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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宗永泰元年(西元七六五年)
“四方”客栈坐落于豫南的一处郊外,生意虽算不上兴隆,但日子也还过得去,因为十里内外只有这一间客栈,所以往来于其中的商人、侠士,甚或进京赶考的穷书生,为免于错过宿头,都会在“四方”客栈停留一宿。
平常的日子倒也还好,店小二偶尔还能偷偷懒,因为虽是人来人往,但还应付得过去,可今天下午一场雨下得像是要把屋顶给震垮似的,轰隆隆地好不吓人,因此从晌午以后就有客人上门,原本只是进来避雨,可没想到这雨像是决堤一般,下个不停。
到了晚上,客栈已挤满人,忙得掌柜和小二差点没断气,这是他们第一次希望不要再有客人上门来,宁可把财神爷挡在门外。
“这年头像在造反,都入秋了还下这么大雨。”
小二送酒时听见客人抱怨的声音此起彼落,因为从下午开始就有人开始喝酒,酒酣之际难免嗓门就放开了,整个客栈显得闹烘烘的。
小二甩甩肩上的大襟褂子,走回柜台,吁口气。“累死人了。”他一直忙着送酒菜,双手都快酸死了。
掌柜正打着算盘,听见伙计的话,忍不住抬起头来。“累倒也罢,可别出什么岔子才好。”他忧心地抚着唇边的胡须。
“什么意思?”小二出声询问。
“如今什么三教九流的人全聚在这儿,我担心若有个闪失,这店可就砸了。”他们这些生意人最怕的便是有人闹场生事“和气生财”可是他们的金玉良言,再说黄汤一杯杯下肚,自制力相对的也愈来愈差,一言不和动手动脚的几率自然大多了。
“那倒也是。”小二不由得也担心起来。
“安史之乱才过没多久,我这店好不容易又开张,可不想再给毁了。”掌柜愈想愈难心安,战乱时他的店被拆了,如今才经营了年半,银子都还没赚回来,可不想莫名其妙又被砸了。
“我会好生盯着,一见稍有醉意的就说咱店里没酒了,不给再喝。”小二毕竟是年少气盛,说起话来颇为信心满满的。
“这可不行,醉酒的容易不讲理,说店里没酒了,不把他们惹毛才怪。”掌柜连忙摇头否决他的主意。
“那咱们该怎么办?”
掌柜叹口气。“还能怎么办,小心点便是,而你放机灵点,一见苗头不对,就赶紧当个和事佬,别让他们打起来了。”
“这我明白。”小二点头。
这时他又听见有人在叫他,连忙喊道:“来了。”小二正想去问客人有何吩咐时,一抹高大的人影像鬼魅似的无声无息地走进了客栈。
来人戴了顶宽绿的斗笠,遮住他的脸孔,一袭蓝衣早已湿透,但仍无损他慑人的气势,腰侧的长剑更透出令人不安的寒意。
“一间客房。”来人道。
小二不禁吞了口口水,觉得头皮有些发麻,这人的声音仿佛冷得可以冻人。
“我们已经客满了。”小二努力克制着声音的颤抖回答道。
蓝衣人盯着他,反问:“客满?”
他的声音轻得会让人错以为是和善的恳求,怎知倏然间,他左手按着剑“当!”一声,剑已离鞘一寸。
掌柜吓得脸色发白,赶忙道:“还还有一间如果你不嫌弃是堆杂物的但还算干净,二楼最右侧。”他使个眼色给伙计。
“我带您去。”小二弯着腰陪笑地往前领路。
“不用了。”蓝衣人冷冷地道。“如果还想活命,就别靠近我的房间。”话毕,他已走上楼,留下一脸害怕之色的小二和掌柜。
小二拭去额上冒出的冷汗,心有余悸,方才差点命都没了,他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冷酷的人。
“唉!这年头不小心就会惹上杀身之祸。”掌柜不胜唏嘘的说,如果多来几个这种客人,他的小命早没了。
“小二”一声叫喊唤回伙计的思绪。
“来了。”他急忙向前,方才的客人恐是不耐烦了。
掌柜正想回到帐本上时,门外却传来马匹的嘶鸣声,他在心中呻吟一声,老天!可别又有人上门了,这会儿真的是客满了,就算拿剑顶住他的咽喉,他也变不出半间啊!
严采君跳下马车,对着车里的人喊道:“我去问问掌柜,一会儿就回来。”
没等回话,她便往前迈去,这雨从午后下到晚上,道路都已泥泞不堪,实在不能赶路,像刚刚车轮就陷在泥浆里,动弹不得,若不是大伙儿全下来帮忙,这会儿马车恐怕还在坑里打转呢!可也因为这样,每个人都淋湿了,当务之急得先找个能挡风遮雨的地方。
严采君一进客栈便脱下斗笠,但身上的蓑衣仍是不停地流下水滴,打湿了地板。
“我们已经客满了。”
还没开口,就听见掌柜已先声夺人。
“能不能”
“我们真的没有客房了。”掌柜打断她的话,他望着眼前长相清秀的小秋子,五官秀气的像个姑娘家,身形略显清瘦,他想,这种弱不禁风的人应该没什么好怕的。
“我明白你们客满了。”严采君不疾不徐地说。
掌柜一听她的声音,不由得迟疑起来,真的像个姑娘,难不成这人不是个女的?可这年头他还没见过这么瘦的女人。
“我只是想暂住你们的马棚一晚。”严采君说道。
“马棚?”掌柜睁大眼,那儿能睡吗?
“我会照付银子。”她自腰带中掏出碎银放在桌上。你甚至不用招呼我们,明天一早我们就走,不会给你带来任何麻烦。”
掌柜摸摸胡子,听起来满划算的,反正马房空着也是空着,如果他们愿意和牲口一起,那他没有理由把到手的银子往外推,虽然钱少了点,但也无妨。
严采君见掌柜心意动摇,马上又道:“就当是行善吧!佛祖会保佑您生意兴隆的。”
掌柜一听马上露出笑容。“好吧!那就这么说定了。”他伸手拿起碎银。
严采君也绽出笑容,让掌柜愣了一下,他这会儿真的确定了。
小二一回来就瞧见老板直盯着一名公子清瘦的背影发愣。“有什么不对吗?”
掌柜这才回神。“没事。”他只是确定了那位是位姑娘家,她的笑容泄露了性别,他没见过这么温暖的笑意,像是他给了她多大的恩惠似的,想到这儿,他不由得有些汗颜,他根本没做什么,不过是借马房让他们安身罢了。
但是有钱不拿他可没这么清高,所以就算了吧!没必要有这莫名其妙的罪恶感。
严采君一走出客栈,便疲惫地揉揉眉心,赶了一天的路,精神和体力都消耗不少,她真的觉得好累。
“成了吗?”一名十五、六岁的女子自车窗上探出头来,她有对细长的丹凤眼和薄薄的嘴唇。
“成了。”严采君拉起缰绳回道。
“我就知道你一定有办法。”杨云芷露出微笑,每次只要采君去和老板交涉,没有不成的,因为采君很容易引起掌柜的怜悯之心,她身材娇小清瘦,不像时下女子般丰腴,再加上她长得就像个被抛弃的孤儿,所以更能激起掌柜的善心。
“不过就是花了点钱。”采君回答,只要是有小便宜可占,一般人都不会太计较,所以她从不认同云芷所谓“外表”的优势。
采君示意马匹往前走,这时马车内又传出另一个人的声音。
“我肚子饿了,可不可以先进去吃东西?”一名十八岁的男子探出车窗,他生得眉清目秀,一双大眼眨呀眨,眸子里有种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纯真。
“不是有干粮吗?”采君将王俊比的脸推回车内。“小比,别探出头,会被淋湿的。”
“我不要再吃馒头!”小比扁扁嘴,皱一下眉头。“我要吃热的东西。”
云芷也道:“采君,我也想喝点热的,天气好冷喔!”他们已经三天都用又干又硬的馒头裹腹了。
采君叹口气,她自己何尝不想吃顿热汤热饭,只是他们的银子实在剩下不多了。
“王叔呢?”采君问。
云芷瞄一眼在车内呼呼大睡的王叔。“他喝醉了。”从下午开始他就灌了好几盅酒,现在根本不省人事。
“我要吃饭。”小比瞅着采君。
瞧见他纯真的模样,她便狠不下心来拒绝他,小比虽然已十八岁,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斑烧烧坏了脑子,所以有轻度的智能不足,行为有时仍像个孩子,她根本无法同他讲道理。
“好不好?”小比一脸恳求。
她叹口气,随即露出一抹笑容,算了,银子再赚便有。“好吧!”
话毕,只听见小比和云芷的欢呼声,小比一咕隆地就跑出车外。
“小比。”采君抓住他。“别跑。”她将斗笠戴在他头上,免得他淋湿。
“采君,帽子你戴着吧!”云芷拿着油纸伞自车内走出。“我和小比撑伞。”
“对啊!”小比笑嘻嘻地将斗笠放回采君头上。
“别吃太饱,小心肚子疼。”采君叮咛道。
“我会看着他的。”云芷说。
“那你们先去吃吧!我把马牵到马厩,将车轿卸在马厩前头,马匹则带到最里头,因为其他位置都先被占去了。
当她牵着“珍珠”到马房时,瞧见珍珠旁边的马是一匹高壮,鬃毛雪亮的黑马,它比珍珠高了近一个马头,而且比这里的任何一匹马还健壮,她不由得想摸摸它,却见它对她大肆喷气,嘶鸣一声。
“我没有伤害你的意思。”采君轻柔地安抚它道。
它不领她的情,仍是充满敌意地注视着她。
采君微笑着说:“你真是谨慎。”
这时珍珠对隔壁的黑马鸣叫,但黑马转开头去,没有理它,采君忍不住笑出声,她从没见过这么盛气凌人的马。
采群摸摸珍珠棕色的鬃毛,温柔地道:“别生气。”
珍珠对她低鸣,似乎在表达它的不满,或许它也不喜欢和那匹黑马比邻而居吧!
采君脱下身上的蓑衣,而后拿出饲料喂马,随即虚弱地瘫坐在干草堆上。她真的累坏了!珍珠以鼻子顶顶她的脸庞。
“我没事,只是有点累。”她抚着珍珠的脸,小脸靠在它的颊边,疲惫地闭上双眼。
半晌,才又道:“我想找个地方安定下来,你觉得呢?珍珠。”她睁开眼注视着它。“这样你也不用每天奔波,我想云芷和小比也都会赞成的,而王叔只要有酒喝,应该也不会反对。”
珍珠憩过她的脸,采君咯笑道:“好痒!这么说你是赞成罗!”她微笑地抚着它的脸。
这十年来,她。王叔、云芷和小比四个人东奔西跑,前八年是为了躲避战乱,后两年则是为了讨口饭吃,最近不知怎么地,她总觉得身心极容易?郏赡苁撬丫胗诒疾u娜兆恿税桑胝腋龀钦蜃吕矗龈鲂n猓绱艘焕此且患宜目诘纳钣Ω貌怀晌侍狻?br>
“我想就这么决定吧!”她对马儿说,正准备起身时,却听见有人进来的声音,从昏黄的灯光望过去,看不清楚是谁,再加上有段距离,就更不容易瞧明白了,只能大概知道有四个人,难道也是投宿的旅客?
“这里怎么有顶车轿?”一名男子抽出剑,拉开布慢,只见一个四十出头,邋里邋遢的男人四肢大张,大刺刺地躺在马车中呼呼大睡。
采君紧张地蹲在原地,从怀中拿出飞镖,他们不晓得会对王叔怎么样,还是有备无患的好。
“只是个醉汉。”另一名男子说道,他伸手往醉汉后脑一敲,不管原先他是真醉假醉,现在他都肯定不省人事了。
“我们已经确定他投宿在这间客栈,就住在楼上右侧的最后一间。”第三个男... -->>
唐代宗永泰元年(西元七六五年)
“四方”客栈坐落于豫南的一处郊外,生意虽算不上兴隆,但日子也还过得去,因为十里内外只有这一间客栈,所以往来于其中的商人、侠士,甚或进京赶考的穷书生,为免于错过宿头,都会在“四方”客栈停留一宿。
平常的日子倒也还好,店小二偶尔还能偷偷懒,因为虽是人来人往,但还应付得过去,可今天下午一场雨下得像是要把屋顶给震垮似的,轰隆隆地好不吓人,因此从晌午以后就有客人上门,原本只是进来避雨,可没想到这雨像是决堤一般,下个不停。
到了晚上,客栈已挤满人,忙得掌柜和小二差点没断气,这是他们第一次希望不要再有客人上门来,宁可把财神爷挡在门外。
“这年头像在造反,都入秋了还下这么大雨。”
小二送酒时听见客人抱怨的声音此起彼落,因为从下午开始就有人开始喝酒,酒酣之际难免嗓门就放开了,整个客栈显得闹烘烘的。
小二甩甩肩上的大襟褂子,走回柜台,吁口气。“累死人了。”他一直忙着送酒菜,双手都快酸死了。
掌柜正打着算盘,听见伙计的话,忍不住抬起头来。“累倒也罢,可别出什么岔子才好。”他忧心地抚着唇边的胡须。
“什么意思?”小二出声询问。
“如今什么三教九流的人全聚在这儿,我担心若有个闪失,这店可就砸了。”他们这些生意人最怕的便是有人闹场生事“和气生财”可是他们的金玉良言,再说黄汤一杯杯下肚,自制力相对的也愈来愈差,一言不和动手动脚的几率自然大多了。
“那倒也是。”小二不由得也担心起来。
“安史之乱才过没多久,我这店好不容易又开张,可不想再给毁了。”掌柜愈想愈难心安,战乱时他的店被拆了,如今才经营了年半,银子都还没赚回来,可不想莫名其妙又被砸了。
“我会好生盯着,一见稍有醉意的就说咱店里没酒了,不给再喝。”小二毕竟是年少气盛,说起话来颇为信心满满的。
“这可不行,醉酒的容易不讲理,说店里没酒了,不把他们惹毛才怪。”掌柜连忙摇头否决他的主意。
“那咱们该怎么办?”
掌柜叹口气。“还能怎么办,小心点便是,而你放机灵点,一见苗头不对,就赶紧当个和事佬,别让他们打起来了。”
“这我明白。”小二点头。
这时他又听见有人在叫他,连忙喊道:“来了。”小二正想去问客人有何吩咐时,一抹高大的人影像鬼魅似的无声无息地走进了客栈。
来人戴了顶宽绿的斗笠,遮住他的脸孔,一袭蓝衣早已湿透,但仍无损他慑人的气势,腰侧的长剑更透出令人不安的寒意。
“一间客房。”来人道。
小二不禁吞了口口水,觉得头皮有些发麻,这人的声音仿佛冷得可以冻人。
“我们已经客满了。”小二努力克制着声音的颤抖回答道。
蓝衣人盯着他,反问:“客满?”
他的声音轻得会让人错以为是和善的恳求,怎知倏然间,他左手按着剑“当!”一声,剑已离鞘一寸。
掌柜吓得脸色发白,赶忙道:“还还有一间如果你不嫌弃是堆杂物的但还算干净,二楼最右侧。”他使个眼色给伙计。
“我带您去。”小二弯着腰陪笑地往前领路。
“不用了。”蓝衣人冷冷地道。“如果还想活命,就别靠近我的房间。”话毕,他已走上楼,留下一脸害怕之色的小二和掌柜。
小二拭去额上冒出的冷汗,心有余悸,方才差点命都没了,他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冷酷的人。
“唉!这年头不小心就会惹上杀身之祸。”掌柜不胜唏嘘的说,如果多来几个这种客人,他的小命早没了。
“小二”一声叫喊唤回伙计的思绪。
“来了。”他急忙向前,方才的客人恐是不耐烦了。
掌柜正想回到帐本上时,门外却传来马匹的嘶鸣声,他在心中呻吟一声,老天!可别又有人上门了,这会儿真的是客满了,就算拿剑顶住他的咽喉,他也变不出半间啊!
严采君跳下马车,对着车里的人喊道:“我去问问掌柜,一会儿就回来。”
没等回话,她便往前迈去,这雨从午后下到晚上,道路都已泥泞不堪,实在不能赶路,像刚刚车轮就陷在泥浆里,动弹不得,若不是大伙儿全下来帮忙,这会儿马车恐怕还在坑里打转呢!可也因为这样,每个人都淋湿了,当务之急得先找个能挡风遮雨的地方。
严采君一进客栈便脱下斗笠,但身上的蓑衣仍是不停地流下水滴,打湿了地板。
“我们已经客满了。”
还没开口,就听见掌柜已先声夺人。
“能不能”
“我们真的没有客房了。”掌柜打断她的话,他望着眼前长相清秀的小秋子,五官秀气的像个姑娘家,身形略显清瘦,他想,这种弱不禁风的人应该没什么好怕的。
“我明白你们客满了。”严采君不疾不徐地说。
掌柜一听她的声音,不由得迟疑起来,真的像个姑娘,难不成这人不是个女的?可这年头他还没见过这么瘦的女人。
“我只是想暂住你们的马棚一晚。”严采君说道。
“马棚?”掌柜睁大眼,那儿能睡吗?
“我会照付银子。”她自腰带中掏出碎银放在桌上。你甚至不用招呼我们,明天一早我们就走,不会给你带来任何麻烦。”
掌柜摸摸胡子,听起来满划算的,反正马房空着也是空着,如果他们愿意和牲口一起,那他没有理由把到手的银子往外推,虽然钱少了点,但也无妨。
严采君见掌柜心意动摇,马上又道:“就当是行善吧!佛祖会保佑您生意兴隆的。”
掌柜一听马上露出笑容。“好吧!那就这么说定了。”他伸手拿起碎银。
严采君也绽出笑容,让掌柜愣了一下,他这会儿真的确定了。
小二一回来就瞧见老板直盯着一名公子清瘦的背影发愣。“有什么不对吗?”
掌柜这才回神。“没事。”他只是确定了那位是位姑娘家,她的笑容泄露了性别,他没见过这么温暖的笑意,像是他给了她多大的恩惠似的,想到这儿,他不由得有些汗颜,他根本没做什么,不过是借马房让他们安身罢了。
但是有钱不拿他可没这么清高,所以就算了吧!没必要有这莫名其妙的罪恶感。
严采君一走出客栈,便疲惫地揉揉眉心,赶了一天的路,精神和体力都消耗不少,她真的觉得好累。
“成了吗?”一名十五、六岁的女子自车窗上探出头来,她有对细长的丹凤眼和薄薄的嘴唇。
“成了。”严采君拉起缰绳回道。
“我就知道你一定有办法。”杨云芷露出微笑,每次只要采君去和老板交涉,没有不成的,因为采君很容易引起掌柜的怜悯之心,她身材娇小清瘦,不像时下女子般丰腴,再加上她长得就像个被抛弃的孤儿,所以更能激起掌柜的善心。
“不过就是花了点钱。”采君回答,只要是有小便宜可占,一般人都不会太计较,所以她从不认同云芷所谓“外表”的优势。
采君示意马匹往前走,这时马车内又传出另一个人的声音。
“我肚子饿了,可不可以先进去吃东西?”一名十八岁的男子探出车窗,他生得眉清目秀,一双大眼眨呀眨,眸子里有种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纯真。
“不是有干粮吗?”采君将王俊比的脸推回车内。“小比,别探出头,会被淋湿的。”
“我不要再吃馒头!”小比扁扁嘴,皱一下眉头。“我要吃热的东西。”
云芷也道:“采君,我也想喝点热的,天气好冷喔!”他们已经三天都用又干又硬的馒头裹腹了。
采君叹口气,她自己何尝不想吃顿热汤热饭,只是他们的银子实在剩下不多了。
“王叔呢?”采君问。
云芷瞄一眼在车内呼呼大睡的王叔。“他喝醉了。”从下午开始他就灌了好几盅酒,现在根本不省人事。
“我要吃饭。”小比瞅着采君。
瞧见他纯真的模样,她便狠不下心来拒绝他,小比虽然已十八岁,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斑烧烧坏了脑子,所以有轻度的智能不足,行为有时仍像个孩子,她根本无法同他讲道理。
“好不好?”小比一脸恳求。
她叹口气,随即露出一抹笑容,算了,银子再赚便有。“好吧!”
话毕,只听见小比和云芷的欢呼声,小比一咕隆地就跑出车外。
“小比。”采君抓住他。“别跑。”她将斗笠戴在他头上,免得他淋湿。
“采君,帽子你戴着吧!”云芷拿着油纸伞自车内走出。“我和小比撑伞。”
“对啊!”小比笑嘻嘻地将斗笠放回采君头上。
“别吃太饱,小心肚子疼。”采君叮咛道。
“我会看着他的。”云芷说。
“那你们先去吃吧!我把马牵到马厩,将车轿卸在马厩前头,马匹则带到最里头,因为其他位置都先被占去了。
当她牵着“珍珠”到马房时,瞧见珍珠旁边的马是一匹高壮,鬃毛雪亮的黑马,它比珍珠高了近一个马头,而且比这里的任何一匹马还健壮,她不由得想摸摸它,却见它对她大肆喷气,嘶鸣一声。
“我没有伤害你的意思。”采君轻柔地安抚它道。
它不领她的情,仍是充满敌意地注视着她。
采君微笑着说:“你真是谨慎。”
这时珍珠对隔壁的黑马鸣叫,但黑马转开头去,没有理它,采君忍不住笑出声,她从没见过这么盛气凌人的马。
采群摸摸珍珠棕色的鬃毛,温柔地道:“别生气。”
珍珠对她低鸣,似乎在表达它的不满,或许它也不喜欢和那匹黑马比邻而居吧!
采君脱下身上的蓑衣,而后拿出饲料喂马,随即虚弱地瘫坐在干草堆上。她真的累坏了!珍珠以鼻子顶顶她的脸庞。
“我没事,只是有点累。”她抚着珍珠的脸,小脸靠在它的颊边,疲惫地闭上双眼。
半晌,才又道:“我想找个地方安定下来,你觉得呢?珍珠。”她睁开眼注视着它。“这样你也不用每天奔波,我想云芷和小比也都会赞成的,而王叔只要有酒喝,应该也不会反对。”
珍珠憩过她的脸,采君咯笑道:“好痒!这么说你是赞成罗!”她微笑地抚着它的脸。
这十年来,她。王叔、云芷和小比四个人东奔西跑,前八年是为了躲避战乱,后两年则是为了讨口饭吃,最近不知怎么地,她总觉得身心极容易?郏赡苁撬丫胗诒疾u娜兆恿税桑胝腋龀钦蜃吕矗龈鲂n猓绱艘焕此且患宜目诘纳钣Ω貌怀晌侍狻?br>
“我想就这么决定吧!”她对马儿说,正准备起身时,却听见有人进来的声音,从昏黄的灯光望过去,看不清楚是谁,再加上有段距离,就更不容易瞧明白了,只能大概知道有四个人,难道也是投宿的旅客?
“这里怎么有顶车轿?”一名男子抽出剑,拉开布慢,只见一个四十出头,邋里邋遢的男人四肢大张,大刺刺地躺在马车中呼呼大睡。
采君紧张地蹲在原地,从怀中拿出飞镖,他们不晓得会对王叔怎么样,还是有备无患的好。
“只是个醉汉。”另一名男子说道,他伸手往醉汉后脑一敲,不管原先他是真醉假醉,现在他都肯定不省人事了。
“我们已经确定他投宿在这间客栈,就住在楼上右侧的最后一间。”第三个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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