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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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一个常规兵团通常有十个联队。当然,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一个兵团甚至可以节制三十个联队。
在大多数国家,一个兵团只设一名兵团长。这种没有副手的体制,是为了使兵团长在做出决定时,不受任何挈肘。大多数军事学家认为这种体制是合理的。毕竟在战争中,民主应该远远的走开。当然,为了使兵团长不至于犯太低级的错误,每个兵团都至少配置着三至五名参谋。
当兵团长阵亡或是暂时无法处理兵团事务,由第一联队长暂代。如果第一联队长也阵亡或是暂时无法处理兵团事务,则由第二联队暂借。依此下推。
爱克斯大陆军事常识
现在该论到我羡慕罗斯公爵了。
排行榜前一百名,大的佣兵团有上万人,小的佣兵团规模也在千人以上。
尽管由于佣兵本身性质的需要,某些佣兵根本就不适宜作战(例如主要从事寻人寻物的佣兵,或者是精于暗杀却不习惯正面作战的杀手);尽管佣兵良莠不齐;尽管佣兵在集团作战方面远逊于正规军。但是在守城、情报收集、破坏等方面,佣兵的作用却略胜于正规部队。况且整个大陆的佣兵加起来,数量是极为可观的。
这样的助力,居然眼看就要落入罗斯公爵的手中,怎么能够叫人不忌妒呢?
“夏姆团长,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这样一来,如果塞维尔的领土扩张后对你们佣兵团分封领地,你们就是罗斯公爵的家臣了,对吗?”
夏姆重重地摇摇头。“不是!”“你只是一名自由佣兵,因而不知道佣兵团也有着类似军人的守则虽然军人的守则比佣兵团的守则往往要严厉。”
“拿我们百胜佣兵团来说吧。我们佣兵团的守则是这样的:一、百胜佣兵团成员以自己的身份引以为傲。你的穿着,毫无缺点;你的言行,虽谦尤尊;你的居室,永保整洁。二、每位百胜佣兵团的成员都是你的手足,不论国籍、种族及教义。你将展现出一家人永远结合在一起、坚定且直接的团结。三、尊崇百胜佣兵团的传统,尊敬你的领导者。纪律和友谊是力量,勇气和忠诚是美德。四、身为百胜佣兵团的成员,你必须接受严厉的训练。五、保养武器如同它是你最珍贵的财产。六、永远保持身体在最佳状况。七、赋予给你的任务如同圣旨,你必须不计一切代价将它完成。”
“佣兵最看重的除了佣金外,还有独立性和自由性。佣兵团的团长只能以个人的名义成为他人的家臣,却不能将整个佣兵团作为向上爬的台阶献给他人。”
“据说在神魔大战之前,大陆上曾经有神圣教庭这样的组织。事实上,现在的骑士协会和剑士协会就是神圣教庭的继承者。在那个时候,大陆上有许多不同的骑士团占有着小块的领地,他们不隶属于政府,而是隶属于神圣教庭。”
“我们与会长商讨的结论是:让我们的领地隶属于佣兵协会。”
“佣兵协会?”凯尔皱了皱眉。“公爵殿下,您身负血盟之誓,这样做似乎不妥吧。”
沉寂了半天的大嗓门终于再次响起。“子爵阁下,这你倒不用担心。与三大佣兵团团长签订协议的是塞维尔公爵,并非是佣兵协会会长。我根本就不会以佣兵协会令的形式要求佣兵们站在我们这一边。”
“您想一想,大多数平民出身的佣兵如果有成为贵族的可能,一般都是不会放弃的。一些实力高强的佣兵仍然留在佣兵团而没有成为某个国家的贵族,原因大约有三类。”
“一是自由不羁的性格使然。成为他人的家臣后就会有许多束缚。这类佣兵不愿意接受束缚,因而没有被贵族或国王所收揽。”
“二是心怀仇恨。主公或是故国消失,在没有报仇之前,那些佣兵不愿意成为他人的家臣。”
“三是与佣兵团其他成员感情融洽。这样的佣兵通常是佣兵团的团长或是高级成员。如果领主或是国王只收录某个佣兵而不愿理睬佣兵团其他成员,这类佣兵同样也不愿意成为他人的家臣。”
“只要三大佣兵团带头成为塞维尔的同盟,而且胜利后还可以获得自己的领地,自然会有许多其他的佣兵团加入到我们这一边。”
“当然,有一些佣兵团与某些国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只要那些佣兵团并非绝对由那些国家所控制,他们也会考虑到我双重的身份既是塞维尔公爵又是佣兵协会会长。这一点,我即使不说,别人也不会轻易忘记的。”
这显然是一种掩耳盗铃的行为。不过我却没有资格对之指责。因为至少在率领兽人进攻英格兰尼和布雷西亚时,我自己也做过类似的事。
哎呀,真是可惜。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点接触佣兵呢?阿拉卡来鸠格市的时候,为什么不把他的那个叫达克斯多的家伙一起带来呢?如果那样,我也可以想出这样的办法啊!说到不尊重传统和规则,谁能比得上我?我连与兽人为伍的事都干得出,还有什么事不敢干?反正是打下别人的领土再分封给佣兵团,这种事我绝对不会舍不得。要知道,这种事是阿拉卡最喜欢的。虽然阿拉卡慷慨的时候很少,但是慷他人之慨,阿拉卡却绝对不甘人后。缺少佣兵协会会长的头衔确实是个问题,不过如果我早一点这样做,至少也可以拉拢许多佣兵团投靠我啊。
虽然与罗斯公爵达成口头上的同盟协议才过去不到半个小时,可是我怎么也止不住幻想将佣兵协会会长的头衔抢过来的念头。
“对了,剑先生。我的不情之请还没对你说呢。”
无法可想,我毕竟无法制止他将这个请求说出来。
“塞维尔公国既然与布雷西亚公国签订攻守同盟,那么布雷西亚是否可以向我国派遣足够的军官对我国的士兵进行训练。如果布雷西亚四大兵团长亲自莅临我国,我甚至可以任命他为全军总指挥。”
“只怕,这与体制不符吧。”
听到我的托词,罗斯公爵有一些踌躇。他想了想,表情变得决然。“我也知道这一点。塞维尔公国拥有一千四百年的悠久历史,可是经过持续不断的连绵内战,目前主要的大贵族仍旧是那些立国之初的各大贵族的后裔。”
“这种局面倒并非是塞维尔的大贵族们互敬互爱。只不过,我国现有的将领,仍旧沿袭着一千多年前古老的战术思想。他们极少进行大规模的野战。在我国,战争的形式往往以围城战表现出来。一座坚固的、布置着足够守城器材的城堡,在守城方粮尽之前,往往很难被攻克。”
罗斯公爵所说的情况与我所知的并不相同。据我所知,罗德曼家近十年来扩张得不错,由北方诸强之一一跃成为北方最强,眼看即将统一塞维尔的北部弄不好现在已经统一了北方也说不定呢。
“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公爵殿下,据我所知,罗德曼家并不是象您说的那样毫无战术可言啊。我认为,您的祖先制定的佣兵政策,应该已经令塞维尔人虽然并未与外国打过仗,却拥有足够的战争经验和知识。”
罗斯公爵稍稍愣了愣,旋即解释道:“剑先生,您有所不知。佣兵参战的机会极少,而且即使参战,也往往只是守城战。我伟大的祖先虽然制定了那项令人称道的国策,但是这项国策最大的收获只是令我国的收入增高,使塞维尔人了解了国外战争中最为先进的守城器械。”
“事实上,罗德曼家能够获得这样的发展是缘于一名叫斌。王的军师。斌成为罗德曼家的军师后,逐渐得到亚斯伯爵的信任,并且逐渐掌握了罗德曼家真正的权力。其后,斌。王对罗德曼家的军事体制进行了改革,并亲手对战士们进行训练。罗德曼家最近十年发展极快,消灭或降服许多贵族。但是这些成果,并不是以塞维尔人的作战方式取得的。斌军师或者将敌军诱出城堡再歼灭,或者通过政治或联姻的手段迫使一些小领主成为罗德曼家的家臣。总之,斌军师不是塞维尔人,也没有使用塞... -->>
第二十三章
一个常规兵团通常有十个联队。当然,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一个兵团甚至可以节制三十个联队。
在大多数国家,一个兵团只设一名兵团长。这种没有副手的体制,是为了使兵团长在做出决定时,不受任何挈肘。大多数军事学家认为这种体制是合理的。毕竟在战争中,民主应该远远的走开。当然,为了使兵团长不至于犯太低级的错误,每个兵团都至少配置着三至五名参谋。
当兵团长阵亡或是暂时无法处理兵团事务,由第一联队长暂代。如果第一联队长也阵亡或是暂时无法处理兵团事务,则由第二联队暂借。依此下推。
爱克斯大陆军事常识
现在该论到我羡慕罗斯公爵了。
排行榜前一百名,大的佣兵团有上万人,小的佣兵团规模也在千人以上。
尽管由于佣兵本身性质的需要,某些佣兵根本就不适宜作战(例如主要从事寻人寻物的佣兵,或者是精于暗杀却不习惯正面作战的杀手);尽管佣兵良莠不齐;尽管佣兵在集团作战方面远逊于正规军。但是在守城、情报收集、破坏等方面,佣兵的作用却略胜于正规部队。况且整个大陆的佣兵加起来,数量是极为可观的。
这样的助力,居然眼看就要落入罗斯公爵的手中,怎么能够叫人不忌妒呢?
“夏姆团长,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这样一来,如果塞维尔的领土扩张后对你们佣兵团分封领地,你们就是罗斯公爵的家臣了,对吗?”
夏姆重重地摇摇头。“不是!”“你只是一名自由佣兵,因而不知道佣兵团也有着类似军人的守则虽然军人的守则比佣兵团的守则往往要严厉。”
“拿我们百胜佣兵团来说吧。我们佣兵团的守则是这样的:一、百胜佣兵团成员以自己的身份引以为傲。你的穿着,毫无缺点;你的言行,虽谦尤尊;你的居室,永保整洁。二、每位百胜佣兵团的成员都是你的手足,不论国籍、种族及教义。你将展现出一家人永远结合在一起、坚定且直接的团结。三、尊崇百胜佣兵团的传统,尊敬你的领导者。纪律和友谊是力量,勇气和忠诚是美德。四、身为百胜佣兵团的成员,你必须接受严厉的训练。五、保养武器如同它是你最珍贵的财产。六、永远保持身体在最佳状况。七、赋予给你的任务如同圣旨,你必须不计一切代价将它完成。”
“佣兵最看重的除了佣金外,还有独立性和自由性。佣兵团的团长只能以个人的名义成为他人的家臣,却不能将整个佣兵团作为向上爬的台阶献给他人。”
“据说在神魔大战之前,大陆上曾经有神圣教庭这样的组织。事实上,现在的骑士协会和剑士协会就是神圣教庭的继承者。在那个时候,大陆上有许多不同的骑士团占有着小块的领地,他们不隶属于政府,而是隶属于神圣教庭。”
“我们与会长商讨的结论是:让我们的领地隶属于佣兵协会。”
“佣兵协会?”凯尔皱了皱眉。“公爵殿下,您身负血盟之誓,这样做似乎不妥吧。”
沉寂了半天的大嗓门终于再次响起。“子爵阁下,这你倒不用担心。与三大佣兵团团长签订协议的是塞维尔公爵,并非是佣兵协会会长。我根本就不会以佣兵协会令的形式要求佣兵们站在我们这一边。”
“您想一想,大多数平民出身的佣兵如果有成为贵族的可能,一般都是不会放弃的。一些实力高强的佣兵仍然留在佣兵团而没有成为某个国家的贵族,原因大约有三类。”
“一是自由不羁的性格使然。成为他人的家臣后就会有许多束缚。这类佣兵不愿意接受束缚,因而没有被贵族或国王所收揽。”
“二是心怀仇恨。主公或是故国消失,在没有报仇之前,那些佣兵不愿意成为他人的家臣。”
“三是与佣兵团其他成员感情融洽。这样的佣兵通常是佣兵团的团长或是高级成员。如果领主或是国王只收录某个佣兵而不愿理睬佣兵团其他成员,这类佣兵同样也不愿意成为他人的家臣。”
“只要三大佣兵团带头成为塞维尔的同盟,而且胜利后还可以获得自己的领地,自然会有许多其他的佣兵团加入到我们这一边。”
“当然,有一些佣兵团与某些国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只要那些佣兵团并非绝对由那些国家所控制,他们也会考虑到我双重的身份既是塞维尔公爵又是佣兵协会会长。这一点,我即使不说,别人也不会轻易忘记的。”
这显然是一种掩耳盗铃的行为。不过我却没有资格对之指责。因为至少在率领兽人进攻英格兰尼和布雷西亚时,我自己也做过类似的事。
哎呀,真是可惜。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点接触佣兵呢?阿拉卡来鸠格市的时候,为什么不把他的那个叫达克斯多的家伙一起带来呢?如果那样,我也可以想出这样的办法啊!说到不尊重传统和规则,谁能比得上我?我连与兽人为伍的事都干得出,还有什么事不敢干?反正是打下别人的领土再分封给佣兵团,这种事我绝对不会舍不得。要知道,这种事是阿拉卡最喜欢的。虽然阿拉卡慷慨的时候很少,但是慷他人之慨,阿拉卡却绝对不甘人后。缺少佣兵协会会长的头衔确实是个问题,不过如果我早一点这样做,至少也可以拉拢许多佣兵团投靠我啊。
虽然与罗斯公爵达成口头上的同盟协议才过去不到半个小时,可是我怎么也止不住幻想将佣兵协会会长的头衔抢过来的念头。
“对了,剑先生。我的不情之请还没对你说呢。”
无法可想,我毕竟无法制止他将这个请求说出来。
“塞维尔公国既然与布雷西亚公国签订攻守同盟,那么布雷西亚是否可以向我国派遣足够的军官对我国的士兵进行训练。如果布雷西亚四大兵团长亲自莅临我国,我甚至可以任命他为全军总指挥。”
“只怕,这与体制不符吧。”
听到我的托词,罗斯公爵有一些踌躇。他想了想,表情变得决然。“我也知道这一点。塞维尔公国拥有一千四百年的悠久历史,可是经过持续不断的连绵内战,目前主要的大贵族仍旧是那些立国之初的各大贵族的后裔。”
“这种局面倒并非是塞维尔的大贵族们互敬互爱。只不过,我国现有的将领,仍旧沿袭着一千多年前古老的战术思想。他们极少进行大规模的野战。在我国,战争的形式往往以围城战表现出来。一座坚固的、布置着足够守城器材的城堡,在守城方粮尽之前,往往很难被攻克。”
罗斯公爵所说的情况与我所知的并不相同。据我所知,罗德曼家近十年来扩张得不错,由北方诸强之一一跃成为北方最强,眼看即将统一塞维尔的北部弄不好现在已经统一了北方也说不定呢。
“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公爵殿下,据我所知,罗德曼家并不是象您说的那样毫无战术可言啊。我认为,您的祖先制定的佣兵政策,应该已经令塞维尔人虽然并未与外国打过仗,却拥有足够的战争经验和知识。”
罗斯公爵稍稍愣了愣,旋即解释道:“剑先生,您有所不知。佣兵参战的机会极少,而且即使参战,也往往只是守城战。我伟大的祖先虽然制定了那项令人称道的国策,但是这项国策最大的收获只是令我国的收入增高,使塞维尔人了解了国外战争中最为先进的守城器械。”
“事实上,罗德曼家能够获得这样的发展是缘于一名叫斌。王的军师。斌成为罗德曼家的军师后,逐渐得到亚斯伯爵的信任,并且逐渐掌握了罗德曼家真正的权力。其后,斌。王对罗德曼家的军事体制进行了改革,并亲手对战士们进行训练。罗德曼家最近十年发展极快,消灭或降服许多贵族。但是这些成果,并不是以塞维尔人的作战方式取得的。斌军师或者将敌军诱出城堡再歼灭,或者通过政治或联姻的手段迫使一些小领主成为罗德曼家的家臣。总之,斌军师不是塞维尔人,也没有使用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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