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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杀我,我杀你,是不是也天经地义?”
“是。”
林默又在他脑门拍了一巴掌,笑骂道:“是,是,是,你除了说知道,就会说是。”
太侮辱龙了!
虽然不是真龙,谁敢说蛟龙不是龙,他墨犀肯定第一个不答应,一口吞了算逑。
不过他现在也只能想想,无法付诸行动。
林默道:“我不想杀你,本就是被人从传送阵莫名其妙传来的,无意与神界为敌,何况我还认识不少……呃,至少两头真龙,一公一母,这支玉簪就是母的那头所赠。”
他不喜欢说话,不过在这里憋了好几天,胸中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想一吐为快。
墨犀愕然。
他懂真龙赠送天宝意味着什么!
“真是真龙送的?”
“是啊!难道还有假。”林默一只手掌撑在他平坦的脑门上,手指有节奏地拍打着,“那是一头身上挂满冰霜的母龙,很大,我也只见过脑袋和脖子,未见全貌。”
“另外一头公的倒是见过全貌,不过他好像没啥好玩意儿,什么都没送。”
墨犀心头一直暗暗咒骂,道:“你不杀我,给我说这些干嘛!”
“告诉你,是因为我不杀你,但需要你当几天坐骑回报不杀之恩。”
林默又用手指关节敲了敲他脑门,咚咚作响,语重心长道:“知恩图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懂不懂。”
敲脑门已经让墨犀羞耻得抬不起头,一直暗暗告诉自己,反正没别的妖族或神裔看见,事情一过,两眼一闭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给人当坐骑,那怎么可能!
以后还怎么在神界混下去,事后不得成为整个神界笑柄。
丢面子,毋宁死。
龙素来骄傲,岂能为人坐骑,呼来唤去。
“宁死毋弯,你倒相当直。”
林默一直在敲他脑门,敲得墨犀恼火至极,“那换种方式行不,你把我送到归墟入口,我便放你自由。”
“这……”
倒不是不可以接受的一种妥协,黑犀心动了,态度已不如刚才坚决。
“还不答应,那不如一剑杀了了事。”林默掌中又凝出长剑,剑光异常刺目。
“好。”墨犀答应得嘎嘣干脆,说道:“我能御云行舟,坐在上面比骑在身上舒服得多。”
林默手指轻抬,白玉簪重新飞回发髻。
漫天霜冻愁云,也在同时化开,无数霜雪如一道流泻飞瀑,钻进林默身体。
墨犀惊愕地张大了嘴,“这不是玉簪神通。”
林默略微有点得意,笑道:“这手冰封……千……万里如何?不比你敛云为舟强。”
冰封属真源之水自带神通,当年在幽冥,他还只能凝出冰片近身数寸,直到结丹,方才有了点神通模样,至少能拿出来冻结某个人,某片小水潭……直到来了青莲,神通总算有长足进步,既能在剑阵中制造光影分身,也能随时冻结他人水系术法……阳神洞天悟真后,更是运用自如,对付擅长御水的水裔最是合适。
瞬杀游鳞洞主,制伏墨犀,都将这一神通发挥到了极致。
墨犀哑然。
哪怕对方不动真龙天宝,就凭这手神通,也同样天然厌胜,对方有这一手,难怪真龙认主。
他是这么认为的。
——
云舟之上。
林默悠然喝起了小酒,乌云下雨声沥沥,云上却暖阳普照。
这种体验相当难得,何况身边还有个脖子以下始终藏在乌云里的脑袋。
脑袋也在喝酒,拿酒壶的不是手,而是一片云朵。
林默不停斜眼瞥向那只脑袋,很好奇他会不会失误,不小心把酒灌进鼻孔里面。
观察了很久,结果让人失望。
墨犀神识控制相当到位,好像完全没有失误可能。
“你明明可以化成人形,干嘛这么故弄玄虚?”林默很无聊,孤独地走了好几天,好容易才有人陪,他可不想闷葫芦到底。
自从景晖楼一行,他对很多事情看淡了很多,性格也开始有了很大转变。
死去的人都能复活,一生憎恶的仇人并不是仇人,任谁遇上这种事情,都会经历人生中重大转折,性格焉能不变。
墨犀本想开口贬低几句,一想眼前这位不就是他最瞧不上眼那类,惹恼了这位,结果不妙,话到嘴边,改了口吻:“行舟布雨,真身更方便。”
“呃。”林默本就随口一问,更无意探究龙族后裔血脉自带的骄傲,“前面有什么好吃好喝,且不反感我们的地方?”
不是我们,是你!墨犀肚子里腹诽,表面上可不敢流露,道:“论吃喝好玩,自然要去青丘。”
“青丘!”
林默记得照岁提过这地方,神界少有的繁华所在,与青莲俗世城邦无异,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此城烟花柳巷,酒池肉林一说。
墨犀道:“此去归墟,必经青丘,可在此地逗留,尽享狐媚温柔乡。”
他嘴角含笑,意味莫名地道:“以阁下深厚底蕴,想来也不介意损失一点元阳精血。”
林默听得懂他话里面的意思。
正好说到这儿,识海深处突然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当日进入血海的龟船上,他曾与顾若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感觉做过什么,失去了点什么?但他始终回忆不起。
那一段光阴仿佛在被魔尊拉进太虚后莫名其妙成了空白。
此后偶有心念闪回,却始终无法回忆完整。
他收敛起心绪,正色道:“我有道侣。”
墨犀哈哈大笑,笑得甚是促狭:“你们修道的,不是有什么阴阳双修合和之法,还在乎这个?”
林默道:“我是我,别人是别人。”
墨犀眯起了眼:“青丘狐媚子可是出了名的温柔似水,错过了可惜。”
林默道:“你身上可有上中两种品级血丹?”
墨犀显然误会了意思,伸出舌头舔了舔嘴皮,笑道:“不用担心,这点开销我还负担得起。”
林默瞥了他一眼,眼睛白多黑少,道:“我要你各拿一些出来,给我端详端详。”
墨犀不解其意,还是抓出一把,中、上两品各几粒。
中品拇指头大小,色泽朱红,圆润光滑,稍显暗沉,隐隐透着些腥气;上品则鲜亮血红,晶莹透亮,杂质极少,略带甜香味道。
林默仔细观察后,将丹递还,说道:“若没记错,上品兑中品一比一百,中品兑下品也是一百?”
神界但凡有灵智的谁还不知道这个?不过这个兑换比率只是大概,实际兑换,品质越高,可能溢价更多,到了青丘这种繁华之地,上品兑中品,通常能兑出一百一十颗上下。
墨犀怔怔不知如何回答。
林默道:“我的意思是,到前面市镇找个安静去处休息,你先借我五百中品血丹,到时我还你六颗上品,算作利息。”
墨犀好像听懂了,唉地吐了口气,道:“你的意思是想通过精粹赚取差价?”
林默反问道:“不行吗?”
墨犀笑道:“自然可行,不过这跟脱了裤子放屁没啥分别。”
“何解?”
“中品血丹要想精粹炼成上品,差不多得消耗八十到九十,再加上这种精粹通常只有炼师能做,刨开成本消耗,基本不赔不赚,除了专门炼师,求一个细水长流,谁还拿这个当挣钱买卖。”
墨犀说的也是事实,神界神裔和化形妖族总的来说行事粗糙,这种精打细算的挣钱买卖,向来嗤之以鼻不屑沾手,想要上品血丹,宰几个洞宫境不就有了,遇上某些灵智不全,天生神异的神兽,同样能从他们的脏腑血肉中凝炼,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一句话说白了,这里大部分所得全凭天生地养,反正凭本事弱肉强食,谁都嫌麻烦。
林默则不同,炼丹本就是他修行之道,炼丹炼人炼己,再加上一双洞烛细微的慧眼,精粹粗炼血丹就像吃饭睡觉,还能顺便修行,何乐而不为!
何况在他眼里,一粒上品血丹根本用不着八九十颗中品消耗,顶破天也就四五十,也就是说,他只需要借墨犀五百中品,炼出十粒上品轻而易举,也就花上一夜工夫,世上哪还有如此轻松挣钱的方法。
次日,他把六粒极为精纯的上品血丹交到墨犀手上时,对方瞪圆的眼睛说明了一切。
“你居然是炼师?”
墨犀惊讶赞叹发自内心。
神界炼师真心不多,不是没有这方面的修行路子,而是没多少愿意走这条吃力不讨好的登山路。
大荒之地,生存第一,保障生存的首要条件就是强大。
像炼师这种杀伐力低下的职业,在这种地方,就是任人宰割的小绵羊。
除非背后有大靠山,否则,挣钱越多,死得越快。
这也是神界空有偌大地盘,资源丰富令人发指,却一样荒凉野蛮,原始落后的主要原因。
大家都习惯了掠夺,谁还在乎创造。
照岁会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年才顺着天地间偶然出现的裂隙跑去了混沌福地。
林默弄血丹的主要目的,就是为照岁。
天下没有光叫马儿跑,不给喂草的道理。
随后几天光景,墨犀掏空了身上所有中品血丹。
林默身上也多出了十六颗上品,这对普通神界大荒之地的修士来说,也算一笔不小财富。
只可惜大荒之地,兑换血丹并不容易,好些山头墨犀不敢进入,只能绕道而行。
前方也只青丘,不会拒绝外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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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杀我,我杀你,是不是也天经地义?”
“是。”
林默又在他脑门拍了一巴掌,笑骂道:“是,是,是,你除了说知道,就会说是。”
太侮辱龙了!
虽然不是真龙,谁敢说蛟龙不是龙,他墨犀肯定第一个不答应,一口吞了算逑。
不过他现在也只能想想,无法付诸行动。
林默道:“我不想杀你,本就是被人从传送阵莫名其妙传来的,无意与神界为敌,何况我还认识不少……呃,至少两头真龙,一公一母,这支玉簪就是母的那头所赠。”
他不喜欢说话,不过在这里憋了好几天,胸中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想一吐为快。
墨犀愕然。
他懂真龙赠送天宝意味着什么!
“真是真龙送的?”
“是啊!难道还有假。”林默一只手掌撑在他平坦的脑门上,手指有节奏地拍打着,“那是一头身上挂满冰霜的母龙,很大,我也只见过脑袋和脖子,未见全貌。”
“另外一头公的倒是见过全貌,不过他好像没啥好玩意儿,什么都没送。”
墨犀心头一直暗暗咒骂,道:“你不杀我,给我说这些干嘛!”
“告诉你,是因为我不杀你,但需要你当几天坐骑回报不杀之恩。”
林默又用手指关节敲了敲他脑门,咚咚作响,语重心长道:“知恩图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懂不懂。”
敲脑门已经让墨犀羞耻得抬不起头,一直暗暗告诉自己,反正没别的妖族或神裔看见,事情一过,两眼一闭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给人当坐骑,那怎么可能!
以后还怎么在神界混下去,事后不得成为整个神界笑柄。
丢面子,毋宁死。
龙素来骄傲,岂能为人坐骑,呼来唤去。
“宁死毋弯,你倒相当直。”
林默一直在敲他脑门,敲得墨犀恼火至极,“那换种方式行不,你把我送到归墟入口,我便放你自由。”
“这……”
倒不是不可以接受的一种妥协,黑犀心动了,态度已不如刚才坚决。
“还不答应,那不如一剑杀了了事。”林默掌中又凝出长剑,剑光异常刺目。
“好。”墨犀答应得嘎嘣干脆,说道:“我能御云行舟,坐在上面比骑在身上舒服得多。”
林默手指轻抬,白玉簪重新飞回发髻。
漫天霜冻愁云,也在同时化开,无数霜雪如一道流泻飞瀑,钻进林默身体。
墨犀惊愕地张大了嘴,“这不是玉簪神通。”
林默略微有点得意,笑道:“这手冰封……千……万里如何?不比你敛云为舟强。”
冰封属真源之水自带神通,当年在幽冥,他还只能凝出冰片近身数寸,直到结丹,方才有了点神通模样,至少能拿出来冻结某个人,某片小水潭……直到来了青莲,神通总算有长足进步,既能在剑阵中制造光影分身,也能随时冻结他人水系术法……阳神洞天悟真后,更是运用自如,对付擅长御水的水裔最是合适。
瞬杀游鳞洞主,制伏墨犀,都将这一神通发挥到了极致。
墨犀哑然。
哪怕对方不动真龙天宝,就凭这手神通,也同样天然厌胜,对方有这一手,难怪真龙认主。
他是这么认为的。
——
云舟之上。
林默悠然喝起了小酒,乌云下雨声沥沥,云上却暖阳普照。
这种体验相当难得,何况身边还有个脖子以下始终藏在乌云里的脑袋。
脑袋也在喝酒,拿酒壶的不是手,而是一片云朵。
林默不停斜眼瞥向那只脑袋,很好奇他会不会失误,不小心把酒灌进鼻孔里面。
观察了很久,结果让人失望。
墨犀神识控制相当到位,好像完全没有失误可能。
“你明明可以化成人形,干嘛这么故弄玄虚?”林默很无聊,孤独地走了好几天,好容易才有人陪,他可不想闷葫芦到底。
自从景晖楼一行,他对很多事情看淡了很多,性格也开始有了很大转变。
死去的人都能复活,一生憎恶的仇人并不是仇人,任谁遇上这种事情,都会经历人生中重大转折,性格焉能不变。
墨犀本想开口贬低几句,一想眼前这位不就是他最瞧不上眼那类,惹恼了这位,结果不妙,话到嘴边,改了口吻:“行舟布雨,真身更方便。”
“呃。”林默本就随口一问,更无意探究龙族后裔血脉自带的骄傲,“前面有什么好吃好喝,且不反感我们的地方?”
不是我们,是你!墨犀肚子里腹诽,表面上可不敢流露,道:“论吃喝好玩,自然要去青丘。”
“青丘!”
林默记得照岁提过这地方,神界少有的繁华所在,与青莲俗世城邦无异,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此城烟花柳巷,酒池肉林一说。
墨犀道:“此去归墟,必经青丘,可在此地逗留,尽享狐媚温柔乡。”
他嘴角含笑,意味莫名地道:“以阁下深厚底蕴,想来也不介意损失一点元阳精血。”
林默听得懂他话里面的意思。
正好说到这儿,识海深处突然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当日进入血海的龟船上,他曾与顾若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感觉做过什么,失去了点什么?但他始终回忆不起。
那一段光阴仿佛在被魔尊拉进太虚后莫名其妙成了空白。
此后偶有心念闪回,却始终无法回忆完整。
他收敛起心绪,正色道:“我有道侣。”
墨犀哈哈大笑,笑得甚是促狭:“你们修道的,不是有什么阴阳双修合和之法,还在乎这个?”
林默道:“我是我,别人是别人。”
墨犀眯起了眼:“青丘狐媚子可是出了名的温柔似水,错过了可惜。”
林默道:“你身上可有上中两种品级血丹?”
墨犀显然误会了意思,伸出舌头舔了舔嘴皮,笑道:“不用担心,这点开销我还负担得起。”
林默瞥了他一眼,眼睛白多黑少,道:“我要你各拿一些出来,给我端详端详。”
墨犀不解其意,还是抓出一把,中、上两品各几粒。
中品拇指头大小,色泽朱红,圆润光滑,稍显暗沉,隐隐透着些腥气;上品则鲜亮血红,晶莹透亮,杂质极少,略带甜香味道。
林默仔细观察后,将丹递还,说道:“若没记错,上品兑中品一比一百,中品兑下品也是一百?”
神界但凡有灵智的谁还不知道这个?不过这个兑换比率只是大概,实际兑换,品质越高,可能溢价更多,到了青丘这种繁华之地,上品兑中品,通常能兑出一百一十颗上下。
墨犀怔怔不知如何回答。
林默道:“我的意思是,到前面市镇找个安静去处休息,你先借我五百中品血丹,到时我还你六颗上品,算作利息。”
墨犀好像听懂了,唉地吐了口气,道:“你的意思是想通过精粹赚取差价?”
林默反问道:“不行吗?”
墨犀笑道:“自然可行,不过这跟脱了裤子放屁没啥分别。”
“何解?”
“中品血丹要想精粹炼成上品,差不多得消耗八十到九十,再加上这种精粹通常只有炼师能做,刨开成本消耗,基本不赔不赚,除了专门炼师,求一个细水长流,谁还拿这个当挣钱买卖。”
墨犀说的也是事实,神界神裔和化形妖族总的来说行事粗糙,这种精打细算的挣钱买卖,向来嗤之以鼻不屑沾手,想要上品血丹,宰几个洞宫境不就有了,遇上某些灵智不全,天生神异的神兽,同样能从他们的脏腑血肉中凝炼,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一句话说白了,这里大部分所得全凭天生地养,反正凭本事弱肉强食,谁都嫌麻烦。
林默则不同,炼丹本就是他修行之道,炼丹炼人炼己,再加上一双洞烛细微的慧眼,精粹粗炼血丹就像吃饭睡觉,还能顺便修行,何乐而不为!
何况在他眼里,一粒上品血丹根本用不着八九十颗中品消耗,顶破天也就四五十,也就是说,他只需要借墨犀五百中品,炼出十粒上品轻而易举,也就花上一夜工夫,世上哪还有如此轻松挣钱的方法。
次日,他把六粒极为精纯的上品血丹交到墨犀手上时,对方瞪圆的眼睛说明了一切。
“你居然是炼师?”
墨犀惊讶赞叹发自内心。
神界炼师真心不多,不是没有这方面的修行路子,而是没多少愿意走这条吃力不讨好的登山路。
大荒之地,生存第一,保障生存的首要条件就是强大。
像炼师这种杀伐力低下的职业,在这种地方,就是任人宰割的小绵羊。
除非背后有大靠山,否则,挣钱越多,死得越快。
这也是神界空有偌大地盘,资源丰富令人发指,却一样荒凉野蛮,原始落后的主要原因。
大家都习惯了掠夺,谁还在乎创造。
照岁会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年才顺着天地间偶然出现的裂隙跑去了混沌福地。
林默弄血丹的主要目的,就是为照岁。
天下没有光叫马儿跑,不给喂草的道理。
随后几天光景,墨犀掏空了身上所有中品血丹。
林默身上也多出了十六颗上品,这对普通神界大荒之地的修士来说,也算一笔不小财富。
只可惜大荒之地,兑换血丹并不容易,好些山头墨犀不敢进入,只能绕道而行。
前方也只青丘,不会拒绝外族。