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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办?”
“再去挣一点儿。”
他冷静得要命,眼睛里始终闪露着讪笑,倒仿佛我在说一些愚不可及的蠢话似的。我停了一会儿,考虑下面该怎么说。但是这回他倒先开口了。
“为什么阿美不重新嫁人呢?她年纪并不老,也还有吸引人的地方。我还可以推荐一下:她是个贤妻。如果她想同我离婚,我完全可以给她制造她需要的借口。”
现在该轮到我发笑了。他很狡猾,但是他谁也瞒不过,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呢。由于某种原因,他必须把自己同另外一个女人私奔的事隐瞒着,他采取了一切预防措施把那个女人的行踪隐藏起来。我斩钉截铁地说:
“你的妻子说,不论你用什么手段她也不同你离婚。她已经打定主意了。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他非常惊讶地紧紧盯着我,显然不是在装假。笑容从他嘴角上消失了,他一本正经地说:
“但是,亲爱的朋友,我才不管她怎么做呢。她同我离婚也好,不离婚也好,我都无所谓。”
我笑了起来。
“噢,算了吧!你别把我们当成那样的傻瓜了。我们凑巧知道你是同一个女人一起走的。”
他愣了一下,但是马上就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声音那么响,连坐在我们旁边的人都好奇地转过头来,甚至还有几个人也跟着笑起来。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可笑的。”
“可怜的阿美,”他笑容未消地说。
接着,他的面容一变而为鄙夷不屑的样子。
“女人的脑子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就知道爱情。她们认为如果男人离开了她们就是因为又有了新宠。你是不是认为我是这么一个傻瓜,还要再做一遍我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了的那些事?”
“你是说你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女人才离开你妻子?”
“当然不是。”
“你敢发誓?”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样要求他。我问这句话完全没有动脑子。
“我发誓。”
“那么你到底是为什么离开她的?”
“我要画画儿。”
我半天半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我一点儿也不理解。我想这个人准是疯了。读者应该记住,我那时还很年轻,我把他看做是一个中年人。我除了感到自己的惊诧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可是你已经四十了。”
“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想,如果现在再不开始就太晚了。”
“你过去画过画儿吗?”
“我小的时候很想作个画家,可是我父亲叫我去作生意,因为他认为学艺术赚不了钱。一年以前我开始画了点儿画。去年我一直在夜校上课。”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以为你在俱乐部玩桥牌的时间你都是去上课吗?”
“对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
“我觉得还是别让她知道好。”
“你能够画了吗?”
“还不成。但是我将来能够学会的。正是为了这个我才到巴黎来。在伦敦我得不到我要求的东西。也许在这里我会得到的。”
“你认为象你这样年纪的人开始学画还能够学得好吗?大多数人都是十八岁开始学。”
“如果我十八岁学,会比现在学得快一些。”
“你怎么会认为自己还有一些绘画的才能?”
他并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他的目光停在过往的人群上,但是我认为他什么也没有看见。最后他回答我的话根本算不上是回答。
“我必须画画儿。”
“你这样做是不是完全在碰运气?”
这时他把目光转到我身上。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奇怪的神情,叫我觉得不太舒服。
“你多大年纪?二十三岁?”
我觉得他提这个问题与我们谈的事毫不相干。如果我想碰碰运气做一件什么事的话,这是极其自然的事;但是他的青年时代早已过去了,他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家里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对我说来是自然的道路在他那里就成为荒谬悻理的了。但是我还是想尽量对他公道一些。
“当然了,也许会发生奇迹,你也许会成为一个大画家。但你必须承认,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假如到头来你不得不承认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你就后悔莫及了。”
“我必须画画儿,”他又重复了一句。
“假如你最多只能成为一个三流画家,你是不是还认为值得把一切都抛弃掉呢?不管怎么说,其他各行各业,假如你才不出众,并没有多大关系;只要还能过得去,你就能够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但是当一个艺术家完全是另一码事。”
“你他妈的真是个傻瓜。”他说。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除非我这样把最明显的道理说出来是在干傻事。”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的语音里流露着一片热诚,我不由自主地被他感动了。我好象感觉到一种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奋力挣扎;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并把他紧紧抓在手中。我理解不了。他似乎真的让魔鬼附体了,我觉得他可能一下子被那东西撕得粉碎。但是从表面上看,他却平平常常。我的眼睛好奇地盯着他,他却一点也不感到难为情。他坐在那里,穿着一件破旧的诺弗克上衣,戴着顶早就该拂拭的圆顶帽,我真不知道一个陌生人会把他当做什么人。他的裤腿象两只口袋,手并不很干净,下巴上全是红胡子茬,一对小眼睛,撅起的大鼻头,脸相又笨拙又粗野。他的嘴很大,厚厚的嘴唇给人以耽于色欲的感觉。不成,我无法判定他是怎样一类人。
“你不准备回到你妻子那里去了?”最后我开口说。
“永远不回去了。”
“她可是愿意把发生的这些事全都忘掉,一切从头开始。她一句话也不责备你。”
“让她见鬼去吧!”
“你不在乎别人把你当做个彻头彻尾的坏蛋吗?你不在乎你的妻子儿女去讨饭吗?”
“一点也不在乎。”
我沉默了一会儿,为了使我底下这句话有更大的力量。我故意把一个个的字吐得真真切切。
“你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成了,你现在把压在心上的话已经说出来了,咱们可以去吃饭了。”
么办?”
“再去挣一点儿。”
他冷静得要命,眼睛里始终闪露着讪笑,倒仿佛我在说一些愚不可及的蠢话似的。我停了一会儿,考虑下面该怎么说。但是这回他倒先开口了。
“为什么阿美不重新嫁人呢?她年纪并不老,也还有吸引人的地方。我还可以推荐一下:她是个贤妻。如果她想同我离婚,我完全可以给她制造她需要的借口。”
现在该轮到我发笑了。他很狡猾,但是他谁也瞒不过,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呢。由于某种原因,他必须把自己同另外一个女人私奔的事隐瞒着,他采取了一切预防措施把那个女人的行踪隐藏起来。我斩钉截铁地说:
“你的妻子说,不论你用什么手段她也不同你离婚。她已经打定主意了。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他非常惊讶地紧紧盯着我,显然不是在装假。笑容从他嘴角上消失了,他一本正经地说:
“但是,亲爱的朋友,我才不管她怎么做呢。她同我离婚也好,不离婚也好,我都无所谓。”
我笑了起来。
“噢,算了吧!你别把我们当成那样的傻瓜了。我们凑巧知道你是同一个女人一起走的。”
他愣了一下,但是马上就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声音那么响,连坐在我们旁边的人都好奇地转过头来,甚至还有几个人也跟着笑起来。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可笑的。”
“可怜的阿美,”他笑容未消地说。
接着,他的面容一变而为鄙夷不屑的样子。
“女人的脑子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就知道爱情。她们认为如果男人离开了她们就是因为又有了新宠。你是不是认为我是这么一个傻瓜,还要再做一遍我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了的那些事?”
“你是说你不是因为另外一个女人才离开你妻子?”
“当然不是。”
“你敢发誓?”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样要求他。我问这句话完全没有动脑子。
“我发誓。”
“那么你到底是为什么离开她的?”
“我要画画儿。”
我半天半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我一点儿也不理解。我想这个人准是疯了。读者应该记住,我那时还很年轻,我把他看做是一个中年人。我除了感到自己的惊诧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可是你已经四十了。”
“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想,如果现在再不开始就太晚了。”
“你过去画过画儿吗?”
“我小的时候很想作个画家,可是我父亲叫我去作生意,因为他认为学艺术赚不了钱。一年以前我开始画了点儿画。去年我一直在夜校上课。”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以为你在俱乐部玩桥牌的时间你都是去上课吗?”
“对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
“我觉得还是别让她知道好。”
“你能够画了吗?”
“还不成。但是我将来能够学会的。正是为了这个我才到巴黎来。在伦敦我得不到我要求的东西。也许在这里我会得到的。”
“你认为象你这样年纪的人开始学画还能够学得好吗?大多数人都是十八岁开始学。”
“如果我十八岁学,会比现在学得快一些。”
“你怎么会认为自己还有一些绘画的才能?”
他并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他的目光停在过往的人群上,但是我认为他什么也没有看见。最后他回答我的话根本算不上是回答。
“我必须画画儿。”
“你这样做是不是完全在碰运气?”
这时他把目光转到我身上。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奇怪的神情,叫我觉得不太舒服。
“你多大年纪?二十三岁?”
我觉得他提这个问题与我们谈的事毫不相干。如果我想碰碰运气做一件什么事的话,这是极其自然的事;但是他的青年时代早已过去了,他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家里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对我说来是自然的道路在他那里就成为荒谬悻理的了。但是我还是想尽量对他公道一些。
“当然了,也许会发生奇迹,你也许会成为一个大画家。但你必须承认,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假如到头来你不得不承认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你就后悔莫及了。”
“我必须画画儿,”他又重复了一句。
“假如你最多只能成为一个三流画家,你是不是还认为值得把一切都抛弃掉呢?不管怎么说,其他各行各业,假如你才不出众,并没有多大关系;只要还能过得去,你就能够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但是当一个艺术家完全是另一码事。”
“你他妈的真是个傻瓜。”他说。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除非我这样把最明显的道理说出来是在干傻事。”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的语音里流露着一片热诚,我不由自主地被他感动了。我好象感觉到一种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奋力挣扎;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并把他紧紧抓在手中。我理解不了。他似乎真的让魔鬼附体了,我觉得他可能一下子被那东西撕得粉碎。但是从表面上看,他却平平常常。我的眼睛好奇地盯着他,他却一点也不感到难为情。他坐在那里,穿着一件破旧的诺弗克上衣,戴着顶早就该拂拭的圆顶帽,我真不知道一个陌生人会把他当做什么人。他的裤腿象两只口袋,手并不很干净,下巴上全是红胡子茬,一对小眼睛,撅起的大鼻头,脸相又笨拙又粗野。他的嘴很大,厚厚的嘴唇给人以耽于色欲的感觉。不成,我无法判定他是怎样一类人。
“你不准备回到你妻子那里去了?”最后我开口说。
“永远不回去了。”
“她可是愿意把发生的这些事全都忘掉,一切从头开始。她一句话也不责备你。”
“让她见鬼去吧!”
“你不在乎别人把你当做个彻头彻尾的坏蛋吗?你不在乎你的妻子儿女去讨饭吗?”
“一点也不在乎。”
我沉默了一会儿,为了使我底下这句话有更大的力量。我故意把一个个的字吐得真真切切。
“你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成了,你现在把压在心上的话已经说出来了,咱们可以去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