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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觉得应该先打读者一个招呼,他完全可以跳过这一章,而仍旧能抓着我要讲的故事线索,因为这一章大部分只是记述我和拉里的一次谈话。可是话又要说回来,如果不是由于这次谈话,我也许认为不值得写这部书。

    二

    那年秋天,在艾略特逝世后两个月,我去英国,中途在巴黎逗留了一个星期。

    伊莎贝儿和格雷,作了那次艰苦的意大利旅行之后,又回布列塔尼半岛,可是,现在重又在圣纪尧姆街的公寓里住下来了。伊莎贝儿把艾略特遗嘱的详细内容告诉我。

    他留下一笔钱给他造的那座教堂为他的灵魂做弥撒,另外还捐给教堂一笔维持费。

    他留给尼斯主教一笔可观的数目作为慈善费用。他留给我他收藏的那批真伪难说的十八世纪淫书,和弗拉戈纳尔[注]的一张美丽的绘画,画的一个山羊神和一个女仙子那背着人干的事。这张画太下流了,没法挂出来,而我又不是那种私下里贪看猥亵图画的人。他留给几个佣人的钱都相当多。他的两个外甥每人各得一万元,其余的财产全归伊莎贝儿。这笔财产究竟值多少,她没有说,我也没问;从她那心满意足的外表看来,该是很大的一笔钱。

    好久以来,格雷自从恢复健康之后,就急于想回美国重新工作。尽管伊莎贝儿在巴黎住得相当舒服,格雷定不下心来也影响到她。格雷曾经和自己的那些朋友通过一个时期的信,但是,最好的一个机会是由他拿出相当大的一笔资本。这笔钱他拿不出。可是,艾略特死后,伊莎贝儿却拥有比格雷需要的数目多得多的钱,所以,在取得伊莎贝儿的同意之后,格雷又开始和人家接洽起来;如果情形真如对方所说,他预备离开巴黎,亲自去看看。但是在成行之前,有不少事情要做。他们必须和法国财政局在遗产税问题上取得一项合理的协议。他们要把昂第布的房子和圣纪尧姆街的公寓处理掉。他们得在德鲁奥旅馆筹备一次拍卖,处理掉艾略特的那些家具、藏画和素描。这些都很名贵,看来最好等到春天那些大收藏家可能在巴黎时拍卖最合算。伊莎贝儿认为在巴黎再过一个冬天井不坏;两个孩子现在法文已经讲得和英文一样流利,所以,伊莎贝儿很愿意让她们在法国学校里再呆几个月。三年来,她们全长高了,长长的腿,瘦瘦的身体,成了生动活泼的小姑娘,目前还没有长得象她们母亲那样美,但是,全懂礼貌,而且有一个永不满足的好奇心。

    就这么多。

    三

    我和拉里是无意中碰到的。我曾经向伊莎贝儿问到他;她告诉我,从拉保尔回来之后,他们很少见到他过。她和格雷这时自己认识了一些朋友,都属于他们这一代的人,所以常有约会,比我们四个人时常在一起时的那些快乐的日子忙得多。有一天晚上,我去法兰西剧院看贝蕾尼丝。这个剧本我当然读过,但从没有看见它上演;由于难得演,所以很不愿意错过这个机会。这不是拉辛最好的戏,因为题材太单薄了,顶不了五幕,但是戏写得很感动人,有几段够得上说是脍炙人口。故事是根据塔西佗[注]的短短的一段文字写的:铁图热烈爱上巴勒斯坦的女王贝青尼丝,甚至如人们所设想的,答应和她结婚,但是,为了国家大事在他登基的开始,却违反自己的愿望,也违反贝蕾尼丝的愿望,使她离开罗马。原因是元老院和罗马的人民都反对自己的皇帝和一个外国女王结合。剧本写的是铁图在爱情与义务之间的心理斗争;在他摇摆不定时,最后是贝蕾尼丝拿准了他爱她,赞成他的出发点,永远离开了他。

    恐怕只有一个法国人能够充分欣赏拉辛诗句的文采和音调美,但是,即便是一个外国人,一旦习惯于诗句的那种矫揉造作风格之后,也没法不被他的柔情蜜意和高尚情感打动。很少人能象拉辛那样懂得人的语音里面含有那么多的戏剧成分。不管怎样,对我来说,那些流畅的亚历山大体[注]诗句的作用足可以代替情节,而且我发现那些长篇大论,以卓绝的手腕逐渐达到预期的高潮,和电影里任何惊险的镜头一样使人惊心动魄。

    第三幕演完时有一场休息。我出去门厅里抽支烟;门上首竖着乌东[注]的伏尔泰雕像,咧着一张没有牙齿的嘴在讽刺地微笑。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转过身去,可能有点着恼,因为我想要独自享受一下那些铿锵诗句在我心中引起的兴奋;我看见是拉里。和平时一样,我见到他总很高兴。我和他已经有一年没有见面,因此,建议看完戏,一同去喝杯酒。拉里说他肚子饿了,因为没有吃晚饭,提议上蒙马特尔去。到时候,我们碰上头,一同走出剧院。法兰西剧院有一种特殊的霉味。这种气味又和一代代的那些女招待员身上的气味掺合在一起;她们从不洗澡,板着一副脸,把你带领到座位上,硬邦邦等你付小帐。这使人走到外面来时深深透一口气;由于晚上天气很好,所以我们一路走了过去。歌剧院大街的弧光灯傲然炫耀着;天上的星星好象不屑跟它们较量,都把自己的光华隐藏在无完无尽的黑暗里。我们一边走,一边谈论着刚才看的戏。拉里感到失望。他原来指望演得自然一点,把诗句读得象说话一样,姿势也不要那样太戏剧化。我觉得他的看法错了。这出戏以辞藻胜,而且使用华丽的辞藻,所以,我认为台词读起来应当带有做作气。我喜欢碰到韵脚时那样顿一下;而且那些优美的姿势和身段,由一个悠久传统保留到今天的,好象和这种偏重形式的艺术格调很适合。敢说拉辛当年就愿意他的戏照这样子演呢。

    过去我对那些演员在重重限制下竭力演得真实、热烈和有人情味,总很佩服。艺术能够利用传统格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就是艺术的胜利。

    我们到了克利希大街,走进布拉西里?格拉夫饭店。时间是夜晚十二点过去不久,馆子里挤满了人,但是,我们找到了一张桌子,叫了火腿蛋。我告诉拉里,我见到伊莎贝儿。

    “格雷应该高兴能回美国,”他说。“他在这里就象鱼儿失水一样。他非要重新有了工作,是不会快乐的。敢说他会赚到很多钱。”

    “他如果赚到很多钱,那都是亏的你。你不但治好他的病,而且治好他的心病。

    你使他恢复了自信心。”

    “我做得很有限。我仅仅指给他看怎样医好自己。”

    “这点‘有限,你是怎样学会的?”

    “碰巧。那是我在印度的时候。我当时患失眠症,刚好向一个我认识的老瑜伽教徒谈起;他说即刻给我治一下。他对我做的就是你看见我给格雷做的那一套;那天晚上,我睡得很好,几个月来都没有睡得这样好过。后来,时间当在一年以后,我和我的一个印度朋友爬喜马拉雅山;他把脚踝跌伤了。当地找不到医生,而他的脚痛得不可开交。我想到照老瑜伽教徒那样试一下,竟然奏效。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总之他完全不痛了。”拉里笑起来。“我可以向你保证,我比任何人都更加诧异。

    这里面实在一点神秘也没有;它只是把这种想法灌输到病人的头脑里。”

    “说来容易,做起来可不容易。”

    “如果你的胳臂不由自主地从桌子上抬起来,你会诧异吗?”

    “当然非常诧异。”

    “它会的。当我们回到文明世界以后,我的印度朋友告诉人们,说我会这项本领,并且带领别的人来看我。我非常之不愿意做,因为我还不完全懂得这是怎么回事,可是,他们坚决要我做。不知道什么道理,我总把他们治好了。我发现不但能止痛,而且能驱除恐惧。奇怪的是,许多人都患恐惧病。我说的恐惧并不是指怕被关闭起来或者怕站在高地方,而是怕死亡,或者更糟糕的,怕生命。他们往往看上去好象非常之健康,生活富裕,一点心事也没有,然而却被恐惧折磨着。我有时觉得,这是人性中的最扰人意的一种心理倾向;有一个时候,甚至盘算这是不是植根于某种动物本能,是人类从那个第一次感到生命颤栗的原始物质继承下来的。”

    我一面倾听着拉里,一面怀着期望,因为他很少讲话有这样长的。我而且觉察到这一次他总算愿意谈心了。也许我们刚才看的那出戏减轻了某种内心的压抑,那种明快的抑扬顿挫的节奏,正如音乐会引起的反应一样,克服了他的天生拘谨。忽然间,我感到自己的手有点不对头。我对拉里刚才说的那个半开玩笑的问题一点没有在意。现在我觉得自己的手不再搁在台子上,而是不由自主地离开台面有一英寸光景。我吃了一惊,看看手时,发现它微微有点抖。我感到自己胳臂的神经有一种古怪的颤动,它震动了一下,手和小臂就自动地抬了起来,我老老实实,既不参与也不抵抗,直到它们离开桌子有好几英寸;接着,感到整个胳臂举过肩头。

    “这很古怪,”我说。

    拉里笑了。我稍微运用一点意志,手就落回到桌子上。

    “这不希罕,”他说。“别当它什么了不起。”

    “是不是你刚从印度回来跟我们谈到的那个瑜伽教徒教给你的?”

    “不是的,他对这类事情很不耐烦。我不知道他是否相信自己具有某些瑜伽教徒自命具有的能力,但是,他认为运用这些能力是幼稚无聊的。”

    我们要的火腿蛋来了。两人吃得津津有味,喝喝啤酒,谁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我则在想着他。吃完之后,我燃起一支纸烟,拉里点上他的烟斗。

    “你去印度首先是为了什么?”我蓦然问他。

    “碰巧。至少当时是认为如此。现在我比较倾向于认为这是我在欧洲呆了多年的必然结果。差不多所有对我影响最大的人都好象是偶然的遇合,然而,回想起来却象是非碰上他们不可似的。那就象是他们全在那里等待我在需要时找上他们。我去印度是想休息一下,因为工作得太累了,还想把思想清理清理。我找到一个水手的工作,就在那种周游世界的旅游船上。船正开往东方,并且要通过巴拿马运河到纽约。我已经有五年不回美国,很想家。人情绪低落。你知道我们好多年前在芝加哥初次见面时,我是多么的无知。我在欧洲读了许许多多的书,见识了不少事情,但是,比我开始着手寻找我要追求的东西时好不了多少。”

    我想问他追求的什么,但是,感到他会笑笑,耸耸肩膀,说这事不值得一谈。

    “可是,你为什么要去当一名水手呢?你又不是没有钱,”我换了个题目问他。

    “我要体验一下。只要我精神上到了饱和点,只要我把暂时能吸收的全都吸收了,我发现做做水手之类的事情有好处。那年冬天,我和伊莎贝儿解除婚约之后,我就在朗斯附近的煤矿做了六个月的工。”

    就在这时,他叙述了我在前面讲的他那些遭遇。

    “伊莎贝儿把你扔掉时,你难过吗?”

    在回答我以前,他有这么半晌眼睛盯着我看,一双深得很特别的眼睛这时好象不向外看,而是在向内看。

    “是的。我那时年纪轻,已经打定主意要结婚,并且安排好我们的生活打算。

    我指望可以生活得很美满。”他淡淡一笑。“但是,结婚要有两个人才行,正如吵架要有两个人才吵得起来一样。我从没有想到,我给伊莎贝儿安排的那种生活使她大失所望。我如果懂得一点人情世故的话,决不会向她提出来。她太年轻,太热爱生活了。我不怪她。但是我没法妥协。”

    读者现在可能想起,自从他和农场主的寡媳发生了那次荒唐的关系并且逃出农场之后,他是去波恩的。我急于想听他继续讲下去,但是,知道我必须当心,不要问些不必要的问题。

    “我从来没有到过波恩,”我说。“小时候在海德尔堡上过一个时候的学。那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期,我觉得。”

    “我喜欢波恩;在那边呆了一年。我在波恩大学一位教授的家里租了一间房间;教授已经亡故,他的遗孀收容了两个房客;两个女儿都已经达到中年,做饭和家事都由她们担当。她们的另一个房客是法国人,开头我有点失望,因为我只想说德国话,别国话都不想讲;可是他是阿尔萨斯人,德国话[注]即使讲得不比他的法国话更流利,至少吐音比他的法语准确。他穿得象个牧师;几天之后,我才知道他是个黑衣教士,这使我有点意想不到。他是经修道院批准到大学图书馆来做研究工作的,是一个饱学之士,但是,外表看上去和我心目中的僧侣并没有两样。身材又高又大,赭黄色头发,碧碧蓝的一双眼睛,红红的圆脸。人很怯生拘谨,看上去不大想跟我多搭讪,可是,礼貌相当周到,在餐桌上谈话时始终客客气气;我只在吃饭时见到他;午饭一吃完,他就回图书馆工作;吃完晚饭,我留在客厅里和那个不洗餐具的女儿谈话,练习德语,他总是回自己的屋子。

    “有一天下午,那至少已经在我迁来一个月之后,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散一回步。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说他能够指给我看邻近的一些地方,而这些地方敢说单靠我一个人是不会发见的。我相当能够走路,可是,他随时都能击败我。这第一次散步,我们一定足足走了有十五英里远。他问我来波恩干什么,我说来学德文,井且想熟悉一下德国文学。他很有谈吐,说他愿意尽量帮助我。这次以后,我们每星期总要出去散步两三次。我发现他教哲学已有好些年。在巴黎时,我读过一些哲学,斯宾诺莎啊,柏拉图啊,笛卡尔啊,但是,德国的那些大哲学家都没有读过,听他谈论这些哲学家正是求之不得。有一天,我们作了一次短途旅行,越过莱茵河,坐在一家卖啤酒的园子里喝啤酒,他问我是不是新教徒。

    “‘想来是的,’我说。

    “他迅速扫了我一眼,我觉得他的眼睛里闪出一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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