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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怜卿惆怅的看着手中之物,左手是一只白玉雕刻的芙蓉花簪,造型优雅,芙蓉花欲绽未绽,这是表哥送给他的定情信物;右手是一对小巧精美的金质镂空雕花耳坠,做工精细,想来必定是贵重之物,这是林夕儿当日见色忘义临走送她的。
唉,到底是当哪个好呢?都不舍得当掉,可是如果不当掉其中的一个换些钱来,自己只能喝西北风了。摸摸身上干瘪的荷包,嘟起小嘴,心里叹道:唉,都是报恩惹的祸!
自从在黑风寨里被司徒诺白“见义勇为”的救了之后,他就更加变本加厉的厚脸皮以需要报答的救命恩人自居。每到一处便要最好的客栈,最好的上房,最好的饮食,最好的丝毫不关心自己的衣食“父母”是否有能力承担他这样变态的挥霍。多次明示暗示,反抗无效后,只好随波逐流,免得显得自己太小家子气。唉,就像现在
“小卿卿我好像还没有吃饱哦。”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摆在面前“那个小二哥,再来一份海参鲍鱼燕窝粥,速度快点重重有赏哦。”一脸的恬不知耻故作大方的招呼着小二。“哎,小卿卿,你怎么不吃。”
“司徒公子胃口真好,可惜在下没有公子这般胃大如牛的好胃口。”咬牙切齿的回道,妄想能用这盆冷水浇熄对方猖狂的火焰。
“哎呀,你瞧我这脑子,我怎么忘记你是女人了呢?啧啧你们女人当然胃口小了,淑女嘛,就是饿出来的,哈哈哈哈”兀自在那里哈哈大笑,也不管对面已经脸色铁青的花怜卿。
花怜卿轻哼一声,拿起搁置已久的筷子,迅速的向桌上扫荡。哼,便宜你,没门。不吃白不吃,让你挥霍着,不如让它们在我胃里寿终正寝。就跟你抢着吃,饿死你。满心的悲愤,顿时化作竭力向嘴里塞食物的动作。
司徒诺白好笑的看着面前大口大口往嘴里塞食物,毫无淑女样子的花怜卿,嘿嘿,可爱的女人。看来她已经不是自己从前眼中逆来顺受,畏手畏脚的小女人了。现在已经脱胎换骨,暴露出本质喽。看来以后就不能这样随心所欲的欺负她了,小绵羊要变大老虎。哎呦呦,想都不敢想。含笑的想罢,拿起筷子便横冲直撞,故意跟花怜卿抢夺着,嘴里还不时的嘟囔着:“你怎么这么能吃,你还是不是女人?哎呀,这是我的”
两个人抢的不亦乐乎,旁边看的人目瞪口呆,两个如此出尘脱俗的公子哥,竟然这般的没有礼数,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大战完毕,看着桌子上杯盘狼藉,花怜卿揉揉发胀的肚皮。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想报复某人,却又让自己受罪,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待结账完毕,花怜卿手里仅仅剩下一文钱。一文钱能干什么?能买一个包子,还是素馅的。唉,这天杀的司徒诺白,老天考验她的灾星。不由得又回到刚才的问题,到底是把簪子当掉,还是把耳坠当掉?一路上身上值钱的能当就当掉了,现在身上唯一值钱的恐怕就这两样东西了。簪子是表哥给的,自己真的不舍得当掉;耳坠是林夕儿给的,事情没有弄明白之前,等于是林夕儿寄存在她身边的东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自己怎么可以坏了信用。思来想去,只好轻叹:表哥,对不起了!
“老板,这个能当多少钱?”花怜卿隔着小窗,递上簪子询问。
那当铺老板接过簪子,不由得爱不释手,连连赞叹,两眼放光的小心问道:“公子愿意出什么价呢?”心里盘算不要要得太多了,只要不超过一万两白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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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怜卿惆怅的看着手中之物,左手是一只白玉雕刻的芙蓉花簪,造型优雅,芙蓉花欲绽未绽,这是表哥送给他的定情信物;右手是一对小巧精美的金质镂空雕花耳坠,做工精细,想来必定是贵重之物,这是林夕儿当日见色忘义临走送她的。
唉,到底是当哪个好呢?都不舍得当掉,可是如果不当掉其中的一个换些钱来,自己只能喝西北风了。摸摸身上干瘪的荷包,嘟起小嘴,心里叹道:唉,都是报恩惹的祸!
自从在黑风寨里被司徒诺白“见义勇为”的救了之后,他就更加变本加厉的厚脸皮以需要报答的救命恩人自居。每到一处便要最好的客栈,最好的上房,最好的饮食,最好的丝毫不关心自己的衣食“父母”是否有能力承担他这样变态的挥霍。多次明示暗示,反抗无效后,只好随波逐流,免得显得自己太小家子气。唉,就像现在
“小卿卿我好像还没有吃饱哦。”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摆在面前“那个小二哥,再来一份海参鲍鱼燕窝粥,速度快点重重有赏哦。”一脸的恬不知耻故作大方的招呼着小二。“哎,小卿卿,你怎么不吃。”
“司徒公子胃口真好,可惜在下没有公子这般胃大如牛的好胃口。”咬牙切齿的回道,妄想能用这盆冷水浇熄对方猖狂的火焰。
“哎呀,你瞧我这脑子,我怎么忘记你是女人了呢?啧啧你们女人当然胃口小了,淑女嘛,就是饿出来的,哈哈哈哈”兀自在那里哈哈大笑,也不管对面已经脸色铁青的花怜卿。
花怜卿轻哼一声,拿起搁置已久的筷子,迅速的向桌上扫荡。哼,便宜你,没门。不吃白不吃,让你挥霍着,不如让它们在我胃里寿终正寝。就跟你抢着吃,饿死你。满心的悲愤,顿时化作竭力向嘴里塞食物的动作。
司徒诺白好笑的看着面前大口大口往嘴里塞食物,毫无淑女样子的花怜卿,嘿嘿,可爱的女人。看来她已经不是自己从前眼中逆来顺受,畏手畏脚的小女人了。现在已经脱胎换骨,暴露出本质喽。看来以后就不能这样随心所欲的欺负她了,小绵羊要变大老虎。哎呦呦,想都不敢想。含笑的想罢,拿起筷子便横冲直撞,故意跟花怜卿抢夺着,嘴里还不时的嘟囔着:“你怎么这么能吃,你还是不是女人?哎呀,这是我的”
两个人抢的不亦乐乎,旁边看的人目瞪口呆,两个如此出尘脱俗的公子哥,竟然这般的没有礼数,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大战完毕,看着桌子上杯盘狼藉,花怜卿揉揉发胀的肚皮。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想报复某人,却又让自己受罪,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待结账完毕,花怜卿手里仅仅剩下一文钱。一文钱能干什么?能买一个包子,还是素馅的。唉,这天杀的司徒诺白,老天考验她的灾星。不由得又回到刚才的问题,到底是把簪子当掉,还是把耳坠当掉?一路上身上值钱的能当就当掉了,现在身上唯一值钱的恐怕就这两样东西了。簪子是表哥给的,自己真的不舍得当掉;耳坠是林夕儿给的,事情没有弄明白之前,等于是林夕儿寄存在她身边的东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自己怎么可以坏了信用。思来想去,只好轻叹:表哥,对不起了!
“老板,这个能当多少钱?”花怜卿隔着小窗,递上簪子询问。
那当铺老板接过簪子,不由得爱不释手,连连赞叹,两眼放光的小心问道:“公子愿意出什么价呢?”心里盘算不要要得太多了,只要不超过一万两白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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