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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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子,向那个农民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双膝跪地,举起双手,抬起双眼,尽可能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十分谦恭地呈献给他。他接过来,拿到眼前看看到底是什么,后来又从他衣袖上取下一根别针,用针尖拨弄了半天,还是搞不懂那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我向他表示,让他把手放在地上,我再拿过钱袋,打开来,将金币全部倒人他的手心,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币以外,还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币,每一枚价值四个皮斯陀<font style="font-size: 9pt">[皮斯陀是西班牙的一种古金币。]</font>。我见他把小指指尖在舌头上润了润,拴起一块大金币,接着又捡起一块,可是他看来完全不明白这是些什么。他对我做了一个手势,让我把金币收进钱包,再把钱包放进衣袋。我给了他几次,他都不肯收,我就想最好还是先收起来罢。
到这时,那农民已经相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了。他一再和我说话,可是声音大得像水磨一样刺耳,清楚倒够清楚的。我尽量提高嗓门用几种不同的语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凑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来听,可全都没有用,因为我们彼此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他接下来让佣人们回去干活,自己就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摊在左手上叠成双层,再手心朝上平放在地上,作手势让我跨上去。他的手还不到一英尺厚,所以我很容易就跨了上去。我想我只有顺从的份儿,又怕跌下来,就伸直了身子在手帕上躺下。他用手帕四周余下的部分把我兜起来只露出个头,这样更安全了。他就这样将我提回了家。一到家他就喊来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可她吓得尖叫起来,仿佛英国的女子见了癞蛤蟆或蜘蛛一样回头就跑。但是过了一会儿,她见我行为安祥,并且很听她丈夫手势指挥,十分听话,也就很快放心了,还渐渐地越来越喜欢我起来。
那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仆人将饭送了上来。菜也就是满满的一盘肉(农民生活简单,吃这样的菜是相称的),装在一只直径达二十四英尺的碟子里。一起吃饭的人有农民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以及一位老奶奶。他们坐下来之后,农民把我放到桌子上,离开他有一段距离。桌子离地面高约有三十英。我非常害怕,尽可能远离桌子边唯恐跌下去。农民的妻子切下了一小块肉,又在一只木碟子里把一些面包弄碎,然后一起放到了我的面前。我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对她的感谢,接着拿出刀又就吃了起来。大家见状十分开心。女主人吩咐女佣取来一只容量约为三加化的小酒杯,斟满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两只手将酒杯棒了起来,以极为恭敬的态度把酒喝下,一边竭力提高噪门用英语说: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听到了这话都高兴的笑了起来,我却差点被笑声震聋了耳朵。酒的味道像淡淡的莱果酒,并不难喝。接着主人作了一个手势让我走到他切面包用的木碟那边去。宽容的读者很容易就能体会到并且原谅我,就是,由于我一直惊魂未定,所以走在桌上的时候,不巧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来了个脸啃桌子,幸好没有伤着。我马上爬了起来,看到这些好人都很关切的样子,我就拿起帽子(为了礼貌起见我一直把帽子夹在腋下),举过头顶挥了挥,连呼三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伤。但就在我往前向我的主人(从此我就这么称呼他)走去的时候,坐在他边上的他的那个最小的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调皮,一把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把我高高地提到了半空中,吓得我四脚直颤。他父亲赶紧把我从他手里抢了过来,同时狠狠地给了他一记左耳光,命令人把他带走,不许上桌。这个耳光足以打倒一队欧洲骑兵。但是我怕小孩子可能要记我仇,又想起我们的孩子天生都爱捉弄些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就跪了下来,指着孩子,让主人尽可能地明白,希望他能原谅孩子。父亲答应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我走过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过他的手让他轻轻地抚摸我。
吃饭时,女主人宠爱的猫跳到她膝盖上来了。我听到身后闹哄哄像是十几个织袜工人干活的声音,掉头一看,发现原来是那只猫在那打呼噜,女主人正在边抚摸边喂它吃东西呢。我看到它的头和一只爪子,估计这猫足有我们社会中的三头公牛那么大。我老远地站在桌子的另一边,与猫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万一跳过来伤害我,所以紧紧地抱住它;即使这样,那畜生狰狞的面相还是让我感到十分不安。可是碰巧倒也并没有危险,我的主人把我放到离它不足三码的地方,它连理都没理我一下。我常听人说,自己旅行中的亲身经历也证明是这样,就是,当着猛兽的面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它就肯定会来追你或者向你进攻。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是拿定主意要表现得满不在乎。我在猫头的前面毫无惧色地踱了五六次,有时离它还不到半码远;那猫好像倒是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缩了回去。至于狗,我就更是一点也不害怕了。这时候有三四条狗进了屋子,这在农民家里是常见的事,其中有一条是獒犬,身躯抵得上四头大象,还有一只灵提,没有獒犬大,却更高些。午饭就要用完的时候,保姆抱着个一岁的小孩走了进来。他一见我就大声喊叫起来,那喊叫从伦敦桥到切尔西<font style='font-size: 9pt'>[切尔西是伦敦西南部的一个住宅区,从伦敦桥到车尔西约有五英里。]</font>那么远也能够听得到。他像平常孩子那样伊呀了半天要拿我去当玩具。母亲也真是一味地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了孩子跟前。他立刻一把拦腰将我抓住,把我的头直往嘴里塞。我大吼起来,吓得这小淘气一松手把我扔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在下面接住我,我肯定是跌死了。保姆为了哄孩子不哭,就用了一只拨浪鼓。那是一种中间空的盒子,里边装上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缆绳拴在孩子的腰间。但所有这一切都没起作用,她只有使出最后一招,给孩子喂奶。我得承认,还从没见过什么东西比这乳房让我这样恶心的,它长得特别奇怪,我真不知道拿什么来和它相比,所以也无法对好奇的读者详细的说明这乳房的大小、形状和颜色。乳房挺起来大约有六英尺高,周长少说也有十六英尺,乳头大概有我半个头那么大。乳房上布满了黑点、丘疹和雀斑,那颜色那样子真是再没有什么比它更叫人作呕的了。因为她坐着喂奶比较方便,而我是站在桌上,离得近,所以这一切我看得清清楚楚。这使我想起我们英国的太太们皮肤白皙细嫩,在我们眼中是多么的漂亮。不过那也只是因为她们身材和我们是一般大小罢了,有什么缺点瑕疵,还得借助于放大镜才能看得清。我们做过试验,从放大镜里看,最光滑洁白的皮肤也是粗糙不平、颜色难看的。
我记得在利立浦特时,那些小人的面容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了。有一次我同那里的亲密朋友,也就是一位学者也曾谈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的脸他从地面往上远看比近看要光滑。漂亮得多。他承认当我把他拿在手里和我靠得很近时,乍一看我的样子特别吓人。他说都能在我的皮肤上见到大坑,胡子茬比野公猪的鬃毛还要硬十倍,面孔也是由多种不同颜色组成,不舒服。不过允许我为自己辩白一下,我其实和我国的大多数男同胞一样漂亮,每一次旅行也并没有把我晒黑。另一方面,说起朝廷里的那些贵妇人时,他又常常跟我说,这个人有雀班,那个人嘴太宽,还有什么人鼻子过大,可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我承认他的这一见解已经足够使大家明白了,而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一说,兔得读者们认为那些巨人长得真是丑陋不堪。我得替他们说句公道话,他们是一个美丽的民族,尤其是我那主人,虽然只是农民一个,我从六十英尺的高处看他,相貌是非常匀称端庄的。
吃完中饭,主人出去监督他的雇工了,从他的声音和手势我可以看出他严格嘱咐妻子要小心看着我。我累得很,想睡觉,女主人看了出来,就把我放到了她自己的床上,把一条干净的白手帕盖在我的身上,但那手帕比一艘战舰的主帆还要大,也非常粗糙。
我大约睡了有两个钟头,梦见在家与妻子儿女在一起,这就更凭添了我的痛苦。我发现自己孤零零地在一个两三百英尺宽。两百多英尺高的大房间里,躺在一张二十码宽的床上。女主人因要忙家务便把我一个人锁在屋中。床离地面有八码。因为生理上的需要,我不得不下床。我不敢随便叫喊,而就是喊了,我睡的房间离那一家人所在的厨房很远,我这样的声音根本不抵用。正当我处在这种境况下时,两只老鼠忽然缘着帐幔爬了上来,在床上跑来跑去乱嗅一阵,有一只差点跑到了我脸上,我吓得一下翻身站了起来,抽出腰刀进行自卫。这两只可怕的言生竟敢对我两面夹攻,其中一只抬起前爪来抓我的衣领,幸亏它还没来得及伤害我,我就将它的肚子剖开了。它倒在了我脚下,另一只看到它同伙的下场立即就跑,但逃跑时背上也狠狠地挨了我一刀,血涔涔地流了出来。大功告成以后,我慢慢地在床上来回走动以平定呼吸,恢复精神。两只畜生有一条大獒犬那么大,但要灵活、凶猛得多,所以要是我睡觉前解去了皮带,我肯定是被它们撕成碎片吞吃了。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发现差一英寸就有两码长了。老鼠的尸身还躺在那里淌血,我感到恶心,但却没有办法把它仍下床去。我见它还有点气,就在它脖子上猛砍了一刀,这才彻底结果了它的性命。
没过多长时间,女主人来到了房间,见我浑身是血,赶紧跑过来把我拿在她手中。我手指死老鼠,又笑着给她做手势使她明白我没有被伤着。她高兴极了,喊来女佣用火钳夹住死老鼠把它扔到了窗外。接着她把我放到了桌上,我把沾满了血的腰刀给她看,又用上衣的下摆把刀擦干净,然后放回了刀鞘。这时我急不可耐地要做一两件别人无法替代的事情,就竭力让女主人明白要她把我放到地上。她把我放在地上以后,我因为不好意思,只能指指门向她连鞠几躬,此外便没有别的办法来进一步表达我的意思了。这个好心的女人最后好不容易才弄明白我要干什么,就又用手拿起我,走进花园,把我放在了地上。我走到离她约有两百码的一边,打手势请她不要看我或者跟过来,然后躲在两片酸模树叶之间解除了生理上的需要。
我希望可敬的读者能原谅我说这些琐碎的事。在没有头脑的俗人看来,这类事也许显得无关紧要,但它们无疑能帮助哲学家丰富想象,扩大其思想和想象的范围,无论是对于社会还是个人都有好处。这也就是我将这篇游记和其他几篇游记公之于世的唯一目的。我所叙述的都是事实,丝毫没有在学问或风格上炫耀卖弄。但这次航行中的所有情景都给我留下了极其强烈的印象,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之中,诉诸文字时没有漏掉一个重要事件。然而经过严格校订,我还是抹去了初稿中比较不重要的几个段落,怕人家指责我的游记冗长和琐碎。旅行家们常常受到这类指责,可能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帽子,向那个农民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双膝跪地,举起双手,抬起双眼,尽可能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十分谦恭地呈献给他。他接过来,拿到眼前看看到底是什么,后来又从他衣袖上取下一根别针,用针尖拨弄了半天,还是搞不懂那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我向他表示,让他把手放在地上,我再拿过钱袋,打开来,将金币全部倒人他的手心,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币以外,还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币,每一枚价值四个皮斯陀<font style="font-size: 9pt">[皮斯陀是西班牙的一种古金币。]</font>。我见他把小指指尖在舌头上润了润,拴起一块大金币,接着又捡起一块,可是他看来完全不明白这是些什么。他对我做了一个手势,让我把金币收进钱包,再把钱包放进衣袋。我给了他几次,他都不肯收,我就想最好还是先收起来罢。
到这时,那农民已经相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了。他一再和我说话,可是声音大得像水磨一样刺耳,清楚倒够清楚的。我尽量提高嗓门用几种不同的语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凑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来听,可全都没有用,因为我们彼此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他接下来让佣人们回去干活,自己就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摊在左手上叠成双层,再手心朝上平放在地上,作手势让我跨上去。他的手还不到一英尺厚,所以我很容易就跨了上去。我想我只有顺从的份儿,又怕跌下来,就伸直了身子在手帕上躺下。他用手帕四周余下的部分把我兜起来只露出个头,这样更安全了。他就这样将我提回了家。一到家他就喊来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可她吓得尖叫起来,仿佛英国的女子见了癞蛤蟆或蜘蛛一样回头就跑。但是过了一会儿,她见我行为安祥,并且很听她丈夫手势指挥,十分听话,也就很快放心了,还渐渐地越来越喜欢我起来。
那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仆人将饭送了上来。菜也就是满满的一盘肉(农民生活简单,吃这样的菜是相称的),装在一只直径达二十四英尺的碟子里。一起吃饭的人有农民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以及一位老奶奶。他们坐下来之后,农民把我放到桌子上,离开他有一段距离。桌子离地面高约有三十英。我非常害怕,尽可能远离桌子边唯恐跌下去。农民的妻子切下了一小块肉,又在一只木碟子里把一些面包弄碎,然后一起放到了我的面前。我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对她的感谢,接着拿出刀又就吃了起来。大家见状十分开心。女主人吩咐女佣取来一只容量约为三加化的小酒杯,斟满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两只手将酒杯棒了起来,以极为恭敬的态度把酒喝下,一边竭力提高噪门用英语说: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听到了这话都高兴的笑了起来,我却差点被笑声震聋了耳朵。酒的味道像淡淡的莱果酒,并不难喝。接着主人作了一个手势让我走到他切面包用的木碟那边去。宽容的读者很容易就能体会到并且原谅我,就是,由于我一直惊魂未定,所以走在桌上的时候,不巧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来了个脸啃桌子,幸好没有伤着。我马上爬了起来,看到这些好人都很关切的样子,我就拿起帽子(为了礼貌起见我一直把帽子夹在腋下),举过头顶挥了挥,连呼三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伤。但就在我往前向我的主人(从此我就这么称呼他)走去的时候,坐在他边上的他的那个最小的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调皮,一把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把我高高地提到了半空中,吓得我四脚直颤。他父亲赶紧把我从他手里抢了过来,同时狠狠地给了他一记左耳光,命令人把他带走,不许上桌。这个耳光足以打倒一队欧洲骑兵。但是我怕小孩子可能要记我仇,又想起我们的孩子天生都爱捉弄些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就跪了下来,指着孩子,让主人尽可能地明白,希望他能原谅孩子。父亲答应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我走过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过他的手让他轻轻地抚摸我。
吃饭时,女主人宠爱的猫跳到她膝盖上来了。我听到身后闹哄哄像是十几个织袜工人干活的声音,掉头一看,发现原来是那只猫在那打呼噜,女主人正在边抚摸边喂它吃东西呢。我看到它的头和一只爪子,估计这猫足有我们社会中的三头公牛那么大。我老远地站在桌子的另一边,与猫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万一跳过来伤害我,所以紧紧地抱住它;即使这样,那畜生狰狞的面相还是让我感到十分不安。可是碰巧倒也并没有危险,我的主人把我放到离它不足三码的地方,它连理都没理我一下。我常听人说,自己旅行中的亲身经历也证明是这样,就是,当着猛兽的面逃跑或者表现出恐惧,它就肯定会来追你或者向你进攻。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是拿定主意要表现得满不在乎。我在猫头的前面毫无惧色地踱了五六次,有时离它还不到半码远;那猫好像倒是更怕我似的,把身子缩了回去。至于狗,我就更是一点也不害怕了。这时候有三四条狗进了屋子,这在农民家里是常见的事,其中有一条是獒犬,身躯抵得上四头大象,还有一只灵提,没有獒犬大,却更高些。午饭就要用完的时候,保姆抱着个一岁的小孩走了进来。他一见我就大声喊叫起来,那喊叫从伦敦桥到切尔西<font style='font-size: 9pt'>[切尔西是伦敦西南部的一个住宅区,从伦敦桥到车尔西约有五英里。]</font>那么远也能够听得到。他像平常孩子那样伊呀了半天要拿我去当玩具。母亲也真是一味地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了孩子跟前。他立刻一把拦腰将我抓住,把我的头直往嘴里塞。我大吼起来,吓得这小淘气一松手把我扔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在下面接住我,我肯定是跌死了。保姆为了哄孩子不哭,就用了一只拨浪鼓。那是一种中间空的盒子,里边装上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缆绳拴在孩子的腰间。但所有这一切都没起作用,她只有使出最后一招,给孩子喂奶。我得承认,还从没见过什么东西比这乳房让我这样恶心的,它长得特别奇怪,我真不知道拿什么来和它相比,所以也无法对好奇的读者详细的说明这乳房的大小、形状和颜色。乳房挺起来大约有六英尺高,周长少说也有十六英尺,乳头大概有我半个头那么大。乳房上布满了黑点、丘疹和雀斑,那颜色那样子真是再没有什么比它更叫人作呕的了。因为她坐着喂奶比较方便,而我是站在桌上,离得近,所以这一切我看得清清楚楚。这使我想起我们英国的太太们皮肤白皙细嫩,在我们眼中是多么的漂亮。不过那也只是因为她们身材和我们是一般大小罢了,有什么缺点瑕疵,还得借助于放大镜才能看得清。我们做过试验,从放大镜里看,最光滑洁白的皮肤也是粗糙不平、颜色难看的。
我记得在利立浦特时,那些小人的面容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了。有一次我同那里的亲密朋友,也就是一位学者也曾谈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的脸他从地面往上远看比近看要光滑。漂亮得多。他承认当我把他拿在手里和我靠得很近时,乍一看我的样子特别吓人。他说都能在我的皮肤上见到大坑,胡子茬比野公猪的鬃毛还要硬十倍,面孔也是由多种不同颜色组成,不舒服。不过允许我为自己辩白一下,我其实和我国的大多数男同胞一样漂亮,每一次旅行也并没有把我晒黑。另一方面,说起朝廷里的那些贵妇人时,他又常常跟我说,这个人有雀班,那个人嘴太宽,还有什么人鼻子过大,可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我承认他的这一见解已经足够使大家明白了,而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一说,兔得读者们认为那些巨人长得真是丑陋不堪。我得替他们说句公道话,他们是一个美丽的民族,尤其是我那主人,虽然只是农民一个,我从六十英尺的高处看他,相貌是非常匀称端庄的。
吃完中饭,主人出去监督他的雇工了,从他的声音和手势我可以看出他严格嘱咐妻子要小心看着我。我累得很,想睡觉,女主人看了出来,就把我放到了她自己的床上,把一条干净的白手帕盖在我的身上,但那手帕比一艘战舰的主帆还要大,也非常粗糙。
我大约睡了有两个钟头,梦见在家与妻子儿女在一起,这就更凭添了我的痛苦。我发现自己孤零零地在一个两三百英尺宽。两百多英尺高的大房间里,躺在一张二十码宽的床上。女主人因要忙家务便把我一个人锁在屋中。床离地面有八码。因为生理上的需要,我不得不下床。我不敢随便叫喊,而就是喊了,我睡的房间离那一家人所在的厨房很远,我这样的声音根本不抵用。正当我处在这种境况下时,两只老鼠忽然缘着帐幔爬了上来,在床上跑来跑去乱嗅一阵,有一只差点跑到了我脸上,我吓得一下翻身站了起来,抽出腰刀进行自卫。这两只可怕的言生竟敢对我两面夹攻,其中一只抬起前爪来抓我的衣领,幸亏它还没来得及伤害我,我就将它的肚子剖开了。它倒在了我脚下,另一只看到它同伙的下场立即就跑,但逃跑时背上也狠狠地挨了我一刀,血涔涔地流了出来。大功告成以后,我慢慢地在床上来回走动以平定呼吸,恢复精神。两只畜生有一条大獒犬那么大,但要灵活、凶猛得多,所以要是我睡觉前解去了皮带,我肯定是被它们撕成碎片吞吃了。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发现差一英寸就有两码长了。老鼠的尸身还躺在那里淌血,我感到恶心,但却没有办法把它仍下床去。我见它还有点气,就在它脖子上猛砍了一刀,这才彻底结果了它的性命。
没过多长时间,女主人来到了房间,见我浑身是血,赶紧跑过来把我拿在她手中。我手指死老鼠,又笑着给她做手势使她明白我没有被伤着。她高兴极了,喊来女佣用火钳夹住死老鼠把它扔到了窗外。接着她把我放到了桌上,我把沾满了血的腰刀给她看,又用上衣的下摆把刀擦干净,然后放回了刀鞘。这时我急不可耐地要做一两件别人无法替代的事情,就竭力让女主人明白要她把我放到地上。她把我放在地上以后,我因为不好意思,只能指指门向她连鞠几躬,此外便没有别的办法来进一步表达我的意思了。这个好心的女人最后好不容易才弄明白我要干什么,就又用手拿起我,走进花园,把我放在了地上。我走到离她约有两百码的一边,打手势请她不要看我或者跟过来,然后躲在两片酸模树叶之间解除了生理上的需要。
我希望可敬的读者能原谅我说这些琐碎的事。在没有头脑的俗人看来,这类事也许显得无关紧要,但它们无疑能帮助哲学家丰富想象,扩大其思想和想象的范围,无论是对于社会还是个人都有好处。这也就是我将这篇游记和其他几篇游记公之于世的唯一目的。我所叙述的都是事实,丝毫没有在学问或风格上炫耀卖弄。但这次航行中的所有情景都给我留下了极其强烈的印象,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之中,诉诸文字时没有漏掉一个重要事件。然而经过严格校订,我还是抹去了初稿中比较不重要的几个段落,怕人家指责我的游记冗长和琐碎。旅行家们常常受到这类指责,可能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