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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人生路,谁是生命中的过客?谁又是可以陪你相扶一生的归宿?
程遥第一次遇见狄慕的那年,程遥六岁,狄慕只有三岁。程遥那天穿了一件米黄颜色的小西服——他从小到大一直都很喜欢浅色,咖啡色的领结,亚麻色微长的头发被发胶固定住,平顺地贴在头顶。
小程遥由保姆带着,例行每天的散步,走到临近程家所在洋房的拐角处,他正好看见了小狄慕——一个街头乞儿,浑身脏兮兮的蹲在角落里。
程遥后来都说不清是动了怜悯之心这种对他而言绝对奢侈品的东西,还是被街头小男孩独特的眼神吸引住了——那时候狄慕的眼神就足够犀利。总之他让保姆将路上吃剩下的奶油圈给小乞儿送过去。
小乞儿茫然望着手里香软的糕点,凑到嘴边刚刚张口想要咬下去,却又停住了。他四下张望,看见了小王子一般的程遥。
那一望,便是幼小的狄慕,脑中所能勾勒出的所有美好,都无可比拟!程遥一双褐色的大眼睛,眼角微微有些下垂——这让成年后的程遥的神色始终带些悲天悯人的意味,狄慕称之为“保护色”,额头上贴顺的亚麻色头发衬得他皮肤白净,相貌虽然还没有出落成日后倾倒众生的风姿,可已见精致。
狄慕当场就傻了,他看看程遥,再看看手里的奶油圈。奶油圈是这样天神一般的小哥哥赠送的,这让狄慕比真吃了甜品心里还要甜!
为了表示感谢,小乞儿站起身,脚步踉跄地向小哥哥走去。他幼稚地认为,程遥和他在孤儿院认识的哥哥们一样,拉拉手就可以玩到一处。但是,就在他走到程遥面前,伸出脏兮兮的小手要去和小哥哥拉手的时候,“小王子”突然后退一步,嫌恶地捂住鼻子,瓮声瓮气:“好臭!”
事态急转直下,小乞儿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抓住手中的奶油圈狠狠地掷在“小王子”的脸上,新鲜的淡奶油顺着程遥的小脸直流到漂亮的衣服上,两小孩当街打架,一塌糊涂!
程遥比狄慕大了三岁,从小在家锦衣玉食,程家家主又特别重视孩子的拳脚训练。反观狄慕,年龄就已占了劣势,那天他刚从孤儿院跑出来,饿了整整一天,哪里还有力气打架。所以这两个孩子大家,狄慕只有挨揍的份儿!
程遥掐住狄慕的脖子,用稚嫩的力量施展刚刚学会的锁喉技能。狄慕被掐得满脸通红,但依旧不屈不挠地抬脚踹对方。
后来两个孩子被保姆分开,程遥被带走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威胁狄慕:“你等着!”
狄慕回了一句:“我等你!”
程遥和狄慕,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做一对冤家。
不过那时候他们都还小。程遥天真地认为——尽管他长大成人后最讥讽的就是天真,眼下的生活会无休无止地持续下去。他永远都是程宅里的小王子,而街角永远都会坐一个小乞儿。他们生命中的交点,只是每天散步时互相的瞪视。
永远到底有多远,实在是耐人寻味。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小孩子眼中的永远,那就只是弹指一瞬。
程遥过九岁生日那一天,狄慕悄然离开了,正如他毫无生息地来。他从此在程遥的生活中消失了。不知为何,回家路上每当看到空空荡荡的街角,程遥感到心里也空了一块。倒也不是小乞儿在他心中占了多么重要的位置,他只是为少了一个可以斗嘴的“敌人”而闷闷不乐。
如果程家没有遭遇轩然大波,父亲没有失踪、母亲没有抑郁而终,那么他们便只能成为对方生命中一个毫不起眼的过客。
然而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谁说得准呢?
程家家道中落,程遥也和妹妹程嫀被赶出了大宅,寄住在朋友家。那时候程遥只有十五岁,却担负起养家的重担。正经公司不敢聘用童工,可他和妹妹要吃饭,他就必须出去挣钱。
程遥在一家建筑工地打工,每天负责抗装满混凝土的麻包,生活过于沉重的负担以混凝土麻包的形式降临在他的肩头,这时候的程遥,已然和六年前金尊玉贵的“小王子”判若两人。
工地上有专供工友住宿的工棚,可是程遥依旧坚持每天回家看望妹妹。他和狄慕的再一次相遇,就在他的归家途中上演了。
用狄慕的话来说,程遥有时相当的一根筋!狄慕偷了程遥的钱包,钱包里其实没有几块钱现金,以程遥的谨慎性格也不可能在钱包里放置证件,可程遥愣是追了狄慕四条街,终于把他憋在了死胡同里!
当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胡同里没有路灯,两人看不清对方的脸,不过这不妨碍打架。
程遥练过拳脚,但他已经在工地上消耗了一天的体力,因此实力难免大减。而狄慕这些年在社会上小偷小摸,也练就了一手街头小混混的本领。他们这一次开打,... -->>
漫漫人生路,谁是生命中的过客?谁又是可以陪你相扶一生的归宿?
程遥第一次遇见狄慕的那年,程遥六岁,狄慕只有三岁。程遥那天穿了一件米黄颜色的小西服——他从小到大一直都很喜欢浅色,咖啡色的领结,亚麻色微长的头发被发胶固定住,平顺地贴在头顶。
小程遥由保姆带着,例行每天的散步,走到临近程家所在洋房的拐角处,他正好看见了小狄慕——一个街头乞儿,浑身脏兮兮的蹲在角落里。
程遥后来都说不清是动了怜悯之心这种对他而言绝对奢侈品的东西,还是被街头小男孩独特的眼神吸引住了——那时候狄慕的眼神就足够犀利。总之他让保姆将路上吃剩下的奶油圈给小乞儿送过去。
小乞儿茫然望着手里香软的糕点,凑到嘴边刚刚张口想要咬下去,却又停住了。他四下张望,看见了小王子一般的程遥。
那一望,便是幼小的狄慕,脑中所能勾勒出的所有美好,都无可比拟!程遥一双褐色的大眼睛,眼角微微有些下垂——这让成年后的程遥的神色始终带些悲天悯人的意味,狄慕称之为“保护色”,额头上贴顺的亚麻色头发衬得他皮肤白净,相貌虽然还没有出落成日后倾倒众生的风姿,可已见精致。
狄慕当场就傻了,他看看程遥,再看看手里的奶油圈。奶油圈是这样天神一般的小哥哥赠送的,这让狄慕比真吃了甜品心里还要甜!
为了表示感谢,小乞儿站起身,脚步踉跄地向小哥哥走去。他幼稚地认为,程遥和他在孤儿院认识的哥哥们一样,拉拉手就可以玩到一处。但是,就在他走到程遥面前,伸出脏兮兮的小手要去和小哥哥拉手的时候,“小王子”突然后退一步,嫌恶地捂住鼻子,瓮声瓮气:“好臭!”
事态急转直下,小乞儿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抓住手中的奶油圈狠狠地掷在“小王子”的脸上,新鲜的淡奶油顺着程遥的小脸直流到漂亮的衣服上,两小孩当街打架,一塌糊涂!
程遥比狄慕大了三岁,从小在家锦衣玉食,程家家主又特别重视孩子的拳脚训练。反观狄慕,年龄就已占了劣势,那天他刚从孤儿院跑出来,饿了整整一天,哪里还有力气打架。所以这两个孩子大家,狄慕只有挨揍的份儿!
程遥掐住狄慕的脖子,用稚嫩的力量施展刚刚学会的锁喉技能。狄慕被掐得满脸通红,但依旧不屈不挠地抬脚踹对方。
后来两个孩子被保姆分开,程遥被带走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威胁狄慕:“你等着!”
狄慕回了一句:“我等你!”
程遥和狄慕,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做一对冤家。
不过那时候他们都还小。程遥天真地认为——尽管他长大成人后最讥讽的就是天真,眼下的生活会无休无止地持续下去。他永远都是程宅里的小王子,而街角永远都会坐一个小乞儿。他们生命中的交点,只是每天散步时互相的瞪视。
永远到底有多远,实在是耐人寻味。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小孩子眼中的永远,那就只是弹指一瞬。
程遥过九岁生日那一天,狄慕悄然离开了,正如他毫无生息地来。他从此在程遥的生活中消失了。不知为何,回家路上每当看到空空荡荡的街角,程遥感到心里也空了一块。倒也不是小乞儿在他心中占了多么重要的位置,他只是为少了一个可以斗嘴的“敌人”而闷闷不乐。
如果程家没有遭遇轩然大波,父亲没有失踪、母亲没有抑郁而终,那么他们便只能成为对方生命中一个毫不起眼的过客。
然而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谁说得准呢?
程家家道中落,程遥也和妹妹程嫀被赶出了大宅,寄住在朋友家。那时候程遥只有十五岁,却担负起养家的重担。正经公司不敢聘用童工,可他和妹妹要吃饭,他就必须出去挣钱。
程遥在一家建筑工地打工,每天负责抗装满混凝土的麻包,生活过于沉重的负担以混凝土麻包的形式降临在他的肩头,这时候的程遥,已然和六年前金尊玉贵的“小王子”判若两人。
工地上有专供工友住宿的工棚,可是程遥依旧坚持每天回家看望妹妹。他和狄慕的再一次相遇,就在他的归家途中上演了。
用狄慕的话来说,程遥有时相当的一根筋!狄慕偷了程遥的钱包,钱包里其实没有几块钱现金,以程遥的谨慎性格也不可能在钱包里放置证件,可程遥愣是追了狄慕四条街,终于把他憋在了死胡同里!
当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胡同里没有路灯,两人看不清对方的脸,不过这不妨碍打架。
程遥练过拳脚,但他已经在工地上消耗了一天的体力,因此实力难免大减。而狄慕这些年在社会上小偷小摸,也练就了一手街头小混混的本领。他们这一次开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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