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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进窗内,在零乱的被褥上撒下一个大光圈,但是床上的人影早已不在。
他端着盘子从厨房走出来,接着他吃了盘内的两个蛋,两个体无完肤破碎的蛋,他默认自己永远无法学会煎蛋的技巧。
他接了一个电话,是出版社打来催稿的。
“李大作,你的书再不出来,读者要受不了了。”电话里叫的是老编。
“写好了。”他告诉他,没有兴奋。
“我马上去拿!”电话中紧急的口吻。
他想了-下。
“我拿给你。”他突然决定。
他不懂他为什么突然决定要亲自把稿子送过去,通常都是对方来拿的,换个口味吧!书换汤不换药,生活总不能一成不变吧!
他吹着口哨,拿着厚厚的一迭计算机纸装进纸袋中,再换上一条干净的牛仔裤,顺便照了下镜子。
他多久没有看自己了?镜子里的男人头发有点长,还有两圈黑眼眶,这是长期熬夜的结果,大致看来还好。他对镜子做了几个开枪的动作,假装自己是个大盗。他摸摸下巴,左顾右瞧-番,倒还真有几分相像
下-部小说,可以安插一段警匪大战。
他步伐轻松地走出家门,一眼望见他心爱的红色跑车,这是几部畅销小说的成果,他有点得意,于是开车直往出版社驶去。
他把稿交给老编,完成今天的任务。
“还是用笔名?”老编问。
他非常重视这个权利,他喜欢读者把他幻想成三头六臂、千奇百怪的模样,绝不是现实中的样子。
“很多作者都登上照片了。”老编告诉他。
他觉得恶心,他不可能做这种事。但是如果他的小说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肯定,他会登上全身照。
“什么时候给钱?”他问。
“老规矩,你回去以后,户头里就有了。”老编可不敢得罪这个畅销书作家,他是他的摇钱树。
李岳朋比了ok的手势。
他轻松地开着车,此刻的心情相当地好,不管是早起的太阳照着他,或是路旁的野狗对他笑,还是账户中又多了-笔钱,反正今天是个好日子。
他停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买了份报纸和饮料。
回到车里翻阅报纸,找着电影介绍那一栏,想看场电影。
他快忘了自己多久没进电影院了,好像在大学时代交女朋友时才有那份兴致,现在女朋友吹了,只好买一部录像机在家里看。
单身生活就是如此,很难一个人会突然兴起地走入人群里。
社会版有-张醒目的大照片吸引住他。能上头条新闻的大照片,不是极伟大的人就是极坏的人,这两种人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他看着照片,两个眼睛一个鼻和一张嘴,可是他的目光却在照片上停留许久
好像哪里不对劲?
他抬头望着后视镜,然后笑了起来。照片上那个人的长相和他有几分相似,真是意外。相像的两个人,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一个是超级暴徒,一个是前途似锦的大作家,人生不是很可笑吗?
他再一次决定,在下部小说里要安插个警匪大战。
他收起报纸喝完饮料,然后发动引擎往前开去。
去哪里?
想看早场电影,不知时间来得及吗?他看着手上的表,表停了。
这只老表他从高中戴到现在,对它有感情了,几次面临退休时又被捡了回来。这次呢?随手一扔,就结束了它的-生。他还是怀念它的老和旧,修一修吧,这是最后一次,他心里叹气。
他停在一家钟表行门口。
下车后,才知道这家钟表店相当大,明净的玻璃透出里头高雅的陈列,这种破表值得走进去修?
值得!因为他已经到了,而且门前正好有停车的空位,何必多虑?他抬起头走了进去。
面前立刻迎来穿着红色制服的小女孩,她对他展开灿烂的微笑。
大慨有钱人还因昨夜的花酒末醒,以致早晨只有他一个客人光临,可惜他也不是有钱人,这个可爱的小女孩恐怕要失望了。
“先生买表?我帮您介绍。”另一名店员的态度十分诚恳。
他被玻璃橱?金光闪闪的名表吸引住。
店员见他兴味十足,小心翼翼按了几个密码,再小心的取出一只表。
他看着这只缀满碎钻的表,光彩亮丽地闪在他面前,它已不单纯是时间的工具,同时附带了虚荣和富贵的价值。
他稍微看了一下价目表,暗自一惊。
心情好的早晨不该面对现实的负担,他应该取出老表交给小女孩,然后大大方方走出门,再去赶场电影,可是他却有股不想走的意愿,不是因为表
店门被打开了一声,他看到一个女孩走进来。
他放下表问店员。
“小姐,厕所在哪里?”可能是刚喝的汽水起化学反应了。
店员指了个方向,然后目标转向新进的顾客。
他离开她们,只注意到新来的客人穿了一件时髦的牛仔裤。
他走入干净的洗手间
“小姐,你带这只表一定好看。”店员对新来的顾客展开三寸不烂之舌游说。
女孩左顾右盼地,似乎在找什么,随即,店员拿出一只闪亮的金表,吸引了女孩的目光,她低头看着表,再看着自己纤细无骨的手腕。
“你戴戴看!”店员拿起表,热情地帮她戴起来。
表的形状是菱形的,她看过各武各样的名表,但是这只表让她感觉舒服。它看起来像个精致的艺术品,她从不知艺术用粗俗的宝石点缀会怎样,可是商人成功了,表看起来不再单纯,宛如女人的配件一般优雅可人。
她考虑着是否只因为这一点的优稚和可人就决定买下它,虽然价钱昂贵得离谱,虽然她的目的不在此
有几秒钟的宁静,她想告诉店员她的决定
但是她什么都还未出口,轰然一声门被撞开了,三个持开山刀的大汉闯了进来,三名店员允是愣了一下,还未来得及张口大叫,随即巨大的玻璃破碎声压过了她们的尖叫,开山刀如乱剑一般扫落每个角落
三个红制服的女生吓得花容失色,凶狠暴徒的开山刀在她们软下的身子前晃着。
“打开铁柜!”
这一声轰然巨吼,站在柜子前的店员反射动作地立刻打开铁柜,用抖得不能再抖的小手,慌乱地把一只只耀眼的金表取出来。其中一名歹徒见了亮晃晃的东西伸手就要抢,没想到竟被另一位高头大马的歹徒拦住。
“笨蛋!这不是我们的目的”
“顺便嘛!”
啪地一声,大个立刻刮了对方一巴掌,痛得小个不敢再多言,然后他左顾右瞧,身上熟得冒汗
“人不见了!”
“这些都不是人吗?”
小个又挨了一巴掌,这次起码打掉了两颗牙。
买表的女孩不见了?
事实上,在他们冲进来一片混乱之际,她警觉地缩进店内,靠近化妆室的小洗手台下,那是钟表店为顾客配隐形眼镜的小地方,正好被几把高起的椅子挡住。
她身体抖得厉害,并且内心不断地祈祷,这个藏身地,是她看准的,不会错
化妆室内,李岳朋紧抵着门,门外的惊扰让李岳朋知道了一切,因为他是个作家,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这次不是幻想的小说世界,而是血淋淋的现实社会他心想自己还算幸运,如果此刻他在厅堂,他们第一个要找的绝对是他的麻烦,因为在场的全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
只要她们不轻举妄动,他们得到要的东西后就会离去
“狗仔呢?”
他听到一个声音,细细地,乍听之下分不清是男还是女,难不成这宗抢案还有女抢匪不成?
狗仔
这世界真是无巧不成书,刚才他才在报纸上看到这个名字,就是那张和他有几分像的照片,不到几分钟的时间,照片上的人就走下来了
有-阵子的寂静,他想知道他们是否走了?
他偷偷打开一丝缝隙往外瞧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看见门外又街进几个人,当场就和歹徒大打出手,不容置疑地,这是一场黑社会大火并,两帮人马各怀鬼胎地大厮杀
更令他不敢相信的是,一个女孩,居然不知死活跳了起来,脸上似乎一点害怕之色都没有
她是白痴!李岳朋心底骂道,她以为这是玩家家酒吗?随便一把刀扫过,就会将她斩成碎泥
这些仅在几秒钟内发生的事,当李岳朋还没想完、骂够,一个大汉已经跃到女孩面前,女孩惊骇万分地张大了眼,李岳朋想都没想,整个人像弹簧般飞了出去,一脚踢开大汉数步,他正得意时,却接触列女孩更惊骇的眼睛
“你是狗仔”不知哪个人对李岳朋大叫起来,李岳朋的脸立刻比女孩更惊骇,他当然想解释这个可笑的误会,但是生死关头岂容得下他多言辩解,因为又一个人指着他的鼻子大叫:“老大”
这下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全郎的人往他冲来,他也分不清哪帮是哪帮的,只觉得一帮明显得势,而倒霉地,狗仔,不,是李岳朋正是弱势的一方,先来的抢匪几乎被后来的人打得落花流水了
狗仔,他是最近报上的风云人物,也是警方缉捕的枪击要犯,枪,只要另一方身上带了一把枪,他就完了,十五部连载小说到此结束
他必须赶快离开
他已经无法再想列其它了,忽然开,一眼瞥见不远处的那个女孩,他立刻当机立断,往女孩冲去,一把抱住她
“快丢手榴弹!”李岳朋对女孩恶狠狠的大叫,不过女孩已吓得呆若木鸡,全然不知身处何方了。
李岳朋之所以这么说,因为他猜测,这个女孩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顾客,不会引起歹徒的关心,现在歹徒的目标都集中在他的身上,因为他会攻击他们,如果他让歹徒对她造成假象,有杀伤能力的假象,以为女孩和他是一伙的,这样注意力会散开来,也许叮以帮助他们逃离现场
而且他相信警察快要来了
果然,歹徒个个愣住,他们曾经过枪林弹雨的惊骇威力,一听到这个名词,自然产生三分畏惧
就趁歹徒这-丝畏惧之际,他一把举起女孩(他已经相信为何人在失火时,可以抬起一架钢琴了),用她的长腿往歹徒旋扫过去。女孩只觉得头昏脑涨,眼前一片昏暗,她穿着有根的凉鞋,像利器一样往歹徒门面直踢去
只听见惨叫数声,李岳朋负着女孩往门口街出,歹徒要追,却听到警车的鸣声李岳朋迅速将女孩塞进车内,女孩想发出尖叫,他立刻用身子压住她,躲在后座里。
警车像神话一般,急速停在钟表店门口。
李岳朋听到自己的狂烈心跳,女孩还要叫,他用力捂住女孩的嘴,只露出她黑白分明恐惧的大眼睛。
一阵沉寂,李岳朋偷偷抬眼往车窗外瞧。
钟表店一片混乱,当他看见警察抓住两名歹徒走出来,立刻俯下头来。
“狗仔跑了。”
他听见警察的声音,正想抬起头寻求援助,没想到他又听到其它令他胆战的言语。
“狗仔身上有武器,是预谋,绑票案。”
“挟持女人的那个是我们的老大,是他要我们抢劫,他身上还带着手榴弹!”
李岳朋吓住,他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嫁祸!就这是样,卑鄙无耻下三滥的行为。
他们故意要这么做的,因为就是他阻碍了他们脱逃的机会,如果不是他这么多事,歹徒早就拿着掠夺品逃之夭夭了,所以歹徒嫁祸给他,一来可以转疑警方的注意力,另一方面则享受他被追缉,报复的快感
他必须要出面解释一切!他正要动作,警员的话又响起
“大家小心,他身上有手榴弹,逼不得已时不必留情!”
他的头又矮下,捂住女孩的手更加用力。
要命!不必留情的意思就是格杀不论,他没有任何解释的机会,也许他的头才露一点出来,无情的子弹就穿过脑门
这绝不是小说里刻意制造的紧张情节,而是血淋淋性命交关的时刻,他还未娶妻、还未生子,极可能就被歹徒的一声戏言就命丧九泉,想到这里他更是一动也不敢动了,只觉得冷汗直流,衬衫的背后一片湿漉
车外一场哄闹,他把头深深埋下,捂住女孩的嘴也尽是汗水,女孩只是眼也不眨地瞪着李岳朋。
外头好像静了点,他听到警车再度离开的鸣声,捂住女孩的手湿得难过,于是他想换另-只手。他的手才稍微放松了点力,女孩立刻扭过头大声尖叫起来,他相信这阵恐怖的尖叫必然响澈云霄了,于是他想都不想,挥拳击昏了女孩。
他立刻爬进前座位,果然刚走的警车掉过头来,没时间多做考虑,他发动引擎掉过头往前直冲过去
他踩足了油门,把他最佳的驾驶技术发挥到最高点。横冲直撞地绕着弯曲的小巷,幸好他开的是性能极好的跑车,把警车远远的抛到后头。他从未在一天内流下这多汗,但是在这一刻,他的衣服全浸在汗水里。他暗自祈祷不要遇到塞车,否则他就完了
警车紧跟在后,路上的行人和车辆见到这场追逐战,纷纷自动避开。
他听到几声惊爆声,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警察居然朝他的车猛射子弹。
他踩足油门往前街去
他不知道以下发生的事了,他好像撞到了一部汽车,对方冲转了几圈,他来不及向他道歉又朝前冲去,接着他躲过了一只狗,躲过一个行人的尖叫,又差点撞上消防栓,直街上高速公路
又一颗子弹打落了右边的后视镜,他匆匆往后-瞧,警车和他有一段距离。在一个大转弯后,他暂时脱离他们的视线。当他见到路上有个出门,立刻转遇方向盘直冲下去,下了高速公路,就... -->>
阳光透进窗内,在零乱的被褥上撒下一个大光圈,但是床上的人影早已不在。
他端着盘子从厨房走出来,接着他吃了盘内的两个蛋,两个体无完肤破碎的蛋,他默认自己永远无法学会煎蛋的技巧。
他接了一个电话,是出版社打来催稿的。
“李大作,你的书再不出来,读者要受不了了。”电话里叫的是老编。
“写好了。”他告诉他,没有兴奋。
“我马上去拿!”电话中紧急的口吻。
他想了-下。
“我拿给你。”他突然决定。
他不懂他为什么突然决定要亲自把稿子送过去,通常都是对方来拿的,换个口味吧!书换汤不换药,生活总不能一成不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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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部小说,可以安插一段警匪大战。
他步伐轻松地走出家门,一眼望见他心爱的红色跑车,这是几部畅销小说的成果,他有点得意,于是开车直往出版社驶去。
他把稿交给老编,完成今天的任务。
“还是用笔名?”老编问。
他非常重视这个权利,他喜欢读者把他幻想成三头六臂、千奇百怪的模样,绝不是现实中的样子。
“很多作者都登上照片了。”老编告诉他。
他觉得恶心,他不可能做这种事。但是如果他的小说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肯定,他会登上全身照。
“什么时候给钱?”他问。
“老规矩,你回去以后,户头里就有了。”老编可不敢得罪这个畅销书作家,他是他的摇钱树。
李岳朋比了ok的手势。
他轻松地开着车,此刻的心情相当地好,不管是早起的太阳照着他,或是路旁的野狗对他笑,还是账户中又多了-笔钱,反正今天是个好日子。
他停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商店,买了份报纸和饮料。
回到车里翻阅报纸,找着电影介绍那一栏,想看场电影。
他快忘了自己多久没进电影院了,好像在大学时代交女朋友时才有那份兴致,现在女朋友吹了,只好买一部录像机在家里看。
单身生活就是如此,很难一个人会突然兴起地走入人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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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哪里不对劲?
他抬头望着后视镜,然后笑了起来。照片上那个人的长相和他有几分相似,真是意外。相像的两个人,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一个是超级暴徒,一个是前途似锦的大作家,人生不是很可笑吗?
他再一次决定,在下部小说里要安插个警匪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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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老表他从高中戴到现在,对它有感情了,几次面临退休时又被捡了回来。这次呢?随手一扔,就结束了它的-生。他还是怀念它的老和旧,修一修吧,这是最后一次,他心里叹气。
他停在一家钟表行门口。
下车后,才知道这家钟表店相当大,明净的玻璃透出里头高雅的陈列,这种破表值得走进去修?
值得!因为他已经到了,而且门前正好有停车的空位,何必多虑?他抬起头走了进去。
面前立刻迎来穿着红色制服的小女孩,她对他展开灿烂的微笑。
大慨有钱人还因昨夜的花酒末醒,以致早晨只有他一个客人光临,可惜他也不是有钱人,这个可爱的小女孩恐怕要失望了。
“先生买表?我帮您介绍。”另一名店员的态度十分诚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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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见他兴味十足,小心翼翼按了几个密码,再小心的取出一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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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稍微看了一下价目表,暗自一惊。
心情好的早晨不该面对现实的负担,他应该取出老表交给小女孩,然后大大方方走出门,再去赶场电影,可是他却有股不想走的意愿,不是因为表
店门被打开了一声,他看到一个女孩走进来。
他放下表问店员。
“小姐,厕所在哪里?”可能是刚喝的汽水起化学反应了。
店员指了个方向,然后目标转向新进的顾客。
他离开她们,只注意到新来的客人穿了一件时髦的牛仔裤。
他走入干净的洗手间
“小姐,你带这只表一定好看。”店员对新来的顾客展开三寸不烂之舌游说。
女孩左顾右盼地,似乎在找什么,随即,店员拿出一只闪亮的金表,吸引了女孩的目光,她低头看着表,再看着自己纤细无骨的手腕。
“你戴戴看!”店员拿起表,热情地帮她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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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嘛!”
啪地一声,大个立刻刮了对方一巴掌,痛得小个不敢再多言,然后他左顾右瞧,身上熟得冒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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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她们不轻举妄动,他们得到要的东西后就会离去
“狗仔呢?”
他听到一个声音,细细地,乍听之下分不清是男还是女,难不成这宗抢案还有女抢匪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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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看见门外又街进几个人,当场就和歹徒大打出手,不容置疑地,这是一场黑社会大火并,两帮人马各怀鬼胎地大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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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狗仔”不知哪个人对李岳朋大叫起来,李岳朋的脸立刻比女孩更惊骇,他当然想解释这个可笑的误会,但是生死关头岂容得下他多言辩解,因为又一个人指着他的鼻子大叫:“老大”
这下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全郎的人往他冲来,他也分不清哪帮是哪帮的,只觉得一帮明显得势,而倒霉地,狗仔,不,是李岳朋正是弱势的一方,先来的抢匪几乎被后来的人打得落花流水了
狗仔,他是最近报上的风云人物,也是警方缉捕的枪击要犯,枪,只要另一方身上带了一把枪,他就完了,十五部连载小说到此结束
他必须赶快离开
他已经无法再想列其它了,忽然开,一眼瞥见不远处的那个女孩,他立刻当机立断,往女孩冲去,一把抱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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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岳朋之所以这么说,因为他猜测,这个女孩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顾客,不会引起歹徒的关心,现在歹徒的目标都集中在他的身上,因为他会攻击他们,如果他让歹徒对她造成假象,有杀伤能力的假象,以为女孩和他是一伙的,这样注意力会散开来,也许叮以帮助他们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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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歹徒个个愣住,他们曾经过枪林弹雨的惊骇威力,一听到这个名词,自然产生三分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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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见惨叫数声,李岳朋负着女孩往门口街出,歹徒要追,却听到警车的鸣声李岳朋迅速将女孩塞进车内,女孩想发出尖叫,他立刻用身子压住她,躲在后座里。
警车像神话一般,急速停在钟表店门口。
李岳朋听到自己的狂烈心跳,女孩还要叫,他用力捂住女孩的嘴,只露出她黑白分明恐惧的大眼睛。
一阵沉寂,李岳朋偷偷抬眼往车窗外瞧。
钟表店一片混乱,当他看见警察抓住两名歹徒走出来,立刻俯下头来。
“狗仔跑了。”
他听见警察的声音,正想抬起头寻求援助,没想到他又听到其它令他胆战的言语。
“狗仔身上有武器,是预谋,绑票案。”
“挟持女人的那个是我们的老大,是他要我们抢劫,他身上还带着手榴弹!”
李岳朋吓住,他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嫁祸!就这是样,卑鄙无耻下三滥的行为。
他们故意要这么做的,因为就是他阻碍了他们脱逃的机会,如果不是他这么多事,歹徒早就拿着掠夺品逃之夭夭了,所以歹徒嫁祸给他,一来可以转疑警方的注意力,另一方面则享受他被追缉,报复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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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头又矮下,捂住女孩的手更加用力。
要命!不必留情的意思就是格杀不论,他没有任何解释的机会,也许他的头才露一点出来,无情的子弹就穿过脑门
这绝不是小说里刻意制造的紧张情节,而是血淋淋性命交关的时刻,他还未娶妻、还未生子,极可能就被歹徒的一声戏言就命丧九泉,想到这里他更是一动也不敢动了,只觉得冷汗直流,衬衫的背后一片湿漉
车外一场哄闹,他把头深深埋下,捂住女孩的嘴也尽是汗水,女孩只是眼也不眨地瞪着李岳朋。
外头好像静了点,他听到警车再度离开的鸣声,捂住女孩的手湿得难过,于是他想换另-只手。他的手才稍微放松了点力,女孩立刻扭过头大声尖叫起来,他相信这阵恐怖的尖叫必然响澈云霄了,于是他想都不想,挥拳击昏了女孩。
他立刻爬进前座位,果然刚走的警车掉过头来,没时间多做考虑,他发动引擎掉过头往前直冲过去
他踩足了油门,把他最佳的驾驶技术发挥到最高点。横冲直撞地绕着弯曲的小巷,幸好他开的是性能极好的跑车,把警车远远的抛到后头。他从未在一天内流下这多汗,但是在这一刻,他的衣服全浸在汗水里。他暗自祈祷不要遇到塞车,否则他就完了
警车紧跟在后,路上的行人和车辆见到这场追逐战,纷纷自动避开。
他听到几声惊爆声,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警察居然朝他的车猛射子弹。
他踩足油门往前街去
他不知道以下发生的事了,他好像撞到了一部汽车,对方冲转了几圈,他来不及向他道歉又朝前冲去,接着他躲过了一只狗,躲过一个行人的尖叫,又差点撞上消防栓,直街上高速公路
又一颗子弹打落了右边的后视镜,他匆匆往后-瞧,警车和他有一段距离。在一个大转弯后,他暂时脱离他们的视线。当他见到路上有个出门,立刻转遇方向盘直冲下去,下了高速公路,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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