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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才能打开。
第三关,是各监区共用走廊的出入大门。仍有警察持枪看守,此门,至少两个警察,且多了安检门,需刷卡并输入密码来开门。
如果是正常出入,比如提审或是律师会见,会有管教提带,经过保安部队岗哨允许后,进入提审室。
提审室中,有个铁笼子,铁笼子中,有个铁椅子,铁椅子上有锁。
铁椅子上的锁,铁笼子上的锁都锁定之后,管教退出,办案人或者律师与你隔笼而谈,中间至少有2米到3米的距离。
提审完毕后,再由管教原路带回。
一路上,从号内,到走廊,关卡,审讯室,全程均有监控,没有一点死角。
案情轻的,提出时加戴手铐。案情重大的,象圣林这样的,平时在号里,脚镣都时刻不离,提出时,不仅脚镣不能卸下,还要加上手铐。
如果是法院开庭,或者是办案单位需要带嫌疑人指认现场,这时就需要把人带出看守所。
这还得经过楼口的一道关卡,此道关卡,仍有警察把守,A。B门、刷卡、安检的防卫措施。
出了这道门,就是最后一道门了——看守所的大门。
此道关卡,由警察和保安部队联合看守。程序与此前的关卡差不多,只是保安部队战士更多一些。
从号门到看守所大门,全程监控,整个过程中,只要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会发出警报。
一分钟之内,第一批增援力量赶到,两分钟之内,第二批增援力量赶到。
这套应急预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行一次演练。用快速,有效、得力等词来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
号里的窗户也是粗重的铁栅栏。即使破窗而出,还要翻越其他楼体才能到达外围。
就算监控室的人全都偷懒,没有在监控屏幕上发现你,当着号里20多人的面,或者在空地上,也随时可能引发警报,不被发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况且,还要面对看守所的高墙电网。
大墙至少有5米多高,墙脚,是深宽各达2米的隔离沟,附近没有任何攀援物。
墙上是12万伏的自动感应蛇腹形电网,不用说碰上电网,就是接近电网一米左右的距离,电网就自动引发放电,足以将人击昏烧焦。
大墙上,每隔不远,就有一个保安部队岗哨,一天24小时不间断巡逻、瞭望。
别说爬墙,只要超越墙下的警戒线,就可以开枪射杀。
如果越窗不行,那么,象《肖申克的救赎》里说的那样,在墙上挖洞越狱行吗?
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得解决一些先决条件。
比如,用什么挖的问题。每个在押人员进入号内,都得经过重重搜身,凡是硬器、锐器、现金、绳索、棍棒、手机等危险品,违禁违规物品,都不允许带入号内。
平时和节假日,还会定期不定期地搜监查号。
没有工具,你就得象梅超风一样,长上一双九阴白骨爪,用手指挖穿钢筋水泥墙。
但是,就算你挖穿了,也不过是进了隔壁的监室。
挖地道也与此差不多,你得先将号里20多人全部弄瞎弄聋弄哑,用10指挖开钢筋水泥地基,看监视器的警察全都天天睡觉,自己象变形金刚那样,变成一台掘土机,还得有警察帮助你把土运出去且一路畅通无阻……。
古今中外不乏越狱成功的例子,但若以为在看守所也可以照葫芦画瓢,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脑残。
乔装成警察,挟持警察,或者贿赂警察让警察把你给放了,从理论上,也是可行的,也有这方面成功的案例。
但是也得有先决条件,比如,一身警服,磁卡,密码,各关卡值守人员不闻不问,力量强大到足以击败众多的警察和保安部队,脑袋足以抵挡阻击手的子弹,浑身刀枪不入,或者是成功地逃出看守所,在外面的天罗地网般的大搜捕中,在动则数千甚至数万人的围捕中,成功逃脱,且一辈子永远逃脱,还得你的熟人或是认出你的人不会为巨额悬赏动心……。
思来想去,圣林觉得,这些想法的成功率都不大。于是就果断地放弃了。把思路转向外出时的机会。
能够以在押人员的身份到看守所外,有这样几种情形:
一是转所,即随着案件管辖权的改变,而变更关押地点。
陈余案事发于兴阳,由市局办案,移送市律政司起诉,市律政司向中法提起公诉,由兴阳中法开庭审判。
就算将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高法,高法开庭也是在看守所,况且兴阳市是省会城市,省高级法院也在兴阳。
所以,转所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二是带出看守所指认作案现场。
警察局办案时,曾经把圣林带到过陈余被杀的现场,但那时,圣林还没有越狱的打算。
现在,案件侦查阶段已经终结,到了诉讼阶段,法院也已受理,不会再有指认现场的事情。
事实上,圣林失去了这次机会。
三是有病必须外出就医。
看守所就有医生,除非非常严重的疾病,必须到外面就医,且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及众多的戒护力量,否则,是出不了看守所的。
圣林本身没有病,就算肖军对他刑讯逼供,受了重伤,也很快就恢复了。
要想有病,就得想办法自伤自残,一来,圣林不愿意自毁身体,二来,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自杀,自伤、自残,有着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一经发现后果自负,不仅外出机会没有,反倒伤了身体,偷鸡不成蚀把米。
最后,就是到法院开庭的机会了。开庭时,接送被告人以及法庭现场的保卫,都由法警负责。
在地方的警察力量中,负责反恐,反劫等突发事件的特警,战斗力较强,保安部队也有一定的战斗力。
其他如刑警、巡警、治安、基层派出所等战斗力都不算强。
对付一般百姓,绰绰有余。但对付圣林这种经历过地狱式训练,又上过战场杀过人,经历过枪林弹雨的铁血军人,那点儿战斗力实在不值一提。
但是,问题也不少。
一是如何去掉戒具的问题。除掉钢制手铐或者是束缚绳,圣林自信没有什么问题。除掉脚镣,就要麻烦得多。
因为脚镣的机关,并非用锁具,不用钥匙,也不是用螺丝拧紧的。
而是穿上铁制粗铆钉,用大锤一锤一锤砸实砸死的。这种方法虽然简单原始,但是却非常实用有效。除非把铆钉锯断或剁断,否则,难以去除脚镣。
不过,这点,圣林自信也有办法解决。
只要双手得到自由,释放双脚,只是早晚的事。
即使一时除不去脚镣,虽然耽误一些行动自由,却也可以应付一阵子。
二是如何制服警戒的法警。
从看守所出来,到法庭,再到回到看守所,法警肯定形影不离,且不止一人。
若是在战场上,好办得多,直接以最简洁最致命的方法,杀死杀伤了事。
可现在不同,警察不是敌人,只能制服,又不能留下严重后果,否则,自己岂不是真的成了杀人犯。
况且,原本就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对于法警而言,押送,也只不过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案子又不是他们办的,没必要过度伤害他们。只要让他们失去阻碍自己逃跑的能力就行了。
至于越狱后的逃跑路线、经费、交通工具、栖身地点,以圣林的特战队员身份根本就不担心。
至此,圣林下定决心,在开庭时越狱,以后慢慢为自己洗清罪名,并为戴青宁报仇。
现在,凡奇回来了,圣林就更不发愁了。他相信,凡奇会安排好一切的。
圣林不再冥思苦想,一边等待凡奇跟他联络,一边跟着陆烟客学习六壬、八字,或者给蒋菲菲、佟鹿鹿等女警们算命玩儿。
另一个才能打开。
第三关,是各监区共用走廊的出入大门。仍有警察持枪看守,此门,至少两个警察,且多了安检门,需刷卡并输入密码来开门。
如果是正常出入,比如提审或是律师会见,会有管教提带,经过保安部队岗哨允许后,进入提审室。
提审室中,有个铁笼子,铁笼子中,有个铁椅子,铁椅子上有锁。
铁椅子上的锁,铁笼子上的锁都锁定之后,管教退出,办案人或者律师与你隔笼而谈,中间至少有2米到3米的距离。
提审完毕后,再由管教原路带回。
一路上,从号内,到走廊,关卡,审讯室,全程均有监控,没有一点死角。
案情轻的,提出时加戴手铐。案情重大的,象圣林这样的,平时在号里,脚镣都时刻不离,提出时,不仅脚镣不能卸下,还要加上手铐。
如果是法院开庭,或者是办案单位需要带嫌疑人指认现场,这时就需要把人带出看守所。
这还得经过楼口的一道关卡,此道关卡,仍有警察把守,A。B门、刷卡、安检的防卫措施。
出了这道门,就是最后一道门了——看守所的大门。
此道关卡,由警察和保安部队联合看守。程序与此前的关卡差不多,只是保安部队战士更多一些。
从号门到看守所大门,全程监控,整个过程中,只要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会发出警报。
一分钟之内,第一批增援力量赶到,两分钟之内,第二批增援力量赶到。
这套应急预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行一次演练。用快速,有效、得力等词来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
号里的窗户也是粗重的铁栅栏。即使破窗而出,还要翻越其他楼体才能到达外围。
就算监控室的人全都偷懒,没有在监控屏幕上发现你,当着号里20多人的面,或者在空地上,也随时可能引发警报,不被发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况且,还要面对看守所的高墙电网。
大墙至少有5米多高,墙脚,是深宽各达2米的隔离沟,附近没有任何攀援物。
墙上是12万伏的自动感应蛇腹形电网,不用说碰上电网,就是接近电网一米左右的距离,电网就自动引发放电,足以将人击昏烧焦。
大墙上,每隔不远,就有一个保安部队岗哨,一天24小时不间断巡逻、瞭望。
别说爬墙,只要超越墙下的警戒线,就可以开枪射杀。
如果越窗不行,那么,象《肖申克的救赎》里说的那样,在墙上挖洞越狱行吗?
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得解决一些先决条件。
比如,用什么挖的问题。每个在押人员进入号内,都得经过重重搜身,凡是硬器、锐器、现金、绳索、棍棒、手机等危险品,违禁违规物品,都不允许带入号内。
平时和节假日,还会定期不定期地搜监查号。
没有工具,你就得象梅超风一样,长上一双九阴白骨爪,用手指挖穿钢筋水泥墙。
但是,就算你挖穿了,也不过是进了隔壁的监室。
挖地道也与此差不多,你得先将号里20多人全部弄瞎弄聋弄哑,用10指挖开钢筋水泥地基,看监视器的警察全都天天睡觉,自己象变形金刚那样,变成一台掘土机,还得有警察帮助你把土运出去且一路畅通无阻……。
古今中外不乏越狱成功的例子,但若以为在看守所也可以照葫芦画瓢,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脑残。
乔装成警察,挟持警察,或者贿赂警察让警察把你给放了,从理论上,也是可行的,也有这方面成功的案例。
但是也得有先决条件,比如,一身警服,磁卡,密码,各关卡值守人员不闻不问,力量强大到足以击败众多的警察和保安部队,脑袋足以抵挡阻击手的子弹,浑身刀枪不入,或者是成功地逃出看守所,在外面的天罗地网般的大搜捕中,在动则数千甚至数万人的围捕中,成功逃脱,且一辈子永远逃脱,还得你的熟人或是认出你的人不会为巨额悬赏动心……。
思来想去,圣林觉得,这些想法的成功率都不大。于是就果断地放弃了。把思路转向外出时的机会。
能够以在押人员的身份到看守所外,有这样几种情形:
一是转所,即随着案件管辖权的改变,而变更关押地点。
陈余案事发于兴阳,由市局办案,移送市律政司起诉,市律政司向中法提起公诉,由兴阳中法开庭审判。
就算将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高法,高法开庭也是在看守所,况且兴阳市是省会城市,省高级法院也在兴阳。
所以,转所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二是带出看守所指认作案现场。
警察局办案时,曾经把圣林带到过陈余被杀的现场,但那时,圣林还没有越狱的打算。
现在,案件侦查阶段已经终结,到了诉讼阶段,法院也已受理,不会再有指认现场的事情。
事实上,圣林失去了这次机会。
三是有病必须外出就医。
看守所就有医生,除非非常严重的疾病,必须到外面就医,且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及众多的戒护力量,否则,是出不了看守所的。
圣林本身没有病,就算肖军对他刑讯逼供,受了重伤,也很快就恢复了。
要想有病,就得想办法自伤自残,一来,圣林不愿意自毁身体,二来,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自杀,自伤、自残,有着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一经发现后果自负,不仅外出机会没有,反倒伤了身体,偷鸡不成蚀把米。
最后,就是到法院开庭的机会了。开庭时,接送被告人以及法庭现场的保卫,都由法警负责。
在地方的警察力量中,负责反恐,反劫等突发事件的特警,战斗力较强,保安部队也有一定的战斗力。
其他如刑警、巡警、治安、基层派出所等战斗力都不算强。
对付一般百姓,绰绰有余。但对付圣林这种经历过地狱式训练,又上过战场杀过人,经历过枪林弹雨的铁血军人,那点儿战斗力实在不值一提。
但是,问题也不少。
一是如何去掉戒具的问题。除掉钢制手铐或者是束缚绳,圣林自信没有什么问题。除掉脚镣,就要麻烦得多。
因为脚镣的机关,并非用锁具,不用钥匙,也不是用螺丝拧紧的。
而是穿上铁制粗铆钉,用大锤一锤一锤砸实砸死的。这种方法虽然简单原始,但是却非常实用有效。除非把铆钉锯断或剁断,否则,难以去除脚镣。
不过,这点,圣林自信也有办法解决。
只要双手得到自由,释放双脚,只是早晚的事。
即使一时除不去脚镣,虽然耽误一些行动自由,却也可以应付一阵子。
二是如何制服警戒的法警。
从看守所出来,到法庭,再到回到看守所,法警肯定形影不离,且不止一人。
若是在战场上,好办得多,直接以最简洁最致命的方法,杀死杀伤了事。
可现在不同,警察不是敌人,只能制服,又不能留下严重后果,否则,自己岂不是真的成了杀人犯。
况且,原本就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对于法警而言,押送,也只不过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案子又不是他们办的,没必要过度伤害他们。只要让他们失去阻碍自己逃跑的能力就行了。
至于越狱后的逃跑路线、经费、交通工具、栖身地点,以圣林的特战队员身份根本就不担心。
至此,圣林下定决心,在开庭时越狱,以后慢慢为自己洗清罪名,并为戴青宁报仇。
现在,凡奇回来了,圣林就更不发愁了。他相信,凡奇会安排好一切的。
圣林不再冥思苦想,一边等待凡奇跟他联络,一边跟着陆烟客学习六壬、八字,或者给蒋菲菲、佟鹿鹿等女警们算命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