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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恕德一脸的苦恼。
“恭喜你,这是危险讯号。”向至龙一脸严肃地拍拍好友的肩膀。
“你这是过来人的经验谈?当年你跟你未婚妻相处时,也会这样?”任恕德像是找到了知己,双眼发亮地看着他。
“我没像你那么愚蠢。”他慢条斯理地又喝了一口咖啡。
任恕德像被打到,唇边的笑容倏地僵住,唇角微微一抽,随后又委靡不振地低下头。“我看起来真的很蠢?我已经尽可能保持正常了。真奇怪,我跟她又不是才刚认识,之前对她这个人完全没感觉的啊。”
“人跟人之间的频率很奇怪,你完全不知道何时会跟某人的频率对上。有时候是第一次见面就一见钟情;有时候则是认识了很久,某天醒来后才发觉一切都不一样。反正,对一个女孩子有感觉的时候,就要好好把握,跟一个人对上频率的时机,不是说有就有的。”
“哗,没想到你这么感性。你就是这么找到你另一半的?”任恕德像是第一天才认识他,双眼从上到下仔细地打量他。
“我很幸运,很早就遇到我想要的女孩,更幸运的是,我算是近水楼台,老天从小就把她送来我身边当邻居。”提到穗心,就想到昨晚他和穗心两人像孩子似的共享一份面食,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好笑。
“从小一起长大、认识一辈子的邻居,几乎就像兄弟姐妹一样,视诩熟透了,谈起恋爱还能有火花吗?”任恕德对青梅竹马式的恋情,颇感不可思议。
“虽然认识很久,谈恋爱毕竟还是不一样,你等于重新去认识对方这个人,甚至是对方的灵魂。”
“是这样”任恕德受教地点点头。嗯,他得回去好好想一想向至龙提的这套“频率说。”
“我可不可以再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向至龙喝完咖啡,打算站起身去洗杯子。
“你当初是怎么感应到你和你未婚妻的频率的?”
“因为某一天,我突然觉得她很笨、很碍眼、很需要人照顾,那时我就知道自己大概陷进去了。”向至龙耸耸肩。
“啊?”任恕德傻眼。
这种频率不是应该要属于“不对盘”的那一类吗?这样还能让他领悟?
他不由得更加佩服眼前这位“频率说”专家。
***
温穗心一时无聊,走进向至龙的书房搜寻书柜,想挑几本书来看,无意中,在书柜上层找到几本厚厚的相簿。
她踮起脚尖,吃力地拿下来,一翻开相簿,一眼就看到了年幼的他与自己排排坐在家门口。照片中的她,低头捏着衣角玩,他则是恼怒地看她,像是很不认同她不配合的态度。
“哈,原来他以前也会嘟嘴。”她吃吃地笑起来。
看着照片中的小男孩渐渐长大、成熟,同样也在成长改变的她,则偶尔出现在他的岁月记忆里跑龙套。
只有他留学美国的那一段岁月中没有她的身影,出现在他身边的,是一群完全陌生的面孔。不过倒是有好几张她自己寄给他的生活照,混在其中。
直到最近三年,她又开始出现,而且次数频繁到几乎成为与他不相上下的主角之一。
小时候的事,她其实已忘得差不多,只记得曾跟他一起手牵手上下学,直到上了二年级,同学们开始取笑他们两个羞羞脸后,便没再牵过手,然后记忆就淡了。
一直到中学,她与他之间的记忆才又开始鲜明。
不过,好像都是不怎么美好的回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好像有了一个老是看她不顺眼的严厉管家公,而她总是觉得自己是个没葯救的小蠢蛋。
不管是读书、运动、吃饭、睡觉,处处被他念、时时被他“电”连他吃错葯对她告白的那天,也不忘用刻薄话电得她全身伤,就这么一路电到他出国读书才停上。
一页一页翻过相本,她突然发现,随着岁月的推进,他落在她身上的眼光,似乎越来越专注,越来越深邃。
然而,镜头里的她却总是偏着头兀自想着自己的事,不然就是对着镜头笑得灿烂,即使转头看着他,也只是不经意的对望而已。
突然之间,她的心浮起异样的感觉,似乎被照片里的他“电’’了一下,全身开始莫名发烫。
往日的点点滴滴,再度从记忆里翻出,经过时空的沉淀,似乎变得不一样了
“你怎么这么笨?电线杆就那么粗的杵在你面前了,你还用额头跟它打招呼?”一个男孩粗鲁的抓起蹲在地上捂头痛哭的女孩,将她推到她哭笑不得的爸妈怀里。
“这一题我已经说过好几遍,你还写错?为了你的破数学,已经浪费了我整个晚上了你知不知道?你敢给我逃跑试试看!”男孩面河邡赤,吼得女孩害怕得缩起脖子,几乎要拔腿跑开。
“笨瓜,人家打球,你跑过去凑什么热闹?活该被球k昏!”男孩对着床上刚醒来的女孩大骂。为了抱她到健保室,他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如牛,打球都没这么累过。
“我又不是不回来,哭什么?丢脸死了!”男孩转开红红的双眼,头也不回地通过海关,准备登机,完全不理会身后哭得好丑的女孩。
“我快回去了,不准偷交男朋友。如果有的话,在我回去前赶紧给我办理断交”女孩的脸色青红交错,一字一字地读着手中那封男孩寄给她的航空信。
“穿新鞋磨破了脚,怎么不说一声?如果我没发现你走路姿势有问题,你是不是要跟我逛一整晚的夜市?”在昏暗的骑楼下,他蹲着检视她被他脱去鞋子的脚,然后将鞋子塞在她怀里,拦腰一把抱起她,回头走向停车处。
“不会喝酒就不要喝,还敢跟我拼酒?先告诉你,我也喝多了,没办法送你回家,今晚你如果失身的话,不要怪我。”她闭着眼,茫茫然地感觉到他吃力地把她扔上床后,也醉倒在她旁边。结果,半夜时,她在半醉半醒之间主动吃了他。
想着想着,温穗心还是不禁蹙起眉头。
“好悲惨的岁月啊”那股莫名的悸动,来得快,去得也快,在一段又一段被电得乌青的岁月中,又无声无息地消失。
真是往事不堪回首。
***
“真可恶,阿龙那小子还不把我的女儿还回来!”温爸在客厅里坏脾气地吼着。
“是你的女儿自己跑掉的,人家又没有诱拐她。”温母慢条斯理地剥柳丁皮。
“我的女儿也是你的女儿,你不想她吗?”温爸皱眉。
“自己的女儿,自己不想,还有谁会想?我只是要你分清楚青红皂白而已,人家阿龙又没做错事。”
“唉!女儿一直没回来,怪想她的。果然是女大不中留,我都还没把水泼出去,她就留不住了。”温爸满脸落寞地托着腮。
“老头,要不要叫穗心回来呀?他们两个孩子虽然都大了,而且也订了婚,但我总觉得这样还是不太好。万一人家亲家觉得穗心这样太随便,对她有了坏印象怎么办?我怕她将来嫁入向家后会受委屈。”温母想到往后的日子,多少有点担心。
“我的女儿最乖巧、最自爱,谁敢嫌她?”温爸大嗓门地夸耀看自家的瓜说瓜甜。
“话不是这么说。穗心一直不肯结婚,她想当老小姐的话,我们可以养到她高兴,可是也不好将人家孩子的终身大事一块儿拖住啊。阿龙是向家的独子,事业有成,又到了适婚年龄,人家向家嘴上不说,心里也会发急吧?我们要将心比心,不能太自私。”
“嗯这倒是。”
“我想,我们还是快快把穗心叫回来,好好跟她谈一谈。如果是那两个孩子之间有问题的话,也该叫他们好好解决。这样拖着不是办法,逼孩子结婚也不行。如果穗心真的不想嫁给阿龙,我看这件婚事就这么算了啦。”温母毕竟还是向着自己的女儿。
当初要不是因为结婚的事情闹得不愉快,穗心也不会跷家跑掉。
“可是,穗心要是放弃了阿龙这么优秀的孩子,将来她还能找到这么好的对象吗?过了这个村,就不一定找得到下个店耶。”
“你要你的女儿嫁给村还是嫁给店啊?穗心的幸福最重要。”
“是啦、是啦,你你别生气。”温母难得火大,温父马上陪起笑脸。
“不然这样,我们好好劝穗心回来。如果她不回来的话,我们就亲自去领她回家,咱们一家三口好好谈一谈。到时,她愿不愿意嫁给阿龙,我们都随她的意,不逼她,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温母这才缓和了表情,浮起稍感满意的微笑。
。”任恕德一脸的苦恼。
“恭喜你,这是危险讯号。”向至龙一脸严肃地拍拍好友的肩膀。
“你这是过来人的经验谈?当年你跟你未婚妻相处时,也会这样?”任恕德像是找到了知己,双眼发亮地看着他。
“我没像你那么愚蠢。”他慢条斯理地又喝了一口咖啡。
任恕德像被打到,唇边的笑容倏地僵住,唇角微微一抽,随后又委靡不振地低下头。“我看起来真的很蠢?我已经尽可能保持正常了。真奇怪,我跟她又不是才刚认识,之前对她这个人完全没感觉的啊。”
“人跟人之间的频率很奇怪,你完全不知道何时会跟某人的频率对上。有时候是第一次见面就一见钟情;有时候则是认识了很久,某天醒来后才发觉一切都不一样。反正,对一个女孩子有感觉的时候,就要好好把握,跟一个人对上频率的时机,不是说有就有的。”
“哗,没想到你这么感性。你就是这么找到你另一半的?”任恕德像是第一天才认识他,双眼从上到下仔细地打量他。
“我很幸运,很早就遇到我想要的女孩,更幸运的是,我算是近水楼台,老天从小就把她送来我身边当邻居。”提到穗心,就想到昨晚他和穗心两人像孩子似的共享一份面食,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好笑。
“从小一起长大、认识一辈子的邻居,几乎就像兄弟姐妹一样,视诩熟透了,谈起恋爱还能有火花吗?”任恕德对青梅竹马式的恋情,颇感不可思议。
“虽然认识很久,谈恋爱毕竟还是不一样,你等于重新去认识对方这个人,甚至是对方的灵魂。”
“是这样”任恕德受教地点点头。嗯,他得回去好好想一想向至龙提的这套“频率说。”
“我可不可以再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向至龙喝完咖啡,打算站起身去洗杯子。
“你当初是怎么感应到你和你未婚妻的频率的?”
“因为某一天,我突然觉得她很笨、很碍眼、很需要人照顾,那时我就知道自己大概陷进去了。”向至龙耸耸肩。
“啊?”任恕德傻眼。
这种频率不是应该要属于“不对盘”的那一类吗?这样还能让他领悟?
他不由得更加佩服眼前这位“频率说”专家。
***
温穗心一时无聊,走进向至龙的书房搜寻书柜,想挑几本书来看,无意中,在书柜上层找到几本厚厚的相簿。
她踮起脚尖,吃力地拿下来,一翻开相簿,一眼就看到了年幼的他与自己排排坐在家门口。照片中的她,低头捏着衣角玩,他则是恼怒地看她,像是很不认同她不配合的态度。
“哈,原来他以前也会嘟嘴。”她吃吃地笑起来。
看着照片中的小男孩渐渐长大、成熟,同样也在成长改变的她,则偶尔出现在他的岁月记忆里跑龙套。
只有他留学美国的那一段岁月中没有她的身影,出现在他身边的,是一群完全陌生的面孔。不过倒是有好几张她自己寄给他的生活照,混在其中。
直到最近三年,她又开始出现,而且次数频繁到几乎成为与他不相上下的主角之一。
小时候的事,她其实已忘得差不多,只记得曾跟他一起手牵手上下学,直到上了二年级,同学们开始取笑他们两个羞羞脸后,便没再牵过手,然后记忆就淡了。
一直到中学,她与他之间的记忆才又开始鲜明。
不过,好像都是不怎么美好的回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好像有了一个老是看她不顺眼的严厉管家公,而她总是觉得自己是个没葯救的小蠢蛋。
不管是读书、运动、吃饭、睡觉,处处被他念、时时被他“电”连他吃错葯对她告白的那天,也不忘用刻薄话电得她全身伤,就这么一路电到他出国读书才停上。
一页一页翻过相本,她突然发现,随着岁月的推进,他落在她身上的眼光,似乎越来越专注,越来越深邃。
然而,镜头里的她却总是偏着头兀自想着自己的事,不然就是对着镜头笑得灿烂,即使转头看着他,也只是不经意的对望而已。
突然之间,她的心浮起异样的感觉,似乎被照片里的他“电’’了一下,全身开始莫名发烫。
往日的点点滴滴,再度从记忆里翻出,经过时空的沉淀,似乎变得不一样了
“你怎么这么笨?电线杆就那么粗的杵在你面前了,你还用额头跟它打招呼?”一个男孩粗鲁的抓起蹲在地上捂头痛哭的女孩,将她推到她哭笑不得的爸妈怀里。
“这一题我已经说过好几遍,你还写错?为了你的破数学,已经浪费了我整个晚上了你知不知道?你敢给我逃跑试试看!”男孩面河邡赤,吼得女孩害怕得缩起脖子,几乎要拔腿跑开。
“笨瓜,人家打球,你跑过去凑什么热闹?活该被球k昏!”男孩对着床上刚醒来的女孩大骂。为了抱她到健保室,他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如牛,打球都没这么累过。
“我又不是不回来,哭什么?丢脸死了!”男孩转开红红的双眼,头也不回地通过海关,准备登机,完全不理会身后哭得好丑的女孩。
“我快回去了,不准偷交男朋友。如果有的话,在我回去前赶紧给我办理断交”女孩的脸色青红交错,一字一字地读着手中那封男孩寄给她的航空信。
“穿新鞋磨破了脚,怎么不说一声?如果我没发现你走路姿势有问题,你是不是要跟我逛一整晚的夜市?”在昏暗的骑楼下,他蹲着检视她被他脱去鞋子的脚,然后将鞋子塞在她怀里,拦腰一把抱起她,回头走向停车处。
“不会喝酒就不要喝,还敢跟我拼酒?先告诉你,我也喝多了,没办法送你回家,今晚你如果失身的话,不要怪我。”她闭着眼,茫茫然地感觉到他吃力地把她扔上床后,也醉倒在她旁边。结果,半夜时,她在半醉半醒之间主动吃了他。
想着想着,温穗心还是不禁蹙起眉头。
“好悲惨的岁月啊”那股莫名的悸动,来得快,去得也快,在一段又一段被电得乌青的岁月中,又无声无息地消失。
真是往事不堪回首。
***
“真可恶,阿龙那小子还不把我的女儿还回来!”温爸在客厅里坏脾气地吼着。
“是你的女儿自己跑掉的,人家又没有诱拐她。”温母慢条斯理地剥柳丁皮。
“我的女儿也是你的女儿,你不想她吗?”温爸皱眉。
“自己的女儿,自己不想,还有谁会想?我只是要你分清楚青红皂白而已,人家阿龙又没做错事。”
“唉!女儿一直没回来,怪想她的。果然是女大不中留,我都还没把水泼出去,她就留不住了。”温爸满脸落寞地托着腮。
“老头,要不要叫穗心回来呀?他们两个孩子虽然都大了,而且也订了婚,但我总觉得这样还是不太好。万一人家亲家觉得穗心这样太随便,对她有了坏印象怎么办?我怕她将来嫁入向家后会受委屈。”温母想到往后的日子,多少有点担心。
“我的女儿最乖巧、最自爱,谁敢嫌她?”温爸大嗓门地夸耀看自家的瓜说瓜甜。
“话不是这么说。穗心一直不肯结婚,她想当老小姐的话,我们可以养到她高兴,可是也不好将人家孩子的终身大事一块儿拖住啊。阿龙是向家的独子,事业有成,又到了适婚年龄,人家向家嘴上不说,心里也会发急吧?我们要将心比心,不能太自私。”
“嗯这倒是。”
“我想,我们还是快快把穗心叫回来,好好跟她谈一谈。如果是那两个孩子之间有问题的话,也该叫他们好好解决。这样拖着不是办法,逼孩子结婚也不行。如果穗心真的不想嫁给阿龙,我看这件婚事就这么算了啦。”温母毕竟还是向着自己的女儿。
当初要不是因为结婚的事情闹得不愉快,穗心也不会跷家跑掉。
“可是,穗心要是放弃了阿龙这么优秀的孩子,将来她还能找到这么好的对象吗?过了这个村,就不一定找得到下个店耶。”
“你要你的女儿嫁给村还是嫁给店啊?穗心的幸福最重要。”
“是啦、是啦,你你别生气。”温母难得火大,温父马上陪起笑脸。
“不然这样,我们好好劝穗心回来。如果她不回来的话,我们就亲自去领她回家,咱们一家三口好好谈一谈。到时,她愿不愿意嫁给阿龙,我们都随她的意,不逼她,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温母这才缓和了表情,浮起稍感满意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