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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决赛,决出最后十二名,由当朝公主亲自授予“金陵君”的称号及黄金腰牌,成为国之名士。因是公开选拔,得此称号者都是有真才实学之人,加之相貌俊美,竟比那每年秋试所选出的状元之才名气要高得多。
得了金陵君称号的男子,一向是上京城宫中显贵及女官们娶夫之首选,许多人自得了此称号后,要不了多久就寻个好人家嫁了,这沈慎d因是庶出,却又有那不俗的名声,因此上高不成低不就,反倒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家。他是个心高气傲的,断不想与人做小,而其出身又很难有好人家娶为正夫,便蹉跎至今,因在上京城沈大人总是念叨,他便躲到了祖父母家,在这浦城县开了墨宝斋,图个清静。他名气在外,连家又是县中大户,生意世家,墨宝斋售的尽是好货,生意倒是十分地红火,就此安顿下来,也懒得回上京。沈大人来信催他回去相了几次亲,俱不满意,次数多了他也不耐烦了,索性向母亲表明了心意,选妻一事自行作主,若是逼他,宁可一死,沈大人一怒之下干脆也不管他了,只说当没生过这个儿子,由得他在浦城县呆着,这一住就是好几年,到了如今还是个光棍。
说起来也怨不得沈慎d,金陵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人是女子的十几倍,所以女人成了珍稀动物,要想找个身家才华都好的女子,还要嫁与人作正夫,那可真是难得找。
至于这一切,林阡陌是过了很久才知道的,当她听到这个国家男子竟然比女子多出这么多时,倒是吓了一跳,与她之前所想的完全相反,她以为女人当权,必然是女多男少,没想到恰恰反了,最后她想了想也就释然了,国家总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统治阶级从来都是占少数人,被统治阶级占大多数。没想到自己死了一次才明白了这个真理,为此她郁闷了好几天。
元少爷醒过来之后,沈慎d安排他们进墨宝斋休息了一阵,等他精神恢复了才派人送了出门,目送着马车走远,他才回到店中。经这一闹,店里显得有些杂乱,客人也散去了,一时间显得有些冷清。唤了伙计进来收拾,他将那些客人试过的纸张都收了过来。看人字画,一向是他的爱好,进店的客人良莠参半,客人试笔墨的东西,其中不乏良句,可以学习,也有不少酸词或是丑字,逗得他笑不可抑,这也成了生活中的一项乐趣。
他一袭白衣坐在溢满书香的屋子里,静静看着那些纸张,低垂的脸颊上噙着一抹淡淡的笑容,看起来就像是一幅画。看了半天,今日的字幅没有什么吸引人的,他便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看到八个字:贫,气不改;达,志不改!
沈慎d微微一愣,抬头叫道:“书墨,你可曾记得这字是谁人写的?”
僮儿书墨过来看了看,摇了摇头:“不记得!少爷,这字虽清秀,却稍嫌稚嫩了些,也不算好字,怎么倒引起你注意了?”
“写这字的人年龄应该不大,这词却……”沈慎d皱了皱眉,他博览群书,这句话却不曾见过,想是写字之人心中所想,随意写下的,这样看来,此人的胸襟志气真是不错,只不知是男是女?若是早些知道,此人倒可结交一番。
书墨探头看了看,笑道:“这词有些老成呢,观词达意,应该是个不错的人,少爷又起了结交的心思?既然到咱们斋来买笔墨,用完了自会再来,到时候一打听就知道了,要是个女子,是个还未婚娶的女子可就好了,少爷干脆就配了她。”
“呸!没正经的小子,整天把嫁人挂在嘴上,也不害臊。你若是想嫁,少爷明日就给你配了人,免得在这里嚼舌。”沈慎d瞪了书墨一眼,脸上一沉,作势说道。
“嘻嘻,奴才知道少爷舍不得,纵然少爷嫁了人,书墨也要跟在少爷身边,哪儿也不去。”
“傻话,若是少爷一辈子不嫁人,你也跟我一辈子?”沈慎d自嘲道。
“怎么可能呢,少爷这么好的人品,总会找到个好人家。”
“好人家……”沈慎d默念着起身向后院走去,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不是那么执着,他也不是不能嫁入好人家吧,可是做小他却不甘心。父亲就是个侧君,什么都要听正夫的,在家中的地位,顶多比下人强那么一点点,在母亲和他喊爹的那人面前,生身父亲只是个奴才,他连一声“爹”也不能喊出口,他只能叫他“叔父”。母亲对父亲不好吗?也不能这么说,她对他挺好的,不过那种好,就和她养的那只白猫一般,心情好时抱在怀中哄一哄,心情不好时可以一脚踢开,与她对爹的态度完全不同,在母亲心中,等级森严,爹的地位是小君们不能超越的,越了界就是背主,小君,只是她的玩物,她的感情不屑于浪费在他们身上。若是不做小,想正嫁却又找不到个情投意合的,若是让他对着个看不上眼的,心中还是不甘,他沈慎d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凭什么就不能找到个真心相爱的好女子。
总决赛,决出最后十二名,由当朝公主亲自授予“金陵君”的称号及黄金腰牌,成为国之名士。因是公开选拔,得此称号者都是有真才实学之人,加之相貌俊美,竟比那每年秋试所选出的状元之才名气要高得多。
得了金陵君称号的男子,一向是上京城宫中显贵及女官们娶夫之首选,许多人自得了此称号后,要不了多久就寻个好人家嫁了,这沈慎d因是庶出,却又有那不俗的名声,因此上高不成低不就,反倒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家。他是个心高气傲的,断不想与人做小,而其出身又很难有好人家娶为正夫,便蹉跎至今,因在上京城沈大人总是念叨,他便躲到了祖父母家,在这浦城县开了墨宝斋,图个清静。他名气在外,连家又是县中大户,生意世家,墨宝斋售的尽是好货,生意倒是十分地红火,就此安顿下来,也懒得回上京。沈大人来信催他回去相了几次亲,俱不满意,次数多了他也不耐烦了,索性向母亲表明了心意,选妻一事自行作主,若是逼他,宁可一死,沈大人一怒之下干脆也不管他了,只说当没生过这个儿子,由得他在浦城县呆着,这一住就是好几年,到了如今还是个光棍。
说起来也怨不得沈慎d,金陵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人是女子的十几倍,所以女人成了珍稀动物,要想找个身家才华都好的女子,还要嫁与人作正夫,那可真是难得找。
至于这一切,林阡陌是过了很久才知道的,当她听到这个国家男子竟然比女子多出这么多时,倒是吓了一跳,与她之前所想的完全相反,她以为女人当权,必然是女多男少,没想到恰恰反了,最后她想了想也就释然了,国家总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统治阶级从来都是占少数人,被统治阶级占大多数。没想到自己死了一次才明白了这个真理,为此她郁闷了好几天。
元少爷醒过来之后,沈慎d安排他们进墨宝斋休息了一阵,等他精神恢复了才派人送了出门,目送着马车走远,他才回到店中。经这一闹,店里显得有些杂乱,客人也散去了,一时间显得有些冷清。唤了伙计进来收拾,他将那些客人试过的纸张都收了过来。看人字画,一向是他的爱好,进店的客人良莠参半,客人试笔墨的东西,其中不乏良句,可以学习,也有不少酸词或是丑字,逗得他笑不可抑,这也成了生活中的一项乐趣。
他一袭白衣坐在溢满书香的屋子里,静静看着那些纸张,低垂的脸颊上噙着一抹淡淡的笑容,看起来就像是一幅画。看了半天,今日的字幅没有什么吸引人的,他便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看到八个字:贫,气不改;达,志不改!
沈慎d微微一愣,抬头叫道:“书墨,你可曾记得这字是谁人写的?”
僮儿书墨过来看了看,摇了摇头:“不记得!少爷,这字虽清秀,却稍嫌稚嫩了些,也不算好字,怎么倒引起你注意了?”
“写这字的人年龄应该不大,这词却……”沈慎d皱了皱眉,他博览群书,这句话却不曾见过,想是写字之人心中所想,随意写下的,这样看来,此人的胸襟志气真是不错,只不知是男是女?若是早些知道,此人倒可结交一番。
书墨探头看了看,笑道:“这词有些老成呢,观词达意,应该是个不错的人,少爷又起了结交的心思?既然到咱们斋来买笔墨,用完了自会再来,到时候一打听就知道了,要是个女子,是个还未婚娶的女子可就好了,少爷干脆就配了她。”
“呸!没正经的小子,整天把嫁人挂在嘴上,也不害臊。你若是想嫁,少爷明日就给你配了人,免得在这里嚼舌。”沈慎d瞪了书墨一眼,脸上一沉,作势说道。
“嘻嘻,奴才知道少爷舍不得,纵然少爷嫁了人,书墨也要跟在少爷身边,哪儿也不去。”
“傻话,若是少爷一辈子不嫁人,你也跟我一辈子?”沈慎d自嘲道。
“怎么可能呢,少爷这么好的人品,总会找到个好人家。”
“好人家……”沈慎d默念着起身向后院走去,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不是那么执着,他也不是不能嫁入好人家吧,可是做小他却不甘心。父亲就是个侧君,什么都要听正夫的,在家中的地位,顶多比下人强那么一点点,在母亲和他喊爹的那人面前,生身父亲只是个奴才,他连一声“爹”也不能喊出口,他只能叫他“叔父”。母亲对父亲不好吗?也不能这么说,她对他挺好的,不过那种好,就和她养的那只白猫一般,心情好时抱在怀中哄一哄,心情不好时可以一脚踢开,与她对爹的态度完全不同,在母亲心中,等级森严,爹的地位是小君们不能超越的,越了界就是背主,小君,只是她的玩物,她的感情不屑于浪费在他们身上。若是不做小,想正嫁却又找不到个情投意合的,若是让他对着个看不上眼的,心中还是不甘,他沈慎d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凭什么就不能找到个真心相爱的好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