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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灭亡了。”
听到汉弗雷的话,短发少年的眼睛里立刻升腾起一股屈辱的怒火,他的鼻翼剧烈张弛着,因为愤怒和激动烧得火烫的脸颊不住颤抖。
“啊!”随着一声怒吼,短发少年奋力向汉弗雷扑去,可是旁边的另一个高瘦的少年立刻死死抓住他的两臂把他向后拽去。
“放开我!他侮辱了我父亲,侮辱了我的家族!我要杀了他!”
“他是领主的儿子!是我们未来的领主,你不能那么做!”高瘦少年压着声音在同伴的耳边低吼着“康斯坦丁,如果杀了他,你会被绞死的!”
“他侮辱了我的家族!我不能允许他侮辱我的家族!”短发少年愤怒的嘶喊着,他不顾已经引起四周人们的注视向汉弗雷扑去。
听到那个少年的叫喊,汉弗雷同样怒不可遏的向前冲去,可是他立刻被托尔梅有力的大手抓住了他脖子后的衣领。
“够了,今天到此为止。”托尔梅站到两个人中间低沉的怒斥着“别忘了,你们是贵族后裔,上帝创造你们是让你们守护基督,不是自相残杀的。”
“哼!”又挣扎了几下之后,短发少年逐渐冷静了下来,他抬手指着站在旁边的伦格,用充满敌意的声音小声说:“我劝你最好看好你的新伙伴,否则总有一天我会割下他的头扔到你脚下,那时候你可别吓得尿裤子,就象你父亲一样,跪在地上求别人原谅。”
“你这个……”
“好了,都说够了吧!”托尔梅一把抓起那个短发少年用力一甩,直接把他扔到了草地上“别再让我看到你们打架,更别想决斗什么的,你们这群惯坏了的小少爷,都干自己的事情去!”
看着走远了的那两个贵族少爷,伦格莫名其妙的摇着头,对这些被总是自以为是的贵族少爷,伦格觉得他们与其说是莽撞,不如干脆说是愚蠢。
虽然在中世纪这个时代,愚昧或者说是疯狂几乎是一种必然,但是孩子总都还是天真的。伦格觉得这些少年真是蠢透了,可当他想到许多年后曾经发生过的那场叫儿童十字军东征的闹剧之后,他又觉得眼前这两个孩子的行为,也实在说不上太了不得,毕竟在连一群孩子都能征讨耶路撒冷的时代,还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事不会发生呢?
然后他才想起那个短发少年指着自己对汉弗雷发出的威胁。这让他不但觉得莫名其妙,而且从心底一阵不安。虽然那个贵族少年说的是气话,可按照他对中世纪的了解,这种一时意气的愤恨或迁怒,可能真的会成为一个人一生追求而且必须实现的目标。
不管这个目标对他来说,是否有意义,或者说是否够愚蠢。
“嘭”的一声,肩膀上重重的一击打断了伦格的沉思,他回过头,看到的是汉弗雷抹着嘴角流下的大麦酒汁的脸。
“别担心,雷莫家的人只会吹牛和虚张声势。”未来的伯爵轻蔑的瞪了一眼那两个人离去的方向“蒙诺朗家的人也一样,就是那个高个的,难怪他们两家有亲戚关系。都是一路货。”汉弗雷搭着伦格的肩膀用力摇了摇“别担心他们,他们是那种只会在城堡和女人面前逞威风的‘骑士’。”他故意把骑士两个字说的特重,然后就笑呵呵的有用力摇晃起伦格的肩膀来“我把他们带过来就是让他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骑士,那一定要杀过人,而且还杀过异教徒的才是骑士。”
说着,汉弗雷突然抓紧伦格的领子把他拽到自己眼前,很认真的说:“给我当侍从吧,和我一起去杀异教徒,我们一起去宰了萨拉丁这个魔鬼怎么样?把他给我吧!”说着,他回头对正看着他的托尔梅喊着“我用两匹诺丁马和你换他,都是才三岁的骑士马,不是辎重马!”
“听上去不错。”托尔梅拄着下巴,大有考虑这笔买卖的意思。当他看到伦格脸上黑黑的表情之后,他微笑着摇了摇头“可惜,我的侍从大概不喜欢这样的交换。而且我很怀疑你是不是能付出两匹诺丁马的代价,要知道我是不赊账的。”
“我当然可以承担这笔交易,”汉弗雷有些羞愤的挥舞起了拳头,他粗粗的胳膊在伦格面前晃来晃去的,让伦格不由向后退了几步,免得被一个明显喝多了的贵族少爷误伤“我不想要那些只懂得拉丁文有几个副音阶的侍从,他们当中有的人连剑和手斧都没摸过,而且我已经长大了,完全可以自己选择侍从。就象我父亲一样,他十七岁的时候不是背诵拉丁文和希腊诗歌,而是已经在战场上屠杀异教徒了。他的侍从也不懂诗歌,可那个坏家伙会用钉锤和钩枪,而且还使得一手的好连枷,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个侍从呢。”
“就因为这样,所以你老子才是个十足的混蛋……”伦格一边注意着那两条粗壮的手臂和自己脸的距离,一边在心里不无恶意的腹诽着。(未完待续)
就要灭亡了。”
听到汉弗雷的话,短发少年的眼睛里立刻升腾起一股屈辱的怒火,他的鼻翼剧烈张弛着,因为愤怒和激动烧得火烫的脸颊不住颤抖。
“啊!”随着一声怒吼,短发少年奋力向汉弗雷扑去,可是旁边的另一个高瘦的少年立刻死死抓住他的两臂把他向后拽去。
“放开我!他侮辱了我父亲,侮辱了我的家族!我要杀了他!”
“他是领主的儿子!是我们未来的领主,你不能那么做!”高瘦少年压着声音在同伴的耳边低吼着“康斯坦丁,如果杀了他,你会被绞死的!”
“他侮辱了我的家族!我不能允许他侮辱我的家族!”短发少年愤怒的嘶喊着,他不顾已经引起四周人们的注视向汉弗雷扑去。
听到那个少年的叫喊,汉弗雷同样怒不可遏的向前冲去,可是他立刻被托尔梅有力的大手抓住了他脖子后的衣领。
“够了,今天到此为止。”托尔梅站到两个人中间低沉的怒斥着“别忘了,你们是贵族后裔,上帝创造你们是让你们守护基督,不是自相残杀的。”
“哼!”又挣扎了几下之后,短发少年逐渐冷静了下来,他抬手指着站在旁边的伦格,用充满敌意的声音小声说:“我劝你最好看好你的新伙伴,否则总有一天我会割下他的头扔到你脚下,那时候你可别吓得尿裤子,就象你父亲一样,跪在地上求别人原谅。”
“你这个……”
“好了,都说够了吧!”托尔梅一把抓起那个短发少年用力一甩,直接把他扔到了草地上“别再让我看到你们打架,更别想决斗什么的,你们这群惯坏了的小少爷,都干自己的事情去!”
看着走远了的那两个贵族少爷,伦格莫名其妙的摇着头,对这些被总是自以为是的贵族少爷,伦格觉得他们与其说是莽撞,不如干脆说是愚蠢。
虽然在中世纪这个时代,愚昧或者说是疯狂几乎是一种必然,但是孩子总都还是天真的。伦格觉得这些少年真是蠢透了,可当他想到许多年后曾经发生过的那场叫儿童十字军东征的闹剧之后,他又觉得眼前这两个孩子的行为,也实在说不上太了不得,毕竟在连一群孩子都能征讨耶路撒冷的时代,还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事不会发生呢?
然后他才想起那个短发少年指着自己对汉弗雷发出的威胁。这让他不但觉得莫名其妙,而且从心底一阵不安。虽然那个贵族少年说的是气话,可按照他对中世纪的了解,这种一时意气的愤恨或迁怒,可能真的会成为一个人一生追求而且必须实现的目标。
不管这个目标对他来说,是否有意义,或者说是否够愚蠢。
“嘭”的一声,肩膀上重重的一击打断了伦格的沉思,他回过头,看到的是汉弗雷抹着嘴角流下的大麦酒汁的脸。
“别担心,雷莫家的人只会吹牛和虚张声势。”未来的伯爵轻蔑的瞪了一眼那两个人离去的方向“蒙诺朗家的人也一样,就是那个高个的,难怪他们两家有亲戚关系。都是一路货。”汉弗雷搭着伦格的肩膀用力摇了摇“别担心他们,他们是那种只会在城堡和女人面前逞威风的‘骑士’。”他故意把骑士两个字说的特重,然后就笑呵呵的有用力摇晃起伦格的肩膀来“我把他们带过来就是让他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骑士,那一定要杀过人,而且还杀过异教徒的才是骑士。”
说着,汉弗雷突然抓紧伦格的领子把他拽到自己眼前,很认真的说:“给我当侍从吧,和我一起去杀异教徒,我们一起去宰了萨拉丁这个魔鬼怎么样?把他给我吧!”说着,他回头对正看着他的托尔梅喊着“我用两匹诺丁马和你换他,都是才三岁的骑士马,不是辎重马!”
“听上去不错。”托尔梅拄着下巴,大有考虑这笔买卖的意思。当他看到伦格脸上黑黑的表情之后,他微笑着摇了摇头“可惜,我的侍从大概不喜欢这样的交换。而且我很怀疑你是不是能付出两匹诺丁马的代价,要知道我是不赊账的。”
“我当然可以承担这笔交易,”汉弗雷有些羞愤的挥舞起了拳头,他粗粗的胳膊在伦格面前晃来晃去的,让伦格不由向后退了几步,免得被一个明显喝多了的贵族少爷误伤“我不想要那些只懂得拉丁文有几个副音阶的侍从,他们当中有的人连剑和手斧都没摸过,而且我已经长大了,完全可以自己选择侍从。就象我父亲一样,他十七岁的时候不是背诵拉丁文和希腊诗歌,而是已经在战场上屠杀异教徒了。他的侍从也不懂诗歌,可那个坏家伙会用钉锤和钩枪,而且还使得一手的好连枷,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个侍从呢。”
“就因为这样,所以你老子才是个十足的混蛋……”伦格一边注意着那两条粗壮的手臂和自己脸的距离,一边在心里不无恶意的腹诽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