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节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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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就在乘渡船横渡湄公河的一条支流时,我从客车上走下来。这条渡船往返于永隆和沙沥两地之间。在交趾支那南方的一片泥和稻田的辽阔平原——“鸟乡”平原我下了车,我向着船舷走过去,观看着眼前的河流。妈妈曾经对我说,我一辈子再也看不到象湄公河和它的支流这样美丽、壮观而又汹涌澎湃的河流。这些河流注入大海,这些水乡的土地也将消失在大海的胸怀之中。在这一望无际的平坦土地上,这些江河水流湍急,仿佛大地是倾斜的,河水直泻而下。每当汽车爬上轮渡的时候,我总是要从汽车上走下来,哪怕是在夜间过河也得一样下车,因为我总是害怕,害怕那渡船的拉绳折断而把我们漂泊到海洋里。在那急流旋涡之中,我看到了我性命的末日。流水是如此无情,它可以带走一切,无论是石头、还是教堂、甚至连整座城市也都难以幸免。在大河的流水深处,正掀起一阵风暴,阵阵狂风相互撕打。
我穿着一件真丝的连衣裙,它已经破旧不堪,几乎是透明的。从前这件连衣裙是妈妈的,有一天她不想再穿它了,因为嫌它过于透亮,所以把它给了我。这是一件无袖的、袒胸露肩的连衣裙。那真丝是茶色的,在当时是一种十分流行的颜色。这是我所记得的唯一一条连衣裙。我觉得它很合身。我在腰部系了一条皮带,也许那是我哥哥的一条皮带。我已经记不得当年穿过什么鞋,我只记得那几条穿过的裙子。我常常光着脚丫穿着一双布拖鞋,我指的是在我到西贡上中学之前的情况。自从我上了中学以后,当然我是一直穿鞋的。那一天,我该穿上这双少有的金丝高跟鞋。那天因为我找不到别的鞋可穿,所以就把它穿上了。这是妈妈给我买的处理品中的处理品。我穿着这双金丝鞋上中学去。我上中学穿着这双缀有用废金丝编成的小图案的鞋上中学去。这是我自己的意愿。我只穿得惯这双鞋,甚至现在还是如此,这双高跟鞋是我有生以来头一双皮鞋,它很漂亮,超过以前我穿过的所有为了跑步、玩耍而穿的平底白布鞋。
可是那一天,并不是因这双皮鞋使小姑娘打扮得奇装异服。出奇的是那一天姑娘头上戴着一顶平边男帽,一顶玫瑰红色的软毡帽,上面围着一条很宽的黑色饰带。
正是这顶帽子使得姑娘变成一个不伦不类的形象。
这顶帽子到底是怎么落到我手里的,我现在已经忘掉了。我也记不清是谁给我的。我想可能是妈妈依我的要求给我买的,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帽子是处理品中的处理品。为什么会买这么一顶帽子呢?在那个时候,在这块殖民地中,没有一个女人,没有一个姑娘会戴这种男式毡帽。这连当地的妇女也不戴。事情可能是这样发生的:为了开玩笑,我试戴了一下这顶帽子,就这样,我在帽商的镜子里照了照,我发现:在这顶男式帽子下面,我那不讨人喜欢的单薄身段,那种孩童的缺陷,立即变成了另一副模样。她再也不是自然界中粗暴和倒霉的角色,恰恰相反,这种选择使她变成了另外一个不同的人,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突然间,有人喜欢她了。突然间,我也发现我已经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在外面令人刮目相看的人。她将为大家所有,在众目睽睽之下溶化在城市里的人流之中,溶化在公路上,溶化在欲望之中。戴着这顶帽子,我再也不和它分离,我有了这顶令我属于它的帽子,我再也不离开它。对于我那双皮鞋来说,情况也该有所相似,但仅次于帽子,可这双鞋和这顶帽子却是矛盾和不协调的,正象这顶帽子和我那瘦弱的躯体不相称一样。因此对我来说,这双鞋也是最合适不过的了。我同样也不会抛弃它,在外面,不论是什么天气,不论是什么场合,我总是随时随地穿着这双鞋,戴着这顶帽,就是进城也是这番打扮。
我找出一张我儿子二十岁时的照片。是他和他的朋友艾丽卡和伊丽莎白-莱纳尔在加利福尼亚拍的。他瘦得很,看上去就象一个乌干达的白种人。我发现他带着一丝傲慢的微笑,有点不在乎的样子。他想装出一副瘦弱书生的怪模样自鸣得意。可以说,这张照片和当年渡船上那位没有留影的姑娘的形象极为相似。
给我买下这顶带着宽边黑饰带子的平边帽的女人就是她,就是某张相片里的这个女人,她就是我的母亲。我从这张相片里要比从其他较近期的相片里更容易把她认出来。这张照片是在河内“小湖”边上一幢房子的院子里拍的。母亲和她的孩子们都在一起,我当时只有四岁。妈妈就坐在我们中间。可以看得出来,妈妈是多么难受,她毫无笑容,似乎在不耐烦地等着相片快点拍完。从她那疲乏不堪的神态,从她那过于简朴的衣着,从她那迟钝无神的眼光,我知道当时正是酷暑天,妈妈精疲力竭,烦躁不安。不过,我是从我们这些孩子寒酸的穿着想起当年母亲有时精神状态不正常的情形的。就在照片里的这个年龄,我们就已经懂得她犯病的征兆,她常常会突然间就不懂得给我们梳洗,不会给我们穿衣服,有时甚至想不起来给我们做饭。母亲几乎天天犯着这种对生活完全丧失信心的毛病,这毛病有时持续很久,有时到了夜里就消失了。算我走运,碰上这么一位绝望的妈妈,而她的绝望是如此彻底,就连生活中高兴的事,不管如何强烈,也往往难于令她完全驱散脸上的愁云,让她消遣散心。我一直不了解是什么缘故使得妈妈如此疏远我们。那一次,也许就是因为妈妈糊涂了才会买下这幢房子——相片上的这幢房子——一幢我们毫不需要的房子,尤其是当时父亲已经病得很厉害,没过几个月的功夫就去世了。莫非她刚刚知道自己也染上了父亲那种致命的疾病?事物往往是巧合的。我所不明白的是妈妈所遭受的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打击,使得她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这一点恐怕妈妈自己也不晓得。莫非是因为父亲危在旦夕?抑或是她自己青春的消遁?是怀疑当年这档婚事?怀疑这个丈夫?怀疑这些孩子?或者是因为她所有的财产已经化为乌有?
母亲的这种病态日复一日,天天如此。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该是多么粗暴唐突。在每一天的某一个时刻,她就会顿时陷入失望的绝境之中,然后紧接着就是无法入睡,或百无聊赖,无所事事。有时又恰恰相反,情绪一来竟买起房子,搬搬家,有时则又大发脾气。正是由于她这个脾气,经常使她疲惫不堪,所以有些时候,她俨然象一位爱摆阔的王后,问她要什么,给她什么她就要什么,所以就这样无缘无故地买下“小湖”边上的这幢房子。这并非因为父亲奄奄一息而另想出路,也不是因为女儿爱戴那顶平边帽子和那双饰有金丝的皮鞋招摇过市而需易地而居,什么原因也没有,她就这么一个人,浑浑噩噩,糊涂至死。
我从来没有在电影里看过这些头上戴着一样的平边帽,胸前垂着两条辫子的印第安人。那一天我也有两条辫子,我没有和往常一样把它往上撩起,只是我那天梳的辫子和往常不一样。我也和这些在电影里从没有见过的女人一样,身前拖着两条长长的辫子,不过那是两根小孩的辫子。自从我有了这顶帽子以后,为了能够把它戴上,我再也不把头发撩起。自从某些时候以来,我把头发梳理得很紧、很紧,我把它往后梳,尽量把它压平,好让别人看起来我的头发并不那么厚。每天晚上我总要梳梳头,并且在睡觉以前按妈妈教我那样重新梳理一下。我的头发又粗又软,是一头令人伤感的齐胸长的赤色的头发。人们常说这头发是我最漂亮的地方,按我的理解,这只不过是人他们想说我的长相并不漂亮罢了。这头出色的头发在我二十叁岁的时候,也就是离开母亲五年之后,在巴黎我把它剪掉了。我说:剪吧!理发师就给剪了。只需一剪刀就全部给剪下来了,为了让发脚整齐,那冰凉的剪子几乎从我脖子上擦过。头发掉在地上,理发师问我要不要自己的头发,如果要,他可以替我包起来。我说不要。从此以后,再也没听人说过我有一头美丽的头发,我说的是人们再也没有象从前我剪发之前说得那么好听,只是说:她的眼睛真好看,她那微笑也不错。
在那条渡船上,瞧我,我还留着那头美丽的头发。我才十五岁半,可我已经开始涂脂抹粉。我天天擦“托加浓”香脂,以便掩盖我那面颊上部、眼睛下面的那些雀斑。在“托加浓”香脂上面,我又抹上“护皮康”香粉。这香粉是妈妈的,她只是在去参加市政府的晚会才抹这种香粉。那天我还有一支唇膏,暗红色的,象樱桃一样。我不知道我是从哪儿弄来的,也许是埃莱娜-拉戈奈尔从她妈妈那里偷来给我的,我已经记不清了。我没有香水,妈妈家里只有花露水和棕榄洗衣皂。
在那条渡船上,在客车的旁边,有一辆黑色的“里摩辛”大轿车,里面坐着一位穿白色棉布制服的司机。是的,这就是我在一些书上所写过的那辆大型的灵柩车。这就是那辆莫利斯。莱昂-波莱。法国驻加尔各答大使馆的那辆黑色的“朗西亚”轿车还没有开进我的文学作品中。
在司机和主人之间还有一道玻璃拉门。还有可折叠的加座。车子真是大得象一间屋子一样。
身。
就在乘渡船横渡湄公河的一条支流时,我从客车上走下来。这条渡船往返于永隆和沙沥两地之间。在交趾支那南方的一片泥和稻田的辽阔平原——“鸟乡”平原我下了车,我向着船舷走过去,观看着眼前的河流。妈妈曾经对我说,我一辈子再也看不到象湄公河和它的支流这样美丽、壮观而又汹涌澎湃的河流。这些河流注入大海,这些水乡的土地也将消失在大海的胸怀之中。在这一望无际的平坦土地上,这些江河水流湍急,仿佛大地是倾斜的,河水直泻而下。每当汽车爬上轮渡的时候,我总是要从汽车上走下来,哪怕是在夜间过河也得一样下车,因为我总是害怕,害怕那渡船的拉绳折断而把我们漂泊到海洋里。在那急流旋涡之中,我看到了我性命的末日。流水是如此无情,它可以带走一切,无论是石头、还是教堂、甚至连整座城市也都难以幸免。在大河的流水深处,正掀起一阵风暴,阵阵狂风相互撕打。
我穿着一件真丝的连衣裙,它已经破旧不堪,几乎是透明的。从前这件连衣裙是妈妈的,有一天她不想再穿它了,因为嫌它过于透亮,所以把它给了我。这是一件无袖的、袒胸露肩的连衣裙。那真丝是茶色的,在当时是一种十分流行的颜色。这是我所记得的唯一一条连衣裙。我觉得它很合身。我在腰部系了一条皮带,也许那是我哥哥的一条皮带。我已经记不得当年穿过什么鞋,我只记得那几条穿过的裙子。我常常光着脚丫穿着一双布拖鞋,我指的是在我到西贡上中学之前的情况。自从我上了中学以后,当然我是一直穿鞋的。那一天,我该穿上这双少有的金丝高跟鞋。那天因为我找不到别的鞋可穿,所以就把它穿上了。这是妈妈给我买的处理品中的处理品。我穿着这双金丝鞋上中学去。我上中学穿着这双缀有用废金丝编成的小图案的鞋上中学去。这是我自己的意愿。我只穿得惯这双鞋,甚至现在还是如此,这双高跟鞋是我有生以来头一双皮鞋,它很漂亮,超过以前我穿过的所有为了跑步、玩耍而穿的平底白布鞋。
可是那一天,并不是因这双皮鞋使小姑娘打扮得奇装异服。出奇的是那一天姑娘头上戴着一顶平边男帽,一顶玫瑰红色的软毡帽,上面围着一条很宽的黑色饰带。
正是这顶帽子使得姑娘变成一个不伦不类的形象。
这顶帽子到底是怎么落到我手里的,我现在已经忘掉了。我也记不清是谁给我的。我想可能是妈妈依我的要求给我买的,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帽子是处理品中的处理品。为什么会买这么一顶帽子呢?在那个时候,在这块殖民地中,没有一个女人,没有一个姑娘会戴这种男式毡帽。这连当地的妇女也不戴。事情可能是这样发生的:为了开玩笑,我试戴了一下这顶帽子,就这样,我在帽商的镜子里照了照,我发现:在这顶男式帽子下面,我那不讨人喜欢的单薄身段,那种孩童的缺陷,立即变成了另一副模样。她再也不是自然界中粗暴和倒霉的角色,恰恰相反,这种选择使她变成了另外一个不同的人,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突然间,有人喜欢她了。突然间,我也发现我已经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在外面令人刮目相看的人。她将为大家所有,在众目睽睽之下溶化在城市里的人流之中,溶化在公路上,溶化在欲望之中。戴着这顶帽子,我再也不和它分离,我有了这顶令我属于它的帽子,我再也不离开它。对于我那双皮鞋来说,情况也该有所相似,但仅次于帽子,可这双鞋和这顶帽子却是矛盾和不协调的,正象这顶帽子和我那瘦弱的躯体不相称一样。因此对我来说,这双鞋也是最合适不过的了。我同样也不会抛弃它,在外面,不论是什么天气,不论是什么场合,我总是随时随地穿着这双鞋,戴着这顶帽,就是进城也是这番打扮。
我找出一张我儿子二十岁时的照片。是他和他的朋友艾丽卡和伊丽莎白-莱纳尔在加利福尼亚拍的。他瘦得很,看上去就象一个乌干达的白种人。我发现他带着一丝傲慢的微笑,有点不在乎的样子。他想装出一副瘦弱书生的怪模样自鸣得意。可以说,这张照片和当年渡船上那位没有留影的姑娘的形象极为相似。
给我买下这顶带着宽边黑饰带子的平边帽的女人就是她,就是某张相片里的这个女人,她就是我的母亲。我从这张相片里要比从其他较近期的相片里更容易把她认出来。这张照片是在河内“小湖”边上一幢房子的院子里拍的。母亲和她的孩子们都在一起,我当时只有四岁。妈妈就坐在我们中间。可以看得出来,妈妈是多么难受,她毫无笑容,似乎在不耐烦地等着相片快点拍完。从她那疲乏不堪的神态,从她那过于简朴的衣着,从她那迟钝无神的眼光,我知道当时正是酷暑天,妈妈精疲力竭,烦躁不安。不过,我是从我们这些孩子寒酸的穿着想起当年母亲有时精神状态不正常的情形的。就在照片里的这个年龄,我们就已经懂得她犯病的征兆,她常常会突然间就不懂得给我们梳洗,不会给我们穿衣服,有时甚至想不起来给我们做饭。母亲几乎天天犯着这种对生活完全丧失信心的毛病,这毛病有时持续很久,有时到了夜里就消失了。算我走运,碰上这么一位绝望的妈妈,而她的绝望是如此彻底,就连生活中高兴的事,不管如何强烈,也往往难于令她完全驱散脸上的愁云,让她消遣散心。我一直不了解是什么缘故使得妈妈如此疏远我们。那一次,也许就是因为妈妈糊涂了才会买下这幢房子——相片上的这幢房子——一幢我们毫不需要的房子,尤其是当时父亲已经病得很厉害,没过几个月的功夫就去世了。莫非她刚刚知道自己也染上了父亲那种致命的疾病?事物往往是巧合的。我所不明白的是妈妈所遭受的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打击,使得她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这一点恐怕妈妈自己也不晓得。莫非是因为父亲危在旦夕?抑或是她自己青春的消遁?是怀疑当年这档婚事?怀疑这个丈夫?怀疑这些孩子?或者是因为她所有的财产已经化为乌有?
母亲的这种病态日复一日,天天如此。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该是多么粗暴唐突。在每一天的某一个时刻,她就会顿时陷入失望的绝境之中,然后紧接着就是无法入睡,或百无聊赖,无所事事。有时又恰恰相反,情绪一来竟买起房子,搬搬家,有时则又大发脾气。正是由于她这个脾气,经常使她疲惫不堪,所以有些时候,她俨然象一位爱摆阔的王后,问她要什么,给她什么她就要什么,所以就这样无缘无故地买下“小湖”边上的这幢房子。这并非因为父亲奄奄一息而另想出路,也不是因为女儿爱戴那顶平边帽子和那双饰有金丝的皮鞋招摇过市而需易地而居,什么原因也没有,她就这么一个人,浑浑噩噩,糊涂至死。
我从来没有在电影里看过这些头上戴着一样的平边帽,胸前垂着两条辫子的印第安人。那一天我也有两条辫子,我没有和往常一样把它往上撩起,只是我那天梳的辫子和往常不一样。我也和这些在电影里从没有见过的女人一样,身前拖着两条长长的辫子,不过那是两根小孩的辫子。自从我有了这顶帽子以后,为了能够把它戴上,我再也不把头发撩起。自从某些时候以来,我把头发梳理得很紧、很紧,我把它往后梳,尽量把它压平,好让别人看起来我的头发并不那么厚。每天晚上我总要梳梳头,并且在睡觉以前按妈妈教我那样重新梳理一下。我的头发又粗又软,是一头令人伤感的齐胸长的赤色的头发。人们常说这头发是我最漂亮的地方,按我的理解,这只不过是人他们想说我的长相并不漂亮罢了。这头出色的头发在我二十叁岁的时候,也就是离开母亲五年之后,在巴黎我把它剪掉了。我说:剪吧!理发师就给剪了。只需一剪刀就全部给剪下来了,为了让发脚整齐,那冰凉的剪子几乎从我脖子上擦过。头发掉在地上,理发师问我要不要自己的头发,如果要,他可以替我包起来。我说不要。从此以后,再也没听人说过我有一头美丽的头发,我说的是人们再也没有象从前我剪发之前说得那么好听,只是说:她的眼睛真好看,她那微笑也不错。
在那条渡船上,瞧我,我还留着那头美丽的头发。我才十五岁半,可我已经开始涂脂抹粉。我天天擦“托加浓”香脂,以便掩盖我那面颊上部、眼睛下面的那些雀斑。在“托加浓”香脂上面,我又抹上“护皮康”香粉。这香粉是妈妈的,她只是在去参加市政府的晚会才抹这种香粉。那天我还有一支唇膏,暗红色的,象樱桃一样。我不知道我是从哪儿弄来的,也许是埃莱娜-拉戈奈尔从她妈妈那里偷来给我的,我已经记不清了。我没有香水,妈妈家里只有花露水和棕榄洗衣皂。
在那条渡船上,在客车的旁边,有一辆黑色的“里摩辛”大轿车,里面坐着一位穿白色棉布制服的司机。是的,这就是我在一些书上所写过的那辆大型的灵柩车。这就是那辆莫利斯。莱昂-波莱。法国驻加尔各答大使馆的那辆黑色的“朗西亚”轿车还没有开进我的文学作品中。
在司机和主人之间还有一道玻璃拉门。还有可折叠的加座。车子真是大得象一间屋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