窝让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总之,她很美,非常美,美得令人屏息,美得令人衍生出据为己有的冲动。
懊死的!她居然容许那个变态在她身上摸来摸去?那见鬼的老色狼,活到这把岁数了还不知检点,也不怕纵... -->>
从来不曾有过心动的感觉,所以当她走入他的生命中,为他带来欢笑与色彩时,他也释放了自己,真心想疼惜她、想与她分享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因此,当他得知她的背叛,除了愤怒之外,更有一份深况的失望与落寞。
在这充满谎言的年代,在这积非成是的世界,他以为自己找到浊世中一股清流,一个纯洁美丽的灵魂,他以为和她相处的时候,可以不必戴着假面具,可以尽情欢笑,没有顾忌。
但是,他错了,错得非常离谱、错得非常彻底,打从一开始她就带着谎言,带着一身的谜,只有他这个呆子,对她倾注所有的信任,全不设防。
如今,她走了,不知由何处来,不知往何处去,他们之间的恩怨纠葛也该告一段
落,但他的心却不试曝制地记挂着她,不论费了多少心思、多少努力,一切徒劳无功,他根本没办法要自己不想她。
不该如此的,她是个叛徒、是个骗子、是个忘恩负义的女人,他不该对她唸唸不
忘,她不值得!
但他为什么总是无法将她的影像排除在脑海之外?为什么对她的离开难以释怀?买给她的零食为什么不干脆扔了?难道他还在等她回来?
去他妈的!那女人到底哪里好?!再继续这样下去,连自己都要瞧不起自己了。待在这房子里,他的心一刻不得安宁,还是走吧!反正这地方没什么好留恋,离开亦无妨。
驾着车,他意兴阑珊地在街道上闲晃,没有特定的地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驶向何方。夜深了,他是不是该找个地方歇息?戚拓遥将车转往韩家的方向,决定暂时借住在好友家中,长年的飘泊早让他习惯四处为家,但是,在这样一个寂寞的夜里,他不想独自一人度过。
寂寞是个可怕的东西,足以卸下一个人最坚强的外衣,足以摧毁一个人最精良的防备,足以拆穿一个人最完美的伪装。人,都是害怕寂寞的,尤其是曾经活过充实美好日子的人,特别害怕那猛然来袭的空虚与仿彷徨。
以往的他习惯了孤独,也能充分享受孤独带给人的宁静与平和,以一双冷眼看世
人,让他在滚滚红尘中,厘清许多平常人看不见的事实。为什么如今一切都变了?他会感到害怕,也会感到惶恐,这样的转变,让他都快不认得自己了。
跑车停在韩家旁院的停车场,戚拓遥慵懒地绕至前门,深深吸进空气中自然淡雅的茉莉花香,这幢宅院愈来愈有家的味道了,这种安定的气息,竟让一向习惯飘泊的他起了羡慕之心。
按下门铃,不一会儿之后庄嫂前来开门,戚拓遥一言不发地走了进去,只见韩砌一个人独坐在沙发上。
“拓遥,你怎么那么晚来?离吃饭时间巳经过很久了。”韩砌放下手中的育婴丛
书,笑着同好友打趣。
“你要当爸爸了?”戚拓遥看见书名,随口问道。
“只是在计画中。”亲爱的老婆一天到晚吵着要小宝宝,他只好先研究研究,才能有最健康的下一代。
“陪我喝一杯,如何?”他知道自己的心态有问题,但他就是没办法不嫉妒好友的幸福,此时此刻,他只想藉酒浇愁。
“那个小丫头呢?你怎么没带她来?”相交多年,他当然看得出拓遥的反常,那一脸沉郁不同于以往的淡漠,依据他的判断,问题肯定出在那名“堂妹”身上。
“你提她干什么?我和她已经没有任何瓜葛了。”戚拓遥不悦地蹙紧眉头,他到这里来不是为了想起她,而是为了遗忘。
“是吗?”他可不这么认为。
“到底喝不喝?”要不要一句话,只有自己一个人,他同样可以大醉一场。
“当然陪,朋友是用来做什么的?我义不容辞,决定舍命陪君子。”韩砌搭着好友的肩走上阶梯,前往二楼附设的酒吧。
“喝什么?”韩砌当东道主,招呼老友共进一杯酒。
“伏特加,纯的,不加水。”
“好家伙!”韩砌斟了一杯酒,重重地放在戚拓遥面前,酒液溅出一大半,杯中的液体仍晃动不已。
戚拓遥拿起酒直住喉咙里灌,一瞬间,杯中空空如也。
“再来。”将杯子凑向酒瓶,他开口要了另一杯。
“你喝慢一点行不行!”又不是在灌蟋蟀,他干么喝得那么急?这种喝法不但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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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管,整瓶都给我。”一杯杯地倒,根本不过瘾。
“你没听过‘举杯消愁愁更愁’这句话吗?拚命灌酒,真的可以把所有不愉快的事都忘掉吗?”韩砌看不惯这种消极的作法,戚拓遥一向拥有无人能及的理性与冷诤,极少感情用事,今天到底怎么搞的?就算是小两口吵架,也没必要舍弃一向遵循的原则啊!
“你知道个屁!把酒给我,废话少说。”戚拓遥的瞳眸里散发着野性,他最痛恨别人对他说教,即使是多年知交,他同样不当一回事。
“我是不知道,但你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吗?”搞不清楚状况的人应该是他吧?
“总之你别管,让我大醉一场,明天我就恢复正常了。”他才没有闲情逸致伤春悲秋,只想在此刻大醉倒地,完全不省人事,等明儿个他一恢复意识,又将是个全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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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人睡乡之际,他坚定地告诉自己,这样的放纵已经结束,该是振作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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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拓遥身穿正式的燕尾服,高雅合宜的精工剪栽,衬得他结实的身形更加挺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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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身穿白色缎质露肩长礼服、佩戴名家设计钻石首饰的女子,微笑地朝戚拓遥走近。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今天好帅呀!亲爱的。”
戚拓遥故作亲热状地搂着她,在她耳边说着赞美的话语。
“亲爱的,你有没有什么东西要给我?”女子娇滴滴地抬首问他。
“当然有罗!我把我热情的吻献给你。”说着将她拉到墙角,凑上自己的唇,结结实实地吻住她。“表面上”看来,这对男女热情得不可思议,男人的手饥渴地在女人身上游移,场面离限制级镜头相去不远。
戚拓遥的手“不经意”滑过女子浑圆饱满的胸,趁机将晶片落入胸衣内侧,这一招瞒天过海之计使得巧妙,就算有隐藏式摄影机将他们的一举一动录下来,也看不出任何破绽。
两人又缠绵了好一会儿,他才拉开距离,放松对她的箝制。
“我们何不继续下去?”女子脸上染着激情的红霞,炽热的情欲巳经被挑起,她话中显露出无限春意,期盼能与他更进一步体验亲密关系。
“抱歉,我可不是应召的牛郎。”戚拓遥带着一抹嘲讽的笑,礼貌地微微躬身,之后转向另一处继续“寻芳”
他才不管身后的女子会不会气得跳脚,别以为他不知道那女人心里打着什么主意,先是以高价买下武器设计图,约定在宴会上交货,藉以炫耀自身的财富,妄想延揽他为入幕之宾。他要是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就别在这一行混了,迟早死无葬身之地。
和一名姿色平庸的女子舞完一曲,他发觉这冠盖云集的宴会实在无聊得紧,没事的话他可要走了,省得在这里浪费时间。突然,一抹熟悉的身影吸引住他的目光,会是她吗?会是那个日日夜夜令他不得安宁的女妖精吗?戚拓遥不由自主地接近,退到一旁集中注意力观察。
谁都知道这次宴会举办的目的,万氏企业的总裁万壹同今天过七十大寿,有鉴于来日方“短”万老头打算在寿宴上选择他的第三春。老头子虽然面目可憎、老态龙钟,但他的银子无疑是非常可爱的,分布全球的股票、房地产、极具远景的跨国企业集团,加上他没有继承人,哪怕妙龄女郎不会趋之若骛地赶着送上门去让老头“耽误青春”?
莫非段宜光也是妄想飞上枝头当凤凰的众麻雀之一?戚拓遥的眉头马上打成死结,为这个可能性气得七窍生烟。
看看,那个不要脸的女人,衣服背后露了一大片,那老家伙还亲热他挽着她的手,她不觉得恶心吗?他都替她感到羞耻了!看样子老头似乎对她情有独钟,其他莺莺燕燕所得到的注意力,不及她百分之一。
今天的她的确很美,脱去稚气的装扮将发丝盘在头上,样式简单,却极具女性柔美的风情。她线条优雅细致的颈项,衬托出高雅不凡的气韵,一身散发动人光泽的细嫩皮肤引人遐思,由侧边看过去,她脸上浅浅的酒窝让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总之,她很美,非常美,美得令人屏息,美得令人衍生出据为己有的冲动。
懊死的!她居然容许那个变态在她身上摸来摸去?那见鬼的老色狼,活到这把岁数了还不知检点,也不怕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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