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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裤,土黄色t恤,腕上带着块颜色鲜艳的运动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个宽边的银戒指,看上去时尚、充满活力,又风尘仆仆,林仲杰突然想起来,简其明曾经告诉过他,儿子喜欢旅游,这么说来店门外那辆北京吉普应该就是他的。
“听说你是记者。”
“对,信周刊。”
果然是在信周刊当记者。林仲杰对这份报纸没有多少好感,办公室的女同事曾经买过几次,他只记得那上面全是些花里胡哨的图片,他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如今的人都喜欢买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不过看他的样子,还不象他们那份报纸那么轻浮,但他今天究竟为什么要来?
“好吧,简其明,我们言归正传,你们两父子今天约我出来,究竟有什么事?”
“我说过了,为了那件案子。”简其明简单明了地说“我这个宝贝儿子想知道那件案子的详情,我想找你最合适。”
果然又是记者想淘新闻的老套路,林仲杰的脸上露出厌烦的神情。
“我知道,如今的报社就喜欢登些耸人听闻的案子来吸引读者。想不到一年前的旧案子你们也有兴趣,报纸不是应该登些新鲜玩意儿吗?”
林仲杰的嘲讽对简东平来说似乎并不起作用。他不紧不慢地说:“我见过陈剑河的姐姐。”
陈剑河的姐姐?林仲杰当然记得她,高高瘦瘦的女人,脸色苍白,看上去好像几天几夜没睡觉一样,但仍然十分有魅力,就是她当时缠着他说个不停,她坚持认为警察冤枉了她的弟弟,那件凶案不是她弟弟所为。
“她现在怎么样?”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这个女人,林仲杰总觉得有点心虚,他总感到自己对这个女人有所亏欠。他摸索着从口袋里掏烟,简其明“啪”地一声打开雪茄盒子递了过去。
“古巴的,上等货。”简其明说。
林仲杰扫了他一眼,有些不情愿,但最后还是从那个深褐色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细细的雪茄来不情愿地插在嘴里,简其明顺手拿起桌上的打火机凑上去替他点上火,林仲杰的面前立刻升起一团浓浓的烟雾,那股有些呛人的辛辣味道让他非常受用。
“她离婚了,现在一个人过。”简东平皱着眉头,用手拨开烟雾。
“是吗?”林仲杰假装心不在焉地随口应道。
“我跟她聊过,她认为凶手不是她弟弟。”
“这些杀人犯的家属反反复复都是这么一句,如果你跟我一样也在这一行干了那么多年的话,你就会了解,这些全部都是毫无用处的老生常谈,不听也罢。”林仲杰气定神闲地朝他微微一笑。
“不过,我觉得她说得倒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简东平的目光在父亲的脸上滑了一下后又移到他身上“我听说,您也曾经怀疑过这件案子的结果。”
林仲杰看了一眼简其明,后者朝他做了个鬼脸,他点了点头道:“不错,我是有过怀疑,但如今时过境迁,一切都结束了,她弟弟也死了,案子也结了,还能怎么样?难道她又要旧事重提?如果是这样,你还是奉劝她趁早放弃。”
“为什么?”
“因为她这是在浪费时间。”林仲杰冷冷地说“当初接待她的警员就是我,我跟她谈过好几次,她也说了不少,但是她唠叨的那些对我们警方来说屁用也没有!她根本就拿不出任何关键性的证据,全部都是凭空猜想和主观臆测。”
简东平和林仲杰对视了一秒钟。
“她铁定不会放弃。”简东平说,林仲杰听出对方语调虽然很温和,话语中的分量却不轻。
“那她究竟想怎么样?”林仲杰沉声问道。
“找出答案。”
答案?林仲杰自己也很想知道。
“这就是你要搀和进来的原因?”林仲杰忍不住再次打量眼前的年轻人。
“可能是出于好奇吧,这两个人都是我的同学。我实在不敢相信,他们两个会搞在一起。”简东平轻轻皱了皱眉,笑着说。
林仲杰把雪茄上的烟灰磕在面前的烟灰缸里。
“明说吧,你究竟想了解什么?”
“我想了解案子的详细情况。什么时候发生的,谁发现的尸体,现场究竟是怎么样的,等等”简东平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掏出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和一支记者专用的录用笔来“我所知道的全是从简律师那儿听说的,实在太简单,没比报纸上登的强多少。”
“你老爸那套东西就是我告诉他的。说给你听也没什么,不过你会不会把我说的话发表?”林仲杰警觉地盯着简东平的录音笔,跟记者牵扯上关系,是局里最忌讳的事,上头曾经三令五申,警员不得在没有经过上司允许的情况下接受记者的采访,那么他现在是不是在接受采访呢?他可不希望临退休了,还闹出什么乱子来。
“这你大可放心,我儿子做的是旅游版。”简其明在一边插嘴道。
“我知道你们的纪律,而且林叔叔,您又是爸爸的朋友,我知道分寸。”简东平也在一边保证。
“你老爸也不是没害过我。”林仲杰瞪了简其明一眼。
简其明笑出了声:“得了,老林,那些货色烂在你肠子里早晚会变成癌细胞,还是趁早说出来的好。”
林仲杰暗自犹豫要不要畅所欲言。实际上,他自己也一直想找个机会,跟某个头脑清晰,思维敏捷的人好好聊聊这件案子,可偏偏对方却是记者,谁都知道这该死的职业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只要一有点风吹草动,他们就会立刻把自己听到的一切变成铅字。
见他低头不语,简东平握紧双手,放在胸前,诚恳地说:“我发誓我对这件案子的兴趣纯属个人行为。”
“老弟,我并不是不想帮你,只是这件事如果让上面知道的话”林仲杰犹疑地解释道。
仔裤,土黄色t恤,腕上带着块颜色鲜艳的运动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个宽边的银戒指,看上去时尚、充满活力,又风尘仆仆,林仲杰突然想起来,简其明曾经告诉过他,儿子喜欢旅游,这么说来店门外那辆北京吉普应该就是他的。
“听说你是记者。”
“对,信周刊。”
果然是在信周刊当记者。林仲杰对这份报纸没有多少好感,办公室的女同事曾经买过几次,他只记得那上面全是些花里胡哨的图片,他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如今的人都喜欢买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不过看他的样子,还不象他们那份报纸那么轻浮,但他今天究竟为什么要来?
“好吧,简其明,我们言归正传,你们两父子今天约我出来,究竟有什么事?”
“我说过了,为了那件案子。”简其明简单明了地说“我这个宝贝儿子想知道那件案子的详情,我想找你最合适。”
果然又是记者想淘新闻的老套路,林仲杰的脸上露出厌烦的神情。
“我知道,如今的报社就喜欢登些耸人听闻的案子来吸引读者。想不到一年前的旧案子你们也有兴趣,报纸不是应该登些新鲜玩意儿吗?”
林仲杰的嘲讽对简东平来说似乎并不起作用。他不紧不慢地说:“我见过陈剑河的姐姐。”
陈剑河的姐姐?林仲杰当然记得她,高高瘦瘦的女人,脸色苍白,看上去好像几天几夜没睡觉一样,但仍然十分有魅力,就是她当时缠着他说个不停,她坚持认为警察冤枉了她的弟弟,那件凶案不是她弟弟所为。
“她现在怎么样?”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这个女人,林仲杰总觉得有点心虚,他总感到自己对这个女人有所亏欠。他摸索着从口袋里掏烟,简其明“啪”地一声打开雪茄盒子递了过去。
“古巴的,上等货。”简其明说。
林仲杰扫了他一眼,有些不情愿,但最后还是从那个深褐色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细细的雪茄来不情愿地插在嘴里,简其明顺手拿起桌上的打火机凑上去替他点上火,林仲杰的面前立刻升起一团浓浓的烟雾,那股有些呛人的辛辣味道让他非常受用。
“她离婚了,现在一个人过。”简东平皱着眉头,用手拨开烟雾。
“是吗?”林仲杰假装心不在焉地随口应道。
“我跟她聊过,她认为凶手不是她弟弟。”
“这些杀人犯的家属反反复复都是这么一句,如果你跟我一样也在这一行干了那么多年的话,你就会了解,这些全部都是毫无用处的老生常谈,不听也罢。”林仲杰气定神闲地朝他微微一笑。
“不过,我觉得她说得倒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简东平的目光在父亲的脸上滑了一下后又移到他身上“我听说,您也曾经怀疑过这件案子的结果。”
林仲杰看了一眼简其明,后者朝他做了个鬼脸,他点了点头道:“不错,我是有过怀疑,但如今时过境迁,一切都结束了,她弟弟也死了,案子也结了,还能怎么样?难道她又要旧事重提?如果是这样,你还是奉劝她趁早放弃。”
“为什么?”
“因为她这是在浪费时间。”林仲杰冷冷地说“当初接待她的警员就是我,我跟她谈过好几次,她也说了不少,但是她唠叨的那些对我们警方来说屁用也没有!她根本就拿不出任何关键性的证据,全部都是凭空猜想和主观臆测。”
简东平和林仲杰对视了一秒钟。
“她铁定不会放弃。”简东平说,林仲杰听出对方语调虽然很温和,话语中的分量却不轻。
“那她究竟想怎么样?”林仲杰沉声问道。
“找出答案。”
答案?林仲杰自己也很想知道。
“这就是你要搀和进来的原因?”林仲杰忍不住再次打量眼前的年轻人。
“可能是出于好奇吧,这两个人都是我的同学。我实在不敢相信,他们两个会搞在一起。”简东平轻轻皱了皱眉,笑着说。
林仲杰把雪茄上的烟灰磕在面前的烟灰缸里。
“明说吧,你究竟想了解什么?”
“我想了解案子的详细情况。什么时候发生的,谁发现的尸体,现场究竟是怎么样的,等等”简东平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掏出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和一支记者专用的录用笔来“我所知道的全是从简律师那儿听说的,实在太简单,没比报纸上登的强多少。”
“你老爸那套东西就是我告诉他的。说给你听也没什么,不过你会不会把我说的话发表?”林仲杰警觉地盯着简东平的录音笔,跟记者牵扯上关系,是局里最忌讳的事,上头曾经三令五申,警员不得在没有经过上司允许的情况下接受记者的采访,那么他现在是不是在接受采访呢?他可不希望临退休了,还闹出什么乱子来。
“这你大可放心,我儿子做的是旅游版。”简其明在一边插嘴道。
“我知道你们的纪律,而且林叔叔,您又是爸爸的朋友,我知道分寸。”简东平也在一边保证。
“你老爸也不是没害过我。”林仲杰瞪了简其明一眼。
简其明笑出了声:“得了,老林,那些货色烂在你肠子里早晚会变成癌细胞,还是趁早说出来的好。”
林仲杰暗自犹豫要不要畅所欲言。实际上,他自己也一直想找个机会,跟某个头脑清晰,思维敏捷的人好好聊聊这件案子,可偏偏对方却是记者,谁都知道这该死的职业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只要一有点风吹草动,他们就会立刻把自己听到的一切变成铅字。
见他低头不语,简东平握紧双手,放在胸前,诚恳地说:“我发誓我对这件案子的兴趣纯属个人行为。”
“老弟,我并不是不想帮你,只是这件事如果让上面知道的话”林仲杰犹疑地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