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深山幼虎 35.夜路走多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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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莫让人说我等山野之人不懂礼数,哦哈哈哈……”
反派果然话多,林彻腹诽着,便看到林子跳出一个黑衣人,一个光头在微亮的星光下,显得有些凶神恶煞。
接着次第走出五个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身影列在光头身侧,一溜黑衣黑裤紧身装束,呵呵,还真有夜行衣这么回事啊。
“你们想要什么?”
林彻看不清这些人的样貌,天色还太暗,但觉得他们没有上来就开打,可能有什么条件吧,但奇怪的是为何刚才又直接下杀手呢?
还是说,反派真有那奇怪的嗜好,做坏事之前要先讲一番自己的人生信条之类的?
“要什么?本来是要你得命的,现在看你这副怂样,似乎也不一定有那个必要,或许,你可以用什么来换你得小命呢。”
光头咧着嘴,参差不起的牙齿在星光下很是瘆人。
“要钱么?我家有很多钱啊,给你钱好不好啊,你杀我个小孩子有什么用啊,有钱多好啊,买吃的买玩的。可好了。”
林彻决定无耻的做回一个孩子,至于对面信不信,装了再说。
“唔呵呵哈…好啊,我的林大郎君,你能给多少呢?”
光头似乎一点都不着急做坏事的样子,还有心情在这和一个小娃子逗趣。
“很多很多啊,山那么多,你跟我回家拿呀,能拿多少都可以呀。”
林彻继续无耻着,他的目的倒不是拖延,那没什么卵用,又没人知道他遇到了危险,他只是想趁机观察一下周围,顺便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机会。
“大兄,莫和这小子啰嗦,把这个大个子解决了,把这小子一绑先离开这里再说,这里离林府太近了,别出什么意外。”
光头边上一个又矮又瘦的男人说话了,看不清相貌,林彻听他声音,觉得这人一定长得很丑。
“呵呵,三哥莫急,难得来此一趟,总得乐呵乐呵,虽然这娃是个小子,也是能将就用一下的,嘿嘻嘿嘻…”
卧槽,这声音真是淫.荡又猥琐,鸡皮疙瘩掉一地啊,特么的还想对我…额,不想了不想了,太恶心了。
“小六子,咱们是来办正事的,收起你那套,别坏了大兄的事。”
竟然还有一个女声,甚至有些娇柔,却是出至一个胖圆的身影之口。
“好了,别吵了,小子,乖乖跟我们走,我也不杀你的这个伴当,让他回去传话,让你家带二十万贯钱来赎你。”
光头被手下吵烦了,开口向林彻提出了要求。
“哦,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要去哪里赎,你总得告诉他吧。”
林彻口中应付着,心下却是飞快的思考。
打?以二敌六,其实只有一敌六,硬打的话,自己没什么战斗力,还是空手,很大几率是打不过的。
跟他们走?似乎也不靠谱,落在他们手里,还不是随他们折腾,拿到钱了也很可能撕票,还可能被那淫贼给那啥了。
有些两难啊。
“那你就不要管了,到时自然有人和贵府通告的。”
光头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似乎也不傻,没那么容易被套话。
林彻继续思考,按概率说,跟他们走似乎活命的机会更大,要不…
我命由我不由天!
林彻不允许自己的生命脱离自己的掌控,如果假装屈服,使用所谓的权宜之计,其实很不保险,也不是林彻的性格。
贼人不会没脑子,他一屈服,必然得任由他们摆布,贼人肯定会有措施使他完全失去挣扎的机会。
寄希望于敌人犯蠢,那才是真的蠢。
干脆,拼了!
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
林彻轻轻扯了一下宁小七的衣摆,“动手!”
比这更早一息的时候,已经脚下一踢,一块飞石向光头飞去,擒贼先擒王!
然后林彻顺势一弯腰,捡起了那半截落在自己脚边的断箭,藏在手腕后。
礼,莫让人说我等山野之人不懂礼数,哦哈哈哈……”
反派果然话多,林彻腹诽着,便看到林子跳出一个黑衣人,一个光头在微亮的星光下,显得有些凶神恶煞。
接着次第走出五个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身影列在光头身侧,一溜黑衣黑裤紧身装束,呵呵,还真有夜行衣这么回事啊。
“你们想要什么?”
林彻看不清这些人的样貌,天色还太暗,但觉得他们没有上来就开打,可能有什么条件吧,但奇怪的是为何刚才又直接下杀手呢?
还是说,反派真有那奇怪的嗜好,做坏事之前要先讲一番自己的人生信条之类的?
“要什么?本来是要你得命的,现在看你这副怂样,似乎也不一定有那个必要,或许,你可以用什么来换你得小命呢。”
光头咧着嘴,参差不起的牙齿在星光下很是瘆人。
“要钱么?我家有很多钱啊,给你钱好不好啊,你杀我个小孩子有什么用啊,有钱多好啊,买吃的买玩的。可好了。”
林彻决定无耻的做回一个孩子,至于对面信不信,装了再说。
“唔呵呵哈…好啊,我的林大郎君,你能给多少呢?”
光头似乎一点都不着急做坏事的样子,还有心情在这和一个小娃子逗趣。
“很多很多啊,山那么多,你跟我回家拿呀,能拿多少都可以呀。”
林彻继续无耻着,他的目的倒不是拖延,那没什么卵用,又没人知道他遇到了危险,他只是想趁机观察一下周围,顺便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机会。
“大兄,莫和这小子啰嗦,把这个大个子解决了,把这小子一绑先离开这里再说,这里离林府太近了,别出什么意外。”
光头边上一个又矮又瘦的男人说话了,看不清相貌,林彻听他声音,觉得这人一定长得很丑。
“呵呵,三哥莫急,难得来此一趟,总得乐呵乐呵,虽然这娃是个小子,也是能将就用一下的,嘿嘻嘿嘻…”
卧槽,这声音真是淫.荡又猥琐,鸡皮疙瘩掉一地啊,特么的还想对我…额,不想了不想了,太恶心了。
“小六子,咱们是来办正事的,收起你那套,别坏了大兄的事。”
竟然还有一个女声,甚至有些娇柔,却是出至一个胖圆的身影之口。
“好了,别吵了,小子,乖乖跟我们走,我也不杀你的这个伴当,让他回去传话,让你家带二十万贯钱来赎你。”
光头被手下吵烦了,开口向林彻提出了要求。
“哦,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要去哪里赎,你总得告诉他吧。”
林彻口中应付着,心下却是飞快的思考。
打?以二敌六,其实只有一敌六,硬打的话,自己没什么战斗力,还是空手,很大几率是打不过的。
跟他们走?似乎也不靠谱,落在他们手里,还不是随他们折腾,拿到钱了也很可能撕票,还可能被那淫贼给那啥了。
有些两难啊。
“那你就不要管了,到时自然有人和贵府通告的。”
光头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似乎也不傻,没那么容易被套话。
林彻继续思考,按概率说,跟他们走似乎活命的机会更大,要不…
我命由我不由天!
林彻不允许自己的生命脱离自己的掌控,如果假装屈服,使用所谓的权宜之计,其实很不保险,也不是林彻的性格。
贼人不会没脑子,他一屈服,必然得任由他们摆布,贼人肯定会有措施使他完全失去挣扎的机会。
寄希望于敌人犯蠢,那才是真的蠢。
干脆,拼了!
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
林彻轻轻扯了一下宁小七的衣摆,“动手!”
比这更早一息的时候,已经脚下一踢,一块飞石向光头飞去,擒贼先擒王!
然后林彻顺势一弯腰,捡起了那半截落在自己脚边的断箭,藏在手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