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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络腮胡子口吐鲜血,一歪头,晕了过去。
唐风狞笑着,一字一句的说道:“妈地,谁敢和我鸟!”
等楚雪灵打完电话报完警,回头一看,乖乖隆地东,仿佛大屠杀一样,一地地“尸体”事后,赶来的警察把那些摩托党们,装了几大车一起拉回了警局,等到让叶枫华出来作证地时候。叶枫华却说那全是一场误会。
误会?
我靠!
唐风恨不能把这个帅哥鸟明星也用摩托夹成肉饼。
妈的,要不是老子出手相救,你这个光亮帅气的小脸蛋早就被人用刀子给划成了大花脸。还他妈误会?
***熊,你小子睁着眼睛说瞎话,你们些所谓的名人,没他妈一个诚实地。在电影上满嘴假话,下了屏幕,还是假话连篇。
对此楚雪灵倒是十分谅解叶枫华的苦楚。
如果这要追究下去,不说别的。但是一个桃色纠纷,就足够像他这样地天王级大明星喝一壶的了,更别说接下来无休止的官司。
唐风对此的反应是:楚丫头有意卖给这个叶枫华人情,不用说,帅哥人人爱嘛!
娘地。原来女人比男人还要色!
香港有三大社团,分别是“赤义堂”“洪乐社”还有“振东帮。”
赤义堂驻足香港岛,涉足东九龙一带,地盘最大,帮众也是最多,主要做的是走私生意;而振东帮则以新界为自己的地盘,以码头货运生意为主,其势力和洪乐社不分上下;洪乐社的总堂在西九龙一带,主要经营娱乐场所。连带销售一些毒品和葯丸。
在西九龙那里流传着一句话,叫做“西九龙,半边天,洪乐社,早拜年。”意思是说,不管你是混黑道还是白道。只要来到西九龙就必须要给洪乐社地“拜年”“上供”搞好关系。要不然,你就寸步难行。因为洪乐社在这里是---一手遮天!
此刻再洪乐社的总堂里,大佬雷坤一手夹着一根雪茄,一手拿着一张抹布,在擦拭一顶大钟。
一顶好大的大钟。
只见那顶大钟足足比一人还高,两三个人才能用手抱得住,大钟实用黄铜铸造而成,重约两千斤,发出崭亮的光芒,再大钟的钟身上,凹凸有致地镌刻着许多古怪地铭文和图形,看起来就像是古代祭祀用的符咒一样,充满了说不出的诡异感觉。
在他身边站着两个人,一个是他的心腹爱将阿虎,还是那副老样子,冷冷酷酷,毕恭毕敬,将那股子彪悍隐藏在体内。
另外一个人只能用一个“横”字来形容。
强横!
绝对的强横!
古铜色的皮肤,充满爆炸力的肌肉,铜铃般的眼睛,凶横的眼神,还有锃亮的光头,光头上面有一个黑色地刺青,一个佛教万字的刺青,纯黑色的刺青。雷坤吸了一口雪茄烟,吐出袅袅青烟后,道:“袁横,你应该有十几年没来香港了吧?”
光头大汉睥睨一笑:“从西藏到香港,再从香港到美国,我就从没想过哪里是我能长久呆得住的地方,虽然我已经够收敛脾气了,但那些该死的条子还是不肯放过我,无论是美国还是加拿大,都在通缉我。”
说话的语气倒像是自己被警方通缉很有面子似地。
“不错!你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么强横,那些条子在你眼里连个屁都不是。我也许真地选对人了,这一次的任务很简单,我只要一颗石头,而你只需负责把交到我地手里,就能拿到五千万美金。”
雷坤用手指敲打了一下大钟宝刀,古朴的大钟发出清悦的嗡鸣。
好强的手劲儿啊。
袁横暗赞一声,咧嘴一笑道:“五千万美金?差不多四亿港币了,你出手可真是大方啊。”
雷坤阴阴一笑:“想要请你鬼武团的袁横出马办事儿,不大方不行啊,因为黑道上的朋友全都知道你袁横是有名的江洋大盗,盗遍五湖四海,无人能奈你何!”
袁横并没有因为雷坤的高帽子而马上接受这个任务,睥睨地看了雷坤一眼,道:“你出的价码是很吸引人,不过还不至于让我率领鬼武团的弟兄们出手,所以我很想知道那是一块什么样的石头,犯得着让你费这么大的力气把我从美国请回来么?”
语气中对雷坤没有丝毫的尊敬之意。
雷坤回过头桀骜地盯着他,脸颊上高耸的颧骨映射出一丝阴影:“你不知道,要比知道的好。”
袁横针锋相对,狂笑道:“哈哈,我真的很好奇而已!”
“好奇的人都很容易死。”
袁横微一握拳,浑身上下劈里啪啦作响,就像炸鞭炮一样:“向来只有我们鬼武团要别人的命,还没听过谁能把我们打趴下。”
旁边阿虎一惊,因为他知道有一种功夫,发功时全身每一个骨节均爆竹般响起,一连串响个不停,那就是号称“一串鞭”的极强硬功。
坤哥请来的这个袁横果然是高手,单是这“一串鞭”功夫就非常人所及。
“你很自傲哦?”“干我们这一行的,不自傲一些不行,揽不住活儿呀。”袁横戏谑道。
雷坤冷冷地盯着他,心说,要不是赤义堂和振东帮的人盯我紧,我又何须请你出手!
足足有两秒钟,这才忽然展颜一笑道:“好,很好,够狂,够横,我可以刚告诉你,我要的那颗石头是---龙星石!”
间!
络腮胡子口吐鲜血,一歪头,晕了过去。
唐风狞笑着,一字一句的说道:“妈地,谁敢和我鸟!”
等楚雪灵打完电话报完警,回头一看,乖乖隆地东,仿佛大屠杀一样,一地地“尸体”事后,赶来的警察把那些摩托党们,装了几大车一起拉回了警局,等到让叶枫华出来作证地时候。叶枫华却说那全是一场误会。
误会?
我靠!
唐风恨不能把这个帅哥鸟明星也用摩托夹成肉饼。
妈的,要不是老子出手相救,你这个光亮帅气的小脸蛋早就被人用刀子给划成了大花脸。还他妈误会?
***熊,你小子睁着眼睛说瞎话,你们些所谓的名人,没他妈一个诚实地。在电影上满嘴假话,下了屏幕,还是假话连篇。
对此楚雪灵倒是十分谅解叶枫华的苦楚。
如果这要追究下去,不说别的。但是一个桃色纠纷,就足够像他这样地天王级大明星喝一壶的了,更别说接下来无休止的官司。
唐风对此的反应是:楚丫头有意卖给这个叶枫华人情,不用说,帅哥人人爱嘛!
娘地。原来女人比男人还要色!
香港有三大社团,分别是“赤义堂”“洪乐社”还有“振东帮。”
赤义堂驻足香港岛,涉足东九龙一带,地盘最大,帮众也是最多,主要做的是走私生意;而振东帮则以新界为自己的地盘,以码头货运生意为主,其势力和洪乐社不分上下;洪乐社的总堂在西九龙一带,主要经营娱乐场所。连带销售一些毒品和葯丸。
在西九龙那里流传着一句话,叫做“西九龙,半边天,洪乐社,早拜年。”意思是说,不管你是混黑道还是白道。只要来到西九龙就必须要给洪乐社地“拜年”“上供”搞好关系。要不然,你就寸步难行。因为洪乐社在这里是---一手遮天!
此刻再洪乐社的总堂里,大佬雷坤一手夹着一根雪茄,一手拿着一张抹布,在擦拭一顶大钟。
一顶好大的大钟。
只见那顶大钟足足比一人还高,两三个人才能用手抱得住,大钟实用黄铜铸造而成,重约两千斤,发出崭亮的光芒,再大钟的钟身上,凹凸有致地镌刻着许多古怪地铭文和图形,看起来就像是古代祭祀用的符咒一样,充满了说不出的诡异感觉。
在他身边站着两个人,一个是他的心腹爱将阿虎,还是那副老样子,冷冷酷酷,毕恭毕敬,将那股子彪悍隐藏在体内。
另外一个人只能用一个“横”字来形容。
强横!
绝对的强横!
古铜色的皮肤,充满爆炸力的肌肉,铜铃般的眼睛,凶横的眼神,还有锃亮的光头,光头上面有一个黑色地刺青,一个佛教万字的刺青,纯黑色的刺青。雷坤吸了一口雪茄烟,吐出袅袅青烟后,道:“袁横,你应该有十几年没来香港了吧?”
光头大汉睥睨一笑:“从西藏到香港,再从香港到美国,我就从没想过哪里是我能长久呆得住的地方,虽然我已经够收敛脾气了,但那些该死的条子还是不肯放过我,无论是美国还是加拿大,都在通缉我。”
说话的语气倒像是自己被警方通缉很有面子似地。
“不错!你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么强横,那些条子在你眼里连个屁都不是。我也许真地选对人了,这一次的任务很简单,我只要一颗石头,而你只需负责把交到我地手里,就能拿到五千万美金。”
雷坤用手指敲打了一下大钟宝刀,古朴的大钟发出清悦的嗡鸣。
好强的手劲儿啊。
袁横暗赞一声,咧嘴一笑道:“五千万美金?差不多四亿港币了,你出手可真是大方啊。”
雷坤阴阴一笑:“想要请你鬼武团的袁横出马办事儿,不大方不行啊,因为黑道上的朋友全都知道你袁横是有名的江洋大盗,盗遍五湖四海,无人能奈你何!”
袁横并没有因为雷坤的高帽子而马上接受这个任务,睥睨地看了雷坤一眼,道:“你出的价码是很吸引人,不过还不至于让我率领鬼武团的弟兄们出手,所以我很想知道那是一块什么样的石头,犯得着让你费这么大的力气把我从美国请回来么?”
语气中对雷坤没有丝毫的尊敬之意。
雷坤回过头桀骜地盯着他,脸颊上高耸的颧骨映射出一丝阴影:“你不知道,要比知道的好。”
袁横针锋相对,狂笑道:“哈哈,我真的很好奇而已!”
“好奇的人都很容易死。”
袁横微一握拳,浑身上下劈里啪啦作响,就像炸鞭炮一样:“向来只有我们鬼武团要别人的命,还没听过谁能把我们打趴下。”
旁边阿虎一惊,因为他知道有一种功夫,发功时全身每一个骨节均爆竹般响起,一连串响个不停,那就是号称“一串鞭”的极强硬功。
坤哥请来的这个袁横果然是高手,单是这“一串鞭”功夫就非常人所及。
“你很自傲哦?”“干我们这一行的,不自傲一些不行,揽不住活儿呀。”袁横戏谑道。
雷坤冷冷地盯着他,心说,要不是赤义堂和振东帮的人盯我紧,我又何须请你出手!
足足有两秒钟,这才忽然展颜一笑道:“好,很好,够狂,够横,我可以刚告诉你,我要的那颗石头是---龙星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