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热小说网 www.qirexs.com,一只狗的生活意见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我天生厚颜,看到万头攒动,从不怯场;应对陌生人,神色自若。要是有人当面赞美我,我亦从容、优雅,一如往昔。只有一件事例外。
“你瞧,仔仔不就是我们家的一份子吗?”
这种无聊的话,我已经听过不知几百遍了,但是每每总教我形不起头来。为什么呢?我怎么会像家里的人?女主人吗?不可能,我们性别不同。我猜,可能在说我像她的“另-半”如果你认为这是恭维的话,拿我这只狗来相比真是有点不伦不类。
从很多方面来看,主人的确挺不赖的。走起路来,威风凛凛犹如王子,更是一个慷慨的人,总是给不少好吃的。然而,不可讳言的是,他近视,脸部无毛,笨手笨脚的,面对兔子时,更呆若木鸡,整天游手好闲——这些,他自己也承认。
走笔自此,你该对我了解不少,因此明白我为何对这比喻不以为然了。
据说,某些人和某些狗在个性上有着相同的缺点,甚至有着一样怪异的动作。几天前,我就见到活生生的例子。主人的朋友老瑞(瑞典人的简称)来访,还带着-只今人讨厌的威尔斯短腿狗,唤作“英格玛”首先,我得光说明一番,免得“瑞典名誉毁损反对联盟”气急败坏地找上我。说来,我对瑞典人没有成见,大抵认为他们相当亲切,而且他们的拿手好菜——那高不见顶的三明治总让我垂涎三尺。
然而,这个老瑞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怪物,只是尺寸小了一点——好斗成性、蛮横专制、自以为是、吵嚷不休,而且目中无人。他的腿奇短无比,走起路来却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敏感的读者,或许你已注意到这些形象词,从“好斗成性”到“趾高气扬”恰巧皆可加在这只短腿狗身上。哎,一只狗长成这副德性,可说是上帝的一大败笔。瞧,这会儿真不知是狗如其主,还是主如其狗?这个老瑞和英格玛一同尖叫、跳上跳下,蔚为世界一大奇观。主人想必也有同感。正当他一手拿伏特加、一手握着狗饼干来款待来客时,竟然迷惑了起来,不知该把哪一样给哪一位?
不过,这不是本章的主题。我所说的,必定让诸位大吃一惊。你们可能以为,就地表上的同类而言,吾等狗族大都相当讨厌。这点我不否认。他们老是碍手碍脚的,还喜欢乱咬人家。但是,也有例外。近日,我发觉自己愈来愈魂不守舍,老是想起邻家那娇羞可人的小宝贝。
自从上次邂逅,好几个星期以来,我一有机会就溜去看她,为早先的问题寻求解决之道。真爱的道路总是坎坷难行,但我深信凭借着一番巧思,最后必能化险为夷。
身经百战的将军和经验老练的窃贼都会告诉你,成功之钥在于中先的勘察。因此,我不知花了多久的时间藏身在农舍上方草丛中仔细观看,等待最好的时机。
这里的生活十分规律。每天早上农舍的女主人总带着我爱慕的“芬芬”(如果我没听错的话),像是大家闺秀般,在田野中漫步,之后,再把她系在后门。有一天,我想有点突破,于是就从草丛发出一长声极尽缠绵的呼唤。芬芬竖起耳朵,她似乎朝着我这个方向,给我一个-长吻。我才刚滑下斜坡,门嘎然开启,农舍男主人赫然出现,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挥舞着菜刀,对我咆哮。
每每,就在我现身向芬芬示爱时,这个老怪物总会从厨房冲出,客串一幕“棒打鸳鸯”然而,我之所以会心灰意冷,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个事件。
约是饮一杯饭前酒的时分,农舍男主人结束了一天的劳累之后,捧着一杯酒,坐在树荫下。偶尔,他会将芬芬松绑,让她自由一下。于是双双在夕阳余辉中沉思。令人大惑不解的是,芬芬明明可以投入我的怀抱,却选择窝在那个老怪物的脚下。女性的行为真是像谜一样,前一刻还跟你如胶似漆,下一刻却冷若冰霜。这可是我的经验之谈。据说,她们这种难以捉摸的行为和月亮有关。
这会儿从后门出现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母鸡学院”的罗索教授。他还带着一只狗。瞧这狗的长相,我想他的远祖必是鼠辈——肥肥、胖胖、四脚短小、吻部狭窄,看了教人退避三舍。我想,你该在狂犬病的防治海报上看过它们。显然,芬芬和这只小肥狗交情匪浅。那两个男人开始把酒言欢,芬芬就和它——就叫它小肥吧,在草丛间玩耍、嬉戏。这幅景象对我来说,有如晴天霹雷,然而更惨不忍睹的还在后头呢。
那两个男人大口喝着浓稠得有如咳嗽药水的酒,聊得口沫横流,因此没注意到我就在一旁观看。芬芬这时的表现,就像是个迫不急待的荡妇,把她的情郎拉到房子的-侧——猛然冲向他、在他身子上、跳上跳下、四脚朝天地滚来滚去,然后仓皇离去。这分明是吊人胃口、欲擒放纵的姿态,真是恶心。不如抓着这奸夫的颈背,强行把它拖走算了。
这一幕真教我恨得牙痒痒的,然而我知道接下来发生的,将犹如一部精彩的恐怖片,尽管害怕,还是目不转睛地往下看。
高雅拘谨的我,对于下面发生的一切,实在说不出口。我只能形容,芬芬和小肥在蔷薇花丛中“如胶似漆”“为所欲为”后,回到主人的脚边时,那一本正经的模样,犹如打了一回激烈的槌球赛而已。
我带着破碎的美梦和一颗桔搞的心,柔肠寸断地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还好,我运气不错,在途中发现那只拉布拉多大埋藏起来的骨头,这一天不算虚度了。即使如此,情感的挫折仍在,也证实了我对短腿狗的观念——色欲薰心,雌雄皆同。
自此,我那张梦中情人的名单,已没叫芬芬的狗。“天涯何处无芳草”也许星期天早晨我遇见的那两只哈巴宾狗姊妹,才是我理想的伴侣。说不定,我还可以享受“齐人之福”呢。我保证,绝不会有大小眼之分。
直到秋天,我才想起芬芬——我心... -->>
我天生厚颜,看到万头攒动,从不怯场;应对陌生人,神色自若。要是有人当面赞美我,我亦从容、优雅,一如往昔。只有一件事例外。
“你瞧,仔仔不就是我们家的一份子吗?”
这种无聊的话,我已经听过不知几百遍了,但是每每总教我形不起头来。为什么呢?我怎么会像家里的人?女主人吗?不可能,我们性别不同。我猜,可能在说我像她的“另-半”如果你认为这是恭维的话,拿我这只狗来相比真是有点不伦不类。
从很多方面来看,主人的确挺不赖的。走起路来,威风凛凛犹如王子,更是一个慷慨的人,总是给不少好吃的。然而,不可讳言的是,他近视,脸部无毛,笨手笨脚的,面对兔子时,更呆若木鸡,整天游手好闲——这些,他自己也承认。
走笔自此,你该对我了解不少,因此明白我为何对这比喻不以为然了。
据说,某些人和某些狗在个性上有着相同的缺点,甚至有着一样怪异的动作。几天前,我就见到活生生的例子。主人的朋友老瑞(瑞典人的简称)来访,还带着-只今人讨厌的威尔斯短腿狗,唤作“英格玛”首先,我得光说明一番,免得“瑞典名誉毁损反对联盟”气急败坏地找上我。说来,我对瑞典人没有成见,大抵认为他们相当亲切,而且他们的拿手好菜——那高不见顶的三明治总让我垂涎三尺。
然而,这个老瑞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怪物,只是尺寸小了一点——好斗成性、蛮横专制、自以为是、吵嚷不休,而且目中无人。他的腿奇短无比,走起路来却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敏感的读者,或许你已注意到这些形象词,从“好斗成性”到“趾高气扬”恰巧皆可加在这只短腿狗身上。哎,一只狗长成这副德性,可说是上帝的一大败笔。瞧,这会儿真不知是狗如其主,还是主如其狗?这个老瑞和英格玛一同尖叫、跳上跳下,蔚为世界一大奇观。主人想必也有同感。正当他一手拿伏特加、一手握着狗饼干来款待来客时,竟然迷惑了起来,不知该把哪一样给哪一位?
不过,这不是本章的主题。我所说的,必定让诸位大吃一惊。你们可能以为,就地表上的同类而言,吾等狗族大都相当讨厌。这点我不否认。他们老是碍手碍脚的,还喜欢乱咬人家。但是,也有例外。近日,我发觉自己愈来愈魂不守舍,老是想起邻家那娇羞可人的小宝贝。
自从上次邂逅,好几个星期以来,我一有机会就溜去看她,为早先的问题寻求解决之道。真爱的道路总是坎坷难行,但我深信凭借着一番巧思,最后必能化险为夷。
身经百战的将军和经验老练的窃贼都会告诉你,成功之钥在于中先的勘察。因此,我不知花了多久的时间藏身在农舍上方草丛中仔细观看,等待最好的时机。
这里的生活十分规律。每天早上农舍的女主人总带着我爱慕的“芬芬”(如果我没听错的话),像是大家闺秀般,在田野中漫步,之后,再把她系在后门。有一天,我想有点突破,于是就从草丛发出一长声极尽缠绵的呼唤。芬芬竖起耳朵,她似乎朝着我这个方向,给我一个-长吻。我才刚滑下斜坡,门嘎然开启,农舍男主人赫然出现,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挥舞着菜刀,对我咆哮。
每每,就在我现身向芬芬示爱时,这个老怪物总会从厨房冲出,客串一幕“棒打鸳鸯”然而,我之所以会心灰意冷,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个事件。
约是饮一杯饭前酒的时分,农舍男主人结束了一天的劳累之后,捧着一杯酒,坐在树荫下。偶尔,他会将芬芬松绑,让她自由一下。于是双双在夕阳余辉中沉思。令人大惑不解的是,芬芬明明可以投入我的怀抱,却选择窝在那个老怪物的脚下。女性的行为真是像谜一样,前一刻还跟你如胶似漆,下一刻却冷若冰霜。这可是我的经验之谈。据说,她们这种难以捉摸的行为和月亮有关。
这会儿从后门出现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母鸡学院”的罗索教授。他还带着一只狗。瞧这狗的长相,我想他的远祖必是鼠辈——肥肥、胖胖、四脚短小、吻部狭窄,看了教人退避三舍。我想,你该在狂犬病的防治海报上看过它们。显然,芬芬和这只小肥狗交情匪浅。那两个男人开始把酒言欢,芬芬就和它——就叫它小肥吧,在草丛间玩耍、嬉戏。这幅景象对我来说,有如晴天霹雷,然而更惨不忍睹的还在后头呢。
那两个男人大口喝着浓稠得有如咳嗽药水的酒,聊得口沫横流,因此没注意到我就在一旁观看。芬芬这时的表现,就像是个迫不急待的荡妇,把她的情郎拉到房子的-侧——猛然冲向他、在他身子上、跳上跳下、四脚朝天地滚来滚去,然后仓皇离去。这分明是吊人胃口、欲擒放纵的姿态,真是恶心。不如抓着这奸夫的颈背,强行把它拖走算了。
这一幕真教我恨得牙痒痒的,然而我知道接下来发生的,将犹如一部精彩的恐怖片,尽管害怕,还是目不转睛地往下看。
高雅拘谨的我,对于下面发生的一切,实在说不出口。我只能形容,芬芬和小肥在蔷薇花丛中“如胶似漆”“为所欲为”后,回到主人的脚边时,那一本正经的模样,犹如打了一回激烈的槌球赛而已。
我带着破碎的美梦和一颗桔搞的心,柔肠寸断地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还好,我运气不错,在途中发现那只拉布拉多大埋藏起来的骨头,这一天不算虚度了。即使如此,情感的挫折仍在,也证实了我对短腿狗的观念——色欲薰心,雌雄皆同。
自此,我那张梦中情人的名单,已没叫芬芬的狗。“天涯何处无芳草”也许星期天早晨我遇见的那两只哈巴宾狗姊妹,才是我理想的伴侣。说不定,我还可以享受“齐人之福”呢。我保证,绝不会有大小眼之分。
直到秋天,我才想起芬芬——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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