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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奥地利人自己建立发电厂,约瑟夫觉得没什么问题。毕竟这个东西涉及到的科学都已经公开了,发电站的原理什么的,大家也都了解了,如果不出意外,英国人应该在不久之后就能弄出自己的发电站出来。这个时候,趁着这个时间差,将法国的发电厂扩展到整个的欧洲大陆,使得整个欧洲大陆的电力都依赖于法国的标准,这绝对是好事情。
但是在奥地利生产电灯就是另一回事了。电灯在科学原理上几乎毫无难度,任何了解一点有关电的常识的人便都能理解电灯发光的原理。但是,电灯在技术上却非常的有难度。它完美的符合了难以山寨的两个要求:第一,工艺难度高;第二,材料特殊。
电灯的制造中,一个重要的技术要求就是抽空空气,抽气的效率,直接决定了电灯的质量和使用寿命。而在这方面,谁都没有法国人的技术积累深厚。在公开电灯之前,“波拿巴通用电气”就已经注册了一大堆的关于抽气技术的专利了。其实,这些技术本身虽然有一些难度,但也不是真的难倒了别人做不出来的地步,但是有这些专利,拿破仑的法国又有让任何侵犯法国的专利权的商品,都无法在欧洲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合法销售的能力,于是这些专利就成了阻挡其他人进入这一领域的一堵高墙。
当然,抽真空的手段还有很多种,但是常用的,最便宜,最容易实现的几种,却都被“波拿巴通用电气”申请专利了,于是任何外国厂家,想要绕过这些专利,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第二个麻烦就是材料特殊。其实任何一个人,只要买一个灯泡回去,在地上吧嗒一声,摔碎掉,然后将灯丝拿出来,就能看出,这灯丝是碳的。但问题是,这是什么东西碳化出来的,大家却都不知道,最多只能知道它应该是某种植物碳化出来的。而要在各种植物中将合适的植物找出来,也是要花费大力气的。
而如果和奥地利人合作生产电灯,即使奥地利人的电灯真的只在指定地区出售,一些相关的技术秘密也还是很容易会被泄露出去的。因此,在经过细细的思考之后,拿破仑让人通知梅特涅,法国对于和奥地利的经济合作“不持特别的看法”。
所谓的“不持特别看法”,也就是说,你可以去和人家谈,最后谈成什么样,我不管。和很有些像后世的尼哄国的“后面的事情我们就不知道了”。其实就是:弄成了,我是要分一份的,没弄好,这个锅不是我的,和我不相关。
梅特涅一听就明白,这个事情有的可谈,但是法国人肯定有其他要求。不过,只要有的可谈,那就肯定能谈出某种结果,而只要谈出了某种结果,那就有他的一份功劳,也就会有对他的一份回报。
这些年来,驻法国的外交官,还有法国驻外国的外交官,都涨价了。虽然各国驻法国的大使和领事之类的官职,还是要考虑一下诸如忠诚、能力之类的其他的东西的,但是大使馆和领事馆中其他的职务,那就真的普遍的是价高者得的。因为当然这些职务,很容易就能和法国人拉上生意上的关系,然后顺手发一笔财。
手下都能这样发财,作为主官的大使或者领事自然也不是尸位素餐。再说了,增进两国之间的经贸往来,本来就是大使和领事的重要职责之一。
于是一个叫做弗朗索瓦的人,拿着有梅特涅签名的介绍信,找到“波拿巴通用电气”,开始和他们谈起了购买工厂的事情。
“弗朗索瓦”这个名字可能是化名,但是梅特涅签名的信件却不是假的,更重要的是,博旺银行开出来的的存单不是假的。在那张存单上,一百万法郎的资金清清楚楚的在那里。
于是双方就合作赚钱的事情,进行了坦率的讨论。并很快就在大多数问题上达成了基本的一致,只剩下最后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和电灯厂配套的灯丝厂的问题。
法国人坚持认为,以奥地利人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本不可能管理好一家灯丝厂,而且奥地利的灯丝厂可能会成为最为至关紧要的一些商业技术秘密被泄露出去的漏洞,所以,法国人提议,灯丝由法国生产,然后运到奥地利组装,然后再由奥地利人在规定的区域销售。
但是弗朗索瓦则认为,这样做只会白白地增加成本。况且法国人的技术机密,受到了专利的保护,所以担心技术流失,是站不住脚的。
代表“波拿巴通用电气”的路易·波拿巴则表示,灯丝的运输成本并不高,至于专利保护,在欧洲大陆上虽然已经普遍有了较为完善的专利保护,但是在一些其他的更边远的地区,专利保护还很不完善,甚至是根本就近似于没有,比如说在俄罗斯,虽然俄罗斯刚刚制定了专利法,但是他们的执行情况怎么样还很难说。至于土耳其,那更是没个谱。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防着英国人。
“英国人是欧洲最早拥有《专利法》的国家,所以没有人比英国人更懂得怎么样钻《专利法》的空子了。别的不说,在英国人的那些殖民地,他们完全可以有办法绕开《专利法》。
比如在印度,我们都知道,大部分的印度实际上已经落入到了英国人的东印度公司的控制之下。但是至少名义上,这些地方还是有印度王公的不是?英国人完全可以以这些印度人的名义建立非法的工厂,生产非法的产品,然后不仅仅在印度售卖,甚至,通过走私在欧洲出售。甚至于,他们只需要有印度人担着这个名义,直接将工厂放在英国,我们都没什么办法,因为干这事的是印度人,不是英国人!
理论上,我们只能对印度的某个土邦的其他商品采取报复措施。活见鬼,我们和印度本来就没多少往来,有个什么报复手段?所以,对技术流失带来的风险但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因此,至少暂时,灯丝的生产不能在奥地利。
事实上,即使在法国,我们虽然有好几个灯泡厂,但是生产灯丝的工厂也只有一个。况且,为了一家产量有限的灯泡厂,专门建造一个灯丝厂,从经济上来说,也并不合算。”
后面的这个理由其实更有说服力一些。毕竟,奥地利人操作这件事情,归根到底,也还是为了赚钱嘛。更何况,路易又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反建议。
“另外,弗朗索瓦先生。”路易道,“我们还有另一个建议,您知道,现在电灯的需求量很大,很赚钱,所以,我们自然要扩大产量,嗯,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建立更多的电灯厂,以及更多的灯丝厂。我们欢迎任何愿意和我们做朋友的人一起来赚钱。弗里茨先生,如果你们对灯丝厂感兴趣,我建议你们可以投资我们的灯丝厂和电灯厂,不知道您有兴趣没有。”
如果仅仅只是建起一座电灯厂,在巴尔干一带赚钱,虽然能赚一些钱,但是总数还是相当有限的。但是如果能入股“波拿巴通用电气”,那简直就是在捡钱呀。所以弗朗索瓦一听到这个建议,顿时眼睛都放出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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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奥地利人自己建立发电厂,约瑟夫觉得没什么问题。毕竟这个东西涉及到的科学都已经公开了,发电站的原理什么的,大家也都了解了,如果不出意外,英国人应该在不久之后就能弄出自己的发电站出来。这个时候,趁着这个时间差,将法国的发电厂扩展到整个的欧洲大陆,使得整个欧洲大陆的电力都依赖于法国的标准,这绝对是好事情。
但是在奥地利生产电灯就是另一回事了。电灯在科学原理上几乎毫无难度,任何了解一点有关电的常识的人便都能理解电灯发光的原理。但是,电灯在技术上却非常的有难度。它完美的符合了难以山寨的两个要求:第一,工艺难度高;第二,材料特殊。
电灯的制造中,一个重要的技术要求就是抽空空气,抽气的效率,直接决定了电灯的质量和使用寿命。而在这方面,谁都没有法国人的技术积累深厚。在公开电灯之前,“波拿巴通用电气”就已经注册了一大堆的关于抽气技术的专利了。其实,这些技术本身虽然有一些难度,但也不是真的难倒了别人做不出来的地步,但是有这些专利,拿破仑的法国又有让任何侵犯法国的专利权的商品,都无法在欧洲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合法销售的能力,于是这些专利就成了阻挡其他人进入这一领域的一堵高墙。
当然,抽真空的手段还有很多种,但是常用的,最便宜,最容易实现的几种,却都被“波拿巴通用电气”申请专利了,于是任何外国厂家,想要绕过这些专利,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第二个麻烦就是材料特殊。其实任何一个人,只要买一个灯泡回去,在地上吧嗒一声,摔碎掉,然后将灯丝拿出来,就能看出,这灯丝是碳的。但问题是,这是什么东西碳化出来的,大家却都不知道,最多只能知道它应该是某种植物碳化出来的。而要在各种植物中将合适的植物找出来,也是要花费大力气的。
而如果和奥地利人合作生产电灯,即使奥地利人的电灯真的只在指定地区出售,一些相关的技术秘密也还是很容易会被泄露出去的。因此,在经过细细的思考之后,拿破仑让人通知梅特涅,法国对于和奥地利的经济合作“不持特别的看法”。
所谓的“不持特别看法”,也就是说,你可以去和人家谈,最后谈成什么样,我不管。和很有些像后世的尼哄国的“后面的事情我们就不知道了”。其实就是:弄成了,我是要分一份的,没弄好,这个锅不是我的,和我不相关。
梅特涅一听就明白,这个事情有的可谈,但是法国人肯定有其他要求。不过,只要有的可谈,那就肯定能谈出某种结果,而只要谈出了某种结果,那就有他的一份功劳,也就会有对他的一份回报。
这些年来,驻法国的外交官,还有法国驻外国的外交官,都涨价了。虽然各国驻法国的大使和领事之类的官职,还是要考虑一下诸如忠诚、能力之类的其他的东西的,但是大使馆和领事馆中其他的职务,那就真的普遍的是价高者得的。因为当然这些职务,很容易就能和法国人拉上生意上的关系,然后顺手发一笔财。
手下都能这样发财,作为主官的大使或者领事自然也不是尸位素餐。再说了,增进两国之间的经贸往来,本来就是大使和领事的重要职责之一。
于是一个叫做弗朗索瓦的人,拿着有梅特涅签名的介绍信,找到“波拿巴通用电气”,开始和他们谈起了购买工厂的事情。
“弗朗索瓦”这个名字可能是化名,但是梅特涅签名的信件却不是假的,更重要的是,博旺银行开出来的的存单不是假的。在那张存单上,一百万法郎的资金清清楚楚的在那里。
于是双方就合作赚钱的事情,进行了坦率的讨论。并很快就在大多数问题上达成了基本的一致,只剩下最后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和电灯厂配套的灯丝厂的问题。
法国人坚持认为,以奥地利人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本不可能管理好一家灯丝厂,而且奥地利的灯丝厂可能会成为最为至关紧要的一些商业技术秘密被泄露出去的漏洞,所以,法国人提议,灯丝由法国生产,然后运到奥地利组装,然后再由奥地利人在规定的区域销售。
但是弗朗索瓦则认为,这样做只会白白地增加成本。况且法国人的技术机密,受到了专利的保护,所以担心技术流失,是站不住脚的。
代表“波拿巴通用电气”的路易·波拿巴则表示,灯丝的运输成本并不高,至于专利保护,在欧洲大陆上虽然已经普遍有了较为完善的专利保护,但是在一些其他的更边远的地区,专利保护还很不完善,甚至是根本就近似于没有,比如说在俄罗斯,虽然俄罗斯刚刚制定了专利法,但是他们的执行情况怎么样还很难说。至于土耳其,那更是没个谱。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防着英国人。
“英国人是欧洲最早拥有《专利法》的国家,所以没有人比英国人更懂得怎么样钻《专利法》的空子了。别的不说,在英国人的那些殖民地,他们完全可以有办法绕开《专利法》。
比如在印度,我们都知道,大部分的印度实际上已经落入到了英国人的东印度公司的控制之下。但是至少名义上,这些地方还是有印度王公的不是?英国人完全可以以这些印度人的名义建立非法的工厂,生产非法的产品,然后不仅仅在印度售卖,甚至,通过走私在欧洲出售。甚至于,他们只需要有印度人担着这个名义,直接将工厂放在英国,我们都没什么办法,因为干这事的是印度人,不是英国人!
理论上,我们只能对印度的某个土邦的其他商品采取报复措施。活见鬼,我们和印度本来就没多少往来,有个什么报复手段?所以,对技术流失带来的风险但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因此,至少暂时,灯丝的生产不能在奥地利。
事实上,即使在法国,我们虽然有好几个灯泡厂,但是生产灯丝的工厂也只有一个。况且,为了一家产量有限的灯泡厂,专门建造一个灯丝厂,从经济上来说,也并不合算。”
后面的这个理由其实更有说服力一些。毕竟,奥地利人操作这件事情,归根到底,也还是为了赚钱嘛。更何况,路易又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反建议。
“另外,弗朗索瓦先生。”路易道,“我们还有另一个建议,您知道,现在电灯的需求量很大,很赚钱,所以,我们自然要扩大产量,嗯,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建立更多的电灯厂,以及更多的灯丝厂。我们欢迎任何愿意和我们做朋友的人一起来赚钱。弗里茨先生,如果你们对灯丝厂感兴趣,我建议你们可以投资我们的灯丝厂和电灯厂,不知道您有兴趣没有。”
如果仅仅只是建起一座电灯厂,在巴尔干一带赚钱,虽然能赚一些钱,但是总数还是相当有限的。但是如果能入股“波拿巴通用电气”,那简直就是在捡钱呀。所以弗朗索瓦一听到这个建议,顿时眼睛都放出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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