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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说过的话,天歌的微笑,天歌打篮球时的样子原来,打篮球是一种让我想起天歌的方式。
今晚大家打得很尽兴,玩得很开心。而我默默对自己说:以后想天歌了,就来打篮球。
一转眼,进入大学一个半月了,而我几乎把大学里该玩的地方都玩过了,该吃的也吃过了,只是该学的什么也没学。我此刻只有一种感觉:我进错大学了。因为所学的东西都是我最讨厌的,最不擅长的。苍天挺会弄人的,我最讨厌南京,于是我到南京来上大学;我最讨厌化学,于是我跑到大学里来学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还有以后的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看到化学那两个字,我就恐惧。我选择得还真是绝,绝得让我想哭;当我抬起头,照照镜子,眼角不湿润,眼眶里没有一丝盘旋的泪珠,原来我欲哭无泪。当初要不是高一高二玩得比较疯、比较彻底,我也不会觉得内心愧疚从而遵从父母的意愿,当什么理工科人才,进大学读理科。我当时该反抗的,至少该表达一下反对;但此时此刻说什么都太迟了。
今天太阳挺温暖,只是我还是感觉有些寒冷。中午,揽月发来短信:“大学里的生活像是月球上的失重,常常有出轨的不安,我原本便不及你的自持,总是狂喜大悲。大学却非旧日所想,你过得怎样?”
揽月,那个陪我在阳台上数星星的女孩。高一的时候,傻傻的我俩最喜欢在温柔的夜晚在阳台上看着星星谈理想,谈过去、现在和未来,谈快乐的和悲伤的事;我俩彼此见到对方,心里话就会有种涌出的冲动,仿佛我们上辈子就是好朋友一般。揽月很有理想抱负,写文章很美,在我心中,她是个女诗人;而且她学习很棒,比我好,也比我学得认真。
揽月发来这样一段文字,不知我该喜还是该悲。喜的是失去联系的她终于联系上了,悲的是她,有抱负的她怎会有这般悲伤的感慨。于是我告诉她我的近况,把自己伪装得很快乐。
她又发来一条:“学校的樱花欲逝,在这扰人的今朝,心倦了,人懒了,真怕自己会沉沦,逼迫自己在图书馆呆到闭馆,竟像抽血一样痛苦!真怀念往日简单如一的生活。”我的心抽搐了一下,没想到她也会这样,像我一样。但我是不会告诉她我也沉沦的,因为我不想她担心,不想她悲伤自己的同时又替我悲伤,我能做的只是说一些鼓励的话语。
今晚只有少数的星星在闪烁着。南京的夜空太浑浊,自从来到南京后,很少能看到繁星,最多只能算是孤星。站在阳台上,我在想:揽月现在是否和我一样在阳台上看星星呢?她还记得当初阳台上的畅谈吗?还记得她的雄伟抱负吗?今夜,我预感我要失眠,于是我戴上耳机,收听广播,进入“原来你也在这里”节目。渐渐地,广播里的声音模糊了,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睁开眼睛天就亮了。
今天是高数课,被我们亲昵地称之为“荣荣”的高数老师正激情荡漾地吹着他的那句口头禅“把你们的眼睛打打亮”我的心里已笑得快断气了,眼睛又不是灯泡,怎么打亮呢?同时我的眼球不经意地瞄到一个不该看到的场景。我前排也就是第一排有一中国籍男子正在大肆地抠着鼻孔,手指在鼻孔里不停地旋转、挖掘,似乎想从鼻孔里挖出黄金似的。几分钟后,剩下他的鼻尖在空气中透着红色;手指回荡在空气中,表演着“弹指神功”他以后就成了我们专业出名的“三聚头”之一,他就是严文。有着比别人都文静的名字,为人却他不修边幅,头发的颜色和灰尘近似相同,头发卷得像方便面,灰色的方便面。他还是那种一天到晚泡在自习室的“乖学生”学习刻苦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不知为什么,学习太认真的男生总让我觉得恐怖。我觉得既会玩又会学的男生才像个男生。看到严文在大庭广众下做如此不雅观的动作,我有些反胃,提了提神,继续听课。
课后,班会隆重进行,这次是商讨攀登紫金山的事,紫金山将成为我来到南京后的第一个旅游景点。开完班会,便和石岚奔向食堂;走在林荫道上,阿东突然发来搞笑短信,不禁让我再度沉陷在高一的岁月中。阿东那时坐我后排,他是那种个性很随和的男生。
某天,我发现他的指甲居然留得比女生还长,跟皇太后似的。于是,我就苦口婆心地劝他剪了,我对他说“你就把指甲剪掉吧,指甲里有很多细菌的,况且男生留那么长的指甲干嘛,搞得像东方不败一样。”听完这话,我发现随和的他瞬时脸都绿了。然后就尴尬地一笑而过,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了,我习惯了。”我立马把头转向前方,在心里唉声叹气:这孩子咋就这么倔呢?当一节课过后,我第二次把头转向后方时,我惊喜地发现:阿东正低着头拿着指甲剪在剪指甲。我嬉皮笑脸地拍着他的桌子:“你终于觉悟啦!”他被吓了一跳,仿佛如梦初醒,然后无奈地笑了笑:“不是啦,刚才帮你捡掉地上的本子,结果不小心折断了”说完继续低下头剪。我心里快笑得窒息了,立马一本正经地装着长辈的口气安慰他:“哎,节哀顺变,这是上天的安排,上天是为你好!”他低着头点了点头。我估计着他剪得快心痛死了,毕竟这指甲留了好久才长这么长!
还有一次,大约是冬季的清晨,英语早读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我们也正读得激烈得像放炮般,就差掉鸡皮疙瘩了。突然,英语老师潘sir像幽灵般瞬间出现在教室门口。透过厚厚的如酒瓶底搬的镜片,他扫射了教室的每个角落,不认真读英语的学生就会被他射中。猛地,他的眼球停止了转动,一脸的严肃。我连忙低下头一面装作读书一面用余光瞟着他,感觉他正朝我这个方向走来。我慌神了,接着读。哪知他穿越我,在我的后面也就是阿东的旁边止住了脚步。好奇心促使我停止了读书,而是往后一仰,我听到潘sir冰冷的声音:“***,你觉不觉得你今天穿得很臃肿啊?”然后转身就走了,消失在教室门口。从他出现到消失,不到2分钟,不愧是幽灵,留下一句话就飘走了。我转过头,看到阿东一脸尴尬的笑,然后冒出两个字“郁闷”我仔细打量了番阿东,的确,他今天穿的羽绒服太大了,穿着像气球,用潘sir话说,就是“臃肿”看他那样,我扑嗤笑出声来,嘴里却安慰着他:“老师真奇怪,你穿成这样跟他有什么关系啊?”阿东又保持沉默。看他那样,挺难受的,穿件衣服也要被老师指点,哎,这什么世道啊。
深陷在过去一会儿,我便回到了现实,因为到食堂了。
食堂的菜在两个月之内几乎就被我们吃遍了,从一食到四食再到风味小吃,再到八百米小吃一条街哪个食堂有什么菜,每个食堂的主打菜(最好的菜)是什么,我们一清二楚。南京的确是个大杂烩的地方,各地的各式菜应有尽有,虽然没有当地的菜地道。可惜的是,在这么多菜中,唯独没有家乡的海鲜。记得在高考后的聚会上,班主任徐sir曾意味深长地对我们说:“去了外地读书,好是好,只是外地没有自己家乡吃得好,因为没有海鲜。”想念家乡的海鲜了:文蛤、泥螺,还有各种蟹、鱼、虾还好,我并不是特别痴迷于海鲜,不然不知该怎么活;我有些担心那些喜欢吃海鲜的同学,他们还活着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只是苟且地活着,忍受着极其巨大的痛苦——吃不到自己的favourite ;在我看来,这是生不如死的。我想象着:他们回到家肯定是狼吞虎咽地一解口馋之苦。
石岚和我径直走向一食的二楼。最近迷上此处的一道菜——冬瓜排骨汤。喝着冬瓜排骨汤能让我品味到妈妈的味道,因为我以前就很喜欢冬瓜排骨汤,妈妈经常煮这个汤给我喝,而且味道棒极了,人间极品。虽然食堂煮的味道和妈妈煮的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我还是喜欢这道菜,因为汤里有妈妈的味道。我已经连续一个星期一直喝着这汤了;除了早餐,这汤是我午餐和晚餐的必选菜。这不,我又冲着冬瓜排骨汤来一食二楼了。
今天二楼的人爆多,史无前例,因为今天献血的人都在这里吃免费午餐。不,不是免费,是他们用鲜血换来的。说到献血,我觉得每个善良的人都应该做的。一来把自己的坏血排出去,二来证明自己的善良,顺便净化下灵魂,用天歌的话来说就是“给自己一个上天堂的机会”
排队时遇到了班上的几个男生。排了好久,仿佛几个世纪那么漫长,我已处于崩溃的边缘。范雨一脸无奈地说:“睡觉是我的人生第一大事,吃饭是我的人生第二大事,我不能让我的第二大事影响我的第一大事,所以我决定回宿舍睡觉了。”本以为他说完此话会潇洒地拂袖而去,可现实与想象是有距离的,他还是无奈地等待着去做他的人生第二大事。在睡觉和吃饭的观点上,我举双手双脚赞同他。吃是世界上除睡觉外的第二大享受,也是我的人生第二大事。
吃完饭,习惯性地来了一句:“哇,好饱啊,好幸福啊!”这句话是受宿舍另外一位姐妹——小童的影响。她经常会在饭后说这句话,耳濡目染,我也学会了这句,自学能力还挺强。不过,在饭后说完这句话,本来舒畅的心情会锦上添花,真的很幸福。其实幸福离我们很近,只差一个心的距离,只要你及时感受,善于发现。
吃完饭出来,看到一群人围着一个公告栏,于是我俩跑去凑凑热闹。原来是有免费韩剧看——爱在哈佛。我们对韩剧都没啥兴趣,于是掉头就走。回到宿舍,我偶然提到此事,老大突然狂笑,然后大吼一声“很好看的”原来老大在歌迷大世界里看过此片的简介,说反响不错。我有点心动,既然这么悠闲就去看吧。
下午在路上又与徐熙然正面相迎。徐熙然是个很豪爽的哈尔滨女子,我脑海中的东北人的性格在她身上尽情闪烁。我很欣赏并打心底喜欢这样的女孩,爽快,乐观,与她相处很愉快,像清风拂过面颊一样舒服。相处不久后,和她混熟了,就亲切地称她为“小熙”之前已和她挥霍过半个下午看了两场电影:泰坦尼克号、西雅图未眠夜,两部经典的爱情片。看完后我还意兴阑珊地对她说:“小熙,那个jack太懂爱了,明知道那块木板是能解救自己生命的,可他却把那块唯一的漂浮木板给了rose;虽然他在冰冷的水里冷得发抖,可还是振作着给rose温暖,让她不要害怕,劝她好好活下去。”小熙拼命地点着头。她不知道:看到那个场景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了,虽然之前已看过两遍了。
和小熙侃了一会,我还没来得及说看韩剧的事,她便先提了:“这周有爱在哈佛,据说不错,反正免费,我们一起去看吧。”我答应得超级爽快。在看电影方面,我一向爽快;要是让我去上自习,我肯定会拖拖拉拉、婆婆妈妈。说实话,进大学快两个月了,日子不要太悠闲,我都快忘了在教室上晚自习是啥感觉了。是像揽月说的那样“像抽血一样痛苦”吗?想到这,我有个叫心的地方在隐隐作痛。止痛的最好方法便是不去想,所以我便刻意克制自己去想。
到周末了,小熙便和我一块去看爱在哈佛,地点在体育馆。因为去时已晚,我们先是小步快趋,然后就是快跑,横冲直撞的。我们到时,第一集已放了一半;仔细一瞧,发现这个地方是一个接近密封的小房间,里面大约只有20个人。屏幕在黑暗中闪烁着,我俩也平静地看着,兴奋地吃着。我感觉像电视里的一个场景:联邦调查局要缉拿国际犯罪团伙,于是召开秘密会议,好像就是在这样的房间里商讨对策的。想到这里,我的血液开始沸腾,越看越有劲,越吃越使劲,边看边笑,还把薯片咬得清脆响亮。6集爱在哈佛很快就结束了,比想象得还要快。时间就这样被我们享受掉了。明天继续播放,只是明天除了要带人过来外,还要带2元过来,作为门票费用。我当时差点晕倒,我早该想到的,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这群人还真是有生意头脑,抓住人“有始有终”的特点。结局是在以后连续的几个晚上,我们心甘情愿地花了几个2元来继续我们的“终点”——把爱在哈佛看完。这篇韩剧前面挺搞笑的,后面就有点悲了,讲述的是两个韩国人在哈佛相遇了,相识了,相爱了它让我对韩剧改观了。之前看过唯一的一部韩剧是夏娃的诱惑,又名爱上女主播,其中也有一段是两个韩国人在剑桥相遇、相识;他们回到韩国后继续相识,最后相爱。老大特别喜欢这部韩剧,她已不下十遍激情描述过她对这部韩剧的喜爱,对男主角张东健的喜爱,当时我在心里嘀咕着:原来老大也有发花痴的时候。我也觉得这部韩剧挺值得一看。最喜欢男女主角在剑桥度过那段美好的时光:撞车、在花园里的长椅上读英语还有偷吃、餐馆、泛舟每个情节在我脑海里都完整清晰地储存着。人真的很奇怪,在异国他乡可以邂逅,可以相互依靠,然后产生感情;可当真的感情来到时,不可避免的伤痛也伴随着一起到来了,结局是在一起或是另一段感情,或死亡。
挥霍了几个晚上和几个2元把爱在哈佛看完了,可我一点也不心疼挥霍掉的时间和金钱。看电影或者说是看电视的时候,我很愉快,也没有感觉到时光的流逝。然后,我就去电子阅览室上网了,碰到一些老同学,于是开始聊天。到了大学后,很奇怪,我莫名地和一些人亲近了,也莫名地和一些人疏远了。
因为有了朋友,生命才不会了无生趣,我也不再寂寞。学生时代的岁月就像一只玻璃杯,单纯透明,充满阳光。
曾经说过的话,天歌的微笑,天歌打篮球时的样子原来,打篮球是一种让我想起天歌的方式。
今晚大家打得很尽兴,玩得很开心。而我默默对自己说:以后想天歌了,就来打篮球。
一转眼,进入大学一个半月了,而我几乎把大学里该玩的地方都玩过了,该吃的也吃过了,只是该学的什么也没学。我此刻只有一种感觉:我进错大学了。因为所学的东西都是我最讨厌的,最不擅长的。苍天挺会弄人的,我最讨厌南京,于是我到南京来上大学;我最讨厌化学,于是我跑到大学里来学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还有以后的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看到化学那两个字,我就恐惧。我选择得还真是绝,绝得让我想哭;当我抬起头,照照镜子,眼角不湿润,眼眶里没有一丝盘旋的泪珠,原来我欲哭无泪。当初要不是高一高二玩得比较疯、比较彻底,我也不会觉得内心愧疚从而遵从父母的意愿,当什么理工科人才,进大学读理科。我当时该反抗的,至少该表达一下反对;但此时此刻说什么都太迟了。
今天太阳挺温暖,只是我还是感觉有些寒冷。中午,揽月发来短信:“大学里的生活像是月球上的失重,常常有出轨的不安,我原本便不及你的自持,总是狂喜大悲。大学却非旧日所想,你过得怎样?”
揽月,那个陪我在阳台上数星星的女孩。高一的时候,傻傻的我俩最喜欢在温柔的夜晚在阳台上看着星星谈理想,谈过去、现在和未来,谈快乐的和悲伤的事;我俩彼此见到对方,心里话就会有种涌出的冲动,仿佛我们上辈子就是好朋友一般。揽月很有理想抱负,写文章很美,在我心中,她是个女诗人;而且她学习很棒,比我好,也比我学得认真。
揽月发来这样一段文字,不知我该喜还是该悲。喜的是失去联系的她终于联系上了,悲的是她,有抱负的她怎会有这般悲伤的感慨。于是我告诉她我的近况,把自己伪装得很快乐。
她又发来一条:“学校的樱花欲逝,在这扰人的今朝,心倦了,人懒了,真怕自己会沉沦,逼迫自己在图书馆呆到闭馆,竟像抽血一样痛苦!真怀念往日简单如一的生活。”我的心抽搐了一下,没想到她也会这样,像我一样。但我是不会告诉她我也沉沦的,因为我不想她担心,不想她悲伤自己的同时又替我悲伤,我能做的只是说一些鼓励的话语。
今晚只有少数的星星在闪烁着。南京的夜空太浑浊,自从来到南京后,很少能看到繁星,最多只能算是孤星。站在阳台上,我在想:揽月现在是否和我一样在阳台上看星星呢?她还记得当初阳台上的畅谈吗?还记得她的雄伟抱负吗?今夜,我预感我要失眠,于是我戴上耳机,收听广播,进入“原来你也在这里”节目。渐渐地,广播里的声音模糊了,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睁开眼睛天就亮了。
今天是高数课,被我们亲昵地称之为“荣荣”的高数老师正激情荡漾地吹着他的那句口头禅“把你们的眼睛打打亮”我的心里已笑得快断气了,眼睛又不是灯泡,怎么打亮呢?同时我的眼球不经意地瞄到一个不该看到的场景。我前排也就是第一排有一中国籍男子正在大肆地抠着鼻孔,手指在鼻孔里不停地旋转、挖掘,似乎想从鼻孔里挖出黄金似的。几分钟后,剩下他的鼻尖在空气中透着红色;手指回荡在空气中,表演着“弹指神功”他以后就成了我们专业出名的“三聚头”之一,他就是严文。有着比别人都文静的名字,为人却他不修边幅,头发的颜色和灰尘近似相同,头发卷得像方便面,灰色的方便面。他还是那种一天到晚泡在自习室的“乖学生”学习刻苦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不知为什么,学习太认真的男生总让我觉得恐怖。我觉得既会玩又会学的男生才像个男生。看到严文在大庭广众下做如此不雅观的动作,我有些反胃,提了提神,继续听课。
课后,班会隆重进行,这次是商讨攀登紫金山的事,紫金山将成为我来到南京后的第一个旅游景点。开完班会,便和石岚奔向食堂;走在林荫道上,阿东突然发来搞笑短信,不禁让我再度沉陷在高一的岁月中。阿东那时坐我后排,他是那种个性很随和的男生。
某天,我发现他的指甲居然留得比女生还长,跟皇太后似的。于是,我就苦口婆心地劝他剪了,我对他说“你就把指甲剪掉吧,指甲里有很多细菌的,况且男生留那么长的指甲干嘛,搞得像东方不败一样。”听完这话,我发现随和的他瞬时脸都绿了。然后就尴尬地一笑而过,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了,我习惯了。”我立马把头转向前方,在心里唉声叹气:这孩子咋就这么倔呢?当一节课过后,我第二次把头转向后方时,我惊喜地发现:阿东正低着头拿着指甲剪在剪指甲。我嬉皮笑脸地拍着他的桌子:“你终于觉悟啦!”他被吓了一跳,仿佛如梦初醒,然后无奈地笑了笑:“不是啦,刚才帮你捡掉地上的本子,结果不小心折断了”说完继续低下头剪。我心里快笑得窒息了,立马一本正经地装着长辈的口气安慰他:“哎,节哀顺变,这是上天的安排,上天是为你好!”他低着头点了点头。我估计着他剪得快心痛死了,毕竟这指甲留了好久才长这么长!
还有一次,大约是冬季的清晨,英语早读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我们也正读得激烈得像放炮般,就差掉鸡皮疙瘩了。突然,英语老师潘sir像幽灵般瞬间出现在教室门口。透过厚厚的如酒瓶底搬的镜片,他扫射了教室的每个角落,不认真读英语的学生就会被他射中。猛地,他的眼球停止了转动,一脸的严肃。我连忙低下头一面装作读书一面用余光瞟着他,感觉他正朝我这个方向走来。我慌神了,接着读。哪知他穿越我,在我的后面也就是阿东的旁边止住了脚步。好奇心促使我停止了读书,而是往后一仰,我听到潘sir冰冷的声音:“***,你觉不觉得你今天穿得很臃肿啊?”然后转身就走了,消失在教室门口。从他出现到消失,不到2分钟,不愧是幽灵,留下一句话就飘走了。我转过头,看到阿东一脸尴尬的笑,然后冒出两个字“郁闷”我仔细打量了番阿东,的确,他今天穿的羽绒服太大了,穿着像气球,用潘sir话说,就是“臃肿”看他那样,我扑嗤笑出声来,嘴里却安慰着他:“老师真奇怪,你穿成这样跟他有什么关系啊?”阿东又保持沉默。看他那样,挺难受的,穿件衣服也要被老师指点,哎,这什么世道啊。
深陷在过去一会儿,我便回到了现实,因为到食堂了。
食堂的菜在两个月之内几乎就被我们吃遍了,从一食到四食再到风味小吃,再到八百米小吃一条街哪个食堂有什么菜,每个食堂的主打菜(最好的菜)是什么,我们一清二楚。南京的确是个大杂烩的地方,各地的各式菜应有尽有,虽然没有当地的菜地道。可惜的是,在这么多菜中,唯独没有家乡的海鲜。记得在高考后的聚会上,班主任徐sir曾意味深长地对我们说:“去了外地读书,好是好,只是外地没有自己家乡吃得好,因为没有海鲜。”想念家乡的海鲜了:文蛤、泥螺,还有各种蟹、鱼、虾还好,我并不是特别痴迷于海鲜,不然不知该怎么活;我有些担心那些喜欢吃海鲜的同学,他们还活着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只是苟且地活着,忍受着极其巨大的痛苦——吃不到自己的favourite ;在我看来,这是生不如死的。我想象着:他们回到家肯定是狼吞虎咽地一解口馋之苦。
石岚和我径直走向一食的二楼。最近迷上此处的一道菜——冬瓜排骨汤。喝着冬瓜排骨汤能让我品味到妈妈的味道,因为我以前就很喜欢冬瓜排骨汤,妈妈经常煮这个汤给我喝,而且味道棒极了,人间极品。虽然食堂煮的味道和妈妈煮的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我还是喜欢这道菜,因为汤里有妈妈的味道。我已经连续一个星期一直喝着这汤了;除了早餐,这汤是我午餐和晚餐的必选菜。这不,我又冲着冬瓜排骨汤来一食二楼了。
今天二楼的人爆多,史无前例,因为今天献血的人都在这里吃免费午餐。不,不是免费,是他们用鲜血换来的。说到献血,我觉得每个善良的人都应该做的。一来把自己的坏血排出去,二来证明自己的善良,顺便净化下灵魂,用天歌的话来说就是“给自己一个上天堂的机会”
排队时遇到了班上的几个男生。排了好久,仿佛几个世纪那么漫长,我已处于崩溃的边缘。范雨一脸无奈地说:“睡觉是我的人生第一大事,吃饭是我的人生第二大事,我不能让我的第二大事影响我的第一大事,所以我决定回宿舍睡觉了。”本以为他说完此话会潇洒地拂袖而去,可现实与想象是有距离的,他还是无奈地等待着去做他的人生第二大事。在睡觉和吃饭的观点上,我举双手双脚赞同他。吃是世界上除睡觉外的第二大享受,也是我的人生第二大事。
吃完饭,习惯性地来了一句:“哇,好饱啊,好幸福啊!”这句话是受宿舍另外一位姐妹——小童的影响。她经常会在饭后说这句话,耳濡目染,我也学会了这句,自学能力还挺强。不过,在饭后说完这句话,本来舒畅的心情会锦上添花,真的很幸福。其实幸福离我们很近,只差一个心的距离,只要你及时感受,善于发现。
吃完饭出来,看到一群人围着一个公告栏,于是我俩跑去凑凑热闹。原来是有免费韩剧看——爱在哈佛。我们对韩剧都没啥兴趣,于是掉头就走。回到宿舍,我偶然提到此事,老大突然狂笑,然后大吼一声“很好看的”原来老大在歌迷大世界里看过此片的简介,说反响不错。我有点心动,既然这么悠闲就去看吧。
下午在路上又与徐熙然正面相迎。徐熙然是个很豪爽的哈尔滨女子,我脑海中的东北人的性格在她身上尽情闪烁。我很欣赏并打心底喜欢这样的女孩,爽快,乐观,与她相处很愉快,像清风拂过面颊一样舒服。相处不久后,和她混熟了,就亲切地称她为“小熙”之前已和她挥霍过半个下午看了两场电影:泰坦尼克号、西雅图未眠夜,两部经典的爱情片。看完后我还意兴阑珊地对她说:“小熙,那个jack太懂爱了,明知道那块木板是能解救自己生命的,可他却把那块唯一的漂浮木板给了rose;虽然他在冰冷的水里冷得发抖,可还是振作着给rose温暖,让她不要害怕,劝她好好活下去。”小熙拼命地点着头。她不知道:看到那个场景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了,虽然之前已看过两遍了。
和小熙侃了一会,我还没来得及说看韩剧的事,她便先提了:“这周有爱在哈佛,据说不错,反正免费,我们一起去看吧。”我答应得超级爽快。在看电影方面,我一向爽快;要是让我去上自习,我肯定会拖拖拉拉、婆婆妈妈。说实话,进大学快两个月了,日子不要太悠闲,我都快忘了在教室上晚自习是啥感觉了。是像揽月说的那样“像抽血一样痛苦”吗?想到这,我有个叫心的地方在隐隐作痛。止痛的最好方法便是不去想,所以我便刻意克制自己去想。
到周末了,小熙便和我一块去看爱在哈佛,地点在体育馆。因为去时已晚,我们先是小步快趋,然后就是快跑,横冲直撞的。我们到时,第一集已放了一半;仔细一瞧,发现这个地方是一个接近密封的小房间,里面大约只有20个人。屏幕在黑暗中闪烁着,我俩也平静地看着,兴奋地吃着。我感觉像电视里的一个场景:联邦调查局要缉拿国际犯罪团伙,于是召开秘密会议,好像就是在这样的房间里商讨对策的。想到这里,我的血液开始沸腾,越看越有劲,越吃越使劲,边看边笑,还把薯片咬得清脆响亮。6集爱在哈佛很快就结束了,比想象得还要快。时间就这样被我们享受掉了。明天继续播放,只是明天除了要带人过来外,还要带2元过来,作为门票费用。我当时差点晕倒,我早该想到的,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这群人还真是有生意头脑,抓住人“有始有终”的特点。结局是在以后连续的几个晚上,我们心甘情愿地花了几个2元来继续我们的“终点”——把爱在哈佛看完。这篇韩剧前面挺搞笑的,后面就有点悲了,讲述的是两个韩国人在哈佛相遇了,相识了,相爱了它让我对韩剧改观了。之前看过唯一的一部韩剧是夏娃的诱惑,又名爱上女主播,其中也有一段是两个韩国人在剑桥相遇、相识;他们回到韩国后继续相识,最后相爱。老大特别喜欢这部韩剧,她已不下十遍激情描述过她对这部韩剧的喜爱,对男主角张东健的喜爱,当时我在心里嘀咕着:原来老大也有发花痴的时候。我也觉得这部韩剧挺值得一看。最喜欢男女主角在剑桥度过那段美好的时光:撞车、在花园里的长椅上读英语还有偷吃、餐馆、泛舟每个情节在我脑海里都完整清晰地储存着。人真的很奇怪,在异国他乡可以邂逅,可以相互依靠,然后产生感情;可当真的感情来到时,不可避免的伤痛也伴随着一起到来了,结局是在一起或是另一段感情,或死亡。
挥霍了几个晚上和几个2元把爱在哈佛看完了,可我一点也不心疼挥霍掉的时间和金钱。看电影或者说是看电视的时候,我很愉快,也没有感觉到时光的流逝。然后,我就去电子阅览室上网了,碰到一些老同学,于是开始聊天。到了大学后,很奇怪,我莫名地和一些人亲近了,也莫名地和一些人疏远了。
因为有了朋友,生命才不会了无生趣,我也不再寂寞。学生时代的岁月就像一只玻璃杯,单纯透明,充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