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判断资格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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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阿德曼的攻击试炼结果出来时,又引起了轰动。他一剑的念刃威力达到一千五百点,只怕连熔岩恶魔的皮都能割伤。
我涌出冲动,想亲自挥剑与他再较高下,但不停有人说:“黑棺剑圣好胜心切,连血都吐出来了。”听着这话,我真快要吐血一般,我五内俱焚,咬牙切齿,只想追砍造谣者,但造谣者实在太多。
阿德曼走向我,躬身道:“剑圣大人,请持剑考验我。”
有人把那柄试炼长剑递在我手里,我冷哼一声,舌头不疾不徐地舔了舔剑刃,这动作无疑显得凶残蛮荒、就如野兽食肉之前舔自己的牙齿,足以令人心惊肉跳,魂不守舍。
此刻,我,既是死亡。
但递给我长剑的那个侍从忽然对另一个侍从说:“你有纸吗?”
另一人说:“要纸做什么?”
第一人说:“我之前大号没有擦手,那粪坑好脏。”
我足足用了三大杯水漱口,仍觉得意犹未尽。也幸亏我是公爵,否则在号泣村会被按上浪费水源的罪名而判刑劳改。
诺曼提醒道:“聚集念刃,拿捏强弱,不能超过七百点,否则会引发报警。”
我挥剑试了试,剑上的灯管发红,我又试了下,它变成了绿色,如此力度刚好。
阿德曼在我不远处站定,穿铠甲,摆架势,笑道:“来吧,剑圣大人!”语气很轻蔑。
我恨不得一招弑神轰过去,但我心胸豁达,从不与人计较,像先前那个递剑的侍从,我也只不过把他扔到粪坑里去而已。我控制力道,发出石杉念刃,剑身发绿,强弱精准极了。
阿德曼身上罩着一层弱光,七百程度的念刃甚至没能让他后退半步。
那些无聊的旁观者和志愿者惊呼:“阿德曼挡住了黑棺剑圣!他果然不输给对手!”现场掌声雷动,好像黑棺输给了剑盾会。
他妈的,这群王八蛋,真是断章取义,混淆是非!老子要是使出圣徒一击,把这大厅都给搅塌了。
我忍耐脾气,又用那个意念仪器,以精确的念力攻击阿德曼,这门手艺我熟门熟路,因为在疯网中这勾当我干过好几回。即使我很想把这阿德曼搅得大小便失禁,可那样做未免有失身份。而且我越与他交手,越感到他的卓越不凡,他的念刃未必会输给未被圣徒附体的我。
他才四十岁不到,换言之,他是个天才。
不过这么一看,我不更是天才么?
两分钟后,阿德曼笑着摘下头盔,朝我点头而去。
我笑容僵硬,但还得竭力显得友善。
突然间,人群大叫,这些凡夫俗子别的本事没有,大惊小怪的毛病一个比一个重,一遇到无足轻重的异常便叫得震天响,好像朗利·海尔辛又跑过来把邓恩公爵杀死一次似的。
我不是凑热闹的那种人,我根本懒得去凑热闹,像我这种世外高人,自然是风轻云淡,笑看世人蝇营狗苟,忙忙碌碌的。
我推推搡搡,骂骂咧咧,把围观的人墙亲手撕开,那是个体格强壮无比的男人,他一剑轰出来一千八的力量。
他表情平静,似乎这事根本算不得什么。
这装模作样的家伙,他肯定已累出了重伤,可掩饰的倒也巧妙,测试他的是内夫,下两轮他也轻易闯过。
他的名字是贾兰,是尼丽口中的屠夫。
诺曼喊道:“喂!鱼骨公爵!你看热闹要看到什么时候?你这边的参赛者等你半天了。”
我嚷:“谁看热闹了?我只是感受到杀气,这大会中混入了刺客。”
此言一出,众人顿时陷入骚乱,试炼暂时中止,唉,世人蠢笨,总分不清真话假话,我不过随口这么一说...
拉米亚把我拉到幕后海扁了一顿,我鼻青脸肿地回到原位,参赛者看着我,问:“大人,你怎么了?”
我微笑道:“刺客已被我解决。”
旁边的警卫:“刺客在哪儿?”
我:“刺客已消失在无尽的虚空中。”
他们真信了这话,满眼亮晶晶的像是星星,唉,若他们并不愚昧,便不会盲目崇拜我,可他们如此愚昧,又令我倍感怜悯。
又有声音响起:“看,是尼丽小姐,公爵的遗孤!她身边的那个人是谁?”
我由衷笑了起来,因为那个与尼丽相伴的正是弥尔塞。尼丽紧紧地挽住弥尔塞的手臂,弥尔塞依旧背脊挺拔,高昂脑袋,英俊的脸庞与坚定的眼神,曾经如阳光般温煦,现在却似被一层淡淡的云遮住了。
不知是谁议论道:“这人是个伯爵,叫弥尔塞,听说尼丽和他订婚了!你看... -->>
当阿德曼的攻击试炼结果出来时,又引起了轰动。他一剑的念刃威力达到一千五百点,只怕连熔岩恶魔的皮都能割伤。
我涌出冲动,想亲自挥剑与他再较高下,但不停有人说:“黑棺剑圣好胜心切,连血都吐出来了。”听着这话,我真快要吐血一般,我五内俱焚,咬牙切齿,只想追砍造谣者,但造谣者实在太多。
阿德曼走向我,躬身道:“剑圣大人,请持剑考验我。”
有人把那柄试炼长剑递在我手里,我冷哼一声,舌头不疾不徐地舔了舔剑刃,这动作无疑显得凶残蛮荒、就如野兽食肉之前舔自己的牙齿,足以令人心惊肉跳,魂不守舍。
此刻,我,既是死亡。
但递给我长剑的那个侍从忽然对另一个侍从说:“你有纸吗?”
另一人说:“要纸做什么?”
第一人说:“我之前大号没有擦手,那粪坑好脏。”
我足足用了三大杯水漱口,仍觉得意犹未尽。也幸亏我是公爵,否则在号泣村会被按上浪费水源的罪名而判刑劳改。
诺曼提醒道:“聚集念刃,拿捏强弱,不能超过七百点,否则会引发报警。”
我挥剑试了试,剑上的灯管发红,我又试了下,它变成了绿色,如此力度刚好。
阿德曼在我不远处站定,穿铠甲,摆架势,笑道:“来吧,剑圣大人!”语气很轻蔑。
我恨不得一招弑神轰过去,但我心胸豁达,从不与人计较,像先前那个递剑的侍从,我也只不过把他扔到粪坑里去而已。我控制力道,发出石杉念刃,剑身发绿,强弱精准极了。
阿德曼身上罩着一层弱光,七百程度的念刃甚至没能让他后退半步。
那些无聊的旁观者和志愿者惊呼:“阿德曼挡住了黑棺剑圣!他果然不输给对手!”现场掌声雷动,好像黑棺输给了剑盾会。
他妈的,这群王八蛋,真是断章取义,混淆是非!老子要是使出圣徒一击,把这大厅都给搅塌了。
我忍耐脾气,又用那个意念仪器,以精确的念力攻击阿德曼,这门手艺我熟门熟路,因为在疯网中这勾当我干过好几回。即使我很想把这阿德曼搅得大小便失禁,可那样做未免有失身份。而且我越与他交手,越感到他的卓越不凡,他的念刃未必会输给未被圣徒附体的我。
他才四十岁不到,换言之,他是个天才。
不过这么一看,我不更是天才么?
两分钟后,阿德曼笑着摘下头盔,朝我点头而去。
我笑容僵硬,但还得竭力显得友善。
突然间,人群大叫,这些凡夫俗子别的本事没有,大惊小怪的毛病一个比一个重,一遇到无足轻重的异常便叫得震天响,好像朗利·海尔辛又跑过来把邓恩公爵杀死一次似的。
我不是凑热闹的那种人,我根本懒得去凑热闹,像我这种世外高人,自然是风轻云淡,笑看世人蝇营狗苟,忙忙碌碌的。
我推推搡搡,骂骂咧咧,把围观的人墙亲手撕开,那是个体格强壮无比的男人,他一剑轰出来一千八的力量。
他表情平静,似乎这事根本算不得什么。
这装模作样的家伙,他肯定已累出了重伤,可掩饰的倒也巧妙,测试他的是内夫,下两轮他也轻易闯过。
他的名字是贾兰,是尼丽口中的屠夫。
诺曼喊道:“喂!鱼骨公爵!你看热闹要看到什么时候?你这边的参赛者等你半天了。”
我嚷:“谁看热闹了?我只是感受到杀气,这大会中混入了刺客。”
此言一出,众人顿时陷入骚乱,试炼暂时中止,唉,世人蠢笨,总分不清真话假话,我不过随口这么一说...
拉米亚把我拉到幕后海扁了一顿,我鼻青脸肿地回到原位,参赛者看着我,问:“大人,你怎么了?”
我微笑道:“刺客已被我解决。”
旁边的警卫:“刺客在哪儿?”
我:“刺客已消失在无尽的虚空中。”
他们真信了这话,满眼亮晶晶的像是星星,唉,若他们并不愚昧,便不会盲目崇拜我,可他们如此愚昧,又令我倍感怜悯。
又有声音响起:“看,是尼丽小姐,公爵的遗孤!她身边的那个人是谁?”
我由衷笑了起来,因为那个与尼丽相伴的正是弥尔塞。尼丽紧紧地挽住弥尔塞的手臂,弥尔塞依旧背脊挺拔,高昂脑袋,英俊的脸庞与坚定的眼神,曾经如阳光般温煦,现在却似被一层淡淡的云遮住了。
不知是谁议论道:“这人是个伯爵,叫弥尔塞,听说尼丽和他订婚了!你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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