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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合着它们当这儿是它们家地盘呢吧?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完了他还得给它们收拾烂摊子,谁给他的权利?
李不凡愤愤不平,可他又没法跟这群不讲道理的猴子讲道理。
宝宝心里苦。
李不凡咬着下唇,欲哭无泪,一脸便秘。
他R,等他做好了门,把这群混蛋关在门外面,他就清净了。
一夜被猴子挤得腰酸背痛,第二天李不凡起床的时候,跟昨天早上一样。
坑洞里又被弄得乱七八糟。
他昨天才收拾好的东西,散落一地,满地都是猴子的脚印,而猴子已经全部都走了。
“早出晚归的,要不要这么勤快!”他想逮着一只猴子,教训一顿出出气,还真就不给他机会。
李不凡起床收拾了一下东西,在石壁上刻上一横,走出洞穴,看见太阳飘浮在海面上方,正在往高空攀爬。
他微微抬了抬手,无精打采地跟太阳打招呼,“哦哈哟,太阳婆婆,早啊!”
多的话,李不凡是一点儿也没心情说。
吃过东西之后,李不凡总算是回了一点儿血,见余下的柴火已经不多了,他背着背篓缓缓走下山坡,打算去海滩边的林子里捡柴。
走了没两步,他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既然大毛做了猴王,那他完全可以去森林那边捡柴啊,上次他进去过那片茂密的森林,虽然有点儿阴森,但里面物产丰富,地上到处是干柴,还有那种挂在树上的大胡子,做火绒简直不要太好。”
这个想法才刚从李不凡脑海里一闪而过,脑海中那扇沉重的大门再次缓缓推开。
“对呀,以前的猴王已经被打败了,那森林前面那片空地上的椰果,嘿嘿嘿······”他就可以随便取用了。
既然猴子们霸占他的坑洞,那他就吃它们的粮食。
礼尚往来,谁也别想讨到便宜。
此时,李不凡已经忘记了,他刚到这里那几天,哪天不是靠着偷吃猴子的椰果度日的。
要是猴子会说话,一定会控诉他没良心。
他李不凡可没有心思,跟一群猴子讨论脸面的问题。
去沟壑那里的小水坑里喝了一点水,洗了把脸之后,李不凡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他把头伸到水面上,看着自己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倒映在水中,邋遢得不行。
“要死,要死我这副鬼样子被阿珍看到,说不定阿珍都认不出我了。”
阿珍爱干净,所以,以前为了照顾阿珍的感受,他租住的出租房里,东西都收拾得干干净净,他的衣服、袜子、内、裤什么的,也经常换洗。
就是为了阿珍跟他在一起住的时候,能住得舒心。
出于对阿珍的爱护,也因为阿珍学业繁忙,阿珍的衣服鞋袜,包括她的内衣裤,李不凡也一并承包了。
上班的时候,那些男的空闲时间都在讨论,说要怎么怎么降服女人,让女人死心塌地地跟着男人,还要承包家务,照顾他们父母的同时,还得挣钱。
说起这事儿的时候,那些兄弟特上劲儿。
李不凡的男同事里面,有一个兄弟叫王中,长相不出挑,只能说是很普通,不算难看的那种。
他特别喜欢在同事面前,显摆自己拥有一种超能力。
而这种超能力,就叫做——征服女人!
在这个男多女少,甚至有男同胞向政、府发出申请,请求政、府为其分配女朋友的时代,有上千万男同胞都找不到女朋友,找不到老婆的情况下,王中一个公司职员,月薪九千不到一万的情况下,却能有数十个女朋友,你说气人不气人?
而且这里还是保守估计,有可能更多。
这还不是超能力?
在李不凡看来,这个王中也确实魔性,但凡是他瞄准的女人,几乎就没有不得手的。
所以,怎么征服女人,怎么怎么牛啤,他经常说出来,在男同事面前炫耀。
王中惯用的一套伎俩就是甜言蜜语,口蜜腹剑。
他背着他的老婆,才外面有好一个女朋友,那些女朋友各个长得貌美如花,为了显摆他自己能,他甚至把他那些女朋友的私密照片,拿出来给男同事看过。
除了李不凡,其余的男人都对王中是羡慕忌妒恨。
非要让王中给他们传授一点儿撩妹秘笈。
李不凡在公司兢兢业业,向来没什么存在感,他做他的本职工作,从来不去围观男同事们讨论工作之外的事情。
但那天,着实那他气到了。
王中在同事们的称赞和佩服的声音和目光中,找到了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就觉得自己特能耐,把他怎么用碎片化的时间,在几个女人之间周旋,怎么对付每个女人,甚至让那些女人自愿给他掏钱的经过,一一说了出来。
男同事们听了他的讲述之后,赢得了一片赞叹之声,男同事都给他竖起了大拇指,极大的满足了王中心中那龌龊的优越感。
李不凡不动声色,转头就去了厕所。
开玩笑,就算他不喜欢这个王中,但那个王中在公司人缘极好,他这种小职员就算一万个不服气,也只能自我排解。
谁让公司就那样呢。
而他又没有那个能力,找到更好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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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合着它们当这儿是它们家地盘呢吧?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完了他还得给它们收拾烂摊子,谁给他的权利?
李不凡愤愤不平,可他又没法跟这群不讲道理的猴子讲道理。
宝宝心里苦。
李不凡咬着下唇,欲哭无泪,一脸便秘。
他R,等他做好了门,把这群混蛋关在门外面,他就清净了。
一夜被猴子挤得腰酸背痛,第二天李不凡起床的时候,跟昨天早上一样。
坑洞里又被弄得乱七八糟。
他昨天才收拾好的东西,散落一地,满地都是猴子的脚印,而猴子已经全部都走了。
“早出晚归的,要不要这么勤快!”他想逮着一只猴子,教训一顿出出气,还真就不给他机会。
李不凡起床收拾了一下东西,在石壁上刻上一横,走出洞穴,看见太阳飘浮在海面上方,正在往高空攀爬。
他微微抬了抬手,无精打采地跟太阳打招呼,“哦哈哟,太阳婆婆,早啊!”
多的话,李不凡是一点儿也没心情说。
吃过东西之后,李不凡总算是回了一点儿血,见余下的柴火已经不多了,他背着背篓缓缓走下山坡,打算去海滩边的林子里捡柴。
走了没两步,他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既然大毛做了猴王,那他完全可以去森林那边捡柴啊,上次他进去过那片茂密的森林,虽然有点儿阴森,但里面物产丰富,地上到处是干柴,还有那种挂在树上的大胡子,做火绒简直不要太好。”
这个想法才刚从李不凡脑海里一闪而过,脑海中那扇沉重的大门再次缓缓推开。
“对呀,以前的猴王已经被打败了,那森林前面那片空地上的椰果,嘿嘿嘿······”他就可以随便取用了。
既然猴子们霸占他的坑洞,那他就吃它们的粮食。
礼尚往来,谁也别想讨到便宜。
此时,李不凡已经忘记了,他刚到这里那几天,哪天不是靠着偷吃猴子的椰果度日的。
要是猴子会说话,一定会控诉他没良心。
他李不凡可没有心思,跟一群猴子讨论脸面的问题。
去沟壑那里的小水坑里喝了一点水,洗了把脸之后,李不凡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他把头伸到水面上,看着自己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倒映在水中,邋遢得不行。
“要死,要死我这副鬼样子被阿珍看到,说不定阿珍都认不出我了。”
阿珍爱干净,所以,以前为了照顾阿珍的感受,他租住的出租房里,东西都收拾得干干净净,他的衣服、袜子、内、裤什么的,也经常换洗。
就是为了阿珍跟他在一起住的时候,能住得舒心。
出于对阿珍的爱护,也因为阿珍学业繁忙,阿珍的衣服鞋袜,包括她的内衣裤,李不凡也一并承包了。
上班的时候,那些男的空闲时间都在讨论,说要怎么怎么降服女人,让女人死心塌地地跟着男人,还要承包家务,照顾他们父母的同时,还得挣钱。
说起这事儿的时候,那些兄弟特上劲儿。
李不凡的男同事里面,有一个兄弟叫王中,长相不出挑,只能说是很普通,不算难看的那种。
他特别喜欢在同事面前,显摆自己拥有一种超能力。
而这种超能力,就叫做——征服女人!
在这个男多女少,甚至有男同胞向政、府发出申请,请求政、府为其分配女朋友的时代,有上千万男同胞都找不到女朋友,找不到老婆的情况下,王中一个公司职员,月薪九千不到一万的情况下,却能有数十个女朋友,你说气人不气人?
而且这里还是保守估计,有可能更多。
这还不是超能力?
在李不凡看来,这个王中也确实魔性,但凡是他瞄准的女人,几乎就没有不得手的。
所以,怎么征服女人,怎么怎么牛啤,他经常说出来,在男同事面前炫耀。
王中惯用的一套伎俩就是甜言蜜语,口蜜腹剑。
他背着他的老婆,才外面有好一个女朋友,那些女朋友各个长得貌美如花,为了显摆他自己能,他甚至把他那些女朋友的私密照片,拿出来给男同事看过。
除了李不凡,其余的男人都对王中是羡慕忌妒恨。
非要让王中给他们传授一点儿撩妹秘笈。
李不凡在公司兢兢业业,向来没什么存在感,他做他的本职工作,从来不去围观男同事们讨论工作之外的事情。
但那天,着实那他气到了。
王中在同事们的称赞和佩服的声音和目光中,找到了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就觉得自己特能耐,把他怎么用碎片化的时间,在几个女人之间周旋,怎么对付每个女人,甚至让那些女人自愿给他掏钱的经过,一一说了出来。
男同事们听了他的讲述之后,赢得了一片赞叹之声,男同事都给他竖起了大拇指,极大的满足了王中心中那龌龊的优越感。
李不凡不动声色,转头就去了厕所。
开玩笑,就算他不喜欢这个王中,但那个王中在公司人缘极好,他这种小职员就算一万个不服气,也只能自我排解。
谁让公司就那样呢。
而他又没有那个能力,找到更好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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