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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301-320 301
当然,情感也一直被某种力量有效地利用着,比如说吧,宗教,众所周知,宗教的目标大多与真善美有关,而人们没有认识事物的能力,却出于侥幸,希望被往高层次里带,于是,在奔向"真善美"的路上,宗教可就瞄上情感了,所谓"passion"是也,这个词的意思是指一种强烈的情感,受难呀,漏*点呀,希望呀,热望呀之类,总之,就是一种迷狂,一种不经理智的相信,反正世上的真善美是什么境界谁也弄不清,干脆,硬信得了,反正只要感情充沛、纯粹、炽烈,有谁能说人们没有进入永生不灭的精神世界呢?
于是,这种装孙子的把戏便在世界各地的教堂里一再上演,大家一起唱唱圣歌,一起吃吃圣饼,一起虔诚地听听圣人布道,这事儿就算完了,剩下的就是等着上天堂了,这是多么可怜的一厢情愿呀。
算了,这个话题我是不愿再说了,看来,人们争着上情感的当的愿望是强烈的,因此,不在教堂,也会在言情小说里,不在言情小说里,也会在电影里,不在电影里,也会在两性关系中,不在两性关系中,也会在别的什么事情上,我这点力气是拉不回他们的,我也不费这个心啦,还是继续把我的故事讲下去吧。
302
但事到如今,我已没有情绪讲了,毫无意义的破故事,如果我方法巧妙,就会写成一本故事名著,如果我会一点语言技巧,就会成为一个文学大师,这又有什么用呢?多如牛毛的大师令我倒胃,赶超他们就会变得像他们一样事儿逼,一样哗众取宠,这有什么意思呢?
但我已写了这么多,总得有个最后的交待,算了,罗列一些碎片吧,那是99年秋冬季的碎片,那是我与嗡嗡的碎片,那个时候,我的关系终于陷入一塌糊涂之中。
303
下面是几场短兵相接吵架类的小对话――
"嗡嗡,你也该找个男朋友了,老找我混算怎么回事儿呀?"
"你再说一遍!你再敢说一遍!你以为你是谁呀!"
"我不说了。"
"你说,你说呀,大点声说呀,你说了什么我一点也听不清!"
"你听那么清楚干什么,是不是想把我说过的话先背下来以后再复习?我说的话有那么重要吗?"
"我听不清。"她装蒜道。
"你该走了,一会儿就赶不上车了,耽误了演出怎么办?"
"我还是听不清。"她笑着说,忽然间,她眉毛一拧,厉声道,"你不就是盼着我快点快点走吗?"
"你又要赶我走,是不是?"
"我可没有,你愿意怎样就怎样。"
"我就赖在你这儿,看你怎么办?我就不走!就不走!"接着,她发出一声尖叫。
"你小点声,深更半夜的。"
"你凶我,你还凶我!我以后再也不来了!"她再次发出一声尖叫,跑到门边,拿起小包,把脚往鞋子里一踩,连袜子也不穿,撞上门便走了,叫也叫不回来。
这种场面还好说,但另一些场面却叫我十分难过。
比如:在我忙着干自己的事时,她便像一条小尾巴一样跟着我。
"我怎么办?"她娇声娇气地成天追在我后面对我嚷嚷。
再比如:
有时,看见我做的菜,她的眼睛发亮,吃完后一动不动,说是吃撑了。
事实上,她并不完全是喜爱吃我做的饭菜,而是喜爱这种生活方式。
另有时,我与她一起吃着她做的饭,我开玩笑说她平时太懒,吃了我三年的饭,她忽然不高兴了,认真地说:"我每次做,你都挑毛病,还说过不好吃。"
还有:
她把屋子收拾干净,等待着我的夸奖,我说,你以后不要收拾屋子了,她的眼泪几乎夺眶而出,她说:"我不收拾,你说我懒,我收拾屋子,你又说不要我收拾,你到底要我怎么样?"事实上,嗡嗡一点也不懒,她十分勤快,垃圾箱她时常去倒,我做饭时,几乎总是她把菜洗好,切好,装在盘子里,等待我做,吃完饭后,她总是把碗碟洗净,并整齐地码放在碗橱里。
窗帘被褥浴巾毛巾也保持清洁,常换常新。
房间也是她常打扫,她开始喜欢用吸尘器,后来,她改用抹布,她用抹布擦净每一个角落,地板、家具、灯、电热暖壶、洗手间的洗手池、厨房的锅碗瓢盆及灶台,洗碗槽也不放过,甚至我的电脑键盘上的每一个按键,我的家里,不再落有厚厚的尘土,而沙发下面也不再有空可乐筒滚动。
304
我漏掉一点,那就是嗡嗡的另一特点――迷信。
她时常有些迷信的举动,比如,我开着车时要是说到撞车,她就叫我中止话题,然后"呸呸呸"三声,不呸不行。
她眼睛跳时,便会用唾沫在眼皮上贴上一点纸。
她十分迷信,因此处处显得十分可笑,然而她又是那么真诚,所以特别可爱。
所谓迷信,就是相信幻觉,无论是道听途说的幻觉,还是自己产生的幻觉,她都深信不疑,这种迷信使她生活在一个我无法接近的世界中而自得其乐,对于我来说,她这个样子看起来像个天外来客,一个无知的纯洁少女,一个古怪而有趣的精灵,一个快乐天使。
305
我有时也会被她搅得心神不宁,真想被什么人派去四处流浪,混个客死异乡算了。
306
嗡嗡与我躺在床上时,爱拉着我比较两人的手脚。
她乐滋滋地拿着我的手看来看去,又把自己的小手贴上来,说:"老怪,你看,我怎么这么黑呢?你知道,要是我皮肤的颜色再匀一点也好,再黑一点也不怕,可现在看起来显得不干净,你说是吧?"比完了手,又比胳膊,她还让我抬起腿,与她的腿并在一起。
"老怪,你说我的腿好看吗?"
"好看。"
"长吗?"
"长。"
"可是,我的小腿太短了,要是脚腕子长一点就好看多了,你说是不是?"
307
她还对我说过很多话。
"我干什么都三分钟热情,"她说,"很快我就会烦。"事实上,她不会烦,她喜欢的事情,她永远不会烦。
"本来我心里还在打呼悠,现在你来了,我就赖上你了,你别想那么快赶我走。"
"你是不是想赶我走?"她眼睛刚睁开就问我。
"我哪儿也不去,就赖在你这里,你别想哄我走。"说完,她坐到一旁。
"老怪,你怎么从不生气呢,你跟我发一次火让我看看。"这是我们认识不到一年时,她说过的话,说的时候,她得意扬扬的,以为自己抄上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
308
有一次,嗡嗡用我的手机给同学打电话,叫我分外难受,那是我刚从团里接了她,准备一起去超市买菜,回家做饭,嗡嗡想起她的同学总说想吃我做的饭,就打电话叫她们过来吃,她坐在我旁边,对着电话说:"来吧,到我们家来吃饭吧,老怪做饭,他好不容易才做一回,来吧。"对方回绝了,嗡嗡失望地把手机还给我。
我没有说话,开着车,内心缩成一团儿,看来,她还未从过去醒来,她的同学说喜欢来我这里吃饭,不过是一种客套,说我做的饭好吃,不过是变相地不想伤害嗡嗡,而让她觉得,她过得还不错,可嗡嗡不知道,她真以为我做的饭好吃,真以为能吃我做的饭是件快乐的事,我知道,在世上,只有嗡嗡一个人这样认为,她沉浸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不想出来,这个世界里只有我与她两人,最多再加上倒霉的老巍,她认为这里十分舒适,她喜欢呆在这里,在这里,我会照顾她,而她,则愿意扮演一个听话的小姑娘,一个会撒娇的可爱宝贝,她演得很好,很出色,成功极了,只是我这个蹩脚演员太不争气,毁了她的一场美梦。
309
还有我们一起度过的很多夜晚,很多夜晚,也许太多了。
深夜,我们在北京一条条大街上兜风,嗡嗡坐在我身边,半梦半醒,我们不说话,听着录音机里传出的流行歌曲声。
兜风时,我开车,她为我点烟斗,她十分灵巧,凡是我教给她做的事,无一不很快学会,连使用五笔字型打字都只用了三天便学会了。
一般,我们在友谊商店边上的冰淇淋店吃美国冰淇淋,还有时,我们去位于东直门的某一个饭馆吃东西,什么麻辣龙虾之类,嗡嗡永远坐在我身边,永远跟着我,寸步不离,如同一个守着我们情感的不睡的岗哨,如同我的影子。
又一个深夜,我们一丝不挂地在巴赫的钢琴声中做*爱,我们充满柔情蜜意,也许,我从未对别人这样充满柔情蜜意过,我经常感到,而且有时以为那是真的,我是说,我认为我抱在怀里的嗡嗡是一朵花。
那一段,在床上,只要我面向着她,抱着她,不管姿势多么不舒服,她都要同样搂着我,当我一转过身去,她也立刻转过身去,直到我重新转回身来,把她抱在怀里。
另一个深夜,我们在莫扎特的三重奏里跳舞,我抱着她,她把脸贴在我的肩膀上,我们跳舞,虽然三年间只跳过一次,而且只在一起跳了一分钟,但我却记住了那个时刻。
310
另有一些夜晚我们这样度过――
我不理她,她便在另一间屋里,把拖鞋之类的东西"啪啪"地扔到地上,好引我过去。
她还叫嚷。
她还一下坐到我腿上,不肯下来。
她总要挨着我,贴着我,靠着我,如同我的一部分。
她经常看着电视睡着,有时,我看一个电影,她睡着了也不肯走,非要我抱着她,她靠我腿上睡,身体蜷... -->>
正文301-320 301
当然,情感也一直被某种力量有效地利用着,比如说吧,宗教,众所周知,宗教的目标大多与真善美有关,而人们没有认识事物的能力,却出于侥幸,希望被往高层次里带,于是,在奔向"真善美"的路上,宗教可就瞄上情感了,所谓"passion"是也,这个词的意思是指一种强烈的情感,受难呀,漏*点呀,希望呀,热望呀之类,总之,就是一种迷狂,一种不经理智的相信,反正世上的真善美是什么境界谁也弄不清,干脆,硬信得了,反正只要感情充沛、纯粹、炽烈,有谁能说人们没有进入永生不灭的精神世界呢?
于是,这种装孙子的把戏便在世界各地的教堂里一再上演,大家一起唱唱圣歌,一起吃吃圣饼,一起虔诚地听听圣人布道,这事儿就算完了,剩下的就是等着上天堂了,这是多么可怜的一厢情愿呀。
算了,这个话题我是不愿再说了,看来,人们争着上情感的当的愿望是强烈的,因此,不在教堂,也会在言情小说里,不在言情小说里,也会在电影里,不在电影里,也会在两性关系中,不在两性关系中,也会在别的什么事情上,我这点力气是拉不回他们的,我也不费这个心啦,还是继续把我的故事讲下去吧。
302
但事到如今,我已没有情绪讲了,毫无意义的破故事,如果我方法巧妙,就会写成一本故事名著,如果我会一点语言技巧,就会成为一个文学大师,这又有什么用呢?多如牛毛的大师令我倒胃,赶超他们就会变得像他们一样事儿逼,一样哗众取宠,这有什么意思呢?
但我已写了这么多,总得有个最后的交待,算了,罗列一些碎片吧,那是99年秋冬季的碎片,那是我与嗡嗡的碎片,那个时候,我的关系终于陷入一塌糊涂之中。
303
下面是几场短兵相接吵架类的小对话――
"嗡嗡,你也该找个男朋友了,老找我混算怎么回事儿呀?"
"你再说一遍!你再敢说一遍!你以为你是谁呀!"
"我不说了。"
"你说,你说呀,大点声说呀,你说了什么我一点也听不清!"
"你听那么清楚干什么,是不是想把我说过的话先背下来以后再复习?我说的话有那么重要吗?"
"我听不清。"她装蒜道。
"你该走了,一会儿就赶不上车了,耽误了演出怎么办?"
"我还是听不清。"她笑着说,忽然间,她眉毛一拧,厉声道,"你不就是盼着我快点快点走吗?"
"你又要赶我走,是不是?"
"我可没有,你愿意怎样就怎样。"
"我就赖在你这儿,看你怎么办?我就不走!就不走!"接着,她发出一声尖叫。
"你小点声,深更半夜的。"
"你凶我,你还凶我!我以后再也不来了!"她再次发出一声尖叫,跑到门边,拿起小包,把脚往鞋子里一踩,连袜子也不穿,撞上门便走了,叫也叫不回来。
这种场面还好说,但另一些场面却叫我十分难过。
比如:在我忙着干自己的事时,她便像一条小尾巴一样跟着我。
"我怎么办?"她娇声娇气地成天追在我后面对我嚷嚷。
再比如:
有时,看见我做的菜,她的眼睛发亮,吃完后一动不动,说是吃撑了。
事实上,她并不完全是喜爱吃我做的饭菜,而是喜爱这种生活方式。
另有时,我与她一起吃着她做的饭,我开玩笑说她平时太懒,吃了我三年的饭,她忽然不高兴了,认真地说:"我每次做,你都挑毛病,还说过不好吃。"
还有:
她把屋子收拾干净,等待着我的夸奖,我说,你以后不要收拾屋子了,她的眼泪几乎夺眶而出,她说:"我不收拾,你说我懒,我收拾屋子,你又说不要我收拾,你到底要我怎么样?"事实上,嗡嗡一点也不懒,她十分勤快,垃圾箱她时常去倒,我做饭时,几乎总是她把菜洗好,切好,装在盘子里,等待我做,吃完饭后,她总是把碗碟洗净,并整齐地码放在碗橱里。
窗帘被褥浴巾毛巾也保持清洁,常换常新。
房间也是她常打扫,她开始喜欢用吸尘器,后来,她改用抹布,她用抹布擦净每一个角落,地板、家具、灯、电热暖壶、洗手间的洗手池、厨房的锅碗瓢盆及灶台,洗碗槽也不放过,甚至我的电脑键盘上的每一个按键,我的家里,不再落有厚厚的尘土,而沙发下面也不再有空可乐筒滚动。
304
我漏掉一点,那就是嗡嗡的另一特点――迷信。
她时常有些迷信的举动,比如,我开着车时要是说到撞车,她就叫我中止话题,然后"呸呸呸"三声,不呸不行。
她眼睛跳时,便会用唾沫在眼皮上贴上一点纸。
她十分迷信,因此处处显得十分可笑,然而她又是那么真诚,所以特别可爱。
所谓迷信,就是相信幻觉,无论是道听途说的幻觉,还是自己产生的幻觉,她都深信不疑,这种迷信使她生活在一个我无法接近的世界中而自得其乐,对于我来说,她这个样子看起来像个天外来客,一个无知的纯洁少女,一个古怪而有趣的精灵,一个快乐天使。
305
我有时也会被她搅得心神不宁,真想被什么人派去四处流浪,混个客死异乡算了。
306
嗡嗡与我躺在床上时,爱拉着我比较两人的手脚。
她乐滋滋地拿着我的手看来看去,又把自己的小手贴上来,说:"老怪,你看,我怎么这么黑呢?你知道,要是我皮肤的颜色再匀一点也好,再黑一点也不怕,可现在看起来显得不干净,你说是吧?"比完了手,又比胳膊,她还让我抬起腿,与她的腿并在一起。
"老怪,你说我的腿好看吗?"
"好看。"
"长吗?"
"长。"
"可是,我的小腿太短了,要是脚腕子长一点就好看多了,你说是不是?"
307
她还对我说过很多话。
"我干什么都三分钟热情,"她说,"很快我就会烦。"事实上,她不会烦,她喜欢的事情,她永远不会烦。
"本来我心里还在打呼悠,现在你来了,我就赖上你了,你别想那么快赶我走。"
"你是不是想赶我走?"她眼睛刚睁开就问我。
"我哪儿也不去,就赖在你这里,你别想哄我走。"说完,她坐到一旁。
"老怪,你怎么从不生气呢,你跟我发一次火让我看看。"这是我们认识不到一年时,她说过的话,说的时候,她得意扬扬的,以为自己抄上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
308
有一次,嗡嗡用我的手机给同学打电话,叫我分外难受,那是我刚从团里接了她,准备一起去超市买菜,回家做饭,嗡嗡想起她的同学总说想吃我做的饭,就打电话叫她们过来吃,她坐在我旁边,对着电话说:"来吧,到我们家来吃饭吧,老怪做饭,他好不容易才做一回,来吧。"对方回绝了,嗡嗡失望地把手机还给我。
我没有说话,开着车,内心缩成一团儿,看来,她还未从过去醒来,她的同学说喜欢来我这里吃饭,不过是一种客套,说我做的饭好吃,不过是变相地不想伤害嗡嗡,而让她觉得,她过得还不错,可嗡嗡不知道,她真以为我做的饭好吃,真以为能吃我做的饭是件快乐的事,我知道,在世上,只有嗡嗡一个人这样认为,她沉浸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不想出来,这个世界里只有我与她两人,最多再加上倒霉的老巍,她认为这里十分舒适,她喜欢呆在这里,在这里,我会照顾她,而她,则愿意扮演一个听话的小姑娘,一个会撒娇的可爱宝贝,她演得很好,很出色,成功极了,只是我这个蹩脚演员太不争气,毁了她的一场美梦。
309
还有我们一起度过的很多夜晚,很多夜晚,也许太多了。
深夜,我们在北京一条条大街上兜风,嗡嗡坐在我身边,半梦半醒,我们不说话,听着录音机里传出的流行歌曲声。
兜风时,我开车,她为我点烟斗,她十分灵巧,凡是我教给她做的事,无一不很快学会,连使用五笔字型打字都只用了三天便学会了。
一般,我们在友谊商店边上的冰淇淋店吃美国冰淇淋,还有时,我们去位于东直门的某一个饭馆吃东西,什么麻辣龙虾之类,嗡嗡永远坐在我身边,永远跟着我,寸步不离,如同一个守着我们情感的不睡的岗哨,如同我的影子。
又一个深夜,我们一丝不挂地在巴赫的钢琴声中做*爱,我们充满柔情蜜意,也许,我从未对别人这样充满柔情蜜意过,我经常感到,而且有时以为那是真的,我是说,我认为我抱在怀里的嗡嗡是一朵花。
那一段,在床上,只要我面向着她,抱着她,不管姿势多么不舒服,她都要同样搂着我,当我一转过身去,她也立刻转过身去,直到我重新转回身来,把她抱在怀里。
另一个深夜,我们在莫扎特的三重奏里跳舞,我抱着她,她把脸贴在我的肩膀上,我们跳舞,虽然三年间只跳过一次,而且只在一起跳了一分钟,但我却记住了那个时刻。
310
另有一些夜晚我们这样度过――
我不理她,她便在另一间屋里,把拖鞋之类的东西"啪啪"地扔到地上,好引我过去。
她还叫嚷。
她还一下坐到我腿上,不肯下来。
她总要挨着我,贴着我,靠着我,如同我的一部分。
她经常看着电视睡着,有时,我看一个电影,她睡着了也不肯走,非要我抱着她,她靠我腿上睡,身体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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