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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是画画的?”坐在一家pub内,宋小雅朝四周左张右望。这种地方她并不常来,感觉起来并不讨厌,惟一让她不习惯的是那震声隆隆的音乐声。
韦同喝了口调酒,听不清楚她说了些什么,他摇摇头后又指着耳朵,表示他听不见。
“我说,你真的是画画的吗?”她只好放开喉咙大声问。
就这么巧,她一说完话,音乐声也停了,全场只剩下她的声音。
她张大眼睛瞪着四周投射过来的讶异眼神;舞台经验是足够了,但碰上这种状况,她还是很难化解尴尬,只好看向他,希望由他替她解围,哪知道笑得最开心的人就是他。
这下子,她不只尴尬而已,还觉得极难堪,看来这地方根本不适合她来。
“我是画画的没错。”他控制不住嘴角上扬的弧度。
“赚很多钱吗?”她灌了一大口柳澄汁,灌进口里后才后悔,她应该慢慢喝的,这杯柳澄汁是他请她的,一个画家想来也没能赚多少钱,她就这么咕嘈一口喝掉他的血汗钱实在太说不过去了,只是喝都喝了,总不能叫她再呕出胃里的柳橙汁吧!
他看到的就是她抿嘴又怕别人看见的模样,他又有想笑的冲动了。
“还过得去啦!否则我也不能请你吃这一桌菜。”他指指桌上的小菜。
对喔!她胃里塞得饱饱的食物也是用他的血汗钱买的,刚才饿到昏头了,哪想到这么多,筷子一拿,先喂饱了肚子里的馋虫,酒足饭饱之后,也没想到她花了他多少钱,直到现在。
她半懂半不懂的点点头,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花了多少钱。
“吃饱了吗?”
“饱了。”她连忙点头,以为他们要走了。
“吃饱了,那么准备一下,要上台了。”
“上台?干什么?”她不解的问。
“唱一首歌证明给我看,到底是不是我太挑剔。”他抬抬下巴“差不多了,你可以过去了。”
她缓慢的转动颈子看向那个附设的小舞台。哇!舞台好小,聚在舞台前的客人却好多!如果他们都在吃东西就好了,那样至少可以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她喜欢唱歌,也爱表演,但是叫她在这种舞台唱歌还是头一遭,难免怯场。
“我可不可以下次再唱?”她问。
“就在这里唱。”他不给她回拒的余地。
她跳下高脚椅,然而还是没有勇气上那舞台。
“上去啊!你不是很会唱歌?难道你都是唱对嘴的吗?”他讥讽。
“才不呢”
“那就上去啊。”
“那要唱什么歌?”
“随你高兴。”
他的眼神告诉她:她已经拖太久了,再不上台,他会很不高兴。不想白吃他这一顿,更不想被他说她唱歌是靠对嘴,心一横,便往舞台走去。
她身上穿的是今晚表演的那套红色迷你短裙,她本来想换穿t恤牛仔裤的,只是那套衣服被她放在机车的置物厢里没有拿出来;而她脚下穿的也还是那双白色厚底靴,更不用说她脸上还没卸的浓妆。
现在的情形很像她平日工作的情形,只不过舞台变了,看表演的客人不同罢了。
幸好pub里的灯光昏昏暗暗的,所以没有人以为她是化了大浓妆的夏可瑄。
他们可能以为她只是个穿得很騒又爱出风头的辣妹而已吧!她这样自我心理建设,硬着头皮,抓起麦克风便说:“现在我为大家唱一首歌。”她转头向乐队轻声说了歌名。
听到歌名,乐队虽然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是之前他们已接获了老板的指示,于是,彼此对了对调,便开始奏出前奏。
听到前奏响起,她不由自主的摆出舞台架势,并配合旋律舞着,这对她而言很正常,只是换了表演的场合;但她的行为可就和pub的格调不搭了。但宋小雅光控制自己紧张情绪都来不及了,哪还有空注意其它。
“闪烁的灯光,迷人的歌声”她一开口,受不了的笑声开始爆出来,甚至还有人笑到跌下椅子。
她觉得好难堪,这首“歌声恋情”有什么不对吗?挺符合这里的气氛啊!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想冲下台。而就在她要付诸行动时,四周的灯全暗下了,只剩几盏小灯泡。
“停电吗?”不对,停电不会停得这么“不均匀”
“会唱夏可瑄的‘还你一颗心’吗?”
有个声音在她耳边轻声说,她知道那个人是韦同;
她点着头,很用力的,深怕他在黑暗之中看不到。
“那你就唱这首吧。”
她感到一张椅子靠近她脚边,肩头被人用力一压,她便坐下来了。
“坐着唱,不必跳舞。”他叮咛着,他不要她用原本工作的架势唱歌,虽然人都有惯性,一时半刻改不了,但,现在就是不行。“自然一点的唱。”
他拍拍她的肩膀后走下了舞台,舞台上又只剩她一个人。刚才目睹她不同凡响演出的客人这时全全神贯注的盯着舞台。虽然几乎什么都看不到,可刚才被嘘的情形还是很令她介意,唱了那么多年,她第一次有落跑的念头。
“想落荒而逃的话就说一声。”音乐声已经响起,但她听得更清楚的是他的声音。
他看得出她的不安,于是又上台了;如果她是个只靠身材和脸蛋的草包,那么她一定会落荒而逃的,她是不是呢?他正等着看。
“我”闭上眼睛,轻轻吐了口气。这种机会难得啊!这样的舞台也许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
第一个字的节拍落下,她的声音也跟着唱了出来很自然的,那整段歌词一字不漏的浮现在她脑海,她假装自己是夏可瑄,而不是长得很像夏可瑄的宋小雅她是个超级偶像,而不是一个整日跑场的歌舞女郎。
假装得很成功;她的声音咬字清楚的唱出每一个字,声音里的感情成功的攫住所有人的注意力,从吵杂的嘲笑声到讶异的惊叹声以至最后的无声无息,她以一首“还你一颗心”催眠了无数颗心。
一曲唱毕,安可声不断,她难掩兴奋的想告诉韦同:瞧,她没骗他,她真的很会唱歌不是吗?
然而,她既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也没看到他的人在掌声中,她步下舞台;她是唱给他听的,他不见了再唱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
她走到刚才坐的吧台前的高脚椅,以为他会在到里“请问刚才跟我来的那个男人呢?”她没看到他于是问了酒保。
“走了。
“走了?”难道是嫌她唱得难听?
“他留下这个给你。”酒保拿出一张纸。
她拿过那张纸“支票?他给我支票做什么?”五十万!她看了看支票上填的数字“他有说什么吗?”她以为他会留下讯息。
“他什么都没说。”酒保摇摇头。
既然从酒保那里问不出什么,她也只好自己解这个谜团了。
五十万,为什么是五十万而不是一百万也不是十万呢?五十万忽然她灵光一闪
“难道是他记住了我刚才说的话?”刚才她说了后天需要五十万不是吗?原来他还记得。
她握着那张支票,对这个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充满好奇。他认识夏可瑄,却不是夏可瑄的男朋友,如果她不小心的喜欢上他,这样,她会不会对不起夏可瑄啊?
“修文哥,我在这里。”在pub门口前,宋小雅向急驶而来的车子挥手。
车子停在她面前,范修文下了车,年轻好看的脸庞隐约闪着一丝铁青。
“小雅,唱完歌怎么不回家?跑到这种地方干嘛?!”他既生气又担心。
“唱歌啊!”她开了车门坐上了车。
“唱歌?在这里你唱什么歌?”他也跟着上了车。
“修文哥,你不会以为我只能穿得少少的唱歌吧?”想起刚才她只以歌声就获得那么多掌声,还有点陶醉呢。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谁找你来唱歌的?”感觉到她有点不高兴了,范修文赶紧改变语气。
“一个想听我唱歌的人。”安放在背包里的支票,告诉她她刚才不是在作梦。
范修文侧首看着她含羞的脸庞,心里有着无数疑问。到底是谁带她来的?他从她十六岁等到二十岁,在等她长大、等她了解他的心,他如此放心她不会被人拐跑的原因,除了母亲会当他的眼线外,她的生活单纯也是一个原因,所以他一直对自己很有信心,他始终相信小雅总有一天会是他的。
“修文哥,我爸回去了吗?”她想起父亲的安危。
“我接到你的电话出来时没看到他。”
这张支票对她来说意义重大,有了这五十万,她就可以把父亲赎回来了。
她叹了口气,告诉他一个地址;她刚才被韦同拉着上他的吉普车,所以她的机车还放在原来的地方。她穿得少少的,所以不敢坐计程车,只好请范修文来载她。
“修文哥,我的车在那里,你停车让我下车,我骑车回家。”她看到她的机车了。
“不行,我不会让你穿这样骑机车回家。”他看了一眼她的服装。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服装,虽然的确有引来色狼跟踪的危险,但她还穿了一件长外套,应该不会有危险才对。
“没事啦!我以前还不是一个人这样回家。”
“但你现在在我车上,我就不能让你有遇到危险的机会,别说我不会允许,我妈也不会让我这么做,你不会让我回家还要被罚跪吧?”他十分坚决。
“那我的车子怎么办?我明天有十场要赶呢。”没有交通工具,她怎么赚钱啊!
“明天是周休,我不用上班,我先帮你把车子牵回家再开车载你去赶场子。”他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可以让她有交通工具,而他也能陪她一整天。>
“你真的是画画的?”坐在一家pub内,宋小雅朝四周左张右望。这种地方她并不常来,感觉起来并不讨厌,惟一让她不习惯的是那震声隆隆的音乐声。
韦同喝了口调酒,听不清楚她说了些什么,他摇摇头后又指着耳朵,表示他听不见。
“我说,你真的是画画的吗?”她只好放开喉咙大声问。
就这么巧,她一说完话,音乐声也停了,全场只剩下她的声音。
她张大眼睛瞪着四周投射过来的讶异眼神;舞台经验是足够了,但碰上这种状况,她还是很难化解尴尬,只好看向他,希望由他替她解围,哪知道笑得最开心的人就是他。
这下子,她不只尴尬而已,还觉得极难堪,看来这地方根本不适合她来。
“我是画画的没错。”他控制不住嘴角上扬的弧度。
“赚很多钱吗?”她灌了一大口柳澄汁,灌进口里后才后悔,她应该慢慢喝的,这杯柳澄汁是他请她的,一个画家想来也没能赚多少钱,她就这么咕嘈一口喝掉他的血汗钱实在太说不过去了,只是喝都喝了,总不能叫她再呕出胃里的柳橙汁吧!
他看到的就是她抿嘴又怕别人看见的模样,他又有想笑的冲动了。
“还过得去啦!否则我也不能请你吃这一桌菜。”他指指桌上的小菜。
对喔!她胃里塞得饱饱的食物也是用他的血汗钱买的,刚才饿到昏头了,哪想到这么多,筷子一拿,先喂饱了肚子里的馋虫,酒足饭饱之后,也没想到她花了他多少钱,直到现在。
她半懂半不懂的点点头,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花了多少钱。
“吃饱了吗?”
“饱了。”她连忙点头,以为他们要走了。
“吃饱了,那么准备一下,要上台了。”
“上台?干什么?”她不解的问。
“唱一首歌证明给我看,到底是不是我太挑剔。”他抬抬下巴“差不多了,你可以过去了。”
她缓慢的转动颈子看向那个附设的小舞台。哇!舞台好小,聚在舞台前的客人却好多!如果他们都在吃东西就好了,那样至少可以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她喜欢唱歌,也爱表演,但是叫她在这种舞台唱歌还是头一遭,难免怯场。
“我可不可以下次再唱?”她问。
“就在这里唱。”他不给她回拒的余地。
她跳下高脚椅,然而还是没有勇气上那舞台。
“上去啊!你不是很会唱歌?难道你都是唱对嘴的吗?”他讥讽。
“才不呢”
“那就上去啊。”
“那要唱什么歌?”
“随你高兴。”
他的眼神告诉她:她已经拖太久了,再不上台,他会很不高兴。不想白吃他这一顿,更不想被他说她唱歌是靠对嘴,心一横,便往舞台走去。
她身上穿的是今晚表演的那套红色迷你短裙,她本来想换穿t恤牛仔裤的,只是那套衣服被她放在机车的置物厢里没有拿出来;而她脚下穿的也还是那双白色厚底靴,更不用说她脸上还没卸的浓妆。
现在的情形很像她平日工作的情形,只不过舞台变了,看表演的客人不同罢了。
幸好pub里的灯光昏昏暗暗的,所以没有人以为她是化了大浓妆的夏可瑄。
他们可能以为她只是个穿得很騒又爱出风头的辣妹而已吧!她这样自我心理建设,硬着头皮,抓起麦克风便说:“现在我为大家唱一首歌。”她转头向乐队轻声说了歌名。
听到歌名,乐队虽然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是之前他们已接获了老板的指示,于是,彼此对了对调,便开始奏出前奏。
听到前奏响起,她不由自主的摆出舞台架势,并配合旋律舞着,这对她而言很正常,只是换了表演的场合;但她的行为可就和pub的格调不搭了。但宋小雅光控制自己紧张情绪都来不及了,哪还有空注意其它。
“闪烁的灯光,迷人的歌声”她一开口,受不了的笑声开始爆出来,甚至还有人笑到跌下椅子。
她觉得好难堪,这首“歌声恋情”有什么不对吗?挺符合这里的气氛啊!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想冲下台。而就在她要付诸行动时,四周的灯全暗下了,只剩几盏小灯泡。
“停电吗?”不对,停电不会停得这么“不均匀”
“会唱夏可瑄的‘还你一颗心’吗?”
有个声音在她耳边轻声说,她知道那个人是韦同;
她点着头,很用力的,深怕他在黑暗之中看不到。
“那你就唱这首吧。”
她感到一张椅子靠近她脚边,肩头被人用力一压,她便坐下来了。
“坐着唱,不必跳舞。”他叮咛着,他不要她用原本工作的架势唱歌,虽然人都有惯性,一时半刻改不了,但,现在就是不行。“自然一点的唱。”
他拍拍她的肩膀后走下了舞台,舞台上又只剩她一个人。刚才目睹她不同凡响演出的客人这时全全神贯注的盯着舞台。虽然几乎什么都看不到,可刚才被嘘的情形还是很令她介意,唱了那么多年,她第一次有落跑的念头。
“想落荒而逃的话就说一声。”音乐声已经响起,但她听得更清楚的是他的声音。
他看得出她的不安,于是又上台了;如果她是个只靠身材和脸蛋的草包,那么她一定会落荒而逃的,她是不是呢?他正等着看。
“我”闭上眼睛,轻轻吐了口气。这种机会难得啊!这样的舞台也许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
第一个字的节拍落下,她的声音也跟着唱了出来很自然的,那整段歌词一字不漏的浮现在她脑海,她假装自己是夏可瑄,而不是长得很像夏可瑄的宋小雅她是个超级偶像,而不是一个整日跑场的歌舞女郎。
假装得很成功;她的声音咬字清楚的唱出每一个字,声音里的感情成功的攫住所有人的注意力,从吵杂的嘲笑声到讶异的惊叹声以至最后的无声无息,她以一首“还你一颗心”催眠了无数颗心。
一曲唱毕,安可声不断,她难掩兴奋的想告诉韦同:瞧,她没骗他,她真的很会唱歌不是吗?
然而,她既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也没看到他的人在掌声中,她步下舞台;她是唱给他听的,他不见了再唱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
她走到刚才坐的吧台前的高脚椅,以为他会在到里“请问刚才跟我来的那个男人呢?”她没看到他于是问了酒保。
“走了。
“走了?”难道是嫌她唱得难听?
“他留下这个给你。”酒保拿出一张纸。
她拿过那张纸“支票?他给我支票做什么?”五十万!她看了看支票上填的数字“他有说什么吗?”她以为他会留下讯息。
“他什么都没说。”酒保摇摇头。
既然从酒保那里问不出什么,她也只好自己解这个谜团了。
五十万,为什么是五十万而不是一百万也不是十万呢?五十万忽然她灵光一闪
“难道是他记住了我刚才说的话?”刚才她说了后天需要五十万不是吗?原来他还记得。
她握着那张支票,对这个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充满好奇。他认识夏可瑄,却不是夏可瑄的男朋友,如果她不小心的喜欢上他,这样,她会不会对不起夏可瑄啊?
“修文哥,我在这里。”在pub门口前,宋小雅向急驶而来的车子挥手。
车子停在她面前,范修文下了车,年轻好看的脸庞隐约闪着一丝铁青。
“小雅,唱完歌怎么不回家?跑到这种地方干嘛?!”他既生气又担心。
“唱歌啊!”她开了车门坐上了车。
“唱歌?在这里你唱什么歌?”他也跟着上了车。
“修文哥,你不会以为我只能穿得少少的唱歌吧?”想起刚才她只以歌声就获得那么多掌声,还有点陶醉呢。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谁找你来唱歌的?”感觉到她有点不高兴了,范修文赶紧改变语气。
“一个想听我唱歌的人。”安放在背包里的支票,告诉她她刚才不是在作梦。
范修文侧首看着她含羞的脸庞,心里有着无数疑问。到底是谁带她来的?他从她十六岁等到二十岁,在等她长大、等她了解他的心,他如此放心她不会被人拐跑的原因,除了母亲会当他的眼线外,她的生活单纯也是一个原因,所以他一直对自己很有信心,他始终相信小雅总有一天会是他的。
“修文哥,我爸回去了吗?”她想起父亲的安危。
“我接到你的电话出来时没看到他。”
这张支票对她来说意义重大,有了这五十万,她就可以把父亲赎回来了。
她叹了口气,告诉他一个地址;她刚才被韦同拉着上他的吉普车,所以她的机车还放在原来的地方。她穿得少少的,所以不敢坐计程车,只好请范修文来载她。
“修文哥,我的车在那里,你停车让我下车,我骑车回家。”她看到她的机车了。
“不行,我不会让你穿这样骑机车回家。”他看了一眼她的服装。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服装,虽然的确有引来色狼跟踪的危险,但她还穿了一件长外套,应该不会有危险才对。
“没事啦!我以前还不是一个人这样回家。”
“但你现在在我车上,我就不能让你有遇到危险的机会,别说我不会允许,我妈也不会让我这么做,你不会让我回家还要被罚跪吧?”他十分坚决。
“那我的车子怎么办?我明天有十场要赶呢。”没有交通工具,她怎么赚钱啊!
“明天是周休,我不用上班,我先帮你把车子牵回家再开车载你去赶场子。”他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可以让她有交通工具,而他也能陪她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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